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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预算会计制度改革的中长期思路_会计管理体制论文二十六篇

2022-03-25

财务制度】导语,你眼前所阅读的本篇文章共有112764文字,由奚龙超尽心订正后,上传于都市文档在线!采购,是指企业在一定的条件下从供应市场获取产品或服务作为企业资源, 以保证企业生产及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的一项企业经营活动。是指个人或单位在一定的条件下从供应市场获取产品或服务作为自己的资源, 为满足自身需要或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的一项经现行预算会计制度改革的中长期思路_会计管理体制论文二十六篇如果你对此篇文章的写作能力需要改进或者修正,请告诉我们!

第一篇 现行预算会计制度改革的中长期思路_会计管理体制论文

一、中期改革思路

第一,根据当前部门预算编制、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及采购制度改革的需要,及时制定和修改相关的法规、制度。

为了适应预算和会计改革的要求,必须相应调整现行的预算会计制度并新的配套法律法规。例如,及时制定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采购制度改革相适应的会计账务处理办法;对于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和采购以后! 预算单位无法取得原始记账凭证问题做出特别规定;对与预算执行有关但已明显落后于形势的会计制度“如基建财务会计制度xx进行更新等。

第二,部分资产和负债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预算拨付仍以收付实现制为主。

1.资产方面:仍以收付实现制为主,只对部分金产进行权责发生制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非金融“实物xx资产仍按收付实现制核算,只在购置时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 但不进行资本化”即不提折旧、不摊销xx.所谓部分金产,主要包括国债转贷资金以及已经确认但尚未实际收到的上级或其他方向提供的拨款或补贴。

2.负债方面:对部分负债项目实行权责发生制改革是第一阶段改革的重点。改革的项目包括‘ 国债应付本金和应计利息;已明确没有还款能力的担保项目;已核拨但尚未支付的采购项目(暂存款);已核拨但按进度尚未支付的基本建设项目(暂存款);应付未付的欠发工资等。这些应在核算中充分进行确认和计量,并在财务报表中予以列示。

3.财务报表和预算:以资产负债表和收支表反映采用修正权责发生制核算的结果,着重体现净负债的情况,以现金流量表反映实际收付的情况,并据此来审核和编制预算,在需要现金时才进行拨款。Www.0519news.coM经过第一阶段的改革,资产负债表和收支表对的负债情况能够较全面和完整反映,对的财政风险也予以较充分地揭示。

第三,预算会计报告采用科学的编制方法。

在收入方面,运用“标准收入测算法”编制收入预算,即根据历史资料测算出各项收入与相关经济变量之间的比例,以此作为测算该项收入的参考标准,充分考虑相关因素对收入预算的影响,制定收入预算。在支出方面,实行彻底的“零基预算”,推行“绩效预算”。

第四,延长预算会计报告编制的时间。

从西方国家看,预算正式编制之前的准备时间普遍较长,如美国在预算正式生效前的18个月即着手编制。相比之下,我国预算编制时间过短。为保证预算本身的客观性和科学性,提高其可行性,减少在执行中的频繁调整,应适当延长我国预算编制时间。

 二、长期改革思路

第一,建立会计体系。

会计应以活动为核算范围,凡是活动引起的资金运动,就应该纳入会计的核算范围。现行的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预算会计核算内容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还包括那些并不反映为预算收支的资金运动。相反,不在活动范围内的资金运动则不属于会计的范畴。如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深化,一些与活动并无直接关系的事业单位资金运动就不应再包括在会计范围之内。因此,可以考虑将我国的会计体系改为由三个部分组成,即会计、非营利机构会计、企业会计。

为了全面反映的资金运动和考核活动的费用与效率,会计应包括对固定资产的核算。要不断提高核算水平,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计价原则,建立适当的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方法,并根据绩效预算管理的要求,采用相关的固定资产费用配比方法。从长远看,会计体系中还应该反映国有企业资产状况,从而完整反映受托责任。在建立会计体系的过程中,要参照国际经验,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会计准则,同时建立和完善会计制度,实行准则和制度并存管理。

第二,实现预算的权责发生制。预算的权责发生制! 意味着在各级、各个部门中实行全面的受托责任制。

1.资产方面:除金产全面按权责发生制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外,对可确认并可计量的资产按照权责发生制核算,并进行资本化处理“即计提折旧、分期摊销xx;对可确认但难以计量或计量成本过高的非金产,可考虑采用补充披露信息的方式;对涉及或计量意义不大的非金产不予披露。

2.负债方面:对所有已可确认并可计量的负债项目实行权责发生制核算;对尚未确认或虽可确认但尚不能充分计量的或有负债,应在最终可能性的基础上,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予以详细披露。

第三,建立完整的财务报告制度。

财务报告是一种全面、系统反映财务状况的核算方式,也是披露综合信息的一种规范化途径。为了适应财政体制的改革,满足各方面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建立更加全面、与国际接轨的财务报告制度,将是大势所趋。为此,我们需要设计规范的财务报告编制准则,设定会计的核算范围,明确财务报告应当包括预决算、国有资产、社会保障基金等各方面的信息,确保真实、准确、全面、完整地将会计核算结果和潜在的权利和义务反映出来。

第二篇 幼儿园的管理制度

1、园长接受校长聘任,是校长领导下的园长负责制,负责幼儿园的全面管理,主持全园工作,幼儿园管理制度大全。

2、认真学习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全面贯彻《幼儿园工作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

3、主持制定全园工作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确立分级管理目标,建立结构合理、协调灵活、反馈及时的科学管理机制。定期召开园务会,深入第一线检查各项工作实施情况。

4、负责全园教职工的聘任、调整园内工作人员结构,定期对保教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并作出正确评估。

5、全面了解教育、教研、卫生保健及膳食管理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尽量减少工作中的失误。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工会及教代会的作用,发扬,尊重人格,加强“爱心、和谐、团结、向上”的园风建设。

6、全面掌握教职员工的思想动态,开展经常性的、业务学习,提高修养。关心教职工的生活,改善生存环境,维护合法权益,增强向心力,提高凝聚力。

7、定期召开家长会,展示教育成果,宣传家教方法,听取家长意见,提高办园质量。

8、及时了解国内外幼儿教育动态,研究幼儿教育新成果,关注幼儿教育发展的新动向。

第三篇 供应商管理制度

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供应商管理,提高公司经营合理化水平,加强信息共享,降低供应成本,提高采购物资质量,增强供应安全系数及供应可靠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对物资供应商实行统一归口、三级审核,统一建立公司物资供应商档案库,实行供应商准入制度、对合格供应商定期进行评价与考核、动态管理。

第三条 供应商的准入采取各单位评审推荐、平台审核备案、集团公司审定添加至供应链系统模式。

第四条 原则上每类物资取得供货资格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特殊物资除外)。

第二章 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公司生产管理部是物资采购的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及各单位生产类物资采购管理工作,供应商管理中主要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定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

(二)各单位供应商准入审核备案工作;

(三)织织制定各单位供应商管理的政策与机制,下达各单位执行,监管各单位供应商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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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各单位采购部门负责本单位范围内的供应商管理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组织建立供应商资质审查小组,落实供应商准入管理工作。

(二)组织建立供应商考核小组,落实供应商考核管理工作。

(三)依据平台下达的供应商管理政策,参与供应商评审、推荐和考核工作。

第三章 供应商准入管理

第七条 供应商准入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 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备国家和相关部门颁发的质量、安全、环保以及其它生产经营资格、许可证、质量认证等;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四)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近三年在国家、行业以及集团公司、地方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

(五)集团公司或平台要求具备的其它条件。

第八条 供应商进入我公司除提供供应商的基本信息外,还要提供必要的资质资料,资质资料包括:

(一)营业执照复本及复印件;

(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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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证明及复印件;

(五)相关资质证明(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等)或必要的文件;

(六)企业通过的IS09001体系证明文件;

(七)要求提供相关年度财务报告及近三年业绩报告;

(八)特殊行业的强制认证、强制检定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专利产品证书;

(九)其它能证明该单位供应实力的资信文件。

第九条 供应商准入审批程序

(一)采购管理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要求填写《供应商调查表》,同时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应的资质资料,所有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保证真实有效。

(二)采购管理部门对供应商资质文件初审后,将供应商资料及初审结果递交至各单位资质审查小组,由资质审查小组对其进行评选评定。

(三)评定合格的供应商进行送样,由技术及质量监督部门进行评定并提交验收报告,验收合格的供应商对送样物资进行报价,采购部门负责比价、议价,原则上议价后物资价格不得高于同类物资采购价格。

