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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贷款难的制度研究_管理会计论文十二篇

2022-03-26

管理论文】导语,您所欣赏的本篇共有51873文字,由滕皓淳仔细修正,发布于★都市文档在线0519news.com!财政部门亦称“财政机关”。国家行政机关中负责财政管理工作的机构。包括国务院设立的----共和国财政部,各省、自治区财政厅,直辖市财政局,各行政公署财政处,各县、市、自治州、自治县、市辖区财政局,以及各乡、镇财政所,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地方中小企业贷款难的制度研究_管理会计论文十二篇欢迎来收藏!

第一篇 中小企业贷款难的制度研究_管理会计论文

中小企业贷款难归根到底是一种市场失灵,在我国则更多地是一种制度性失灵。要根治我国中小企业的贷款难问题,关键在于建立起一种以诱致性制度变迁推进为主的、内生性的中小企业贷款支持制度

贷款难是我国中小企业难的主要表现,因为目前我国中小企业主要依赖于银行贷款。据银监会在福建的调查,仅在福清,据不完全统计,民间借贷金额就在170亿元以上,通过民间满足资金需求的中小企业占该市中小企业数量的72%。

一、中小企业贷款难的制度成因

作为各国共同难题的中小企业难问题,一般认为其成因主要在于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为防范风险,银行对中小企业单位贷款的信息成本,监督成本通常比对大企业的要高,由于规模不经济,银行天然地对中小企业存在一定程度的“歧视”,贷款意愿不强。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规模不经济,本质上是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本身所无法克服的缺陷,即“市场失灵”。然而在我国,更重要的原因恐怕在于制度,即“制度失灵”。

(一)以国有经济和大中型企业为核心的银行制度

在我国现行经济体制和制度下,国有产权的国有属性“弱化”了国企的信息不对称风险,而非国有产权却加剧了非国有企业的信息不对称风险,从而使得国企尤其是国有大型企业的信用可得性普遍较高,而以非国有经济成分为主的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中小企业则信用可得性十分低下。

一方面,我国现行的银行体制,在某种程度上强化了银行在对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时的信息不对称及规模不经济问题。www.0519news.CoM现有的四大国有银行,十数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不是“所有”就是具有“控制”性质;在把贷款提供给国有企业时,无须考虑国有企业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因为这种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风险最终会由终极产权所有者亦即(或地方)来化解。而在贷款给非国有的中小企业时,由于产权归属的不同,银行不能将风险转嫁给(如 高效率的内生性中小企业金融支持制度,并以此作为中小企业发展金融支持的核心原则,结合各地区的实情,全方位着手,从根本上解除中小企业的约束问题。而内生性民营或中小企业制度的形成作为一种制度变迁,必须突破原有的主导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强调主要以诱致性制度变迁来推进我国内生性中小企业金融支持体制的构建。

三、中小企业贷款支持的制度创新

内生性中小企业金融支持体系的构建,在于作用的系统发挥,一方面,应通过创建自由、宽松,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鼓励个人或团体不断创新,不断对新的制度安排“试错”,推进诱致性制度变迁;另一方面,应通过强制性制度变迁的方式,提供制度构成中关于制度环境,制度实施机制的制度供给。

(一)应放松市场准入,推进诱致性制度变迁

金融行政的职能是严格金融监管、严格市场清除,而金融市场本身的建设与发展则要求放松金融准入,放松资本管制。放松金融准入,是为了解决因长期垄断金融而导致的缺少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服务的基层金融服务(包括机构和市场)的“老大难”问题。

(二)创新信贷机构,容许并促进社区性中小银行和中小金融机构的建立健全

一是合理定位,使城市商业银行成为名副其实的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商业银行,将基层信用合作社真正办成为社员服务的合作金融组织;二是应放开市场准入,适时发展各种由民营经济组织、集体或个人经营的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中小企业租赁公司),培育良性互动的资金供求机制。

(三)创新机制,完善内部控制

中小企业的贷款如果要按照对公贷款的程序来操作,一般很难被审批通过,因为目前各银行对对公贷款项目控制比较严格。应如何创新方式和工具呢?不少银行已做出了很多新的尝试,例如,针对民营企业信息不透明的问题,应向民营企业主个人而不是企业发放贷款;针对中小企业产品销售的现金流可能比较稳定这一特点,重点发展与其产品销售直接相关的业务,如保理业务及各类票据业务等等。另外,针对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较容易而固定资金相对困难的特点,充分运用设备租赁也是一个较好的办法。与此同时,还应适当革新银行内部控制机制,如创新授信制度,下放贷款审批权;创新约束激励机制,规范贷款问责制等。

最后,应适当提供某些强制性的制度供给,包括制度环境、制度实施机制的供给。应规范有关法规,建立对民间金融的监管机制和监管体系,引导中小企业加强自身信用建设,改善社会信用环境,完善中小企业信息服务体系等。整理

第二篇 20xx物业管理师《基本制度与政策》重点:商品房现售条件

商品房现售条件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同时要求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4.已通过竣工验收;

5.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6.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7.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现售条件现售商品房的;

(二)未按照规定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的;

(三)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商品房的;

(四)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的;

(五)分割拆零销售商品住宅的;

六)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 (七)未按照规定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 (八)委托没有资格的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

第三篇 会计委派制度需尽快完善_会计管理体制论文

2000年9月7日,财政部和监察部联合签发了《关于试行会计委派制度工作的意见》,要求以党政机关、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及有授权收费和罚没职能的事业单位为重点,继续推行会计委派制度。会计委派制的目的就是通过对会计人员的直接管理、整顿和规范会计工作秩序,加强财务监督和内部管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证改革和发展健康有序地推进,尽量从源头上、制度上遏制和防止现象的发生。但是,会计委派制也不能包治百病,这项新生事物在推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会碰到一些问题,当前亟需根据面临的实际情况,不断调查研究,探索总结,提出一些建设性的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

(一)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矛盾突出

委派会计是以或由其委托财政部门直接向会计核算单位派驻会计人员,委派对象大多是单位的主管会计、出纳,它意味着原来的会计机构中的人员不再属原单位,而是属于或者财政部门,会计人员由原来的“内当家”变成的“大管家”。然而单位领导一般都不情愿将自己单位的收支大权交由别人管,他们把委派会计视为“外来人员”、“异己力量”,产生戒备心理,容易造成委派会计被孤立、工作效率低下等现象。甚至有的单位长期违规截留、假公济私,采取诸如隐匿或篡改原始凭证、大量现金交易、私设“小金库”、建“两套账”等手法,尽力逃避委派会计监督,游离于其管理与控制之外,使委派会计并不能掌握实际的经济活动情况,仅变成一个机械的记账员,成为“摆设”。这样只能够在会计程序和方法上追求所谓的真实性,丧失对经济活动进行反映监督的职能。wwW.0519news.com

(二)受派会计人员的积极性不能被充分调动起来

1.虽然许多试点地方明确受派会计人员代表,负责该单位的财务收支,监督该单位正确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和《会计法》,但受派会计不是正式财政干部,没有成为公务员,使受派会计在工作中“腰不直,气不壮”。

2.实行统管统派必然使管用脱节,影响会计人员正常晋升。受派会计人员对受派单位来说只能算是个“编外人员”,如果在会计管理机构得不到提拔,那就很难在被委派单位得到提升。这使委派会计升迁机会相当少,这与其他单位部门领导、厂长、经理、总裁大多是由财会人员(或懂财会知识人员)升上去的情况相差很远。会计人员只能是痛快一时,这势必影响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因此,许多委派会计说,不用猜,不用想,我现在都知道这一辈子只能干个委派会计,没有发展方向,多没劲。

3.对委派会计的考评没有明确的标准。目前,对委派会计的考评、考核的方法、结果、奖罚尚没有相应的办法和措施。如果由会计管理机构直接考核,不能把委派会计在被委派单位经营和任职期间的实际业绩纳入考评范围,就会滋生委派会计不关心单位经营的心理,无法调动其以监督者与管理者双重身份全身心投入到被委派单位经济管理活动中的积极性。

(三)职责权限没有落到实处

1.权限界定难。由于被委派单位与单位之间的情况差别很大,不可能也不现实从上至下用一种绝对统一的标准进行规范,同时委派会计需要哪些权利,权限规定多大为宜,以及与被委派单位行政负责人的关系等方面也难以把握。

2.执行难。在实际执行权限中还有一定难度,在行政负责开明的单位,执行就好一些,否则难免流于形式。

(四)后续管理办法尚不够完善

目前,后续管理办法的滞后已严重制约了会计委派制工作的深入与发展,因为没有相应的后续管理办法,配套制度,没法将被委派单位、相关部门的有关行为都统一到制度上,从而出现了由于各自行为的随意性而带来的矛盾。

二、完善的对策

(一)建立委派会计与被委派单位之间的协调机制

在处理委派会计和被委派单位之间的关系上,应注意做好以下几点。一是积极与被委派单位进行沟通,形成在委派会计与单位主要领导之间,既职责明确,又相互协调、配合,既相互约束、制约,又同心协力,既有一定的性,又有共同的目标,委派会计不仅仅是对单位的财务进行监督控制,还充分发挥专业知识,想单位所想,急单位所急,帮助其管好钱,理好财;二是在坚持财务制度的同时,又能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灵活进行理财,并从财务角度提出合理建议;三是遇到问题和矛盾主动与单位领导协商,力争通过协商来解决问题。正是有了这样的协调配合,寓监督于服务之中,才能共同改善和加强财务会计管理。

(二)建立委派会计考核奖励机制

1.实行委派会计量化考核制,严格业绩考评。考核的内容包括遵守会计制度,职业道德、工作业绩、业务技术水平、廉政等方面的情况。会计管理机构每年对委派会计考核1—2次,对考核优秀的给予业绩肯定和奖励。考核不合格的就地解聘。

2.对委派会计提拔任命的政策。比如对作出重大贡献的委派会计,应当向组织部门提出晋升、晋职建议;所有单位提拔分管财务的领导时,必须向会计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会计管理部门提供候选人,再经组织部门考核合格后履行正常任用手续。

3.成立会计管理局。为积极推进会计委派制,应尽快成立隶属于各级财政部门的行政管理机构——会计管理局。委派会计应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办法实行公务员过渡,只有对会计局内设机构和职能,重新界定和规范,才能保证会计干部队伍的稳定和会计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三)明确委派会计的职责权限,强化会计管理

为了保证会计委派制取得实效,委派部门要明确委派会计的职责、权限及与被委派单位的关系,在充分支持被委派单位自主管理,依法理财的前提下,发挥委派会计人员的监督作用,正确履行职责。在实际工作中还必须做到:

1.加强财务收支审核把关。把财务收支“由上而下”(领导先审批后报账)变为“由下而上”(会计先审核把关后领导审批报账)的审批方式,如工作人员出差完毕,到会计那里冲账,应先把差旅费用票据拿来让委派会计审核把关,经确认符合财务规定票据后再让领导审批。

2.重大经济活动参与决策权。诸如单位对外投资,购置大型设备,预付大额款项等,委派会计应参与决策,与行政负责人实行联签制度,这对委派单位现在和将来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不断完善会计委派制度和配套措施,促进整体效应的产生

工作中,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充分重视与试点工作有关的各项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委派会计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继续教育制度、考核轮换制度、日常管理制度、保障制度等,加强对委派会计的后续管理和保护。在现行财政部门监管职能还未完全到位的情况下,要积极与纪检监察部门联手,共同查处打击报复委派会计的行为,维护委派会计的合法权益。当然,委派会计如对违法乱纪行为不抵制,不报告、开假票、报假账以及实施其他违规行为者,视同情节轻重给予处理,确保会计委派制顺利进行。

第四篇 工厂员工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宿舍区的文明建设,使职工有一个清洁,宁静、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特制订职工宿舍文明守则如下:

熄灯时间:每天凌晨12:00之前。舍长:

1、保持生活环境的整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

2、宿舍区内的走廊、通道及公共场所,禁止堆放杂物、养三鸟和其它宠物,不允许养狗。

3、讲文明礼貌,不从楼上抛丢垃圾、杂物和倒水,不准弄脏和划花墙壁。

4、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垃圾、杂物要倒在垃圾池、桶内。

5、注意安全,不要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不准使用明火炉具(用电炉具)及超负荷用电。

6、预防火灾,严禁在宿舍区燃放烟火和鞭炮。

7、自觉维护宿舍区的安静,在中等、晚上休息时间不使用高音器材,大声吵闹,不进行有噪声活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8、美化环境,爱护花草树木和一切公共设施。

9、各住户生活区的卫生要经常打扫,保持整洁。

10、遵纪守法,严格遵守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觉维护宿舍区的秩序。

11、尊老爱幼,尊敬他人就息习惯,学会互相帮助、互相体谅,共创和谐就息空间。

12、遇到他人行为看不惯或他人影响自己休息的,听从舍长安排,调配工作,不能发生过激行为,否则肇事方的,按开除出厂处理,造成他人伤害的,工厂追究肇事方的相关赔偿及法律责任。

13、得不到被访方、全休宿舍员工的同意,来访方一律不允许进入被访方宿舍区域,非本厂员工一律不能进入和留宿,否则视事态的性质对当事人按“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等厂规处理。

