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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制度怎么写及范文

2024-02-07
【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制度 第一篇】

标题:建立完善的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制度

一、引言

随着社会的发展,企业和机构中各种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越来越受到重视。为了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建立一套完善的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制度是必要且紧迫的。

二、规划制度流程

1. 设立安全培训部门:应成立专门的安全培训部门,负责统筹和管理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事宜。

2. 制定培训计划:根据各岗位的安全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周期等方面的要求,确保培训的全面性和持续性。

3. 组织培训资源:培训部门应与各部门合作,共同组织和调配培训资源,包括培训人员、培训场所和培训设备等。

三、培训内容

1. 岗位安全知识培训: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和工作环境,进行相应的安全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不同安全标志的意义与使用方法、岗位工作中的安全隐患及应对措施、紧急救援等。

2. 应急逃生培训:对于特殊岗位或潜在危险岗位的人员,应加强逃生训练。培训内容应包括逃生通道和避难设施的位置、逃生的具体步骤和注意事项等。

3. 安全操作培训:将岗位工作中的安全操作规程纳入培训内容,确保人员能够正确操作设备、使用防护装备,并熟悉相关标准和操作规程。

四、培训方式

1. 理论培训:通过讲座、研讨会、在线学习等形式,向岗位人员传授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

2. 实践培训:在实际工作环境中进行模拟操作和演练,提高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3. 考核评估:定期组织考核评估,测试岗位人员对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的掌握程度。评估结果用于改善培训内容和方法。

五、制度的实施与效果评估

1. 实施措施:制定培训制度后,逐步组织培训,并定期进行效果评估。和督促各岗位人员全面参与培训并达到规定的培训要求。

2. 效果评估:定期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包括岗位人员安全意识的提升、事故率的下降等指标的变化情况。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修订和完善培训内容和方式。

六、结语

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促进生产安全和企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只有通过全面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才能有效预防和应对潜在的安全风险。定期评估和改善培训制度,确保其持续有效,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制度 第二篇】

第一条 敏感岗位的定义

敏感岗位是指在对外合作交易中被赋予一定考察选择、考核评判和资源分配职责,以及在内部管理中被赋予管理和接触大量集团、个人及信息的非领导职位,主要包括物资采购、工程管理、基建管理、渠道管理、宣传、合作方管理、帐务分析、IT系统维护等岗位。

第二条 敏感岗位的任职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xx素养,认同企业文化。

二、坚守职业道德,正直诚信,处理问题公平、公正。

三、业务能力强,熟悉业务流程。

四、廉洁自律,自觉加强自我修养的提升,严守廉洁从业的行为规范。

员工任职敏感岗位前,应由市分纪检监察室和人力资源部组成联合考察组,进行任职前考察,不符合条件一律不得录用。

第三条 敏感岗位的在岗与管理

一、分级管理、逐级负责

敏感岗位员工的与管理均应按照人员管理权限进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同时承担管理责任。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对敏感岗位管理负领导责任;各级直线经理对分管范围内敏感岗位管理负直接责任。

二、思想教育与制度建设并重

要重视对敏感岗位员工的思想教育,加强相关业务知识和廉洁从业内容的培训,强化责任和风险意识,提高xx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同时要注重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敏感岗位员工的业务管理行为,坚持用制度管人,用流程管事,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和制度制约能力。

第四条 与管理制度

一、轮岗制度

敏感岗位员工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原则上不超过三年,任职期满后须进行制度性轮岗。敏感岗位员工的制度性轮岗须进行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

对于在任职期间工作业绩优良、职业操守较高且暂无合适继任人选的,经征求本人同意后,可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延长任期。市分纪检监察室和人力资源部联合考察合格后,可适当延长任期。连续任职期限最多不得超过6年。

对于正常轮岗离任敏感岗位的人员,组织应予以适当照顾和保护,安排至原职级其他岗位工作;在组织竞聘等工作中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二、定期考核制度

各单位每年应对所辖敏感岗位员工负责的业务事项至少进行一次考核检查。要建立敏感岗位员工业务档案登记制度,对考核结果进行全面登记,并作为绩效考核的组成部分。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对考核中应发现纠正的问题而未发现和纠正,以致造成严重后果的,在处理当事人的同时,要追究其上级领导的连带责任。