(四)经综合评分,合格的供应商由采购部门提交供应商开发报告,经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报平台审核备案,集团公司审定添加,录入我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发放供应商准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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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供应商准入证实行有效期制,准入证有效期一年,每年12月份审验一次,期满后复审。复审合格的,换发新证;不合格的,准入证作废并收回,取消准入资格。

第十一条供应商发生更名时,其准入资格自动取消,从供应商名录中予以删除,供应商需重新按照准入流程申办供应商准入证;

第四章 供应商的考核管理

第十二条 各企业考评小组每季度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考评,当供应商所供物资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随时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及考核,确保供应商供货质量的稳定性及持续的降低采购成本,评价小组根据供应商的实际行为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供应商进行客观的评价。

第十三条 供应商评价标准(产品质量:40分,价格:30分,交货期:20分,售后服务:10分)

(一)产品质量:质量是采购考核评价供应商的最重要的因素,供应商在供应产品的过程中,采购人员、库管员、技术人员及生产使用部门人员应积极配合对供应商所供应的产品进行质量监督和检验。物资验收时每发生一项质量不合格的,扣2分,该项物资第二次验收不合格的,扣10分,物资安装后发生一般质量问题的,扣10分,严重影响公司安全生产的,本项不得分。

(二)价格:产品价格是考核评价供应商的重要指标参数,各企业根据所属物资情况,参考市场价格,对主要物资建立物 -4-

资价格信息库,供应商物资采购价格每高于合理利润价格1%,扣1分,每高于合理利润价格2%,扣2分,依次类推;同一供应商供应几种物料,按平均计算。

(三)交货期:交货期限及交货数量是考核评价供应商的重要指标,每类物资逾期一天,扣1分,逾期停工待料,扣10分,给公司安全生产造成重大影响的,本项不得分。

(四)售后服务:售后服务主要考核供应商产品售出后,供应商所做的售后工作。供应商应主动提供售后报务,主要对产品的性能、使用知识的讲解及不合格产品的退换,对售出产品的使用跟踪、使用效果的回访,或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更好的为公司服务。评价得分:按期服务:10分;偶尔拖延:7分;经常拖延:2分;置之不理:0分。

第十四条 供应商等级划分

(一)A级供应商(优秀供应商,考核评定≥90分)

(二)B级供应商(良好供应商,考核评定≥80分)

(三)C级供应商(合格供应商,考核评定≥70分)

(四)D级供应商(不合格供应商,考核评定<70分) 第十五条 供应商考核处理

(一)A级供应商:各企业物资管理部在付款方式、物资采购数量上给予优先安排,该类物资采购总额≥50%

(二)B级供应商:由物资部提请供应商改进不足,并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降级处理,该类物资采购总额≥30%。

(三)C级供应商:由采购部、技术部、质监部等部门予 -5-

第四篇 工厂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增强公司员工主人翁责任感,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利益,避免发生事故,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作为公司基本准则,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 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 纪 律

第四条 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物,团结协作,完成各项任务。

第五条 凡各单位(职能部门、分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经分管副总签字后到企管处审核、备案,报经有关领导批准下发。

第六条 劳动纪律

(一) 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班前班后点名的考勤制度。

(二) 上下班须按时点名,不得早退、迟到。

第七条 请假制度

(一) 员工有事须向有关领导请假。

(二) 请假须写请假条,禁止以其它方式请假。重病、意外事故等,须持相关证明事后补假。

(三) 员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指有直接血统关系或婚姻关系的父母、夫妻、子女)丧事,准假三天,工资予以编制。

(四) 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育龄妇女,休产假期为十八个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缩短产假假期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请长假休产假。

1、 休产假时,须持有效诊断证明,到工会领取《产假申请表》,经所在单位、人力资源处签章后,交工会备案。

2、 凡已参加养老保险的休假人员,须及时按月度交纳个人应交保险费,以连续计算保险交费年限。

3、 休产假超过规定期限的人员,须提出书面申请(产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年,即续假最长时间为半年),经工会研究决定后方可续假,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4、 复工时,须到工会领取《产假复工申请表》,经工会签章后,交人力资源处待工。

5、 人力资源处组织已被接收的复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复工人员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 请病假三天以上者须持医生证明,请病假三个月以上者,复工须持医生健康证明。

(六) 批假权限(停工权限同请假,请假签字须逐级批准)

1、 员工请假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门主管(车间主任)签字批准;

2、 员工请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内者,部门经理(分公司经理)签字批准;

3、 员工请假七天至三个月(含三个月)者,由分管副总签字批准;

4、 员工请假三个月以上者,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七) 凡请假时间较长,所得工资不足以扣除个人应交养老保险费者,须到人力资源处办理保险费预交或补交手续,以连续计算保险交费年限。

第八条 工作纪律

(一) 上班时间,无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副处长级或以上人员)签字批准的出门证不得出厂。

(二) 因事晚来,须提前将车间主任、副处长级或以上人员签字批准的证明交门卫。

(三) 车间主任、副处长级及以上人员出入厂区,须由本人到门岗签字。

(四) 工作时间须做到“准”。

1、不准睡岗、脱岗、串岗; 2、不准吃零食; 3、不准打闹、闲聊;4、不准干私活; 5、不准自行组织文体活动。

第九条 组织纪律

(一) 全体员工须无条件服从组织分配,上级对下级负责,下级对上级负责。

(二) 员工享有“六项权利”:

1、 有了解所从事工作中潜在的危险和可能造成事故的权利;

2、 有对危害生命安全的行为批评、检举、控告的权利;

3、 有获得保障自身健康、良好的劳动条件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权利;

4、 有遇到生命安全侵害时紧急避险的权利;

5、 有对班前不讲安全拒绝上岗的权利;

6、 有违章指挥拒绝作业的权利。

第十条 生产纪律

(一) 须认真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 须认真如实填写原始记录,不准弄虚作假、随意涂改。

(三) 须严格执行工艺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章 安全、消防、保卫

第十一条 安全、消防、保卫工作遵照每年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质量

第十二条 产品质量标准及检验等遵照质量体系运行的有关文件执行。

第五章 来客管理

第十三条 对来公司联系业务(工作)者,门卫首先与其业务部门电话联系,经同意后填写《来客登记》,并办理贵宾证后方可进入办公区。

第十四条 外来人员进入一般生产区,须经副总同意由相关人员陪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生产区,须经授权副总同意由相关人员陪同。

第十五条 员工上班时间不准会客,确有特殊情况者,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会客。

第六章 标志牌管理

第十六条 员工标志牌由企管处统一管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私自制造、更改。 第十七条 如标志牌丢失补办,须交费10元。

第十八条 全体员工出入厂区须佩戴标志牌。

第十九条 不准借(借给)他人标志牌。

第七章 奖 励

第二十条 防止和排除事故有功或在抢险、防盗等方面,不顾个人安危,使公司利益免受损失者。

第二十一条 努力钻研业务技术,在工作中有发明革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且获得较好效果者。

第二十二条 爱护公共财产,堵塞漏洞,节约资金等方面有显著贡献者。

第二十三条 通过各种形式勇于同违反本制度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大胆揭发坏人坏事者。

第八章 处 罚

第二十四条 “违纪”分为轻微违纪、一般违纪、严重违纪三种。

第二十五条 “违纪”处理方式分别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单位处分、公司处分四种。

(一) 口头警告:视情况给予口头警告,违纪者如能认清错误,当场改正,不再进行任何书面处分。

(二) 书面警告:查获的轻微违纪者,如认错态度不好,又不能诚心改正错误则以书面形式下到所属单位,由单位负责人进行教育,不做任何罚款处理,单位须将处理意见返回相关单位备案。

(三) 单位处分:一般违纪,相关单位查获后,全权由违纪者所属单位自行处理,视情况教育、罚款,并将处理意见返回相关单位备案。

(四) 公司处分:严重违纪,公司须罚款处理。

(五) 凡一个月内第二次违纪者,给予该违纪双倍罚款。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总经办负责修改并解释。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八条

制度为准。 本制度有公司总经理签名盖章后生效。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开始施行。

第五篇 从程序公正角度探求我国行政复议制度完善途径_行政管理论文

摘要:我国目前的行政复议制度存在的诸多问题可以归结为公正性的缺乏,而要实现实体公正,其最重要的保证就是程序公正,因此从程序公正角度探求行政复议制度的完善途径更有利于行政复议目的的达成。