14、其它未述,请自觉执行,有需要帮助的,请与厂长或技术员、前台联系。

以上规定希望广大职工自觉遵守,违者按公司住房管理规定的条款给予处理。

第五篇 KTV管理制度

相信现在的每一家KTV都有自己独特的工作服装,一般情况下,KTV服务员正式上岗之前都要对工作服装交纳押金,离职后再把押金退还给服务员。可以说KTV对于KTV服务员工作服装的管理必须要坚持严格、统一的标准。下面我们和大家分享一下一份完整、详细的管理KTV服务工作服装的规章制度表单。

 一、工作服装的配装

1、当KTV服务员新入店或调岗时,由各部门负责人领KTV服务员本人,持人事部入职表到库房按配装标准领取工作服装及配装用品,并办理登记手续,工作服装房应首先选用尺寸相当的备用工作服装配置,若新岗位确无合体的备用工作服装时,由库房报办公室,经行政副总经理批准后通知厂家制作。

2、更换工作服装时,有工作服装房制定出各部门更换工作服装时间(前厅服务员一周一次、主管及以上一月两次、厨房KTV服务员一周两次),按时换装。更换工作服装时,需KTV服务员本人持旧工作服装到工作服装房进行换装,并办理登记手续。

3、外购工作服装在交用时,KTV服务员穿着不合体的由供货单位负责修改,KTV服务员领用后无特殊情况,一般不予修改。凡私自对工作服装进行修改属违纪行为,应由当事人予以赔偿。

4、KTV服务员离店时配用品付款规定如下:

①、女长、短袜:离店时发放不满一个月的,按原价赔偿;

②、皮鞋:离店时发放不满3个月的,按原价赔偿;

③、男袜:离店时发放不满一个半月的,按原价赔偿;

以上物品以财务部现金收据为证,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5、工作服装的配用品由各部门负责人统计人员名单及配用品数量,部门经理签字后上报办公室,经执行副总经理批准后,由库房申购,部门经理到库房领取并发放给KTV服务员。

6、离店KTV服务员必须将工作服装退回工作服装房,验收合格后,库管人员在离职人员通知书上签字。

二、工作服装的破损

①、库房根据工作服装破损情况进行修补或报请总经理重制。

②、工作服装发生损坏需进行修补时,本人需填定修补工作服装申请单,注明破损原因,经部门经理签字后,库房方可给予修补。

③、工作服装在使用期限内,KTV服务员因工作原因造成损坏无法使用,由所在部门出具证明,写明事情经过,部门经理签字报总经理方可重新配装。

 三、工作服装报损处理

1、报损程序

①、库房管理人员进行报损工作服装的统计并上报行政秘书;

②、行政秘书对报损工作服装进行核准并出具核准认定结果,KTV管理一式两面三刀份(一份交采购部进行报损处理,一份交库管存档。);

③、经行政秘书核准报损的工作服装,由库房移交采购部,采购部进行报损工作服装的处理。

2、报损范围

①、因工作需要进行部分更换的工作服装。

②、非正常使用造成报损,已进行赔偿的工作服装。

③、KTV根据工作服装使用年限及使用情况统一报损的工作服装;

④、因工作原因造成重垢、破损无法穿着的工作服装;

 四、工作服装换洗

①、KTV服务员工作服装不得他人代领或代替换洗。

②、公司工作服装由外单位洗衣厂统一洗涤,除公司发放的工作服装外其余衣物不予洗涤。

③、KTV服务员工作服装不得换、借、混穿,如有特殊情况需借用工作服装,由KTV服务员所在部门经理签字后方可办理借用手续,使用后应及时归还。

④、KTV服务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更换工作服装,以脏换净。

⑤、KTV服务员工作服装由工作服装房统一编号、保存,KTV服务员不得擅自修改工作服装编号。

五、处罚条例

KTV服务员在使用工作服装时要注意爱护,不得任意修改、损坏或将各种颜色洒于工作服装上。库房有权拒收因非正常使用而造成重垢、无法洗涤及破损严重无法穿着的工作服装,并上报总经理,按工作服装使用年限赔偿价格赔偿。

①、领取的新工作服装在一年内无法使用的,按原价格50%赔偿。

②、领取的新工作服装在半年内无法使用的,按原价格70%赔偿。

③、工作服装丢失者,按原价格赔偿。

六、各部门经理应对KTV服务员工作服装穿着进行检查、监督。

对衣着不整,穿脏渍工作服装上岗,影响店容店貌等行为的KTV服务员按公司有规定进行处罚。

第六篇 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严肃财务纪律,强化财务管理,规范报销行为,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出差派遣制度

第二条为推动我局财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根据《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和《县财政局转发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直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财行﹝﹞2号)有关规定,对我局原有出差审批、经费报销相关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如下制度:

第三条出差实行前置审批

一般人员出差由办公室主任派遣,分管局领导审批;

副局长、总审计师等班子成员出差由局长审批。如多人共同出差,由行政职务最高的人履行审批程序。如有培训通知文件或有明确领导批示具体人员参加的会议可以代替出差审批单。

第四条报销

出差结束后,按照《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报销。出差人员根据事先留存的出差审批单或文件和发票等,找财务人员填写差旅费报销单,财务人员核对实际出差时间,进行财务稽核,并粘贴出差审批单或文件等到差旅费报销单上,报相关股室领导审核,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后进行报销。

三、报销业务管理

第五条票据的粘贴

(1)粘贴票据时要按票据类别分类粘贴,同类票据尽量粘贴在一起。

(2)原始票据粘贴必须考虑到方便审核与装订后凭证的翻阅,粘贴时要对齐票据粘贴单的上下边,做到整齐、平整、错落有致。粘贴后所有票据号码、日期及税务章等必须保留齐全、清晰可辩。

第六条发票的审核

(1)报销人员在获取发票时,应检查单位名称、日期、项目等发票要素是否填写清楚完整,签章是否清淅,必要时应核实发票的真伪。

(2)严禁发票上有涂改的情况,否则按废票处理,不予报销;

发票客户名称栏填写与本单位名称不符的发票不予报销;

未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一律不得作为报销凭据。

(3)发票上开具为货物一批、劳保用品和办公用品的,须附有销货方加盖发票专用章或公章的正式明细清单,否则不予报销。

第七条经手人制度

凡我局报销业务实行经手人终身负责制,外单位人员不得直接从办公室办理相关业务,所有原始票据须由经手人签字,经手人对业务的真实性负责。

第八条审核联签字流程

报销的票据实行联签制,由分管财务领导、办公室联合签字后方为有效可支付的凭证。流程如下:

(1)报销人或经手人在原始单据或凭证上签字;

(2)办公室对业务活动的真实性,对发票的真伪、报销凭证的规范性、列支内容与资金计划的一致性进行稽核并签字;

(3)分管财务领导审批签字。

第九条差旅费报销

(1)报销的差旅发票必须填写差旅报销单,写明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等。

(2)所有差旅费报销必须有股室领导和分管领导开具的派遣单或文件,财务人员核对住宿票宾馆地址和任务派遣地,并与备案的任务或文件安排比对,凡不一致的,不予报销。

(3)不允许有市内的住宿发票。

(4)与出差无关的人员不得报销差旅费。

(5)凡出差没有住宿费发票的,可报销出差期间的实际费用或按《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报销,不得报销其它无关费用。

第十条劳务费报销

(1)单位聘请技术人员须签订正式协议,明确工作任务、起止时间、劳务报酬及相关要求,并列明外聘人员的身份证号及联系电话。

(2)专业技术人员按工资单发放工资,财务人员直接将劳务报酬划入聘用人员帐户,其他费用(如:个人所得税等)由该人员自行支付,单位将不再承担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租车费报销

(1)外出审计工作或单位活动需租用车辆时,须签订正式租车协议,如有活动文件也可替代租车协议。

(2)我局经手人凭协议或文件与车辆出租人开具的租车税票办理报销手续,财务人员直接将租车费划入车辆出租人帐户。

第十二条交通费报销

(1)外出审计工作或单位活动需要使用职工私人车辆时,须提前申请,填写经由股室负责人、科室分管领导和局长签字的私车公用交通补贴申请审批单。

(2)外出审计工作或单位活动需要打车时,可根据审计项目现场实施时间,一次申请。申请程序依据《义安区审计局公务出行管理细则(试行)》规定。

(3)财务人员凭审批单和打车费用,及由股室负责人和分管财务领导签字的费用报销审批单进行报销。

第十三条会议费报销

(1)报销的会议费须有会议通知,明确会议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并由相关人员留存报到簿或签到表备查。

(2)会议费报销须附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开支明细清单。

四、结算支付管理

第十四条严格执行预算事业单位公务卡结算制度,严格控制不使用公务卡的结算支出。

第十五条为执行财政和审计控制现金使用的有关规定,除个人劳务报酬、劳保、福利费、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结算起点5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用现金支付外,所有单笔支付在500元(含500元)以上的开支,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支票转帐或从网银支付。

第十六条局职工下乡、出差和进行公务活动,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凭pos小票及发票进行报销;

使用支票转帐或从单位网银支付的,填写费用审批单,凭经批准后的发票报销。

第十七条出差时必须选择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宾馆住宿。特殊情况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住宿费的,必须请示局长批准,500元以下的可现金支付;

500元以上支出须由所住宾馆开具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证明,报销时一并作为报销凭证备案,由财务人员通过转账支付给所住宾馆。

第十八条对采用单笔业务连开多张小额发票,或多人一起下乡却逐人逐天在同一家宾馆开具多张发票等手段,恶意逃避使用公务卡的行为,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第十九条严格执行省直预算单位公车燃油使用公务卡结算的规定,公务用车加油不得使用现金,一律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未按规定的,不予报销,费用自理。

第二十条职工报销差旅费超过500元以上的,全部划入公务卡或个人银行卡中。

五、采购管理

第二十一条凡使用财政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项目,应当按照采购目录及分类标准编制采购预算,并列入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第二十二条收到计划批复后,项目负责人要请专家尽快确认产品参数,及时联系办公室办理采购申报,合理安排采购进度,保证项目的正常开展。

第二十三条采购物品如能在徽采商城中购买,均从商城中采购。

第二十四条采购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进行,采购资金严格执行国库直接支付制度。

六、报销期限要求

第二十五条为保证资金支出进度与工作开展情况一致,各项工作的差旅费要单次出差单次填报、单人出差单人填报,不得待业务工作全部结束后一次性报销。当月的各项支出必须在次月15日前报销,过期不予报销。

第二十六条当年的支出必须在本年12月20日以前到财务科报销,以便进行财务决算。

第二十七条本年度12月下旬发生的费用,在翌年元月15日前报销。

七、违规处理

第二十八条虚开住宿费或虚列人员虚报冒领差旅费及其他违反财务制度规定的,一经查实,将对经手人予以清退费用、书面检查、戒勉谈话、通报批评、岗位降级处理,情节严重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八、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与上级部门有关规定不符的,执行上级规定。

第三十条本制度自年1月1日起执行。

(篇二)

为深入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严肃财经规律,加强财务管理,合理使用资金,建立健全财务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从源头预防和治理,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特制定此制度。

一、会议经费管理

1、按照《市市直机关会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190号)文件要求执行,召开会议的相关科室,应将会议计划报局办公室,经局长批准后才能开会。会议经费预算提前15个工作日报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统筹安排。

2、召开会议要按照精简、节约和高效原则,严格控制会期和参会人数,会议工作人员控制在5%以内。

3、会议经费实行综合定额管理,在综合定额内据实报销,超支不补,按三类会议定额支出,会议一般得不超过1天。

4、会议主办科室应在会议结束后及时报账,财务人员要认真把关,严格按照规定审核会议经费开支,超标准或扩大会议开支的不予报销。

二、公务接待费管理

1、严格按照市纪委下发的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要求执行。严禁超标准接待,工作日接待中餐严禁喝酒、上烟。接待工作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陪客人员由局办公室依照接待规定和性质,进行通知。

2、上级领导机关和外地市体育部门来我局检查指导,交流工作的,按有关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3、县(市)体育部门人员来我局汇报工作或办理业务,确需就餐,由相关科室提交申请,经分管局长同意,报局长批准,由办公室安排工作餐。

4、局办公室安排接待,要认真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手续完备后,方可接待。先接待,后请示接待不予报销。

5、接待费报销,需做到“三单合一”。严禁超标准接待,谁违规,谁负责。

三、差旅费报销管理

1、差旅费报销严格执行《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99号),工作人员因公出差,严格控制人数,要有上级体育行政部门正式文件或通知。认真填写《公务出差审批单》,经审批后方可出差。对不按规定或未经局长同意的出差,费用一律自理,不予报销。

2、非体育行政部门发文,应邀赴外地开会、学习、帮助工作、观赛或带队比赛外出的,差旅费原则上应由邀请单位报销。

3、五县三区举办的体育赛事、群体活动,邀请我局有关人员参加,经局长同意后,按因公出差,报销差旅费。

4、禁止公费到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会、学习或参加赛事活动。

5、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出差,交通费按出差自然天数计算。在辖区内,出城区出差,每人每天60元,包干使用;

