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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财务管理制度怎么写及范文

2024-01-21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篇】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一、背景介绍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财务管理理念逐渐深入人心。在小学阶段,培养孩子正确的财务管理意识和能力,不仅有助于他们良好的成长,更能帮助他们在将来的生活中做出明智的决策。因此,建立小学财务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理财意识培养

学校应通过课程安排、班级活动等方式,加强学生的理财意识培养。例如,可以组织学习和讨论有关财务管理的知识,参观银行和金融机构,开展有关理财的角色扮演游戏等,使学生了解和掌握基本的理财知识。

2.学校财务规划

学校应制定财务规划,明确财务目标和财务管理原则。财务规划可以包括学校年度预算、费用收支管理、资金投资等内容。通过规范的财务管理,确保学校的资金使用合理、透明、高效。

3.家庭财务教育

学校可以组织家长会或开展家庭财务教育讲座,向家长传授财务管理知识,提高他们的财务管理意识和能力。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任教育者,通过家庭的引导,孩子能更好地学习和理解财务管理。

4.学生财务管理实践

学校可以开设理财实践课程或者组织学生参与一些经济管理活动,如学生社团经费管理、义卖活动等。通过实践操作,帮助学生学会如何正确理财,并培养他们的金融意识。

5.财务管理考核

学校可以制定财务管理考核制度,对学生的财务管理能力和实践经验进行评估。通过定期的财务管理考核,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问题,及时调整培养方向,提高学生的财务管理水平。

三、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的意义

建立小学财务管理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

1.培养学生的生活能力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帮助孩子培养生活能力,使他们在将来更好地管理自己的财务事务,做出正确的财务决策。

2.提高学生的财商素养

小学阶段是培养学生财商素养的重要时期。通过小学财务管理制度,学生可以了解和学习有关理财的知识和技能,提高他们的财商素养,为未来走向社会打下坚实的财务管理基础。

3.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财务管理不仅仅是数字的问题,更关乎学生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和行为习惯。通过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施,学生能够在实践中培养良好的财务管理习惯,提高他们的思维和行为水平,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

四、范文展示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是学校为了提高学生的财商素养和培养生活能力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它包括培养学生的理财意识、学校财务规划、家庭财务教育、学生财务管理实践和财务管理考核等内容。通过这些制度的实施,学生能够在小学阶段掌握基本的财务管理知识和技能,为将来的生活打下坚实的基础。此外,建立小学财务管理制度还能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他们的思维和行为水平。因此,建立小学财务管理制度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篇】

为了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学校科学、健康、可持续地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此财务管理制度。

  一、管理体制:

1、学校实行“统一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2、学校所属财务收支实行“分权限”审批制度。

3、学校设置后勤处,后勤处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财务收支等工作。

  二、预算管理

1、学校每年根据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精神,适应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财务收支预算。

2、预算的编制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

3、预算的编制依据“岳阳市义务教育学校年度预算编制方案”施行。

4、支出预算编制应在保证教育教学和教职工工资前提下,再安排其它各项支出。

5、学校的收支预算经校长通过并报县教育局经费管理中心审批后执行。

  三、收入管理

1、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

2、学校的各项收费必须按政策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进行征收。

3、学校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和核算,严禁设置帐外帐或私设“小金库”。

4、一切收入必须上交学校后勤处进行统一管理。

  三、支出管理

1、学校的各项支出按照国家统一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执行。

2、学校的各项支出必须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坚持预算指导,加强管理,杜绝虚列虚报。

3、学校各项支出须取得合法、齐全的手续、内容真实的的票据;正常的公用支出票据需有经手人签名,后勤处核准后,经校长批准后方可报销记帐。

4、学校由采购的固定资产购置等,需先办理采购手续,等审批后方可购置,支出票据要有经办人签名、校长批示,同时要登记固定资产总账、明细帐。

5、学校交通费的支出应严格执行经费管理中心有关招待费交通费支出标准。

6、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所有开支先由经办人签字再由校长签字报销。对不合理开支、手续不全的开支、未经审批的开支,出纳不得付款,会计不能记账,并要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