关键词:程序公正;行政复议;完善途径

一、从程序公正角度完善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有效性

(一)程序公正的实现有利于减少行政争议

程序公正是实现实体公正的重要保证,实体公正的主要内容就是结果公正。行政复议是行政复议机关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对引起争议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适当性进行审查,并做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该活动的结果是否公正直接关系着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实现,是影响申请人态度的重要方面,决定着申请人接下来的行为。为了避免结果不公正带来的申请人不满或敌对情绪,这就需要一种公正的程序,可以控制行为的方向,使其朝着预期的公正目标发展,最终实现公正的结果。

(二)程序公正的要求有助于实现权力监督和权利救济

程序公正要求行政机关作出影响行政相对益的行政行为,必须遵循公正的程序,具体可以解释为五个规则。一是“自己不做自己的法官”,即裁判者要是一个中立的主体;二是说明理由,即要求行政机关作出任何行政行为,尤其是对相对人不利的行为,除有法律规定外,必须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说明该行政行为的依据和相关影响因素;三是听取陈述和申辩,即行政机关作出任何行政行为,尤其是对相对人不利的行为,必须听取相对方意见;四是信息公开;五是保障相对人的救济权。wWW.0519news.com这些是程序公正的最低要求,也是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和监督行力的重要手段。

二、我国行政复议制度存在的问题

首先,行政复议主体不合理。在我国,行政复议决定最后由行政复议机构所在的行政复议机关做出,行政复议机构无权做出复议决定,这样形成了“自己做自己的法官”的局面。此外我国许多复议人员缺少专业的法律知识,有的复议机关甚至未配置专职复议人员,从而很难保证行政复议主体的公正性。

其次,行政复议范围相对狭窄。我国现行的《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予受理的事项包括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而抽象行政行为中,只有规章以下的行政行为属于行政复议范围,不包括行政法规和规章。而且法律对于内部行政行为没有复议的相关规定。

再次,审理方式单一,回避制度欠缺。我国的行政复议审理方式以书面审理为主。这种单一的审理方式容易出现认定事实的错误,不利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度保障方面,我国《行政复议法》对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只字未提,这严重影响了行政复议的公正性,是行政复议程序中的重大缺陷。

最后,行政复议结果延伸道路不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我国解决行政纠纷的两种制度,两者在程序上有紧密的衔接关系,但在具体规定上存在某些冲突,例如时效资格问题、法律适用问题以及终局裁决问题。这些冲突使得行政复议的结果难以朝有利于申请人的方向延伸,不利于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三、回应程序公正的要求完善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合理路径

(一)回应“不做自己法官”的要求,保持行政复议主体的中立

“自己不做自己的法官”就是要求行政复议主体保持中立态度,尽量避免将个人的主观情感、价值偏好等因素带入行政复议过程。首先,重构对我国的行政复议机构,建立一个隶属于但又具一定性的组织机构。其次,建立回避制度。行政复议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如果与所处理的事务有利害关系,有权机关依法终止其职务的行使并由他人代理,从而防止工作人员的偏私,确保行政复议结果的公正性。最后,保证行政复议人员的素质。严格挑选行政复议人员,除了关注其他方面的素质外,更要重视其较强的控制自我感情的能力。

(二)回应说明理由的要求,扩大行政复议范围

说明理由要求行政机关做出任何行政行为,尤其是对相对人不利的行为,除有法律规定外,必须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说明该行政行为的依据和影响该决定的重要因素。行政复议机关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以完善和合理的法律法规为前提。而我国目前的行政复议制度对行政复议的规定范围相对狭窄,这就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行政复议机关向申请人说明复议决定的依据和影响因素,所以要扩大行政复议范围,具体说来,一要把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复议范围;二是要把对公务员有重大影响的内部行政行为,如开除、免职等处理决定纳入行政复议受理范围。

(三)回应听取意见和信息公开的要求,丰富行政复议审理方式

在现代法治社会,行政机关在做出对相对方不利的行政决定之前,应当听取相对方的意见,这是程序公正最起码的要求。我国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听证不仅有利于复议机关在充分了解事实的基础上正确决策,而且体现了对于复议申请人的尊重,从形式上增强行政决定的公正性。同时,还要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下,确保申请人和社会大众的知情权,确保申请人与行政机关具有公平的信息资源。

(四)回应保障救济权的要求,合理衔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程序公正要求行政复议程序必须包含为相对方提供法律救济的程序。即行政复议不能以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为终点,而应当向前延伸,为申请人提供寻求法律救济的机会,使申请人受到不法侵害时,能够通过法律途径获得救济和保护。

参考文献:

1、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法[m].大学出版社,20xx.

2、郑志耿,储厚冰.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缺失与完善思考[j].行政法学研究,20xx(2).

3、王静.行政复议制度的改革完善与发展方向[j].理论与改革,20xx(3).

第六篇 2022学校疫情防控外来人员入校管理制度

为保护学校公共财产和师生员工个人财产的安全,确保 疫情期间安宁有序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结合我校实际 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 实施校园封闭式管理。疫情防控期间校园一律实行 封闭式管理,严格落实“五个一律”,即未经学校批准学生 一 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门;师生员工 进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嗷者一律施行医 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格处理。

2、 全面做好排查登记。校门口设置检查通道,进校人 员逐一核查登记,测试体温。学生进校报到后,一般不得离 开校园,如需离开需向班主任报备,凭有效证件出入,并测 试体温。门卫人员须佩戴口罩,发现入校人员异常情况应及 时登记报告。

3、 提高站位压实责任。门卫值勤人员必须努力学习法 纪知识、疫情防控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坚持原则,文明值 勤,认真履行疫情防控期间门卫职责。门卫人员按学校关于 疫情防控期间入校车辆规定,负责维护进出大门的秩序;熟 悉了解疫情防控期间学校作息时间及错峰有关规定,开启或 封闭大门,任何车辆、人员不得在校门口聚集。

4、及时准确上报信息。来客来访必须符合疫情防控期 间管理的相关规定,确实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需上报学校相 关部门,经学校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进入校园必须进行体 温检测、做好详细登记、做好防护措施、做好进入校园的跟 踪记录等。

20xx年..月..日 学校疫情防控40条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老师们、同学们、家长们:

度过特殊而漫长的假期,从今天起,我市各学校错时、错峰有序开学。同学们终于可以再次背起书包,踏入校园,在“立德而行,向美而生”的美好愿景中,“德润金昌·美育校园”号角已经吹响。为了确保师生顺利返校,拥有健康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市教育局发出倡议:

教职工“十做到” 1.做到职责到人,责任落实。学校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年级组、班主任、教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带头做好防护,带头参与防控。

2.做到防控流程熟练。自觉学习疫情防控知识,掌握学校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相关要求,主动做好学生动态排查跟踪、健康监测、防疫引导等工作,密切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努力营造良好学习氛围,能够有条不紊处置突况。

3.做到防控教育有效。开学第一课讲授防控知识,宣传先进事迹,开展生命健康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提升学生自我管控能力。中午、下午放学最后一节课任课教师反复提醒学生做好自我防护,确保学生安全。

4.做到教学有序高质。统筹在线教学与开学后教学工作的有效衔接。

5.做到教学行为规范。严格遵守师德规范,不从事有偿家教,不违规补课。

6.做到信息如实报告。开学前,所有教职工完整、准确、及时报告近期出行方式、出行轨迹等。

7.做到健康自测报备。主动检测体温,如实报告个人身体健康状况,发现异常立即上报。

8.做到日常防护到位。保持良好生活习惯,勤洗手、戴口罩。

9.做到遵守学校食堂就餐规定。分散、错峰用餐,避免集中、扎堆就餐。

10.做到非必要不外出。不参加非必要的外出旅行、会议和活动,不参加、聚会和聚餐,主动远离人员密集场所。

校园防控“二十到位”

1.责任落实到位。强化联防联控机制,做好应急演练,健全学校、年级组、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责任体系,明确制度,责任到人。

2.监测排查到位。全面掌握全体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和出行动态,督促湖北及境外返金师生严格落实“到达前3天向社区(村)、学校报备,到达后遵守2次核酸检测和相关隔离要求。

3.入校管理到位。在学校门口建立测温通道,规范入校程序,严格执行晨午检、缺课登记、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4.封闭管理到位。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校园管理。教职工进出校园、宿舍区必须实名验证并检测体温和登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5.日常管理到位。加强教室管理,尽量拉开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距离,分楼层定时按规定消毒、通风。

6.环境整治到位。加强教室、宿舍、食堂、留观室等和重点部位的通风、保洁及消毒,每天通风、消毒2-3次,组织师生开展“洁校”活动,彻底清理校内外卫生死角。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垃圾装运设备每日必须消杀。

7.宣传教育到位。加强疫情防控知识教育,及时通报疫情信息,教育教职工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弘扬正能量。