其他地区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用单位公车的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单位不予补助交通费。

6、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出差,住宿费安徽省内每人每天310元。其他地区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财政部门制定的分地区住宿费限额标准。

7、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出差,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天数计算。在辖区内出城区每人每天50元,其他地区每人每天100元。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单位不再补助伙食费。

8、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考查调研和体育赛事。

四、活动经费管理

各业务科室安排的体育赛事、群体活动,要根据专项资金数,本着“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提前制定预算计划,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财务提出建议,局长签批后安排。活动结束后,由经办科室根据预算将所有发生的费用全部汇总,在活动结束十天内签报。如有招待、奖品费用,按有关文件规定签批报销。对不按规定或未经局长同意,费用一律自理,不予报销。

五、专项经费管理

专项经费包括财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为保证我市体育工作任务完成拨付的专项工作经费及配套资金或因局某项工作突出拨付的奖励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工作经费使用需经局长批准后,方可使用。

六、办公用品和体育器材购置费管理

各科室需购置办公用品,先到办公室填写购物审批单,经局长批准后方可购置。举办竞赛、群体等大型活动所需器材、服装、奖品等物品,由相关科室报送购物预算交给办公室,经局长签批后,按规定办理。需要采购的,由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协助,按采购办法规定程序进行。

七、信件邮寄费管理

各科室邮寄信件、文件及刊物等,先到办公室填写审批单,经局长批准后方可邮寄。市内信件需交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送文件交换站。

八、学习培训费管理

1、按《市直机关培训经费管理办法》(财行[]639号)文件要求执行培训经费管理。业务工作技能培训应建立年度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名称、对象、内容、时间、地点、参选人数、所需经费等),经局长批准后实行。对未履行审批程序的培训,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经费不予报销。

2、由组织选送到各级党校学习或参加短期业务培训的人员,按文件通知,经局长同意后方可参加学习,费用经分管财务领导签报。参加各种学历学习费用一律自理。

九、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由办公室具体负责管理,统一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和使用登记表。使用科室要有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要定期盘点,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2、各科室因工作需要购置和更新固定资产,由科室写出申请,报分管领导和办公室审核。经局长批准后,办公室按采购程序采购。新购置或更新的固定资产要办理资产登记手续。

3、需处置的废旧固定资产要由办公室统一办理报批手续,处置后备案注销。变价收入要按照有关规定统一上缴。除办公室外,任何科室和个人无权处置固定资产。

4、全体人员要树立节约意识,爱护公物,妥善使用管理公物。固定资产若出现损坏,要及时联系办公室修理。

十、财务报销规定

1、开展各类活动,经费支出超出1万元,须经局党组或局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

2、会议费、接待费、出差费及购置费等,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业务科室申报审批项目及预算——经分管领导同意——局长批准)、报账程序(业务科室按项目及预算填写相应的报账单——经会计室审核——报办公室——局长审批——分管财务负责人签报)。凡是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单证或票据、字迹模糊、计算错误的单证或票据,超过凭证上规定使用范围的票据、发票上无日期、单位名称、数量、单价、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单位名称的发票都不予报销,报账时限不能超过15个工作日。

3、报销支出必须取得合法凭证。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写明物品名称、数量、单价及全额,根据材料、抵制易耗品、固定资产等不同管理办法,办理入库或验收手续。

(篇三)

为进一步完善局机关财务管理,形成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和效益,促进民政事业发展,根据国家的有关财政政策和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机关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相关规定,严格资产资金管理,坚持勤俭办事,厉行节约的原则,加强经济核算,及时编报民政事业费预、决算,如实反映机关财务收支和资产情况,严格执行钱财物分离,即管物不管钱帐,管帐不管钱物,管钱不管帐物。财务管理人员每季度向局长汇报一次上季度财务收支情况,每年向局班子成员通报一次财务收支情况,当好领导参谋助手。

二、预算管理制度展

1、财务股是局财务管理的综合部门,负责本局范围内的资金调度与管理,编制本级年度收支预算,统一核算民政经费,监督、检查下属单位的财务运行。

2、预算的编制应坚持依法理财、公共财政、综合预算和支出绩效的原则,根据《中华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县财政的有关规定编制年度综合预算。

3、各股室要坚持实事求是、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厉行节约的方针,根据年度的工作任务,编制部门支出预算,由财务股按照当年财政预算安排的额度,提出具体方案,报请局班子会议批准后执行。

4、各类专项经费、业务经费必须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和勤俭办事”的原则,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要求,具体由业务股室按资金来源渠道分类安排,提出使用意见,报局长办公会议或相关评审团会议集体研究后执行。各业务股室应每半年与财务股核对预算指标,财务股做好预算指标帐。

三、收入管理制度

1、收费要按照财政(税务)、物价部门的收费依据依法依规收取。所有收费的票据,由局财务股统一到县财政(税务)部门领取或缴销。收费所使用的票据只能到局财务股领销。财务股负责财政统一票据的领用登记和缴销管理工作,并对非税收入进行台帐登记、对帐、稽核等,做到帐、票款相符。票据实行专人保管,如有遗失按《票据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局机关各项收入应全部纳入财务核算,在业务活动中与其它单位或个人发生的一切款项,应及时开具财务票据、收取款项,登记入帐,不得截留、隐瞒、挪用。

3、凡本局取得的财政非税收入必须按规定缴入财政专户(非税资金专户),财务股按财政局非税资金管理规定实行收支核算与管理,不得坐收坐支,不得设“小金库”。

4、婚姻登记处收入由婚姻登记处统一缴入财政部门指定的银行代收机构及婚姻研究协会帐号,必须做到日清月结,票、款相符及负责婚姻登记相关证件出入库管理工作。

四、日常财务支出管理制度

为了节约行政成本,确保工资福利的发放,确保工作正常运转,所有经费支出(包括预算内经费、预算外经费、各项工作经费)都要纳入财务统一管理。实行财务计划管理,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严格报账的审批程序和报账时限,在资金结算中,超出现金支付范围的,须通过银行转帐,元以上的大额支出原则上都必须通过银行转帐,不能用现金支付。

经费(发票)开支报帐程序。严禁用复印发票,内部收据及其他不规范的票据签批报帐,每笔开支必须经手人要注明用途并签名,须有证明人签字认可。经分管财务的领导局长审批同意报销的票据,局财务股出纳方可付款列支,会计方可做账。其具体的报账程序是:

经手人签字——证明人签字——股室负责人签字——财务股股长签字——分管领导签字——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局长审批。

五、购置物品和项目建设管理制度

1、申报计划。局各股室购买物品,先由各股室申报计划,分管领导核实,报局办公室再按程序报批,由局采购组进行。

2、物品采购和项目建设组办理。局成立物品采购和项目建设组,由分管办公室的领导任组长,分管纪检的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财务股股长、相关业务股室长、纪检员、财务股出纳为成员。

3、分类采购。大宗、大批量的物品(价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由局班子办公会议研究同意,进行采购。所有采购按规定须由采购中心采购,由采购组到采购中心办理手续,按县采购中心批复进行采购。采购后由局股室或办公室安排专人保管、发放,办公室建好发放使用台帐,做好固定资产登记。

六、公务接待管理

1、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申报审批制度。

2、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

3、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现金结账制度。公务接待实行现金结账,严禁签单消费。谁经手,谁负责,并及时到财务报账。对违反县委县文件规定的,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七、会议和培训支出管理制度

1、全县性的大会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各股室的单项业务会议,必须提前书面报告局办公室,并编制会议预算经费,编制的预算要分管领导核实,再报财务部门审核,报分管财务的领导初审,报局长审批。会议经费开支严格按县规定的标准执行。会议后勤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安排,财务股和相关股室配合。会议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结清账务、报账。

2、考察培训支出管理:从严控制公费外出考察。局各股室不得以学习或培训等名义公费外出旅游。因工作需要,按上级通知确需公费外出学习、考察的,按县里的有关规定,审批手续完善后,方可外出学习考察。没有按程序经领导审批的培训学习考察,局财务不予报销,其费用自理。学习考察的费用,严格按上级文件的通知规定执行,不报销额外费用。

八、资产保管制度

1、做好固定资产登记、清查、建账建卡工作。局机关的房屋、设施、家具、办公设备、车辆等固定资产实行统一登记管理,办公室建卡,财务股建账,办公室和财务股每年清查一次,确保账实相符。

2、上级主管部门配置或相关单位赠予的办公设备等资产,由接受单位会同办公室、财务股填制固定资产入账单,确定入账价值,交办公室登记固定资产账(卡)。

3、局公有财产的保管和报废处置。本局公有财产,一律凭《固定资产登记表》保管使用,实行谁使用谁负责。不得私占、私借、毁损,如有丢失或非正常毁损,由责任人照价赔偿。确实无法使用需报废的固定资产,由责任股室报办公室查验后,经局长同意,办公室造具清单,统一处置。公有财产处置收入交财务股入账。处置固定资产时(大宗财产处置如小车处置等),须按有关程序申报审批。办公室出具书面报告,报局长审批,其中须报请县国资部门审批的,必须按规定报批后,方可核销固定资产。

4、干部职工调出或因其它原因离开本局,须将所使用公有财产退交单位。

九、用电、用水管理制度。

1、加强办公电话管理。长途电话只开通局长室、班子成员和局办公室的电话。因工作需打长途电话的可到办公室拨打。

2、加强办公用电管理。办公用电的电费由财务股每月按时交纳。为节约办公用电,消除安全隐患,各办公室必须做到人离电断(关闭有关设施电源)。使用空调,冬天室内不得高于20℃,夏天不得低于26℃。

3、用水管理:办公楼用水,财务股每月要按时交纳水费。每个工作人员要随手关好水龙头,不放长流水。发现开关没关好,随手关上,防止浪费。

十、差旅费管理制度

干部职工因公出差,实行事前申报制度,报局长审批;差旅费报销标准,按县有关规定执行。

干部职工的差旅费一般每月报销一次,按规定填写好差旅费报销单,报销凭证上必须有证明人和审批领导签字,方可到财务股报销。

十一、财务现金管理制度

干部职工不得在办公室存放现金,财务人员晚上不得把现金放在保险柜内存放,防止现金被盗。出纳到银行办理现金业务,必须要有安全保障。干部职工因私不得借用公款,因工作需要确须预借公款的,经手人先填写借据,经财务股长签具意见,报分管财务的领导、局长审批后,方可借款。借款必须在限期内归还。如不能按时归还的,要说明原因,对借后拖欠还款,返款结算时间超过一个月的,局财务股报局长同意后,从借款人工扣还借款。

十二、公务车辆油料费、修理费的管理制度

局办公室要按照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油料和修理费的管理。车辆供油在本省境内按采购中心规定的ip卡加油,ip卡由财务购买。统一使用油卡制度,油卡由办公室专人管理,油料(票)必须办公室负责人签字认可,作为结算油料消耗的依据。

对修理费用,按照县采购有关规定程序报批,修理一次报批一次,先报批后修理。坚决杜绝先修后批,也不准几次修理集中在一次报批。在修理时,由办公室派人监修,大的修理财务人员共同参与,尽量节省开支。

十三、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殡葬执法大队、县福利中心、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费用报销等比照局机关财务管理规定进行,所发放的津补贴等个人费用和重大财务事项须经局班子会集体研究后,按规定办理,费用由执法大队、福利中心、军休所负责人签字报销,分管领导签核,财务核算,每季财务收支报表报局财务股,财务工作应接受局财务指导。

十四、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民政专项资金,包括优抚、救灾、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临时救助、六十年代精减退职、福彩公益金、安置、救助、孤儿基本生活费、城镇“三无”人员、流浪乞讨人员等民政事业费。从解决民生、贯彻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准确、及时、足额地发放到民政对象手上,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作用。各项专项资金应遵循专款专用的原则。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专项资金的使用安排,必须坚持局班子办公会议(同时局财务股长列席)或相关评审团研究,形成集体意见,才能下经费指标拨款。

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审批,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股室为具体责任人,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资金使用上出了问题,追究其负责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按党纪、政纪给予处分。进一步建立健全民政专项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一是所有民政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专户专储、专项核算;二是所有民政专项资金分配必须经过局班子办公会议或相关评审团集体研究决定,并做好会议记录备查。三是所有民政资金分配结果(正式文件)必须及时报上级民政业务、财务和纪检监察部门备案;四是要加强对民政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县民政局每年要对本级上一年度的民政专项资金进行一次自查,对各镇(乡、街道)的民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并将自查和督查情况书面报上级民政业务、财务和纪检监察部门。

专项经费实行统一管理,由相关股室提出分配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局长同意,经局班子办公会议(或相关评审团)讨论决定后,会同财政局联合下文,财务股对民政专项资金实行统计和汇总。各股室对上年结余资金、上级的拨款文件和分配下拨的专项资金文件每半年统计汇总一次后,各报一份给局财务股汇总。

(一)救灾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上级安排的救灾款物指标,局根据各镇(乡、街道)的灾民户受灾情况,由局救灾股提出发放救灾资金和物资的分配的初始方案,报局班子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各镇(乡、街道)的指标分配方案。再由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共同下指标。所有救灾款物必须到户到人,防止截留和挪用。临时性的拨付救灾款,同样要经班子办公会议研究。经集体研究同意后,救灾股会同财务部门办理拨款手续。