  四、资产管理

1、各学校要建立完整的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制度,坚持固定资产“分工负责,管用结合,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

2、学校要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记录财产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价值等。并定期清查,确保账物相符。

3、对所有固定资产要由相关人员(如使用人员、后勤管理人员等)责任承包,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或责任人的变动情况及时清理,对因过失造成的丢失、毁损,过失人要照价赔偿。

4、对需要处理的固定资产,价值在500元以下的必须报学校研究同意方能报废或变卖;价值在500元以上的必须报中心学校或报上级主管部门研究同意方能报废或变卖。变卖收入必须如实进入学校收入。

5、不得私自将公物外借。因特殊原因需要借用时要先征得学校同意,再向相关责任人留下有主管领导签字的借据方能借取,对不按时归还的,联系人、责任人、主管领导要协同追回。

  五、财务

1、实行理财。学校要成立以教师代表为主的财务机构,事前、事中、事后要接受教师代表的。

2、实行财务公开。为了增强学校财务开支的透明度,学校财务人员必须通过校务公开栏等各种形式定期向教职工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3、后勤处要做好财务的定期审计、专项审计、离任审计工作,及时写出财务审计报告。对审计中发现的违反财经纪律、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并报学校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学校的财务状况要随时准备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财务和审计。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篇】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保证学校工作正常稳定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预算的管理

  每年10月,学校成立预算编制工作小组,严格按照《xx法》和相关的财政政策并结合工作实际编制下年度的预算,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报出。学校严格执行经市批复的预算,各项支出以批复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

  二、活动经费的管理

  各项活动经费实行预决算管理,由责任科室办理。开展活动须先报校领导同意,再提出预算按程序审批后予以实施。活动结束后,经办人按程序办理决算和报账审批,超支不予报销。

  三、维修费用的管理

  各项维修费用实施预决算管理,由总务处办理。维修事项须先报校领导同意,再提出预算按程序审批后予以实施。属于采购项目的,按规定办理计划审批和采购手续。办理决算时。一次性维修费用在10000元以上的,由学校财务管理专班进行专项;一次性维修费用在50000元以上的,聘请有资质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

  四、办公用品和设备购置费用的管理

  办公用品、设备购置由后勤处办理,相关科室参与。购置前,后勤处先报校领导同意,再填写《荆州实验小学办公用品和设备购置审批单》,按程序审批后予以实施;购置费用超过5000元的,实行预决算管理,属采购项目的,按规定办理计划审批和采购手续。购置时,后勤处及相关科室各派一人以上参与,并即时向校领导汇报购置情况。

  五、公务接待费的管理

  1. 公务接待要遵循热情、周到、节俭的原则,统一由办公室办理,其他科室参与。

  2. 接待前,办公室提前填写审批单,按程序审批后实施。

  3. 接待任务完成后,经办人必须用公务卡直接结账,不得挂账。同时,经办人填写接待清单,附接待通知、审批单及餐厅账单、POS机打印的银联小票复印件和报账单据,于接待任务完成一周内,按程序进行报账审批,超支不予报销。

  4. 公务接待的其他规定严格按照《市委办公室市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荆办发〔2014〕8号)要求执行。

  六、差旅费的管理

  1.实行出差审批制度,出差人员于差前2天填写审批单申请出差。没有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不报销差旅费。

  2.出差地为省内的,住宿费标准上限为每人每天320元;出差地为省外的,按统一发布的标准执行。住宿费用公务卡结算。出差地为省内的,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100元包干使用;出差地为省外的,按统一发布的标准执行。已报销伙食补助费的不再报销任何进餐费。出差地为省内的,市内交通费每人每天50元包干使用;出差地为省外的,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3. 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只报销往返的差旅费。

  4. 差旅费的其他规定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荆州市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荆财行字〔2014〕185号)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荆州市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的通知》(荆财行字〔2014〕551号)执行。