8.安全隐患排查到位。组织开展开学前安全隐患排查,加强消防、实验室、危化品、食品安全、校舍等管理。确保校车安全运行。

9.隔离措施到位。严格复课审查制度,精准掌握未能按时返校师生情况。按规定做好相关人员隔离工作。

10.复学组织到位。校门口设立测温区、消毒毯、报到处和临时隔离区,验证健康登记卡。强化“护学岗”高峰勤务机制。实行错时错峰上下学,各年级间隔10分钟以上。

11.教职工管理到位。不安排教职工聚集性活动,不组织各类研讨班、培训会等,不安排教师外出培训。

12.教学管理到位。合理安排调整教学计划。中职学校要掌握校外实习学生健康状况和出行动态。中小学校要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13.重点场所管理到位。加强教室、办公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馆、食堂、宿舍、卫生间等重点场所管理,避免人员聚集。图书馆、体育馆、各类功能教室非必要不开放。

14.校园活动管理到位。暂停聚集性校园活动,减少线下会议数量,严控室内文体活动规模。原则上所有活动以班级为单位,实行预约管理。

15.后勤人员管理到位。加强防护教育、管理和培训,上岗必须佩戴口罩。

16.校园服务到位。教师、家长和学生交流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做好开学前后师生、家长心理疏导,避免出现恐慌焦虑情绪。

17.防控物资储备调配到位。强化属地责任,多措并举筹措防控物资,确保口罩、测温仪、消毒液、洗手液等物资储备充足、台账齐备、发放合规。

18.设施设备配备到位。按要求设立留观室。水龙头、洗手盆、废弃医用物资专用垃圾桶等设备配备齐全,数量充足。

19.应急处置措施到位。师生出现可疑症状,第一时间向包校医院、卫健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做好隔离、转运、报告、消毒等工作。严格履行相关规定和程序,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20.管控检查到位。做好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具体到部门和人员,组织开展防控制度落实、错峰开学、规范办学行为等情况监管检查。

学生“五做到”

1.做到自我防护,家庭至学校两点一线,上下学途中不在其它地方停留,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接触。合理选择步行、骑行或私家车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一定要做好个人防护。减少外出,不走亲访友,不聚餐聚会,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培养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良好品质。

2.做到自觉遵守学校各项防疫安排,遵守学校进校、入班时间。上学前,在家自测体温并向班主任报备,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及时到医院就诊并报告老师。进入校园时,严格按照学校安排,自觉主动排队,间隔1米以上,接受校门口体温测量。进校前后如果发现体温异常,不要惊慌,按老师的引导到留观区等待医生和家长。进入校园后,应按规划路线行进。下课期间,同学间避免在教室、走廊等地聚集。寄宿生严禁串宿,要保持宿舍干净整洁、通风,定期进行大扫除。科学佩戴口罩,保持良好卫生习惯,按照正确方法勤洗手。

3.做到分时错峰用餐,进入食堂前做好体温检测,餐前洗手,排队、就坐保持安全距离,不面对面就餐、扎堆就餐。不在公共浴池洗浴。

4.做到坚持体育锻炼,每日保证1小时以上的运动时间。在做好自身防护的条件下,可开展室外运动,增强体质,提高身体免疫力。外出运动期间,注意佩戴口罩,保持人与人之间的适宜距离。注意用眼卫生,保证充足睡眠时间。

5.做到家中有新入住人员(特别是从境外、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到金昌的人员)、或父母离金外出,主动向班主任老师报告。保持良好生活习惯,按照正确方法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主动通过主流媒体了解疫情防控动态和防控知识,积极应对。

家长“五做好” 1.做好健康状况动态监测,全面如实向学校报告寒假及复学期间学生和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旅居情况(往返疫情较重地区的情况、与疫情较重地区或境外返回人员接触情况、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情况等),配合学校进行反复摸排,保护学生和他人健康。

2.做好孩子在家中的每日两次测温,做好孩子每日健康情况报告,若有疑似症状,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第一时间报告班主任老师。督促孩子养成良好的作息、卫生、饮食习惯,避免感冒。提醒孩子坚持每天佩戴口罩衣服,勤洗手,不聚集,做好个人防护。被褥、衣物等要勤换勤洗。

3.做好点对点接送孩子,随接(送)即走,不在校门口聚集、聊天。接到孩子后要迅速离校,不逗留,不观望。放学后直接回家,不去人员聚集场所。

4.配合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与班主任老师保持联系,强化家校合作。主动学习疫情防护知识,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做好防疫知识宣传,重视公共卫生安全。

5.做好孩子的防疫榜样示范。不参加、聚会和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尽量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按照疫情防控措施严格管理自我,保证自身健康安全,也为孩子提供安全的家庭环境。做好孩子养成教育,形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防止病从口入,不购买、不食用“三无”食品,杜绝私自外出用餐。教育孩子不参加社会办学机构举办的聚集性活动。

学校疫情防控外来人员入校管理制度2

为有效应对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依法科学有序做好疫情防控,疫情防控期间开学后,严控外 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 体健康,根据上级有关疫情防控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如下:

一、自..月..日起,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仅开放校园 正大门,且每天晚上(h 00至早晨6:00关闭校门,禁止通行; 其他大门一律关闭。正式开学后视情况开启其他校门。

不得进入校园,确因工作原因需要入校须先报告,经批准后 方可进入。

三、 严格落实符合条件入校人员安康码查验和红外提问 检测制度。

四、 严格落实来访登记制度,符合前述条件入校人员经 安康码查验和体温检测正常后再门岗处如实详细填写信息 后方可进入校园。

五、 上学期间严禁车辆进校园,执法、救护等特需车辆

除外。

六、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前要主动出示安康码供门卫查

验。若有发烧、咳嗽等不适症状者,近两周内出入过高风险 疫情地区、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史者,拒绝进入校园。

七、 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前要严格执行查验身份、体温测 量、入校信息登记等流程,落实个人防护、手卫生等措施。

八、 外来人员入校后的活动场所主要是教师办公室、行 政楼、忠烈祠、博物馆、室外等人员稀疏场所,教室、食堂 等人员密集场所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九、 外来人员入校后尽量减少在校逗留时间。

十、本制度解释权归...中学,疫情解除后自行终止。

学校疫情防控外来人员入校管理制度3

为保护学校公共财产和师生员工个人财产的安全,确保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安宁有序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实施校园封闭式管理。新冠肺炎期间校园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落实“五个一律”,即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门;师生员工进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施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格处理。

二、全面做好排查登记。校门口设置检查通道,进校人员逐一核查登记,测试体温。学生进校报到后,一般不得离开校园,如需离开需向班主任报备,凭有效证件出入,并测试体温。门卫人员须佩戴口罩,发现入校人员异常情况应及时登记报告。

三、提高站位压实责任。门卫值勤人员必须努力学习法纪知识、疫情防控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坚持原则,文明值勤,认真履行疫情防控期间门卫职责。门卫人员按学校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入校车辆规定,负责维护进出大门的秩序;熟悉了解疫情防控期间学校作息时间及错峰有关规定,开启或封闭大门,任何车辆、人员不得在校门口聚集。

四、及时准确上报信息。来客来访必须符合疫情防控期间管理的相关规定,确实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需上报学校相关部门,经学校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进入校园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做好详细登记、做好防护措施、做好进入校园的跟踪记录等。

五、及时准确上报信息。来客来访必须符合疫情防控期间管理的相关规定,确实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需上报学校相关部门,经学校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进入校园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做好详细登记、做好防护措施、做好进入校园的跟踪记录等。

六、其他情况进校需向政教处报告请示后再做处理。

第七篇 二次供水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xx省城市二次供水管理,保障城市供水系统的安全运行和饮用水水质安全,维护供、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规及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景,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省城市公共供水区域内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维护和运行管理以及对二次供水水质的监督管理。本规定所称二次供水,是指将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的水的水经过储存、加压、消毒等设施处理后为用户供给生活、生产用水的方式。本规定所称的二次供水设施,是指为二次供水设置的水箱、储水池、水泵、供水泵房、电机、气压罐、电控装置、水处理设备、消毒设备、供水管道、阀门等设施。

第三条城市明确的负责城市供水管理的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二次供水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新建、扩建、改建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施工和设备安装应贴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有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五条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施工除贴合国家建筑规范和卫生标准外,同时应贴合下列条件:

(一)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和使用不得对城市公共供水管网造成不利影响。

(二)二次供水设施设计方案要经城市公共供水单位审查同意,设计方案必须满足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连接的条件和管理要求。