1、救灾资金包括:

(1)、省、市财政下达的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包括救灾应急资金,灾区民房恢复重建资金,春荒、冬令救济资金)和其它灾害专项补助资金;

(2)各级门接收的救灾捐赠资金;

2、救灾资金使用范围:

(1)解决灾民无力克服的吃、穿、住、医等生活困难;

(2)紧急抢救、转移和安置灾民;

(3)灾民倒房恢复重建;

(4)救灾物资的加工、采购、储运等;

(5)捐赠款物应按捐赠人的意愿使用。

3、救灾资金不准用于上述使用范围以外的其它支出,如不准用于企业解困和职工生活补助,办扶贫点,刑事、治安事件、交通事故等非自然灾害救助,基本建设(水电路坝工程),工作经费等其它与灾民基本生活无关的支出。

4、确保救灾资金下拨的时效性。接到上级救灾款指标文件后,迅速研究提出分配方案,由财政局和民政局联合下文拨付,同时将拨款文件报送上级门备案。救灾应急资金要在5日内落实到灾民手中,灾民重建资金和春荒、冬令灾民生活救济资金要实行一卡通发放,及时落实到灾民手中。确保救灾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滞拨资金。

5、救灾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帐核算。不得将救灾资金与其他民政资金捆绑使用,会计科目设置要能够使用随时反映资金的收支结余情况。

(二)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制度

1、社会救助资金包括:

城乡低保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资金、临时救助资金、城镇“三无”供养资金。

2、社会救助资金来源:

(1)上级财政补助的资金;

(2)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

(3)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的资金;

3、社会救助资金的使用:

社会救助资金只能用于社会救助规定对象的生活救助,不准用于其它支出,严禁挤占和挪用。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从上级下拨的社会救助资金中开支其它费用,也不得开支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社会救助工作经费应列入财政部门的经费预算。

4、社会救助资金的管理:

社会救助资金支出纳入财政专户专帐,用于核算社会救助资金的发放情况。

5、社会救助资金的发放:

社会救助资金应严格按照相关条例和有关政策进行审核救助对象,城乡低保贯彻应保尽保,动态管理的原则,以户为单位进行最低生活保障。县社会救助股按季审核按社会救助对象人数和金额,将财政局和民政局联合下文拨款文件交财务股审核,办理拨款手续,实行社会化发放,城市低保、城市医疗救助通过银行(信用社)打卡直接将资金发放到救助对象帐户;农村低保、农村医疗救助、分散供养五保户、六十年代精减退职救济通过财政“惠农一卡通”将低保金发放到救助对象帐户;集中供养五保户、城镇“三无”供养人员通过财政所将资金直拨到各福利机构。

6、社会救助股要会同财务、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社会救助资金发放情况的监督,将采取定期和不定期两种方式对社会救助对象进行入户调查,抽查面每年不低于10%;实行阳光操作,真正把社会救助资金落实到最困难的居民手中。、

(三)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制度

福利彩票公益金要充分体现“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遵循专款专用、量入为出、讲求实效的原则,搞好社会福利事业。

1、公益金的使用范围

(1)资助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流浪儿童、革命伤残军人等特殊群体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帮助有特殊困难的人,支持社区服务建设、社会福利企业和其他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

(2)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基础设施建设;

(3)资助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

(4)福利彩票公益金不得用于上述以外的其它开支,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严禁挪用。

2、公益金不准用于以下方面开支:

(1)彩票发行机的工作经费和人员经费;

(2)兴建、装修办公楼或职工宿舍楼;

(3)购买小汽车等交通工具;

(4)投资办企业(资助福利企业除外);

(5)拆借和委托放贷、股票交易;

(6)为单位或个人提供经济合同担保;

(7)其他超出公益金使用范围的方面。

3、公益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公益金收支核算应采用统一的会计科目,能够实时反映公益金的收支结余情况。公益金由有奖募捐办公室管理。

(四)优抚资金的管理

上级下达的优抚资金指标,由局优抚股按照优抚资金的使用范围、优抚对象的补助标准,拟定具体资金分配方案,交财务股审核后,报班子办公会研究,确定各镇(乡、街道)的指标分配方案,再由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共同下指标。

1、优抚资金的使用范围: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一次性抚恤金;

(2)残疾军人(含伤残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伤残参战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

(3)一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住房维修费;

(4)残疾人员伤口复发的医疗及住院伙食补助,七至十级残疾军人疾病医疗补助的费用;

(5)残疾人员装修假肢和辅助器械及按规定报销的其他费用;

(6)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

(7)“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六级以上残疾人员、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粮油补贴费用;

(8)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生活补助及住房特困户房屋维修改造费;

(9)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

(10)54年11月以后入伍的历次参战人员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

(11)城乡义务兵农属优待金;

(12)重点优抚对象大病医疗救助及死亡丧葬补助费;

(13)优抚对象临时生活困难补助费;

(14)优抚对象慰问及接待费;

(15)县级和县级以上门举办的残疾军人休养院、复员军人慢性病疗养院、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院和光荣院等优抚事业单位经费、城乡集体办光荣院经费困难补助经费;

(16)县级和县级以上门管理的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费和维修费。

2、加强优抚对象自然减员经费的管理,当年自然减员经费应集中使用,重点用于解决优抚对象的生活、医疗和住房等方面的困难。要本着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切实将自然减员经费用到优抚对象身上,把自然减员经费管好、用好。

3、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要严格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准发放。

(五)孤儿基本生活费管理制度

1、孤儿基本生活费的使用范围:孤儿基本生活是孤儿的“救命钱、成长费”,要对申请、审核、审批和资金发放进行严格规范,要充分利用现有社会救助信息和个人帐户,从方便孤儿角度出度,采取合理可行的办法审核审批和发放资金。城乡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和抚养人或监护人为贫困家庭的社会散居孤儿生活补助,不准用于其它支出,严禁济占和挪用,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从上级下拔的孤儿生活费中开支其它费用。

2、孤儿基本生活费的发放:县社会福利股每半年审核人数和金额,财政局和民政局联合下文拔款指标文件。对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由财政部门将孤儿基本生活费直拔拔付到福利机构;对散居孤儿,由财政部门将孤儿基本生活费通过“惠农一卡通”直接拔付到孤儿和监护人(抚养人)个人帐户。

3、加强孤儿生活费的动态管理,孤儿生活费的补助要严格统一规定的标准发放。

(六)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管理制度

1、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使用范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专项用于流浪乞讨人员的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矫治、返乡救助和临时安置等救助保护支出。

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不得用于救助管理机构运转、设备购置和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等支出。

3、流浪乞讨人员资金发放:实行专户管理、专帐核算,每月财政、民政对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审核,经局长办公会研究,由财务股到财政局核拔后支出。不得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与其他民政资金捆绑使用,合计科目设置要能够随时反映资金的收支结余情况。

十五、局财务股财会人员管理制度

1、根据《中华共和国会计法》和我局业务情况,局财务股实行股长负责制,设会计一名,出纳二名。会计使用国库会计记账系统电脑,出纳使用国库出纳支付系统电脑,各自设置,不能混用。局财务专用公章,由财务股长保管使用。出纳、会计各自刻制一枚印鉴,用于办理国库支付、银行转帐、现金支取等业务。财务专用章,出纳、会计的印鉴不能放在同一个人手中保管使用,以便有效地互相制约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对出纳实行备用金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股长和会计每月对出纳的现金进行盘点,做到账实相符,会计按月记帐报表,做到账证和账账相符,不能兼管出纳业务。按月和银行、财政核对账务。按月编制会计报表编制说明,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会计在每月10日前将上月各种科目资金的结余情况分送财务股长、分管财务的领导、局长审阅。

2、每月25日结帐时间,每年12月25日为年终决算时间。

3、每年各种借款必须在12月15日前全部结清。

(篇四)

为加强机关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节约经费支出,确保局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根据《会计法》及相关财经政策、法规,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制度

1、办公室对各科室的办公桌、椅、文件柜、电脑、空调、打印机等财物均应分类登记造册,专人管理。工作人员如工作调动,必须先办理好财物移交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2、电脑主要用于日常工作,上班时间不得用电脑玩游戏、看电影等。科室人员要做好电脑文件数据的保管保密工作,不得让外单位人员随意操作,设备不得随意外借,设备更新和维修需请示局领导批准。

3、科室因工作需要向下收费应严格遵守“收支两条线”、“票款分离”的政策,使用财政统一票据。

4、财务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及时掌握资金运用动态,每季度向局领导汇报一次资金运用管理情况,同时做好年度财务报表的装订、归档。

二、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1、为节约开支,减少浪费,局机关各项开支必须由经办人、业务股室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局长“一支笔”审批。局长开支由分管办公室副局长审批。

2、办公用品统一由办公室购买,科室领用,经办人签字,各科室邮寄文件、资料等交办公室统一办理。

3、职工下乡、出差、外出开会、培训必须按请示程序报分管领导批准。借支差旅费的人员,必须由本人填写借款申请单,注明到何地、办何事及计划天数,核定借款金额,返回后一周内按审批程序报销,不得“坐支”。

4、差旅费报销标准严格按政财事()1号文件规定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按政委办()16号及政司()18号文件规定执行。

以上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希望全局干部职工认真遵照执行,如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党经政纪处分。

(篇五)

为了加强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规范经费报销程序和手续,按照“保障工作、节约开支”的原则,推行“收入一本帐、支出一个口、审批一支笔、票据一条龙、管理一个制”的财务管理模式,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财务管理原则

市投资促进局财务管理工作接受市财政局业务指导和监督。

市投资促进局财务核算和管理,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主管部门的具体规定,做到统一收支、预算平衡、规范建帐,保证账账、账表、账实、账金相符。

市投资促进局财务管理要严格实行“一支笔”开支审批制度。对于重大开支项目由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加强财务监督,严禁私设“小金库”、“账外账”等,杜绝违反财经纪律现象发生。

市财政部门拨付给市投资促进局的年度日常运行经费和其他专项经费,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统筹安排;

严禁“坐支”现金、支出不入帐、私设“小金库”等违法、违纪行为。

二、经费审批、报销

各项费用的报销原则上由分管财务的局领导一支笔审批,各项费用的报销须做到“内容真实、票据合法、手续完备”,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各项费用的报销时间为每周一,其余时间局财务要办理对帐、编报财务报表等。

(一)财务报销程序

1、由经办人员填写统一格式的《费用报销单》并凭原始发票或原始凭证,由局长签字批准办理支付手续。(经费支出审批程序是:经办人根据经济业务事项分类填制报销凭证→财务审核→局长核签→财务编制会计凭证→经办人签字→出纳根据会计凭证付款。)

2、因为出差或其他特殊业务办理时需借支现金的,由出差人或经办人填写统一格式的《借据》,经局长同意并签署意见后,办理借款手续。及时按照报销支出程序办理结算,结清借款。实行跟踪负责,无特殊原因超过一个季度未报账的不再报销。坚持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3、办理报销或支付手续时,必须出具合法、规范、有效的原始发票或原始凭证,严禁“白条”报销。

(二)、采购

1、凡符合采购规定范围内的一切物品的采购,执行财政批准的年度采购计划,由办公室明确专人按照采购的有关规定办理,本局使用科室参与采购活动并提供所采购项目的规格、型号、性能、技术参数和服务要求等。

2、不属于采购范围,而价值在500元及其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含一年)以上的货物采购,属于国有资产的自行采购。采购部门事先须与财务协商,由办公室负责拟购置清单,报经分管财务的局领导批准,否则不予报销。

3、笔、墨、纸、信封、拖把、扫帚等日常办公用品及非技术性办公耗材原则上由办公室统一采购,并办理登记入库手续,使用者应办理领用手续,并负责妥善管理。车辆燃料的采购及供应,由财务统一购买,并做好车辆用油登记表的登记工作。

(三)差旅费。

1、差旅费的报销按照市财行〔〕3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出差人员须按必经的路程、路线、天数及规定乘坐的交通工具如实填报。住宿费在规定限额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公杂费用于补助市内交通、通讯、行李托运寄存等支出,公出人员由所在单位、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公杂费减半支付)实行定额包干。科级以下人员(含科级)原则上不得乘坐飞机、火车软卧或轮船二等舱(含二等舱)以上,如因工作急需乘坐飞机的,事先必须报告,经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同意并签字后,才能全额报销;

未经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同意,自行乘坐飞机的,按票价的65%报销;

超标准乘坐火车软卧或轮船二等舱(含二等舱)以上的,按票价的65%报销。省内出差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报销,省外出差由其分管局领导审批报销,局领导出差由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审批报销,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出差由局长审批报销;

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出差的,所发生的费用须分别开具票据,否则不予报销;

各部门要严格控制出差人数,严禁因住宿费超标而多填出差人数或天数报销。

2、包干经费的报销

差旅费的报销按以上相关规定执行;

其它各项费用,一次性开支在500元以内(含本数)的由分管局长审批报销,500元以上至元(含本数)的由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审批报销,元以上的写出报告经局办公会批准后使用并给予报销。