  七、汽车费用的管理

  因公发生的中心城区内交通费,实报实销;使用私人汽车办理公务活动,酌销燃油费。

  八、退休教职工经费管理

  退休教职工的活动经费,应根据财政预算指标,由工会统筹安排,并按程序审批后予以实施。

  九、公共福利费管理按照工会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十、专项经费管理

  各项专项经费的使用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并实施预决算管理。专项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十一、现金及借款管理

  1. 出纳库存现金不得超过会计制度规定的库存数额,除差旅费、劳务费等必须用现金结算的支出项目外,原则上应实行公务卡结算或转账结算。

  2. 出纳不得坐收坐支现金。

  3. 公务借款须填写审批单,经分管财务的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款。事后一周内必须及时报账、归还。个人借款原则上不予批准。

  十二、严格财务审批程序和管理权限

  严格开支的审批与报销手续。各项经费支出1000元以下的由分管财务校领导审批,1000元至10000元的由分管财务校领导报校长同意后审批,10000元以上的由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各项经费报销凭证均要有经手人、财务人员、分管校领导、分管财务校领导等签字。

  十三、实行定期报账制度

  实行周四报账日制度,其他时间一般不办理报账。各项开支需在支出后一周内办理报账手续。

  十四、财务室管理规定

  学校财务室在分管财务校领导的领导下开展各项财务管理工作。

  1. 学校各项收费由财务室统收统付,并及时解交银行,严

  禁公款私存。

  2. 财务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审核各项经费开支审批手续

  和报销凭证,加强财务。对不合规的开支,财务人员应拒付并及时报告校领导。

  3. 财务人员要严格遵守《xx法》及相关财务规定,切实

  做到分科立账,收付有数、账账相符、账银相符。

  4. 财务室负责学校财务年终审计,并撰写年度财务报告,

  主动接受上级领导和教职工的检查和,实行理财。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第四篇】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保证中小学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的正常运行,规范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健康、协调、持续发展,根据《xx法》、《xx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量入为出、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好教育事业发展和教育经费保障的关系。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科学编制学校预算,合理使用教育经费,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必要的财务数据资料;加强票据管理和资金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学校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经济秩序;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

第四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校长对学校的财务工作负法律责任。学校负责人要按照《xx法》的规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对本单位财务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必须保证财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学校的一切经济活动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新密市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学校所有的会计业务,必须纳入新密市会计核算中心集中管理,严禁私设“帐外帐”、“小金库”。

第六条强化学校预算管理,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学校事业的'发展、招生情况和学校的长远规划以及年度收支增减等因素来通盘考虑,科学编制,自求平衡。学校预算一经批准下达,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和变动,必须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到“无预算不开支,有预算不超支”。因政策变化或事业发展规划有较大调整等原因,当年确需调整预算项目的,经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调整。学校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不得遗漏,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坐支和挪用。

第七条严格财务制度,加强支出管理

1、规范公用经费开支范围。中小学公用经费主要用于保证学校基本运转,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的开支。具体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严格控制非教学性支出和奖金福利的发放。

2、实行学校经费支出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报销票据必须合法、合规,具备支出事由、日期、单价、数量、金额、经手人签字、校长签字等要素。

3、实行学校财务公开,理财制度。学校要认真执行财务公开的规定,重要开支事项(如大额商品采购的商品规格、采购人员的确定、维修项目施工单位的选择等),必须经校领导班子、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会讨论通过,并要留有书面记录。每所学校要成立3-5人左右的理财小组,由公道正派,群众威信高的人员担任,负责对学校支出情况进行。学校要每学期要向教职工公布财务收支明细账目,接受教职工。

4、实行学校大额支出审批制度。学校大额支出必须事先报上级审核批准,未经批准一律不准支出。原则上小学单项开支500元、中学单项开支1000元以上的,必须报中心校校长批准同意后方可开支。对弄虚作假者、隐瞒实情者、套取开支者按私分公款、贪污挪用论处,一律追究校长责任。