加强敏感岗位员工的日常教育管理,在年度述职的同时要进行述廉。

三、廉政谈话制度

对敏感岗位员工的.廉政谈话包括例行谈话、任职谈话和戒勉谈话,谈话的方式、主要内容和要求按照《廉政谈话实施细则(暂行)》执行。

四、离任交接制度

应建立敏感岗位离任交接制度和交接台账,以书面形式出具详细交接清单(内含岗位职责、主要工作内容、以往工作重要资料等)。直线经理应积极履行其辅导、等职责,保证平稳过渡。

部门应对交接内容、资料等进行审核确认,并由交接双方及部门分别存档。

第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制度 第三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5〕23号),规范和加强安全资格考试认证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安全xx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以及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以下称“三项岗位人员”)考试认证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资格考试认证管理工作,坚持教考分离、统一标准、分级负责、程序规范、公开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生产管理(以下简称)负责组织指导全国安全资格考试认证管理工作。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国家煤矿安监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国煤矿安全资格考试认证管理工作。

省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考核发证机关)负责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安全资格考试认证管理工作。

  第二章

第五条和国家煤矿安监局设立考试中心(以下简称考试中心),负责安全资格考试管理的具体工作。

省级考核发证机关负责省级考试中心和考试点的建设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委托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以下称市级考核发证机关)负责考试分中心和考试点的建设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安全资格考试管理工作。

第六条和国家煤矿安监局统一制定考试中心和考试点建设标准,各地区依据建设标准建立考试中心,合理布局考试点,逐级向上级考核发证机关备案,在 网站予以公布。

第七条和国家煤矿安监局的考试管理职责:

(一)组织审定并发布安全资格考试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规定;

(二)负责指导、检查全国安全资格考试管理工作,评估考试质量;

(三)组织编写、审定并发布“三项岗位人员”考试大纲、考核标准和库;

(四)其他有关工作。

第八条考试中心职责:

(一)起草安全资格考试规章制度;

(二)承担大纲、考核标准的编写工作;

(三)承担国家库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起草考试中心和考试点建设标准和评估指标,指导省级考试中心和考试点建设工作;

(五)承担全国安全资格考试信息化建设及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六)承担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试工作;

(七)其他有关工作。

第九条省级考核发证机关的考试管理职责:

(一)组织制定本地区安全资格考试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规定;

(二)负责审定和发布地方库;

(三)、指导省级考试中心、考试分中心、考试点工作;

(四)组织考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五)、指导省级考试中心和分中心工作;

(六)其他有关工作。

第十条省级考试中心职责:

(一)起草本地区安全资格考试工作制度;

(二)承担地方题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三)承担本地区安全资格考试信息化建设及信息统计、分析工作,定期向考试中心上报考试数据;

(四)指导考试分中心和考试点的建设工作;

(五)承担本地区安全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工作;

(六)其他有关工作。

第十一条考试点职责:

(一)负责考生报名及考试资格;

(二)负责向上级考试中心提出考试申请并报送相关资料;

(三)负责向考生发放准考证、公示考试成绩;

(四)按规定交纳考试费;

(五)承担安全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工作。

  第三章考试方式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综合能力考试,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

第十三条理论考试实行计算机考试,不具备计算机考试条件的,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采用计算机生成的纸质试卷进行考试。

综合能力考试采取案例分析和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实际操作考试采取现场实际操作或模拟操作的方式进行。

第十四条理论考试与综合能力考试均由计算机从库中自动生成。理论考试共计100道题,满分为100分,题型为判断题、单选题和多选题三类,比例按4:4:2;综合能力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满分100分。理论考试和综合能力考试或实际操作考试均达到60分为合格;考试不合格的,可免费参加1次补考。

  第四章考务管理

第十五条考试点组织考试报名,并按规定对参考人员进行资格和条件;向上级考试中心提出考试申请,经考试中心同意后,方可组织考试。

第十六条考试中心接到考试点的考试申请后,经符合条件的,确定考试时间、制作准考证,并下传考试点,由考试点统一打印发给考生。

第十七条考试当天,考试点工作人员应提前对考试系统、设备和网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考试中心报告。

第十八条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内,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每次考试时间为90分钟。

第十九条考试结束后,考试点应在1个工作日将考试成绩报送上级考试中心。

第二十条考试中心应对理论考试、综合能力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进行现场监考;理论考试逐步实行远程监控。

第二十一条监考人员应提前进入考场,认真履行职责,认真清点考生人数,核实考生身份,并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做好考试准备工作。

第二十二条监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由考试中心报上级考核机关给予警告或取消监考资格的.处罚:

(一)不严格履行检查职责,让不具备考试资格的人员参加考试的;

(二)不严格执行考场纪律,致使考场混乱的;

(三)参与作弊的;

(四)其他不履行职责行为的。

第二十三条参加考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考人员给予当场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取消其补考资格,处理结果报上级考试中心:

(一)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

(二)在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

(三)扰乱考场秩序不听劝阻的;

(四)其他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

  第五章 审核发证

第二十四条考试合格的人员,由本人或其委托的单位向考核发证机关提交、书复印件、体检证明、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申请办理相应资格证书。

第二十五条考核发证机关在受理相关资格申请后,应及时审核申请人相关材料和资格条件,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应资格证书。

第二十六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安全资格证,已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的可直接申请颁发相应类别的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六章库管理

第二十七条库应根据不同类型人员考试大纲和考核标准的要求进行建设,体现科学性、针对性和时效性。

第二十八条库分为国家题库和地方题库,国家题库由考试中心统一管理和维护,地方题库由省级考试中心管理和维护。

第二十九条已建立国家题库的,各地区在组织考试实施时必须使用国家题库,尚未建立国家题库的,各地区可先行建设地方题库,待国家题库建设完成后再统一使用国家题库。

试卷应按参考人员类别,由计算机按照相应的组题原则,在库中随机生成,地方题库的在试卷中的比例不得超过20%。

第三十条加强安全资格密管理工作,加大考试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安全保密教育,增强安全保密意识,建立安全保密工作责任制,确保考试各个环节的安全、保密。

  第七章信息化管理

第三十一条和国家煤矿安监局建设统一的安全资格考试网络平台,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信息共享和查询。

第三十二条各级考核发证机关、考试中心和考试点应当使用全国统一的安全资格考试网络平台组织考试。

全国安全资格考试网络平台投入使用之前,已建成安全资格考试平台的,要按照和国家煤矿安监局统一的数据交换标准,上传考务数据,与全国安全资格考试网络平台实现对接。

第三十三条各级考试中心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加大安全资格考试的信息化投入,加快计算机考试考点建设。

  第八章 考试收费

第三十四条各省级考核发证机关按照有关要求,向省级财政、物价部门申请本地区的安全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测算收费标准,要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减轻考生负担。收费标准批复后,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

第三十五条各级考试中心和考试点要规范考试费用的管理使用,严格“收支两条线”,按规定及时将考试费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分别缴入财政专户。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制度 第四篇】

1.目的

为了增强企业活力,培养高素质的员工队伍,进一步培育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根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特殊敏感岗位,包括业务性较强、敏感性、经营性强的岗位,具体有:

质检中心:取制样人员、原料成品分析人员。 资产财务部全体人员。

物流部:自动取样机操作人员,现场管理组人员。

3.职责

3.1人力资源部负责协助管理各单位特殊敏感岗位的轮岗工作,并对轮岗情况进行。

3.2各单位做好本单位特殊敏感岗位人员的管理,并依据轮岗原则及周期,对本单位特殊敏感岗位进行轮换。

4.岗位轮换的原则

4.1定期轮岗与适时轮岗相结合。

4.2单位内部轮岗与外部轮岗相结合。

4.3人尽其材与择优使用相结合。

5.轮岗实xx法

5.1如临时有特殊原因不能满足轮岗周期,由员工所在单位提出,报批准后变更执行,对于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岗位轮换安排的,按经济责任制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5.2各单位应建立《员工轮岗工作档案》,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作为员工奖惩、培训、晋升、轮岗的依据。

5.3各单位应切实做好轮岗人员的针对性培训,将本年度轮岗计划及培训需求报人力资源部培训主管备案。

5.4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涉及企业重要经营机密和关键岗位的员工轮换进行统筹规划,报批准后执行。

5.5员工轮岗离职前,应当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必要时进行离岗审计。

6.管控说明 在以上的轮换时间之内,如果上述敏感岗位人员在工作岗位上出现违规问题按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以上各岗位跨车间的轮换,必须由车间(部门)提出申请,履行内部调动手续。对于违反此条规定的,依照人事管理的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轮换制度只是作为针对上述敏感岗位问题的一种预防和控制措施,各单位应该在此之外,加大对上述岗位的管控,预防问题的发生。 人力管理部将按照此轮换方案,由人事管-理-员在每一轮换周期对相关单位是否执行了该轮换方案进行,对于未认真执行的单位,视情况给予100-500元罚款。

7.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由人力资源部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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