(四)、其他

1、因公借款由分管局领导审批,如借款事项较为紧急,无法找到局领导审批的,由财务负责人据情审批,分管局领导补签字审批。借款人在两个月内不报销或者不还借款,借款期限满两个月的,财务扣发借款人的工资、津贴等,直至所借款项扣完为止(特殊情况除外)。

2、凡本规定未明确的其它各项费用开支,由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审批报销。

市投资促进局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对违反本规定的工作人员,按照《中华共和国公务员法》以及财务管理有关制度和规定严肃处理。

(篇六)

为加强我会财务管理,合理运用资金,促进财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有关财经制度,结合我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职责

在理事会领导下,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决算;

根据市财政局下达的年度经费预算指标和有关财务制度办理各项财务收支,检查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

及时、准确地编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年终编制财务决算报表及说明,分析全年各项经费节超支情况,并提出建议;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和完整。

二、财务管理和监督

实行财务公开、理财。年度预算计划、年终决算结果向理事会报告,并接受上级部门和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检查监督。

三、财会岗位职责

本会财会岗位设置:财务负责人、总账会计、出纳会计。

1.财务负责人负责日常财务会计工作,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规,执行财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

组织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

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检查、考核财会工作并向理事会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积极筹措资金,合理使用经费,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督促财会人员依法开展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负责处理本单位与其他部门之间的经济业务关系。

2.总账会计协助财务负责人开展工作,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及时核拨经费,掌握各项费用的开支渠道和开支标准;

认真审核原始凭证,正确运用会计科目,准确、及时记账,并按规定结账,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定期进行财务分析;

负责编制部门预算、财务决算、用款计划等工作;

负责会计档案整理、立卷、归档、保管等管理工作;

参与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定期清理盘点,保证账、卡、物相符;

负责往来款项的结算和清理;

负责票据管理工作。

3.出纳会计执行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不得签发空头、空白支票;

严格按照经费开支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否则有权拒绝支付;

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及时登记日记账,做到手续齐全,真实准确,传递及时,日清月结。

财务人员必须做到无领导签名的原始凭证不能随便给予报销。否则,一经查出不但要追回已报销金额,而且要给当事财务人员纪律处理。

四、内部控制制度

1.完善账、钱、物相互分离管理制度。所有收入应及时入账,不得设立“小金库”;

各项经费的账、钱、物不得同一人兼管,钱账分设、账物分离。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簿的登记工作以及稽核工作和会计档案的保管等工作。

2.印鉴章必须由总账会计、出纳会计分开保管,不得由出纳单独保管;

空白支票与印鉴不得由同一人负责保管,不得签发空白支票。

3.必须使用合法的收费票据,认真执行《扬州市财政局票据管理规定》,各类收费票据统一向财政局领用,并向其缴销。

五、货币资金管理

(一)现金管理

1.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现金,结算金额超过起点的,不得使用现金。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库存现金一律实行限额管理,不准擅自坐支现金。严禁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不得任意挪用现金。

3.在现金收支过程中,要做到严格审核、手续齐备,当面点清、严格复核,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

(二)银行账户及存款管理

1.严格遵守银行和财政部门账户管理规定。

2.银行账户设置、变更需提请理事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报财政部门审批。

3.加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收据等重要空白凭证管理;

不得将银行账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业务;

不得签发空白、空头支票。

(三)往来资金管理

1.无特殊情况不得借款,以刷公务卡为主。确需借款必须提前一天向财务部门预约,并填写一式三联的借款凭单,经主管财务的理事长审批后方可借款,借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元。

2.差旅费、业务费等费用发生后应在当月报账,未结账者,不再支付任何借款。有特殊情况经说明后可在次月报账。

3.季度终了,应将所有往来款项列出清单,与当事人核对,及时结算,年度末进行全面清理、结算,不得超期挂账。

六、收入支出预算管理

本会所有收入、支出,必须全部纳入计财处统一核算,实行全面统一管理。经费支出本着量入为出、厉行节约的原则,从紧安排各项支出,严格审批程序和手续。

(一)经费使用的审批

1.行政性正常支出

经费支出按先报预算后使用,一支笔批准的原则执行。凡支出经费达到1000元以上必须办理预算手续。由经办人填写支出预算申请表,注明使用金额和说明→计财处列出支出渠道→(办公室初审)→报分管理事长审批→报理事长审批。

2.专项业务经费支出

保障金业务经费的使用,需要相关业务处室提前2个月提供经费使用依据(报财政审核,方可领拨保障金预算经费),经办人报专门预算,经分管理事长审核并同意后,报主管财务的理事长审批;

超年度预算不得开支。

3.下拨经费

对省残联(中心)下拨和市财政预算内安排给各县(市、区)的专项经费,由相关处室负责人提出下拨经费意见,报分管理事长审核,并提出经费拨付意见,报理事长批准签发。

下拨经费应提供以下资料:

(1)领导批示

(2)有关省、市下拨经费意见(文件)

(3)年初经费预算

(4)下拨经费项目的有关考核材料

所有上级拨入经费和我会拨出经费应严格按照财务有关程序操作办理,文件需报送计财处,便于计财处与财政部门进行衔接,保证上级拨入经费能及时足额到位,并及时将经费拨至相关县(市、区),将有限的残疾人事业资金,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

计财处应严格按经费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资金收付业务,否则有权拒绝支付。

我会所有经费报销或拨付,一律先领导审批、财务审核,后进行账务处理,不得未批先付。

(二)收入预算管理

1.年度预算由计财处根据我会工作目标任务的需要,按照部门预算编制的要求,编制年度部门预算,经理事长会审定后,报市财政局。

2.由其他渠道拨入、收入的资金,纳入财务统一管理,按财务规定管理使用。

(三)支出预算管理

在经费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经费支出预算制度,坚持先预算后使用。特别是大的工程项目要严格执行招标、议标规定。凡属采购范围的办公用品、资料印刷、网络设备等购置,应严格遵守有关政策规定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办理采购。

1.日常办公用品和易耗品由办公室根据需要统一安排购买,按季对各处室进行供应并登记,其他人不得随意购买。保管人员对以上物品要认真登记,以备核查。大额办公用品购买,办公室必须于月初制订计划,报理事长批准后确定。

2.公务接待费用应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及省、市各项规定,坚持“必要、合理、从简”的原则。上级部门和兄弟市单位来检查指导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接待。凡因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必须使用公务接待申报单,并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否则一律不予结算。

3.会议费开支标准按现行规定办理。我单位各种会议必须编制会议经费预算,由办公室纳入预算统一管理。会议所需用品按办公用品购置程序办理。

4.差旅费报销严格按照《扬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审批管理制度》执行。

5.房屋、车辆、电梯等修理费用,由办公室拿出预算计划,经理事长办公会批准后,予以实施。修理项目实行合同管理,限额以上的按采购程序办理,按合同规定及工程进度付款。

6.固定资产的购置由办公室先报计划给分管理事长,经理事长办公会批准后予以实施。

7.专项业务支出如培训费、慰问费、助残实事工程经费、康复经费以及省、市下拨经费等由相关处室按预算程序申报办理。严格按照《江苏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管理办法》及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对助残实事工程项目经费实行按工程进度付款,完工时进行验收考核,验收考核合格后支付全部项目经费。对未按规定完成助残实事工程项目的,收回已拨项目经费,并按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理。市财政、市残联将视情对各地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七、固定资产管理

购入固定资产,要及时登记入账。做到账、卡、物一致,固定资产报废按有关规定报批。定期清查固定资产,由办公室负责人、财产保管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组成财产清查小组于每年底进行固定资产清查。

第七篇 浅谈加快制度创新促进科技资源共享_其它管理学论文

论文关键词  科技资源共享  制度创新  资源配置  可持续发展  自主创新

论文摘要  科技资源是决定一个国家国际竞争力的战略资源,科技资源共享正在成为各国最具优先权的任务。科技资源共享有助于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提高创新效率、实现可持续发展、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文章论述了只有通过制度创新,才能促进科技资源共享。

进入21世纪,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带来的知识革命,在世界范围内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着深刻的影响。国与国之间的发展差距,已不再由一般资源的占有量和基础设施的建设规模所决定,而是取决于其科技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能力,科技资源已成为重要的战略资源。科技资源是从事创新活动所不可或缺的必要条件,包括科技文献、科学数据、自然科技资源、大型仪器设备、信息网络等。科技资源共享正在成为各国最具优先权的任务,发达国家将其作为强化竞争优势的国策,发展中国家则以此作为实现跨越发展的战略举措。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科技资源投入较低,研发经费只相当于美国的9.56%、日本的20.5%和德国的43.7%;人均r&d经费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1/20,r&d人员人均经费只有发达国家的十几分之一,同属发展中国家的巴西比我国高4倍以上,印度的科技资源投入强度是我国的2.5倍。在科技投入仍嫌不足的我国,科技资源共享尤为重要。

1  科技资源共享的战略意义

1.1  科技资源共享有助于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许多国家在科技资源投入相对较高的情况下,仍然注重科技资源共享。WWw.0519news.COm有资料表明,不少发达国家的科学仪器设备的利用率高达170%~200%,而我国的利用率不到25%。以modis卫星接收系统为例,该系统在美国仅有16套,英国、法国、德国等大部分欧洲国家均各有1套,他们都是通过共享满足需求,但我国目前已经拥有17套(仅在地区就有8套),而各地、各部门还有80套的购买计划,重复建设现象十分严重。再如,印度为了实现国家大型科研仪器设施的共享,建立了科技体系和高校体系两种管理体系,针对不同的体系制定了配套管理制度,大大提高了科技资源的共享程度,优化了资源配置。可见,结合我国国情,通过科技资源共享提高其利用率,有利于弥补科技投入的不足。

1.2  科技资源共享有助于提高创新效率

现代科学研究面临的巨大挑战,科学研究问题空前复杂化,科学研究对象不是简单孤立的系统,而是涵盖更大的范围,跨学科科研信息、数据的实时获取与处理,仿真与大规模计算已成为、发现和预测的主要手段之一。科学家之间密切的合作与交流迫切需要科技资源共享。科技资源共享对一个国家的创新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因此引起了世界各国的普遍重视。如美国通过完善各种法律制度促进科技资源的共享,制定了《信息自由法》、《版权法》、《生命基因组研发法》、《标准文献数据法》等一大批法律文件,为科技资源共享奠定了长期稳定的基础。英国推出了e-science计划,实现跨越地理界限的全球科技资源共享,极大地推动了科学技术进步。欧盟通过建设欧洲技术平台将管理者、产业联盟、部门、公司、消费者组织、培训者等利益相关者聚集到一起,参与科技资源共享,推进了整个欧洲的自主创新过程。可见,通过科技资源的开放和共享,可以有效降低全社会的创新创业成本和风险,提升研究开发和产业化的能级与水平,加速自主创新的进程。

1.3  科技资源共享有助于实现可持续发展

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推进产业结构升级,走新型工业化的道路,都必须发挥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的重要作用。强化科技资源共享工作,必将促进科技知识更好地传播及应用,充分发挥科技资源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在推动产业结构从劳动和资本密集型向知识和技术密集型转化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1.4  科技资源共享有助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科技资源共享能促使进一步转变职能,增加专业化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推动管理模式的根本转变。在科技资源共享过程中,的主要职责应定位于创造良好的政策、法律环境,强化顶层设计,加强规划引导,提供必要的信息服务,加强重大的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同时,构建社会化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借助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和科技中介的力量,共同实现全社会的科技资源共享,从而大大提供的公共管理效率,最终向社会提供公品和优质服务。

2  我国在科技资源共享方面存在的问题

2.1  科技投入不足与共享不够并存

20xx年,我国的研发投入只占gdp的1.41%,与发达国家2%左右、世界500强企业5%~10%的水平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在科技投入极其有限的情况下,却存在共享力度不大、科技资源重复建设和重复引进、共用性差等问题。以科学数据资源为例,虽然科技人员数据共享呼吁已久,但共享进程举步维艰。目前由国家投资,通过有关部门和科研单位获取的科学数据至少达几百万亿字节。为获取这些数据,国家耗费了巨额资金和可观的人力物力,但如此庞大的数据却大多分散在各单位而不能共享,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确实能为相关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产生有效支撑的还

不足已有数据库总量的10%,一些领域的基础性、公共数据库,要么难以建立,要么难以为继,缺乏系统性而变成“死库”。现有的科学仪器设备也没有充分发挥效益。20xx年,直属高校4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使用相对较好的占33.5%,其余2/3的仪器设备使用效益有待提高,综合效益不合格的设备达37.8%。江苏省省内高校和部属科研单位900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年平均使用机时为400h,年平均使用机时小于200h的占58%,大于1 000h的仅占12%,同时,有20%的仪器处于待修状态。重复投资、重复建设、利用率低下不仅造成科技资源的严重浪费,而且导致我国的战略性研究经常受制于人,关键技术难以突破。如我国高科技领域中的发明专利,绝大多数来自国外,如无线电传输、移动通信、半导体、西药、计算机领域,来自外国企业和外资企业的分别占93%、91%、85%、69%、60%;20xx年应对sars的战役,更加暴露了科技资源共享问题的严重性。