5、严禁滥征订、滥发复习资料。各学校不准以任何理由给学生征订省、市、县教育部门规定书目以外的学生学习资料以及各种测、复习题,切实减轻学生负担。

6、严格控制差旅费支出,严禁私人用车公款报销。差旅费支出单据必须注明具体事由、来往路线、参与人员,否则领导不予签字,财会人员不予报销。

7、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

第八条加强中小学资产管理。中小学校要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必须规范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健全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交接、维修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定期组织资产清查,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中小学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借、出售、出让、对外捐赠、抵押、担保、报废、报损等,应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并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门审批,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第九条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规定,按照财经纪律和法规要求,对违反财务规定、财经纪律的人和事将依法依纪给予严肃处理。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第五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xx〕43号)文件精神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各级人民举办的普通初中、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小学、特殊教育学校,高级中学等也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坚持量入为出,勤俭办学。正圈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收付、采购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按照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要求,以中小学经费实行“校财局管”的管理办法,并由县级财政、教育行政部门及农村中小学共同组织实施。

县级门的主要职责:按有关政策和要求,组织预算编制工作,按规定程序和时间下达预算控制数和批复农村中小学预算。按批准的农村中小学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及时拨付资金。每年新学期开学前,要按国库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的办法,保证农村中小转资金及时到位。对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使用效果进行考核。定期向县级告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情况。定期向上级门报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情况。

县级教育部门的主要职责:在编制好本级教育行政部门预算和执行部门预算的前提下,组织、指导农村中小学校编制本单位年度预算草案,汇总报送同级门。根据县级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和预算批复,向各农村中小学下达预算控制数和年度预算。汇总审核农村中小学校用款计划,及时向门提出申请。加强教育经费的管理和,对农村中小学校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内部审计。定期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情况。

农村中小学校的主要职责: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各项政策,在校长的领导下,组织学校教务、总务、财务和教师代表研究、确定预算建设草案,报各乡镇中心学校汇总,各中心学校在规定的时间报送县教育局。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按批准的年度预算向县教育局申报用款计划,按要求定期报送预算执行情况报表。

第六条、按照财政“四项”的要求,中小学校的财务严格实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采购、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制度,各项收入统一编入县级财政预算,并由县级门按照财政国库管理体制的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第七条、以乡镇中心学校为单位分别设立中小学财务核算点,以学校(教学点)为基本核算单位,分别按政策规定的标准,核算中小学经费,各中学和村小(教学点)实行报帐制,但学校的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自不变。中小学校的账户按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的规定,在本地金融机构开设零余额账户,核算学校的财务收支,账户的管理按照国库集中收付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各乡镇中心学校的财务核算点要有专门人员担任会计、出纳工作一般乡镇2—3人,乡镇3—4人。各中学和各小学只设立报帐员,财务核算点分别为各中小学校设立帐本。中学财务核算点的会计负责为有关中学代理记帐,小学财务核算点的会计负责为各小学代理记帐,并办理学校的会计核算、资金收付、会计报表、档案管理等财会业务。学校可成立教职工推荐产生的理财小组,负责对学校每月收支汇总表进行初审,校长终审。学校对会计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第九条、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必须由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学校财务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撤换和调动。

  第三章、预算管理

第十条、按照财政“四项”的要求,中小学校必须编制完全的部门预算,将学校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第十一条、预算编制原则

预算编制应正确体现和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方针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xx法》、《xx法》和《义务xx法》,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保证重点,公开透明”的原则,不得编赤字预算。

第十二条、预算编制

中小学校预算主要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采购预算。收入预算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预算主要包括基本支出(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等。

中小学校预算编制时应将预算内、外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统筹考虑。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支出,重点保证教职工工资、公用经费、校舍维修改造、资助僻生等支出。

第十三条、预算执行

各中小学校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视资金的用途,采取网上申请或手工填写《中小学校用款计划表》,向教育财务部门提出用款计划,教育局财务部门对各学校的用款计划审核汇总后报门,门根据教育财务部门分校汇总表对各学校所需资金进行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

第十四条、预算调整

中小学的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予调整,但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或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因素,直接影响到中小学正常教育教学活动时,可由中小学校提出预算调整申请。预算调整的申请应包括调整的事项和原因、调整的必要性、调整的金额等。预算调整必须符合法定程序。