(三)二次供水设施要有防止污染的具体措施,确保城市公共供水水质安全。

(四)二次供水设施所用材料必须贴合国家质量标准,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管材、配件和设备,所用原材料必须是贴合卫生要求的合格产品。

(五)新建住宅二次供水工程应按照水表出户、一户一表、计到户的要求设计和施工。

第六条二次供水设施竣工后,要经城市建设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供水企业验收,二次供水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七条二次供水设施应由产权单位(人)或其委托的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二次供水管理单位)进行日常维护和运行管理,二次供水管理单位要与城市公共供水企业签订安全供水职责协议,确保二次供水的安全。

第八条二次供水管理单位应承担以下职责:

(一)二次供水管理单位要保证二次供水设施完好及周围环境的清洁,保证供水水质不受污染,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并建立登记制度。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必须有取得卫生资质,并在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单位实施。

(二)二次供水管理单位每季度要对水质和水压进行监测,对供水设施进行检修保养,无水质监测本事的应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水质监测,保证二次供水水质、水压合格。

(三)二次供水管理单位要配备专(兼)职设施管理人员。从事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人员应取得当地门发放的健康证,并定期理解健康检查。城市建设主管部门要对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人员组织专业技术培训,确保二次供水安全稳定运营。

(四)二次供水管理单位要保证二次供水设施不间断供水,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需要降压供水或停水的,二次供水管理单位应当提前24小时告知用户做好储水准备;发生水质污染或水质不贴合国家卫生标准时,要及时向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同时采取应急供水措施。

(五)二次供水管理单位要建立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行、清洗、消毒和安全生产制度,建立资料档案记录归档制度,理解城市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九条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二次供水设施,二次供水管理单位要到城市建设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并理解城市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建立管理制度和管理档案。

第十条城市建设主管部门每季度要委托xx省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地方站对二次供水管理单位进行水质检测或抽查,并出具水质检测报告,对二次供水水质检测不合格的,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责令二次供水管理单位限期整改。

第十一条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对二次供水管理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清洗消毒的,责令其限期组织清洗消毒。逾期不清洗消毒的,有城市建设主管部门组织清洗消毒,费用由二次供水管理单位承担。

第八篇 预算会计制度改革探讨(1)_会计管理体制论文

 「摘要」“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和对或有负债的有效监控。”这是党对公共财政预算改革的新指导方针。贯彻这一方针,必须有相应的预算会计制度相配套。

我国现行的预算会计制度是1997年颁布、1998年开始实施的,它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但随着预算改革不断深入以及建立公共财政框架需要,但目前预算会计制度核算与公共财政预算改革要求尚有较大距离。笔者认为:当前探讨预算会计制度改革,运用权责发生制尤为重要。

现行预算会计实行收付实现制的局限性建国以来,我国预算会计都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1998年开始的对实行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会计的经营性收支业务采用权责发生制在当时的社会经济情况下满足了预算会计的核算需要。但随着我国当前经济和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化,尤其是十六届三中全会对预算会计的新要求,预算会计完全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已与新时期财政管理目标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

一是不能全面反映负债。随着社会和经济发展,负债问题显得越来越突出。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预算会计,财政支出只包括以现金支付的部分,并不能反映当期已经发生,但尚未用现金支付的债务,不能反映债务有多少。特别是一届办一届事的情况下,没有能力搞基本建设的乡镇也上马“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乡镇负债越来越大,还有如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缺口、欠发工资、粮食亏损挂账等债务。

这样,一方面不自觉地夸大了可支配的可用财力,导致虚假现象,对经济决策和市场运行产生错误导向,不利于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另一方面造成权力和责任不统一,往往一届债务转嫁到下一届身上,导致各届间权责不清,不能客观评价和领导绩效。wWW.0519news.com财政存在风险。

二是不能适应当前预算管理改革需要。目前,预算管理改革和地方正在不断深入,如部门预算编制改革、采购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等。这次改革需要相应的会计制度相配套。但是,目前预算会计制度改革滞后带来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

部门预算改革需要分部门分具体项目,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具体项目当年无法支出,按收付实现制规定,形成结余。这样就造成财政结余资金的虚增现象。

同样,采购改革不仅目前预算会计科目设置不能满足采购改革的需要,而且也存在着由于采购和付款时间不统一,导致账实不符。

三是会计报表信息的不真实,易造成经济决策的失误。收付实现制以收到款项或支付款项的时间作为记账凭据。这样容易造成权利与义务不相配套,往往当年要承担的支出,没有体现在当年的支出中,如支付的利息、支付的社会保障资金。一方面反映可支配的财力数额较大,另一方面要支付或者要承担的费用没有反映在账面上待下年支出,往往为决策者提供了虚假会计信息,易造成决策的失误,如重复建设,一味追求规模效应造成资源浪费。

 完善和改进预算会计制度,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近几年来,我国财政管理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改革的方向,使财政工作进一步规范,进一步公开和透明,也有利于财政、财务信息的正确反映,更有利于对经济的决策。如推行部门预算编制、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等。这次改革就要求预算会计不仅要反映和监督预算执行情况,而且也要反映财政运行情况和持续运行能力,为适应新的改革需要,完善和改进预算会计制度中不适应的部分采用权责发生制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一、全面反映财政会计信息,适应财政改革需要

目前,我国预算会计财务报告的重心是预算执行结果,目前能提供的也就是预算执行结果。对于负债、正确的地方可用财力需另外计算统计。财务报告没能体现预算管理的业绩和的工作效率,不能全口径反映预算结果,未能对或有负债实施有效监控。随着我国预算管理的改革也必然对预算会计信息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必须改革我国预算会计财务报告体系,在报告国家预算执行结果的同时,反映整体预算结果,对工作效率实行有效评价。只有对部分项目实行权责发生制才能及时、准确提供预算会计财务报告所需数据。

 二、有效制止不利行为

实行权责发生制,能准确核定可用财力,使各种债务公开化、透明化,对各、部门具有一定的约束力,防止超财力上“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对财政风险具有预防作用。同时对建立绩效评价体系,有利于效率的提高。

 三、适应加入

wto新形势的需要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英国等西方国家把预算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列为国家公共财政管理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有选择地在不同范围、不同层次的机构内进行运用,并取得了积极的成果,目前这种趋势正在加强。当前,我国已加入了wto,与国际间接触不断增加,部门也不例外。只有对部分项目实行权责发生制,相互间财政收支数具有可比性,才能与世界接轨。实行权责发生制的可行性

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的要求,要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和对或有负债的有效监控,预算会计核算对象和范围比以前更为广泛。与收付实现制相比,预算会计实行权责发生制能更好地反映行为所实际耗费的资源,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全面地反映行为的成本。改革后的预算会计核算对象,除了反映当期预算资金运动及成果外,还应该全面、系统、完整地反映整个预算资金运动的连续过程及积累的结果。但考虑到当前的国情,我认为财政收入方面不宜采用权责发生制,主要从财政支出、债权债务方面来探讨权责发生制实行的可行性,重点解决财政可用财力不实和负债的问题。

 一、财政收入方面不宜采用权责发生制

我们认为财政收入上还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宜。财政收入按权责发生制处理可以与有关统计数据相统一,但在实际核算中有一定难度。主要从两方面考虑,一是若实现权责发生制,财政收入是按所属年度来确定,而不是按入库时间来确认,与目前国库入库方法存在较大差距,必然要求国库会计处理实行相应调整。二是目前财政管理体制的限制。由于财政收入与、地方利益密切相关,财政体制的改革往往在财政收入中做文章,从目前体制上看,在财政收入运用权责发生制涉及、地方财政利益,涉及面太广。正如某些文章,提出对政策性退税应退未退和国有企业应补未补方面,采用权责发生制。从理论上讲,可行,但实际上难以操作。

 二、权责发生制适用项目探讨

 (一)财政总预算会计支出核算

财政总预算会计支出、会计处理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按实际支出或费用发生的时间,列报支出;另一种是平时按收付实现制进行核算,年度终了,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列报支出。

具体要增设会计科目“待清算支出”或“应付支出”,核算预算已安排但未支出或应付未付的款项。以后年度实际拨付时,作冲减“待清算支出”或“应付支出”处理,不再列报支出。

 (二)债权债务处理

1、应设置“应收款”、“应付款”科目。财政总预算会计科目中“暂付款”、“暂存款”科目是适应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预算会计,预算会计部分项目采用权责发生制后,其核算内容涉及范围太窄,不能准确核算应付利息等新内容。为准确核算和反映经济内容,应改为“应收款”、“应付款”科目,具体核算应该回收款项和应该支付的款项。