2.2  科技资源共享法规和机制缺乏

在我国科技投资投入极其有限的条件下,通过共享保障各种科研和创新活动正常开展不失为一条可行之路。但是,关于科技资源共享的法律法规匮乏,导致科研单位普遍缺乏共享的积极性。同时,由于没有具体可操作的共享运行机制,科技资源共享无章可循。科技资源分散在众多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中,部门之间、单位之间缺乏有效的资源投入管理和协调机制,一方面,各部门之间争资源、上项目,大量重复购置仪器设备,造成资源严重浪费和经费分散。另一方面,由于分散和重复,资金往往不足以购买完善的配套辅助件,科技资源质量令人堪忧,不仅整体水平不高而且缺少真正的具有顶尖级技术含量的科技资源,加之缺乏运行维护费用,许多许多科技资源利用率较低。

2.3  科技资源建设标准化程度低

科技资源的标准化工作是实现资源共享的基本前提和保证,但由于很多科技资源都是在没有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的环境下建设的,许多部门的资源还处于“自成体系”的状态,科技资源距离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相距甚远,更谈不上与国际标准接轨,标准化程度低成为科技资源共享的又一障碍。

2.4  科技资源共享的社会氛围不浓

科技资源共享在发达国家已成为一种自觉的习惯,而在我国,由于科技资源“条块分割”和“块块封锁”的现象普遍存在,“共享能使自己受益”的观念还没有被普遍接受,许多单位或科研人员认为共享就意味着免费,自己得不偿失,甚至会培养竞争对手,给自己增添麻烦。根深蒂固的小农思想束缚了科技资源共享,许多科研院所及科研人员对共享的社会价值认识不足,缺乏共享精神,使科技资源共享难以在全社会开展。

由于上述共享问题没能很好地解决,部门或科学家群体之间的科技资源不能有效共享,影响了我国科研水平的提高。但国外学者却利用其资金优势与我国不同单位分别开展合作,在其研究领域中获取了比国内学者更为全面的科技资源,使其对一些重要的科学和技术创新问题的研究比国内学者更有发言权,长此以往,必将阻碍我国自主创新的进程。通过制度创新,促进科技资源共享势在必行。

3  加快制度创新,促进科技资源共享

3.1  逐步构建科学资源共享法律体系

《科技进步法》作为我国科技领域的基本法,是科技资源共享的基本依据。由于历史原因,该法律中尚未明确科技资源共享的有关条款,应加以修订完善,明确规定资源管理者和公共管理者将资源向社会开放和共用,并赋予有使用需求的相关主体有申请资源使用的权利,并界定国有科技资源的性质,规定科技资源在一定的条件下为社会所共享共用。在此基础上,循序渐进地起草《科技资源共享与保》、《科学数据共享条例》、《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逐步构建科学资源共享法律体系,使科技资源共享工作有法可依,有力地促进和保障科技资源的共享。

3.2  建立健全科学资源共享机制

我国的科技资源共享模式与国外存在显著区别,大多数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采用立法的形式从源头上规范科技资源共享,具有形散神聚的特点,使资源共享成为公民的一种法律义务和自觉行为;而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市场化和法制化程度相对较低的国家,目前完全以立法手段实现科技资源共享的时机和条件尚不成熟,以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的建设为契机,理顺科技资源共享机制则切实可行,也是当务之急。建立科技资源共享机制研究已经被提高到战略高度,正如同志在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的讲话中提出的,要“要完善科技资源配置方式,优化科技资源配置,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和共享,形成广泛的多层次的创新合作机制”,《20xx~20xx年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也明确了科技资源共享应以机制建设为核心。科技资源共享机制应包括:科技资源产权制度、科技资源共享的激励机制、科技资源共享的监督机制、科技资源共享的技术决定机制、科技资源共享的安全机制和科技资源共享的绩效评估机制等,只有抓住这个共享机制核心,才能产生“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功效。

3.3  积极推动科技资源共享的标准化建设

使用的标准和规范不同,会直接影响科技资源的共享和服务,为了提高科技资源共享的水平,必须制定以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标准,建立科技资源信息采集、发布、加工、保存和应用服务的标准体系;制订统一的技术规范、管理制度和安全机制;加强服务资质认证,实现数据、测试报告的国际国内互认。可以通过招标和委托研究吸引有工作基础和研究开发能力的单位参与科技资源共享技术标准和数据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工作,在科技资源共享过程中逐步完善相关的技术标准和数据标准,通过共享服务在相关领域和行业中应用和推广这些技术标准和数据标准。

3.4  大力营造有利于科技资源共享的氛围

科技资源共享不仅是科技、教育界的事情,更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参与。要通过各种方式、手段大力宣传科技资源共享的必要性,向社会公众宣传“资源共享,共同受益”的理念,增强部门的资源共享意识,培育科技资源共享的良好社会文化环境。要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最大限度地公开其信息,使科技界、企业、高校和公众都能共享信息资源;国家要鼓励科技资源拥有者积极探索多种途径的共享活动,并推广共享的成功经验;媒体要大力宣传科技资源共享的社会价值,倡导共享精神。只有当科技资源共享的理念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时,才有可能真正实现全社会科技资源的高水平共享,最大限度地发挥科技资源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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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张其瑶.资源不共享成为阻碍科技进展的巨大壁垒[n].科学时报,20xx-11-11

3  刘继云.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的运行机制初探[j].中国科技,20xx(5)

4  谭清美.区域创新资源有效配置研究[j].科学学研究,20xx

第八篇 水利工程建设廉政监督员管理制度

(一)廉政监督员的条件

1.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保守秘密;

3.具有一定工程建设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廉政监督员的管理

廉政监督员实行聘任制,由项目实施单位纪委负责选聘解聘、管理和考核。派驻的廉政监督员根据工作需要在本单位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廉政意识强、素质高的人员中聘请。廉政监督员接受单位派驻纪检组的工作领导和业务指导,对局党组负责并报告工作,对工程建设实施全过程监督。

二、廉政监督的对象及范围

廉政监督员监督的主要对象为市区水利局实施建设工程项目。范围包括项目涉及的牵头实施单位、项目管理单位、资金使用拨付单位及其他协办单位。项目监督的时间,由水利局党组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从建设工程项目开始到工程竣工验收为止)。

三、廉政监督的事项及重点

廉政监督事项主要是监督工程项目实施中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制度、政策的情况,即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及项目管理规定、《招标投标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项目进度情况;

执行财政、审计等部门关于建设项目有关规定的情况等。其重点为:

(一)工程建设项目决策是否依法合规,是否存在违规审批、擅自调整投资计划、未批先建、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问题。

(二)建设用地手续是否合法、规范、完善,是否存在未批先用等问题。

(三)规划许可是否规范,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违规变更规划和改变土地用途等问题。

(四)是否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有关规定,招标投标活动是否规范。

(五)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的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是否按照规定缴纳保证金、施工项目班子人员是否与投标文件一致,是否实行压证施工制度,是否严格执行合同,是否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擅自改变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施工监理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等问题。

(六)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程序是否规范,监管是否到位,工程是否存在严重超概算问题。

(七)工程建设项目信息是否公开透明,工程建设公告制度是否建立并得到落实,是否建立工程建设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及公告制度。

(八)工程建设项目有关工作人员是否认真履行职责,是否履行《廉政承诺书》的约定责任,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问题。

四、廉政监督的环节和方式

廉政监督的重点是程序监督和重点环节的监督。在具体工作中,廉政监督员可从招标投标、物资采购、资金管理及使用、工程管理、质量监管、等环节着手进行监督。监督工作方式可采取过程监督、日常检查、重点抽查、受理等。

五、廉政监督员的职权及职责

廉政监督员有权查阅建设项目所有资料,有权参加研究监督检查项目的有关会议,有权参与工程招投标、工程施工建设过程的监督,有权询问项目实施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权提请并督促被监督单位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有权接受单位、个人对项目建设的反映。项目实施中,出现设计变更、方案优化调整、设计漏项等涉及工程量、投资增减的事项,廉政监督员必须对以上变化事项签字认可,才能作为施工单位结算工程量与价款的依据。

廉政监督员进驻项目后,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受理反映的问题应及时报告,同时应注意妥善保管有关资料,遵守保密规定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局党组要责成和督促项目业主及相关主管部门及时进行整改,对整改不落实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追究。

六、严肃纪律责任

廉政监督员应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在监督检查中应坚持客观、全面、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工作,大胆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建议。在行使监督检查职权过程中,不准接受与项目、企业有关单位及人员的宴请、馈赠;

不准利用职权影响为自己及亲友谋取利益;

主动接受项目参建单位和企业的监督;

廉政监督员实行回避制度,对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对违反有关规定,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要追究其纪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篇 公司办公室管理制度

办公室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办公场所是员工从事经营管理的劳动场所,公司努力创造一个安全、舒适、健康的办公环境,员工应自觉维护良好的办公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员工行为规范 1、员工着装要求得体、大方、整洁。

a) 女员工上班时间不可着浓妆,勿佩戴过多饰品;领口过低,裙、裤过短的服

装禁止穿着。

b) 男员工上班时间不得着背心、短裤、拖鞋。

2、员工举止要求文雅、礼貌、精神。

a) 上班时间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精力充沛,乐观进取。

b) 对待上司要尊重,对待同事要礼貌,对待客户要热情,处理工作保持头脑清

醒冷静,提倡微笑待人,微笑服务。

c) 保持良好坐姿、行姿,切勿高声呼叫他人。

d) 出入会议室或上司办公室,主动敲门示意;出入房间随手关门。

3、员工言谈要求亲切、诚恳、谦虚。

a) 与他人交谈,要专心致志,面带微笑,言语平和,语意明确。

b) 严禁说脏话、忌语,使用文明用语。

c) 同事之间沟通问题时,应本着“换位思考、解决问题”的原则,语言应礼貌,

平和。

d) 见到领导时应主动打招呼,向上级汇报工作时应简明扼要、实事求是。

第三章 员工日常工作行为规范

1、 办公大厅、各办公室上班时间应保持安静,禁止高声喧哗、嬉戏打闹。

2、 禁止在上班时间玩游戏、进行与工作无关的网络聊天、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和

视频、下载电影游戏及做与工作无关之事。

3、 公司的电脑、传真机、复印机原则上不能用于私人用途,若有特殊原因,须事先

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4、 员工产生打印或传真后的稿件,应立即拿走,禁止堆放在传真机或复印机上。

5、 严禁在上班时间内使用公司电话播打私人电话;上班时间如需接听或拨打私人手

机, 应做到言简意赅、长话短说,不允许长时间接听或拨打私人电话。

6、 工作时间内禁止在办公区域内食用有气味的食品及零食。

7、 工作中未经他人许可,不得擅自翻阅他人的文件、资料、报告等材料。

8、 办公桌上应素雅、整齐、清洁,各类文件存放应注意保密,不得随意摆放;资料

堆砌高度须低于办公桌隔板立面高度。

9、 办公座椅不能随意摆放,离座后要将座椅推进办公桌下面。

10、未经人力资源部同意,禁止私自调换工作位置或挪动办公设备。

11、工作时间对待领导、同事、来访者等应热情、有礼貌。保持良好的工作情绪,

禁止将私人情绪带入工作当中。

12、工作中同事之间应本着以公司利益为重,团结合作、快捷高效为原则,应及时

解决可能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第四章 办公室安全卫生管理规范

(一)卫生管理

办公室是大家日常工作的劳动场所,卫生情况能直接影响到个人的工作情绪,为使大家能够拥有一个舒畅、美好的办公心情,营造洁净、宜人的办公环境,制定本制度。

1、 公共卫生

已由公司请专人打扫,每位员工应自觉维护干净、整洁的办公环境。具体维护措施如下:

公用设备:打印机、饮水机等公用设备附近不得存放个人物品,打印废纸需

码整齐后放在打印机旁。

会议室: 使用过后需将桌面整理干净,杂志水杯各自归位,并将椅子推进

会议桌下面,保持横面平行。

休息区: 沙发、茶几使用过后主动整理干净,不允许存放杂志和报纸等。 卫生间: 保持地面干净无水渍,便池、洗手池使用过后冲洗干净。

地面: 保持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等。

2、 员工个人卫生

员工个人工位卫生由个人负责整理干净,须做到:

办公电脑:要定期清理,需做到表面干净 、无污渍灰尘。

资料: 摆放整齐,堆砌高度须低于办公桌隔板立面高度。

桌面: 保持干净、整洁、无污渍灰尘,不得在桌面上摆放与工作无关的

物品。

3、 软环境

吸烟:公共、办公区域内严禁吸烟,需要吸烟的人可去楼道或者不影响他人

工作的地方。

食品:禁止在办公区域内食用有气味的食品及零食。

(二)安全管理

为保证公司财产及员工人身安全,保障正常工作秩序,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防盗意识