中小学校的预算支出应当按照预算科目执行,即按申请(指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不同预算科目之间的预算资金需要调整使用的,必须报县门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五条、中小学校依法从各渠道取得的.收入必须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不得隐瞒、截留、坐支、挪用,不得公款私存,谋取私利。取得收入时必须使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并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财政专户储存。

第十六条、中小学校的收入主要有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其它收入等。

中小学校代收的课本费、作业本费等不属于学校收入,但必须纳入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储存,在学校财务部门通过往来账户核算,代收费收入应与学生结算,多退少补。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十七条、中小学校的各项支出,必须按国家和当地的统一开支范围和定额标准执行。严格区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的使用,保证专款专用。和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不得挪作它用,和省补助的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不得用于偿还各类非债务。

第十八条、中小学校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支出、项目支出、勤工俭学支出、拨出经费、上缴上级支出、结转自筹基建支出等。

人员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人员支出等。

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包括离退休费、退职费、抚恤和生活补助费、医疗费、住房补贴、助学金和其他补助支出等几项。

公用支出是指维持学校正常运转和满足基本办学需要而形成的支出,包括日常公用支出和专项公用支出。日常公用支出主要有: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劳务费、租赁费、零星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其它日常支出等。专项公用支出主要有: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其他专项支出等。

中小学校财务的管理制度4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保证中小学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的正常运行,规范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健康、协调、持续发展,根据《xx法》、《xx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量入为出、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好教育事业发展和教育经费保障的关系。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科学编制学校预算,合理使用教育经费,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必要的财务数据资料;加强票据管理和资金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学校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经济秩序;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

第四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校长对学校的财务工作负法律责任。学校负责人要按照《xx法》的规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对本单位财务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必须保证财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学校的一切经济活动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新密市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学校所有的会计业务,必须纳入新密市会计核算中心集中管理,严禁私设“帐外帐”、“小金库”。

第六条强化学校预算管理,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学校事业的发展、招生情况和学校的长远规划以及年度收支增减等因素来通盘考虑,科学编制,自求平衡。学校预算一经批准下达,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和变动,必须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到“无预算不开支,有预算不超支”。因政策变化或事业发展规划有较大调整等原因,当年确需调整预算项目的,经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调整。学校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不得遗漏,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坐支和挪用。

第七条严格财务制度,加强支出管理

1、规范公用经费开支范围。中小学公用经费主要用于保证学校基本运转,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的开支。具体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严格控制非教学性支出和奖金福利的发放。

2、实行学校经费支出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报销票据必须合法、合规,具备支出事由、日期、单价、数量、金额、经手人签字、校长签字等要素。

3、实行学校财务公开,理财制度。学校要认真执行财务公开的规定,重要开支事项(如大额商品采购的商品规格、采购人员的确定、维修项目施工单位的选择等),必须经校领导班子、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会讨论通过,并要留有书面记录。每所学校要成立3—5人左右的理财小组,由公道正派,群众威信高的人员担任,负责对学校支出情况进行。学校要每学期要向教职工公布财务收支明细账目,接受教职工。

4、实行学校大额支出审批制度。学校大额支出必须事先报上级审核批准,未经批准一律不准支出。原则上小学单项开支500元、中学单项开支1000元以上的,必须报中心校校长批准同意后方可开支。对弄虚作假者、隐瞒实情者、套取开支者按私分公款、贪污挪用论处,一律追究校长责任。

5、严禁滥征订、滥发复习资料。各学校不准以任何理由给学生征订省、市、县教育部门规定书目以外的学生学习资料以及各种测、复习题,切实减轻学生负担。

6、严格控制差旅费支出,严禁私人用车公款报销。差旅费支出单据必须注明具体事由、来往路线、参与人员,否则领导不予签字,财会人员不予报销。

7、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

第八条加强中小学资产管理。中小学校要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必须规范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健全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交接、维修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定期组织资产清查,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中小学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借、出售、出让、对外捐赠、抵押、担保、报废、报损等,应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并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门审批,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第九条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规定,按照财经纪律和法规要求,对违反财务规定、财经纪律的人和事将依法依纪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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