2、对直接显性债务建立还贷准备金。直接显性债务是指由特定法律或合同所确定,在任何情况下都需要支付的债务,如直接借入的各类债务等。

(1)利息处理。根据合同约定的利率,按月或按季提取应付利息,提取利息费用同时列报支出,并转入到负债款项下作应付款处理,支付利息时冲减应付款。

(2)本金处理。行为产生负债,一定程度上存在财政风险。为全面反映财政可用财力和债务的真实情况,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对显性债务要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财务处理。

具体要增设会计科目“应付款———还贷准备金”科目,核算分摊的显性债务。在显性债务的合同受益期内,要合理分摊债务,分摊债务按月或按季列报支出,并计入“应付款———还贷准备金” 科目。如合同到期发生还债务本金,直接冲减 “应付款——还贷准备金”科目。

3、对或有隐性债务处理,增设“预计负债”科目核算。或有隐性债务指在特定事项发生的情况下,才需要支付的法定债务,主要包括提供担保的债务,以及根据法律和政策规定需要兜底的支付事项。

对或有隐性债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对待。当特定事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下,财政应将其确认为负债:一是该项目是承担的现时行为;二是有迹象表明由于该项目引起利益流出;三是该项目引起利益流出能够用金额可靠计量。

具体要增设会计科目“预计负债”科目或在“应付款”下设明细“预计负债”科目,核算应承担的隐性负债。当隐性负债确认时,列报支出并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实际支出时借记“预计负债”科目。

4、对债权,建立风险准备金按借出资金或应收款数额的一定比例建立坏账准备金,按月或按季分摊债务风险和坏账损失。可以增设“风险准备金”科目,作为借出资金或应收款备抵科目。提取风险准备金时,列报支出并计入“风险准备金”;年终,根据借出资金或应收款的账面余额,应该计提多少的风险金准备数,对“风险准备金”科目账面余额进行补提或冲减;对已确定无法收回的借出资金或应收款,批准作为坏账损失时,冲回“风险准备金”同时减少借出资金或应收款科目;如果以后又收回已确认转销的坏账损失,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增加“风险准备金”和借出资金或应收款,再增加银行存款冲减借出资金或应收款。

第九篇 厨房管理规章制度_文秘知识

根据酒店规定,结合厨房内部具体情况,对厨房各岗位工作人员符合奖惩条件的进行内部奖惩: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给予奖励:

1参加世界、国家、省、市等举办的烹饪大赛,成绩优异者。

2出版个人烹饪专著和在权威烹饪杂志发表作品及论文获奖者。

3忠于职守,全年出满勤,工作表现突出,受到宾客多次表扬者。

4为厨房生产和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产生极大效益者。

5在厨房生产中及时消除较大事故隐患者。

6多次受到顾客表扬者。

7卫生工作一贯表现突出,为大家公认者。

8节约用料,综合利用成绩突出者。

9每月推出新菜较多,并且顾客点击率很高者。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惩处:

1违反厨房纪律,不听劝阻者。

2不服从厨房分配,影响生产者。

3工作粗心,引起顾客对厨房工作或菜肴质量进行投诉者。

4弄虚作假或搬弄是非,制造矛盾,影响同事间的工作关系者。

5不按操作规程生产,损坏厨房设备和用具者。

6不按操作规程生产,引起较大责任事故者。

7不按时清理原料,致使所保管的原料变质变味者。

第十篇 新会计制度下报表内容利弊谈(1)_会计管理体制论文

一、会计报表编报期的表述不符合习惯

今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会计制度”)将月份和半年度报告均称为中期报告。会计报表的编报期分为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笔者认为,月报、中期报告和年报的表述与时期划分一致,才更直观且易于接受。按习惯中期指会计期间的正中间,将一年一分为二即上半年和下半年,上半年结束就是一年的正中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应交增值税明细表都是月份报表,将1~11月份的报表统称为中期报告不符合我们长期形成的习惯。

 二、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通过资产负地表附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单独反映有利有弊

新会计制度要求企业对可能发生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并明确提出企业必须计提八项准备。除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资产负债表中直接列示外,其余七项减值准备都作为相关项目的抵减因素被扣除后,在资产负债表中直接列示各相关项目的净额,即这七项减值准备及其相应项目的原始成本在资产负债表中均不反映,而集中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一张表中反映。这样便于详细了解企业本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数、转回数及年末余额,同时可以减少资产负债表中资产的行次。但是这样处理有以下三点不利:

1.资产负债表上资产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净须反映,不利于报表使用者了解企业的资产管理水平。计提减值准备的各项资产的原始成本、已提减值准备及其资产净额都是报表使用者关心的指标。WWW.0519news.CoM如:通过应收账款和坏账准备数额的对比,可以了解企业应收账款的管理能力,了解企业销售政策、信用政策是否科学合理、收账政策是否得力,还可以进一步了解坏账准备数额偏多偏少的原因;通过存货及其跌价准备的对比,可以了解企业的存货管理水平及其管理层把握市场的能力。保持既经济又能满足经营需要的存货量是存贷管理的重点。提取过多的存货跌价准备,一方面说明企业存货量大,占用资金多,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企业管理层把握市场的能力较弱,而资产负债表上以净额反映存货水平,会计报表使用者将无法了解这些重要信息。

2.资产负债表上资产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反映,不利于财务指标的计算和。财务指标的计算与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许多重要财务指标的计算与要借助于资产负债表项目及其占用额。如资产负债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资产收益率等招标,无一能离开资产负债表进行计算和。例如,资产负债率是反映企业总资产中有多大比例的资产是通过借债取得的指标,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由于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本身并不能减少负债总额,却使资产总额减少了,且计提的减值准备越多,资产总额减少的也越多,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按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总额计算的资产负债率将偏高,这样计算的结果并不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水平。

当指标的计算需要依据资金占用量时,因为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的资产都是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资产净额,不能满足指标计算的要求,也不利于指标的。

3.资产负债表与“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的编报时间不一致,不利于对比查看。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是年终编报的,会计报表附注中没有要求披露计提各项减值准备的相关内容,年度中1~11月份的财务会计报告无法反映出计提的各项减值准备,各项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与没有计提减值准备在资产负债表上的表现形式是一样的,极易给报表使用者造成一种假象:该企业资产质量不错。

会计报表的作用不只是提供有关项目的数额大小,更重要的是通过项目数额的大小反映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业绩及存在的问题,必要项目的列示有助于报表使用者更深入地了解企业的情况。

 三、简化现金流量表项目不一定能简化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却给预测未来现金流量带来不便

新会计制度中的现金流量表采用的是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格式,《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中的现金流量表采用的是1998年3月20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格式,与后者相比较,前者在主表部分合并反映了一些项目,将原来的44项压缩到引项,直接在表中列示的项目减少了1/4多,新格式的现金流量表项目简洁多了。企业可以在日常核算的同时,利用多栏式现金日记账在业务发生时就按现金流量表中的项目分类反映,到期末直接根据日记账上的记录编制现金流量表。修订后的现金流量表格式对多栏式日记账栏目的要求要少一些,也简化了多栏式日记账的登记。但是如果在期未依据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之间的内在联系。根据报表项目之间的对应关系编制调整分录,再借助于工作底稿或t形账户编制现金流量表,则笔者认为这种修订的意义不大,因为实各界普遍反映的不是报表项目的繁简,而在于调整分录的编制困难。

用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的关键环节在于调整分录的编制,而这就要求编制人员理解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内涵,并会引起现金流入。流出的报表项目之间的对应关系。如果能将已控权责发生制原则编制的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与将按收付实现制原则编制的现金流量表结合起来,根据它们之间存在对应关系的项目编制调整分录,现金流量表项目的多少就不再是问题。相反,充分披露现金流入。流出项目更有利于会计报表使用者了解和评价企业获取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能力,并据以预测企业未来现金流量。新会计制度中的现金流量表将“吸收权益性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和“发行债券所收到的现金”两个项目合并为“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将“权益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和“债权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两个项目合并为“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反而不利于报表使用者预测企业未来现金流量。因为吸收权益性投资不需偿还、对外权益性投资不可收回,它们对未来现金流量的影响是通过数额不大的“支付现金股利”或“收到现金股利”两个项目来反映,但是债权性投资可收回,发行债券需偿还,它们对未来现金流量的影响就比较大,合并反映后将给预测企业未来现金流量带来不便。

第十一篇 项目经理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实现项目部经理负责制,加强项目经理的管理,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1、项目经理隶属工程部管理。工程部经理为项目经理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工程项目部负责人,是工程项目法人。