重要文件:要做好重要资料保存工作,不得随意摆放保密文件,对于发明专

利、软件、图纸要重点管理,不得随意泄露。

公司钥匙:办公室钥匙由各个分公司指定人员配备,不得转交本室以外的人

员使用,未经相关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配办公室钥匙。

外来人员:员工不得私自带领与工作无关人员在办公室内长时间逗留,如需

外人来我公司等候,需向人力资源部申请,方可进入。严禁将外

人单独留在办公室内。

门窗: 办公室门窗要牢固,人离时要关锁门窗,员工不得在办公室内存

放大量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以防被盗。

产品: 公司的产品、样机,不得随意摆放,人机不在一处时要随时收起

锁好,若有因个人疏忽大意而导致的产品、样机损坏或者丢失,

由个人负责赔偿。

2、安全意识

危险品:员工不得携带、危险品、、等进入办公场所。

空调: 开启空调时须按国家相关要求调整温度(夏季不得低于26℃,冬季

不得高于20℃),人员长时间离开办公室时应关闭空调,下午下班

后须关闭空调。

水: 用水后,要将水龙头关闭,如有发现渗漏立即报告人力资源部。 电: 要做到人离电停,下班后立即关闭计算机、个人工位上的插排以及

办公室电灯,周五下班后,最后走的人需要将办公室总闸关掉。使

用笔记本的员工,不得在无人状态下给笔记本电池充电,凡因充电

而引起的事故和损失由当事人自负。

(三)节约意识

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做为新千年祖国建设者之一,鼓励大家继承和发扬这个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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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后立即关闭水龙头,如发现水管有滴漏或水龙头关不严,要

立即告知人力资源部,任何人都具有在发现设施受损后立即上

报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节约用电:下班后要立即关闭计算机,中午下班后至少要做到关闭显示器,

会议室使用以后要及时关灯关空调、长时间无人的办公室要关

灯、下班后饮水机要断电,周五下班后必须关总闸。

节约用纸:使用打印机时,需事先设置好打印格式,检查好打印区域,避

免错打和重打,所产生的错误报告或废纸等须码整齐放在打印

机旁边,可再利用于非正式公文或内部流通文件。

第五章 罚则

1、 本制度的检查、监督由各分公司相关负责人执行;

xxx负责人:

xxx负责人:

xxx负责人:

2、 若有员工违反此规定,公司将给予口头警告、通报批评、降职降薪、辞退等处罚;

第六章 附则

本规定由各个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协商修订,并具有最终解释权。

本规定自二○xx年 十二月二十六日起执行。

第十篇 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相关问题的把握_行政管理论文

摘要:检察机关的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经过多年的运作,彰显了其应有的功能,对于提高检察机关的办案质量,强化检察队伍素质,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制度设计、选任机制、监督效率等方面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有待于我们积极研究和探索,切实予以解决,确保试点工作的健康 发展 。

关键词:检察机关;监督员制度;存在问题;解决办法

自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开始启动以来,经过多年来的实际运作,彰显了其应有的功能,对于提高检察机关的办案质量,强化检察队伍素质,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具体操作上,我们还应注重把握三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是制度设计问题

高检院自20xx年试行监督员制度自以来,各级检察机关都依据高检察院《关于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案件实行监督员制度的规定(试行)》、《关于监督员监督“五种情形”的实施规则(试行)》等规定,制定和了相关的规定和细则,对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规范,确保了各级检察机关在试点过程中有据可依。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出,目前我们试点工作中所依据的有关规定均是出自检察院内部,尽管很多专家、学者及理论研究人员从《----法》、《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等 法律 中引经据典地找出了设计监督员制度的有关法律依据,但是我们必须承认的是,我们现在试行的监督员制度还没有得到法律的认可或国家权力机关的法律支持,如果仅凭高检院的内部规定而运行的话,它只能作为司法机关的一项工作制度或创新举措,与监督员制度应当具有的性质、制约功能、现实操作不相称,与法治原则的要求是也有一定的距离。www.0519news.com至今,监督员制度试点至今已历时七个年头,如果不积极加快推进其法律化的进程,势必会影响监督员制度运作的效果。如何对监督员制度进行法律化?不外乎两种方式:一是在现行相关法律中吸纳监督员制度;二是另行单独制定法律规定监督员制度。可是我们都知道,这两种方式好是好,但在我国或修改一部法律是要经历漫长的论证过程的,就监督员制度而言,从试点工作一开始,就有专家学者提出,应将该制度纳入相关法律,但试点工作已有近十年时间了,还没有出现预期局面,致使该制度仍处于两难境地。要缓解目前这种状况,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加快推进监督员制度的立法进程。各级检察机关要积极进行广泛深入的调研,继续加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扩大监督员制度在全社会的影响,用事实来回答社会对“谁来监督监督者”的质疑。同时,要为专家学者们更深入地调研论证提供大量翔实的基础材料,以此提高调研论证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快推进立法的进程。

二是要抢抓有利于监督员立法的各种机遇。要抢先做好各种准备工作,不断强化与各级领导的请示、汇报,以赢得领导的高度重视,争取各级的理解和支持,一旦有合适的时机,即可将监督员制度的立法问题纳入其中,这也将会大大缩短监督员制度法律化的时间。

三是要不断完善监督员制度的工作机制。监督员制度既然是一项好的制度,无论是否能尽快实现法律化,我们检察机关也应始终保持对该制度坚定有力的支持,在具体操作实践中,不断创新和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使该项制度更加符合检察工作的实际,更加有利于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其次是选任机制问题

实行监督员制度的目的是在现行检察制度中增设一种监督机制,把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关键环节有效地置于群众监督之下,从而有效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的实现。而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环节是监督员选任问题。但从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此项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缺陷,具体如下:

从监督员的选任方式看,主要是由检察机关自身来操作的。根据最高检察院的规定,检察院根据拟选任监督员的名额,在机关、团体、 企业 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中协商确定监督员的产生单位。监督员的产生单位在本单位范围内经过推荐、征得本人同意、考察后确认监督员人选,由检察院检察长颁发监督员证书。显而已见,这种由检察机关握有主动权的选任过程,无法回避自己请人监督自己的嫌疑。

 从监督员的选任条件看,检察机关还没有作出明确的相关规定。在具体运作实践上,检察院机关在选任监督员时,主要还是倾向于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等来担当,有些地方甚至还规定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比例要占60%以上。根据高检院《规定》第5条,担任监督员只要具备下列四个条件即可:一是具有中华共和国国籍;二是拥护中华共和国----法;三是年满二十三岁;四是作风正派,坚持原则,有良好的 素质和较高的政策、 法律 水平。因此,检察机关选任监督员的现行做法,尽管有人认为有不妥之处,但由于上级规定的任职条件弹性太大,实践中难以把握。

从监督员的选任程序看,有一定的随意性。虽然高检院的《规定》中明确了监督员的产生办法,对监督员的产生程序,增加了公布条件,听取人大、政协意见,公示等内容,但对如何具体选任、由谁管理、如何罢免等问题并无明确规定,因此,尽管各级检察机关在选任监督时,是严格按程序进行的,但还是有些不知内情的人会认为这些人是检察机关随意挑选出现的,因而,在社会上产生了一些不必要的误会。

要解决上述问题,应当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一是界定好选任机构。可以考虑把监督员的选任权交由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由人大行使监督员的管理权、经费负担权等,从而既能使监督员的监督落到实处,又能摆脱公众对检察机关“自己请人监督自己”的误会。

二是把握好选任条件。既要考虑能够代表的意愿,又要具有一定广泛性;既要能够胜任监督职能,又要能表达群众的诉求。

三是规范好选任程序。可以探讨比照陪审员制度的选任程序来进行。

再次是监督效率问题

根据高检院《规定》试行第二十一条:“检察长应当对监督员的表决意见和有关业务部门的意见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听取监督员和有关检察业务部门的意见。检察长审查后同意监督员表决意见的,有关检察业务部门应当执行;不同意监督员表决意见的,应当提请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根据案件需要,监督员可以应邀列席检察委员会会议”。第二十二条又规定:“检察委员会的决定与监督员表决意见不一致时,应当由监督员办公室向监督员作出说明。参加监督的多数监督员对检察委员会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提请上一级检察院复核。上一级检察院应当及时复核并及时反馈结果”。从上述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监督员监督意见仅仅只具有程序性的效力。如果检察长不同意监督员表决意见的,就必然启动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程序;参加监督的多数监督员对检察委员会的决定有异议的,还可以启动上一级检察院复核程序。这种程序性效力显然不足以制约检察机关滥用司法权。对此,专家、学者以及许多业内人士提出要强化监督员监督的有效性,使监督意见具有刚性法律效果。在多年的试点工作实践的基础上,笔者认为,在目前的制度框架内,使监督员的意见产生刚性法律效果,会造成影响司法性的非议,而如果维持目前监督员意见的建议性质,则不免使公众认为监督员制度是一种摆设的嫌疑,令人难以信服,使得该项制度又陷入一个两难境地。因此,在这两难境地中,有待于我们进一步研究和探索,切实找出其解决之道,切实使监督员制度发挥其应有的功效。

第十一篇 交通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论略_行政管理论文

摘要:20xx年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这对我国企业的内控制度来说是一个划时代的重大改革举措,同时,也对交通事业单位内部财务控制制度有着重要的启示作用。交通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有其自身的特点,存在某些不完善之处,因而应以新的基本规范为指导,进行相应的制度建设。只有加强交通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才能避免因内控失效而给国有资产和单位遭受损失。

关键词:交通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一、引言

财政部、、、银监会、20xx年06月28日联合发布了我国第一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这是中国会计审计领域的又一重大改革举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自20xx年7月1日起首先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该基本规范一大突破是科学界定了内部控制的内涵,强调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有利于树立全面、全员、全过程控制的理念。基本规范强调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根据这一基本规范,执行基本规范的上市公司,应当对本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披露年度自我评价报告,并可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虽然新规范是主要面向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但是,这一基本规范的实施对交通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有着借鉴和指导的意义。事业单位有其自身的特点,不同于企业要进行成本利润核算,随着改革的深入,交通事业单位也必须建立健全有效的内控制度来保全国有资产。wwW.0519news.cOm

二、交通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内部控制制度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

迄今为止,我国还缺乏一套对事业单位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指导性规范,也很少有事业单位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时间经验研究设计一套系统完整、规范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财政部制定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虽然在基本理念、原则、方法也方面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但设计思路主要针对企业,对事业单位的针对性与适应性相对较弱。实际上大部分事业单位没有书面成文的内部控制制度,只是以一般财经规章制度代替内控制度,凭经验加以简单控制,仅就其开支范围、标准加以限制,对业务流程控制过于简单,出现问题时缺乏统一规范的处置依据和标准。

(二)内控意识相对薄弱,对内部控制重要性的认识不够

内控意识是内控环境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良好的内控意识是确保内控制度得以健全和实施的重要保证。许多单位的领导缺乏对内部控制知识的基本了解,因此,对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的认识不够。某些管理者错误地认为,建立内控制度就是建章立制,有了规章制度,就等于建立了内控制度,没有认识到内控制度是一种业务运作过程中环环相扣的动态监督机制,也没有意识到管理者和相关业务部门在内部控制过程中应当承担的职责,仅仅把内部控制当作上级对下级的管理手段。有的单位在制定内部控制制度时,要么照抄照搬,好高骛远,不切实际,要么根据单位现在的工作实际,随高就低,安于现状,内部控制制度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三)交通事业单位对财务与会计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财务与会计的基本功能是核算与控制(或监督) ,但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单位的负责人仅仅把财会部门当成服务机构,多数单位的会计人员仅仅扮演“付款员”的角色,无权参与单位的重要决策乃至业务管理活动,对单位重要决策的过程和结果均不了解。因而无法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来使资产进行保值增值。

(四)过度重视预算收支,忽视预算编制和评价,使现有资金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认为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就是从财政“要钱、花钱”的过程,对编制预算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因而采取应付的态度,形成了实际工作中遇事才跑财政的局面,导致预算推行难度大。正是由于忽视预算编制,因而形成了财务决策的随意性,产生了管理上的松懈,致使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大打折扣。部分单位虽然编制了预算,但对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不进行跟踪审计,即使跟踪调查,也是肤浅,总结简单,效益考核基本走了过场,成本考核几乎是空白,从而使好多项目资金难以取得预期的社会效益。

(五)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流于形式

单位主要负责人拥有较大自由决策空间,受到单位内部控制的约束也相对较少,因此,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和遵守的好坏直接受他们的影响。许多领导,办事只图方便快捷,盲目追求单位自身利益,不顾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仅仅把财务看作是单位的“钱袋子”。无论支出凭据是否合法,认为只要签字就能够报销,致使内部控制流于形式,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完善交通事业单位内部制度的建议

交通事业单位应从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上着手,合理借鉴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内部成本考核与制度,将成本指标作为事业单位内部管理的重要管理信息,强化内部控制体系的管理功能,合理开展风险评估,绩效评价,使单位内部控制重点放在合理进行资金筹集、配置、使用并提高有限资金的使用效率上,以此提升高等管理水平,为社会提供最大化的社会效益。交通事业单位要在充分考虑自己所属特定业务类型的基础上,构建适应自身发展的内部控制体系,以发挥管理及资金运用效率的最大化。

(一)加强交通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环境建设

内部控制环境大体包括领导者的管理能力、管理风格,管理者本身的品质特点以及价值取向、整个组织为完成自身管理职能而设里的严谨、高效的内部管理控制程序与政策、各自职责的划分、单位的组织结构等等要素。单位负责人应切实加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理顺会计关系,保证会计工作有序进行,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与完整;保证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保障会计人员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经常了解会计工作情况,帮助会计人员解决履行职责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自己作为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在决定会计事项、签批会计资料时,发扬,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发挥内部控制系统的作用,先议后决、先明后签,落实责任、心中有数,以实际行动遵循内控制度。

(二)控制活动是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核心内容

内部控制是指为保证单位目标的实现而建立的各种政策和程序。在控制活动中,借鉴企业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实行成本核算与,是事业单位新型内部控制框架的重要内容。如部门平均管理成本,各部门业务不同,成本构成不同,应事先核定单位各部门的成本构成,并给出预算指标,月底根据成本内容进行成本的计算与考核,这对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有重要的作用。因此,对成本进行深入细致的核算与是非常必要的。同时,也说明建立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系统,合理配呈稀缺资源,有效使用资金,借鉴营利组织的管理经验,把握其最佳结合点,是解决当前资金严重不足的重要手段,也是建立新型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的关键。

(三)完善部门预算制度,强化预算控制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中的功能作用

财政预算制度从过去的功能预算到现在的部门预算,是对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控制的一次重要改革和重大进步。部门预算硬化了预算约束和控制的强度。部门预算的收支范围则涵盖了预算部门的全部预算内外的一般预算收支和基金收支;对部门内的各项资金再按功能、按预算科目把各项支出内容细化分解到具体支出项目;控制程序严格;控制标准的确定更加合理。完善部门预算制度,首先是要进一步扩大部门预算的范围,要力争将各部门单位的全部财务收支事项均纳入部门预算的实施范围,并严格预算的调整和追加程序;其次是将部门预算与单位内部的责任预算有机结合。也就是要求各一级预算和二级预算的部门单位,按照财政下达的部门预算控制数,结合各部门单位内部的组织结构、处室职责和工作任务等,编制内部分处室的责任预算体系,并严格责任预算的考核机制。

(四)增强会计基础工作,强化会计系统的控制作用

财政机关要及时开展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政策水平,业务能力,职业道德和财务管理水平,切实行使会计人员的职责权利。要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大执行力度,发挥会计系统应有的监督、控制作用。

(五)对交通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内部控制是动态的持续的,也是不平衡的,受时间、地点、政策、具体执行人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化。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仅靠各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自主执行是不够的,常常会因为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的串通作弊或不作为而失效。因此,需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内部控制运行质量不断进行评估,即对内部控制设计、运行及修整活动进行评价。这就要求不断改善内部控制活动,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开展内部控制审计。内部控制审计通过审查和评价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评价相关部门和人员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监督其充分、有效地执行内部控制制度。

参考文献:

[1]苏良英.加强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之我见[j].财经界,20xx,(11).

[2]王琪.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的探讨[j].会计之友,20xx,(2).

[3]冯慧芳.完善交通事业单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思考[j].交通财会,20xx,(2).

[4]徐柳华.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xx,(2).

[5]郭兴华,张东侠.浅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j].山西财税,20xx,(5).

第十二篇 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一、校园环境办理办法

为维护绿化成果,更好的美化校园,为师生提供杰出的学习、工作和糊口环境,特拟定校园办理制度:

(一)办理机构

1、建立学校环境教育带领机构,负责校园绿化规则的拟定、执行,负责日常具体事务的处理。

2、负责绿化工作的宣传,组织师生员工积极参加义务植树和责任区的维护。

3、为了使学生养成爱劳动和自发爱护校园绿化的杰出习惯,学校划分肯定是的绿化责任区,由各中队、各年级学生进行简单劳动,绿化专业人员负责技术引导。

(二)维护校园绿化的若干规定

1、不准轻率砍伐、挖掘、搬移树木。

2、不准在树上钉钉子、拉铅丝、拉绳或者直接在树上晒衣服。不准将脚踏车等物依靠在树身上。

3、不准在绿地上堆放物品、停放脚踏车和进行体育活动,更不准践踏草坪。

4、不准采撷花朵、果实、剪折枝叶。

5、不准向草坪、花坛和水池等绿化场地抛扔果皮、纸屑、吐痰、泼倒污水。

6、不准在草坪上、廊亭内、园林桌凳上吃饭、饮酒。

7、不准进入花坛及养护期间的封闭绿地。

8、不准污损园中绿化小品及建筑举措措施。

(三)损坏校园绿化的惩罚办法

1、损坏树木、花草以市价3~5倍罚款。

2、采折花朵,每枝以3角~3元不等罚款。

3、损坏草皮按每平方米五元罚款。

4、在绿地、草坪进行踢球等体育活动,每1个罚款x x元。

5、采撷花果,以每枝2元罚款。

6、损坏园林小品举措措施者,按修理价两倍赔款。

7、不准将学校花卉、盆景、树木幼株带着出门,门卫有权扣押,并处以市价5~10倍罚款,由校派出所协助执行。

8、偷捕水池观赏鱼,按每尾1元罚款。

9、凡违反上述规定不听劝阻者,或者已经造成损坏、损失而又不接管惩罚者,情节严重的除执行惩罚外还要提议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四)爱护绿化人人有责

望全校师生员工自发遵守本办法的规定,并积极向一切损坏绿化的行为作斗争。对积极维护本办法,保护绿化有功者,将给予肯定是的奖励。本办法由总务处监督执行,保卫部门共同实施。

2、绿化养护办理标准

1、成活:新种树木特别管护,及时浇水、修剪、培土、扶正、绑桩、治虫等,成活率要达到90%以上,常年树木成活率达到98%。

2、植物保护状态。防治病虫害,大面积防治每年不少于4次。无病害率达到85%,无虫害串达到90%以上。

3、草木花卉种植。常年定型花坛,指令性草花种植区,全年更新两次。身苗由苗圃供给,种植后要及时管养,要求长势杰出。

4、树木修剪。常年按季节进行修剪,全年不少于3次(6月下旬,9月下旬,12月下旬);易疯长树木应不定期修剪。要求无枯枝、死树、陡长枝。

5、除草。杂草高度不超过10厘米,按100平方米计算,每平方米不超过10株,草势旺盛期应适当增加除草回数。

6、浇水施肥。按树木长势进行不定期抗旱浇水或者排涝,全年冬春施肥不少于两次。

7、清理。绿化地区范围土地平整,无杂物,无枯枝烂叶,砖石不超过3立方厘米,除下的杂草,修剪的废枝应及时清理措置。

8、种植及临时劳动。及时完成当年树木种植,搬迁任务,并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完成校庆、节日、会议会场的绿化。

9、查抄评比。根据每1个所承担的绿化种植、养护责任,每月查抄评比一次。

3、苗圃办理制度

1、苗圃是校园培植树木幼株、花卉、制作盆景的绿化基地,贯彻以绿养绿目标,逐步减少学校投资。

2、苗圃必需为美化校园服务,同时也要为社会绿化活动服务。

3、苗圃应充分利用自身条件,开展新品种生殖,每年自行嫁接套接,培育及补进新品种各2~3个。

4、苗圃的所有名贵花木必需建立账册,详细记明品种、规格、数量、价格、出入苗圃时间、去的方向等情况。

5、苗圃不准存放私人花卉。

6、苗圃工作人员严禁私自将各类花卉、盆景带出苗圃,违者处以原价五至十倍罚款。

7、苗圃负责校园公共场合、校长室、书记室、会议室的花卉布置、更换和养护。

8、负责学校大型会议会场用花和节日校园单项性美化布置,可交来适当费用。

9、苗圃努力为教职工服务,积极种植各种时令草花、树木幼株制作盆景发售,对花卉爱好者进行管养技术引导。

四、校园环境卫生工作办理办法

(一)环境彻底扫除

1、工作量:每1个环卫彻底扫除人员承包的责任片块,包括路边绿化地及此中小径。

2、彻底扫除时间:每天至少彻底扫除两遍,并不受天气限制保洁。

3、环卫彻底扫除人员还负责房屋下明沟的彻底扫除、冲洗,并要拾清绿化地上的果皮、纸屑等垃圾,并负责清倒路边废物箱垃圾。

4、严格控制蚊蝇孳生地,做到责任片无蚊蝇孳生地。

5、责任片内发明乱倒的垃圾,要及时处理,遇到难题即报上级办理部门由校爱卫会出头签字处理。

(二)日常办理规定

1、克制随地吐痰。违者批评教育,就地清除;不接管批评教育者,给以登记过时。

2、克制在食堂、教师、走廊、窗外、道路、绿化和操场等公共场所乱扔果皮、纸屑、烟蒂、饭菜等。

3、克制向校园河内投掷石头、丢弃废物、排放污水,克制在室内外乱倒污水、乱扔各种垃圾。违者批评教育,就地清除、捞出。

4、克制在各种建筑物、举措措施、树木上招贴大小字报和乱刻画,各部门的通知、海报、、启示等必需在指定的栏内招贴。违者批评教育,就地擦洗干净。

5、克制在办公楼、走廊、盥洗室及厕所内用火处理废纸、杂物,严禁将火种倒人垃圾箱内。

6、克制在室内、走廊、门厅和绿化地带、建筑物周围以及道路地区打球、踢球。违者没收其体育用品,造成门窗损坏的,按原价两倍赔偿。

7、不准在教学楼、办公楼、走廊、盥洗室、教室、办公室等非指定地点停放脚踏车;校内不准乱停放各种车辆。违者批评教育。

8、不准在校内饲养家禽、家畜,不准在树杈枝、树身上挂晒衣被等物。

9、不准粉碎校园内的花草树木和公共举措措施。对任意堆物堵塞交通、未经允许自行搭建、影响观瞻或者损坏花木和公共举措措施者,除责令其立即清除外,如有损坏,按原价5~10倍罚款。

10、各部门应划定环境卫生责任区,在责任区范围内连结人行道、墙脚清洁,地面无痰,无粪便污水,无瓜皮果壳纸屑,无砂石等。室内由各部门承包卫生。

11、不准在绿化地带或者空场上随意大小便、乱倒污水、粪便、垃圾等,违者批评教育,就地清除。

12、不准在校内外、门口等地任意设摊。如经本能机能部门同意临时设摊,摊主应连结摊位周围场地的环境整洁卫生。违者就地清理。

13、垃圾分类倒放,垃圾箱内只准全部倒出不可回收垃圾,并连结垃圾箱周围的清洁,垃圾不准倒出垃圾箱外,建筑垃圾不准倒人糊口垃圾箱内,违者除责令其立即清除外,

14、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场地的环境卫生工作,做到场地围栏整齐,周围环境卫生整洁,临时工棚和堆物不得有碍环境卫生和阻塞人、车进出的通道,违者就地清理。

15、施工现场要有指定的质料和垃圾堆放点,不准乱堆乱放。施工结束后在两周内要清理好质料和垃圾。

此条例适用于全校各部门和小我私家,希望师生员工自发遵守。

环境管理规章制度(二)

一、办公室及办公区域内的所有环保设施由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

二、办公室配置垃圾桶3个,设置可回收、不可回收及污染物标识,对办公垃圾分类进行处理。

三、办公大楼每层配置消防栓4个,手提式干粉灭火器4个,灭火器材由专人负责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换。办公室组织全体工作人员熟悉掌握相关的消防知识。

四、对办公大楼每层卫生间内配置的节能水龙头和冲便器,办公室负责要求全体工作人员正确使用和出现故障及时向后勤人员汇报进行维护检修。

五、办公楼大院内的绿化喷灌设备由专人根据季节和实际情况定期开放,并进行维护。全体工作人员遵照有关规定爱惜维护设施。

六、办公大院内的垃圾箱均按照可回收、不可回收及污染物标准设置,委托环卫部门定期回收清理。

七、办公用品、用具的更换由专人负责认定,尽可能提高使用率,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环境管理规章制度(三)

为了加强学校环境治理工作,促进校容校貌建设,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结合学校实际规定如下:

一、保护树木花草及园林设施

1、严禁在校园及这些设施上涂抹乱画。

2、爱护花草树木、严禁践踏草坪、折枝摘果,教学楼区域内不许打排球、篮球、不许踢足球。

3、不得在教学区内追逐打闹和进行可能损害橱窗、树木等设施的各种活动。

4、保持校园清洁,不随意乱扔纸张及各种废弃物,随地吐痰,负责卫生的各班要按时清扫。

5、凡有破坏学校花草树木及教学设施的,除进行赔偿外,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二、维护教室内秩序

1、在校内行走要靠右侧,不得多人并排行走或勾肩搭背,不准追逐奔跑。

2、在校内须保持肃静,不准大声喧哗。

3、不准乱扔废弃物和随地吐痰,废弃物要投入垃圾箱。

4、做完间操或全校大会结束后,各班须按秩序进入教室,不得拥挤,以免发生伤亡事故。

5、爱护室内设施,不准坐、踩管道,不准破坏桌椅。放学后,值日生要及时关闭门窗和关灯。如因门窗未关,玻璃损坏,按规定赔偿。

6、要注意保护校内标语牌。不得在墙壁上乱写乱画,更不准破坏。

7、不准在校内玩任何球类或从事其它体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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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贷款难的制度研究_管理会计论文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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