2、项目经理应积极参加行业和单位组织的'学习、进修和各种考核,项目经理分一级至四级。必须持证上岗和参加年检。年检不合格或无项目经理上岗证的施工管理人员不能为项目经理,只能为助理,破格录用的项目经理应具备项目经理条件和资格并工作表现优秀的。

3、项目经理应精通管理,熟练掌握各种施工工艺,具有较好地组织协调决策能力,并对工期、质量、安全、毛利和工程资料搜集、资金回拢六项考核指标负责。对各工程项目,开工前后三天内必须签订工程项目承包责任书,竣工前后三天内给予条款考核记载。全年年底考核。凡各项目均合格或优良,可荣获优秀项目经理称号,并给予奖励。对项目管理产生较大效益的给予重奖。凡有二个以上项目不合格,或有一个项目严重不合格,应取消项目经理聘任降级降薪使用。

4、工程项目部下属管理人员及项目施工班组人员,原则上由项目经理组建录用,工程项目部应经常组织开展业务、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5、项目经理应严格遵守公司各种规章制度,秉公办事,不得接受他人任何钱物、好处,出现一次,扣除全年奖金;出现二次,开除出公司并追究有关经济责任。

6、公司或工程部应严格按项目承包责任书对项目经理进行考核。

7、项目经理应认真参加建筑工程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建管、质监、安全监督部门的教育管理。

第十二篇 浅谈对医院新旧财务制度会计制度的比较_财务管理论文

论文关键词:医院财务制度 医院会计制度

论文摘要:根据医改工作统一部署,财政部会同等有关部门于20xx年12月同步推出了新《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和旧医院财务、会计制度相比具有以下特点:1、夯实固定资产核算、管理信息。2、会计制度反映的科目更加全面,更具有实用性。3、强化成本核算、控制。4、加强内部监管,强化外部审计。5、加强医疗风险意识管理。6、完善财务报告体系。 

根据医改工作统一部署,新《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经过近2年时间的讨论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之后,形成的最终定稿,并于20xx年12月,财政部会同等有关部门同步推出。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自20xx年7月1日起在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试点城市执行,20xx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执行。笔者就新制度的亮点与旧制度做一比较,在这里与大家共同学习。 

一、夯实固定资产核算、负债信息 

1、固定资产核算更加全面、真实。新《医院财务制度》取消了“修购基金”科目,增加了“累计折旧”科目。新制度第四十七条规定“医院原则上应当根据固定资产性质,在预计使用年限内,采用平均年限法或工作量法计提折旧”;“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考虑残值”。考虑了因折旧给医院固定资产核算带来的资产总值和净资产额的影响因素。而在旧制度中“固定资产按账面价值的一定比率提取修购基金”,用于固定资产的维修和更新。WWw.0519news.Com它存在以下弊端,(1)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是相互背离的。固定资产提取修购基金后,其账面价值并未减少,反映的永远是原值,造成固定资产的价值失真。(2)由于公立医院的建院时间都较早,房屋等建筑物原值较低及修购基金提取比例较低,造成提取的修购基金远远无法满足房屋修缮和固定资产更新需要。 

2、固定资产的负债信息更加准确。集中体现在资产负债率指标上,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而资产总额是扣除累计折旧后的净额。在新《医院财务制度》下,由于固定资产提取折旧,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总额更加真实,计算出来的资产负债率也就更准确,从而更加全面披露资产负债信息,有利于加强资产管理与财务风险防范。在旧制度中,固定资产计提修购基金,不计提折旧,医院资产负债表上固定资产项目只反映原值,不能反映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提取的修购基金,由此形成的固定资产总额、资产总额、净资产总额和资产负债率等财务指标失真。 

二、反映的科目更加全面,更具有实用性 

1、反映的科目更具有实用性。新《医院财务制度》第十八条规定的收入包括医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科教项目收入和其他收入。与旧制度相比,取消了上级补助收入,增加了科教项目收入,并将药品收入纳入到医疗收入的明细项目里,同时在医疗收入项目中增加了药事服务费收入。笔者认为把医疗、药品收入核算全都合并在医疗收入中核算,比较符合医院医、教、研三位一体的实际情况,弱化了药品加成收入对医院的补偿作用,同是增加了药事服务费收入,既体现了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核心,又规范加强了医院各项收入的核算与管理,也更符合国际惯例。旧制度中将医疗收入与药品收入分开核算,极易造成人为分摊管理费用处理不当,而影响医院的收支结余。 

2、反映的科目更加全面。新《医院财务制度》采用了一个新会计科目“待冲基金”。来记录用财政性资金购买资产提取的折旧,提取时,预存在“待冲基金”科目里,等到该项资产要被摊销、清理的时候,冲销“待冲基金”。这样,医院就可以把财政性资金和非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区别开来核算,通过“待冲基金”对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进行有效的过程性管理。同是也兼顾的满足了预算管理需要,会计科目更具全面性。 

三、强化成本核算、控制 

1、强化成本核算。新《医院财务制度》第二十九条指出成本核算一般可以分为科室成本核算、床日和诊次成本核算等。三级医院和其他有条件的医院还应该以医疗服务项目、病种等为核算对象进行成本核算。在进行以上成本核算是还可以开展医疗全成本核算和医院全成本核算。新制度第三十条还对医院科室的分类、科室成本的归集、科室成本的分摊等均做出了明确规定。第三十四条还特别指出一般不应计入成本的范围。相比较,新制度重点强化了对成本管理的细则要求。而旧制度则是简单的把成本费用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间接成本按人员比例分摊,成本费用管理较粗放。  2、加强成本控制。新《医院财务制度》第三十五条指出医院应针对成本核算的结果,采用“趋势、结构、量本利等方法”及时对实际成本变动情况及产生原因进行,提高成本运营效率。第三十六条也指出公立医院“应在保证医疗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利用各种管理方法和措施,按照预定的成本定额、成本计划和成本费用开支标准,对成本形成过程中的耗费进行控制”。总之,要求公立医院建立健全成本定额管理、费用审核等制度等,控制医院成本费用有效、合理支出。而旧制度只提出哪些应计入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对于成本控制只是简单指出“医院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并无具体成本控制的方法、措施。 

四、加强内部监管,强化外部审计 

1、加强内部监管。新《医院财务制度》第六条指出“三级医院须设置总会计师,其他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设置。”医院的“经济效率并不是简单地表现为像企业那样的利润结余,而是和社会效益还有着很大的关系”, 设置总会计师就是协助院长处理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制定综合目标管理等计划、措施、反馈、修正等工作。旧制度则只提出“符合条件的医院应建立总会计师制度”,从“应”建立到“须”建立,仅一字之差,却传递着一个积极且重要的,即无论是从医院自身发展到配合部门的监管需求,体现了设立总会计师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2、强化外部审计。新《医院会计制度》第六条指出“医院对外提供的年度财务报告应按有关规定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为此,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于20xx年1月,还专门发布了《医院财务报表审计指引》的通知。旨在配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创新医院财务监督机制;促进公立医院加强医院内部预算和成本管理;加生投入的使用监督;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和措施;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从而形成科学有效的外部审计监督,对于推进公立医院的资金绩效评价、强化财政监督都具有极其重要意义。 

五、加强医疗风险意识管理 

新《医院财务制度》第六十二条中,专用基金的范围,取消了“修购基金”,增加了“医疗风险基金”,并规定“医院累计提取的医疗风险基金比例不应超过当年医疗收入的1‰-3‰”。由于医疗行为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当前医疗事故及其经济赔偿不断加大,严重的医疗事故会造成当月的支出大幅增加,特别严重的事故及经济赔偿会影响到医院的正常工作进行,为此,“医疗风险基金”势在必行。而旧制度中没有进行医疗风险防范要求,缺乏抵抗医疗风险的内容。医疗事故经济赔偿在只有在发生时,列入“其他支出”科目,未涉及抗风险问题,也有违会计的“稳健性原则”。 

六、完善财务报告体系 

新《医院会计制度》第五条指出“医院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比旧制度增加了会计报表附注。第九条明确了会计报表附注包应所括的内容,对于一些重要的财务内容、项目,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内容中加以补充和说明。对于会计报表内容,第八条指出“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总表、现金流量表、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表以及有关附表”。比旧制度增加了“现金流量表”、“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表”。现金流量表成为会计报表重要组成部份,它的重要性在于,医院医疗行为活动中现金净流量存在及潜在的问题,确保医院的现金流不出现问题。总体上看,新制度中财务报告体系较旧制度中财务报告体系相比,完善了医院财务报告体系,对财务信息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 

由于,新《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刚半年有余,我的学习和认识还是有限的,还有待于今后在工作中不断的学习,但我坚定信,新《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更符合当前经济环境的变化。它的实施,必将有利于公立医院加强成本控制、规范医疗行为、提高风险管理、完善运行机制、落实公益性核心,最终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进程。 

参考文献: 

1、1998年版《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 

2、20xx年版《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

第十三篇 公司产品质量管理制度_文秘知识

收料部门组长在制造过程自主检查中发现供料部门供应在制品质量不合格时,应填写“异常处理单”详述异常原因,连同样品,经报告主任后送经理室绩效组登记(列入追踪)后,送经理室质保组,由质保组人员召集收料部门及供料部门人员共同检查料品异常项目、数量并拟定处理对策及追查责任归属部门(或个人)并报经理批示后,第一联送总经理办公室催办及督促料品处理及异常改善结果,第二联送生产管理组(质量管理部)做生产安排及调度,第三联送收料部门(会签部门)依批示办理,第四联送回供料部门。

(九)产成品出厂前的质量检查

第十四篇 酒楼管理制度

一个合格的酒店管理者的素质可以包括三个方面:基本素质、专业技术素质和管理素质。

(1)管理者要有健康的身魄,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酒店行业是一个工作时间长,工作压力大的职业,没有良好的承受挫折能力和适应性是很难在这个行业里有大的作为的,更加不可能成为优秀的管理干部。管理者还要有宽广的胸怀、开放的心态、坚韧的毅力和意志力、个人的自我控制力。

(2)专业技术素质。作为一个部门的管理者,应该对本部门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流程非常熟悉。如果一个前厅的干部不熟悉前台的操作,管客房的没有做过房间,要想把这个部门管好是非常不容易的。

(3)管理素质。必须熟悉管理的五大要素: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和激励,需要具备质量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业务管理知识,还要了解酒店知识。能熟练运用公司管理中的计划、组织、领导、激励、沟通、创新、危机管理、团队合作等技能。

要成为一名合格的管理干部,我认为必须要从以下几点进行不间断的修炼:

1. 管理能力方面

“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管理者如果管理缺位将造成一个班组,一个部门甚至是一个组织的失败。而管理能力主要体现在制度管理和员工管理两个方面。一个酒店的制度落实的好坏,制度本身的好坏关系不是最大,而管理的好坏将起决定性作用。而管理就是利用有效的制度来制约不规范的行为。要利用好制度,首先必须制定好合适于酒店的管理制度及日常经营制度。做到有法可依。管理人员必须从自身开始率先落实制度,并时刻监督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其次是员工管理,员工是酒店最重要的部分,把员工管理好了,也就把部门管理好了,作为管理人员,要能调动起员工的积极性。使员工了解酒店,对酒店的前景充满信心,对酒店领导抱有信任,愿意为酒店付出,能与酒店同发展,共进步。平时和员工亲密接触,做到工作上的领导,生活上的朋友,没有级别的限制。酒店最好的管理方法就是走动式管理,现场管理,因为现场是最能发现问题也最能解决问题的。

2、个人形象方面

作为一个酒店管理人员,自身的形象极为重要,首先必须给人留下比较严肃而亲近的感觉,那么就要不断提升自己的形象,头发要干练,不应该留长发,长指甲,保持职业可人的笑容。酒店一再强调不要吸烟,目的除了要管理者保持良好的健康习惯保持身体健康外,更加是为了规范管理者的自身形象,更加好的为员工做表率,为客人服务,试想,一个满身烟草味的服务者如何为客人服务呢?

3、沟通能力方面

作为酒店的管理人员,每天必须不断的和客人,领导,同事以及下级员工交流,那么对管理人员的沟通能力要求就很高,管理人员的每一句话都要慎重,什么话在什么场合说,怎么说?说的话有没有影响力?这都是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考虑和斟酌的问题。沟通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语气的控制,一句话用不同的语气说出来,会收到不同的效果。而语言水平另外一方面是有关外语水平的,作为酒店行业的管理者,随着全球一体化的不断加深,地球上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人们的交往越来越密切,没有掌握一定的外语交际能力,在服务其他国家和地区客人的时候,变成了“哑巴”,服务效果肯定会大大的打了折扣。而在交流另外一方面就是不要处处耍领导的派头,“我命令”“你必须”之类生硬,蛮横的话语在管理者的字典中要慎之又慎的使用,对这点我自己有深刻的体会,凡事多用商量和客气的口吻讲,事情会出人意料的顺利。你的职务越高,你的态度越谦虚,你的形象就反而越高大,听的人和服的人就越多。

4、自我垂范方面

5.自我反省方面

管理者不能重复的犯同样的错误。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但是犯了错误之后的反省非常的重要,也是一个管理者成长的重要步骤。一个管理者第一次犯错误可能是不知道,可以原谅,第二次犯错误可能是因为不小心,也可以宽恕,但是如果第三次犯同样的错误就只能说是故意,而不能得到原谅。不怕犯错误,怕的是不总结,不反省。明知道是错误不去改正,这样就很可怕。

6.解决问题方面

发现问题容易,解决问题难。作为管理者首先要具备发现问题的能力,要发现问题就要有标准和规范,这个标准和规范不是个人主观臆断出来的,也不是闭门造车,更加不是以前的经验照套照搬,而是酒店的操作规范和标准流程。这个标准是发现问题的根本参考依据。发现问题要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能够在不增加或者少量增加成本的前提下把问题解决,这是考验一个管理者合格与否的关键因素。只为成功找方法,不为失败找借口。

对照以上各点,发现自己差距还是很大,努力提升正未有穷期。在成为一个合格的管理者进而成为优秀管理者的道路上,我还是一个小学生,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没有捷径,更来不得半点虚假。

第十五篇 会计信息失真的对策-会计委派制度的理论分析_会计管理体制论文

摘  要

我国从上世纪七十年代末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经济飞速发展、建设步伐加快、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这一切都是在以“改革开放”为口号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渐进中取得,然而在新旧体制交替过程中产生了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国有资产严重流失,财政收支混乱等,集中反映为会计信息失真。

会计信息失真原因的复杂性迫使对其治理手段的多样性,会计委托制度正式其中一个最佳的途径。从其存在的合理性、制度的设计、实施这一制度应注意的几个关系,笔者企图能在理论上建构起一套新型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

诚然笔者的理论水平有限,不敢奢求在一篇文章中就可以对此问题有多么深刻的见解,但求一番努力能为我国会计改革做点贡献,也不负恩师的教诲。

关键词:会计信息失真、会计人员管理体制、会计委托制度

导言

-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

针对当前会计信息失真现象日趋严重,极大地影响了改革的步伐,加紧对会计信息失真现象研究与治理日益成为人们对会计研究的热点问题。

抑制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保证会计信息相关、可靠的重要途径之一,就是实行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笔者在诸多学者研究会计委派制度的基础上,提出会计委托制度。会计委托制度的提出,并非仅是对会计委派理论改换名称而已,而是在保留委派之合理成分同时,革除其弊端,以此希望构建一个符合中国特色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

本文的目的,不仅要在理论上构建一个新型会计委托制度的基本框架,而且还要寻找出充足的理论依据以支撑这一制度的建立。WWW.0519news.com这一点不仅对制度的理论论证是至关重要的,而且也是对这一制度在实践中发展,提供理论支柱。显然,任何一个制度的设计不仅有其严密的内在逻辑体系,而且还有一个充足的社会环境-经济的、的、法律的因素来支持它的诞生。在许多学者艰辛的努力下,对我国正在逐步推广的会计委派制度有了很多的研究。然而,我们也不难发现这一制度内在的矛盾也随着他的发展而日益突现。正由于此,一些学者提出了大量理论的实施的论据批驳它的可行性。就是那些热情称赞会计委托制度的学者在论证其合理性时,也存在着不可克服的内在矛盾。

这些都让我们进一步思考:问题出在哪里?是会计委派制度本身的问题,还是这一制度尚不够完善;是我们仅用狭隘的眼光就事论事,而没有走出会计仅事会计的思维死角,还是我们对会计委派制度期望值过高,赋予了其本不应有的太多职能,以此对其太过苛刻?

当我们对热点问题冷静思考,就不难发现,这些原因都是构成现在推行的会计委派制那提的成因。我们必须用更大的眼光,用更敏锐的思维抓住问题的关键,而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那样会陷入治理也乱,不治更乱的怪圈。于是,笔者在现代市场经济理论的基础上试图以建立会计委托制度来克服在理论和实践上遇到的诸多难题。

要深入探讨会计委托制度就必然要先对其产生的时代背景和产生的根源作一个深入。如此我们才能更好的把我其合理性和可行性。由于会计委托制度事在会计委派制度的基础上建立的,这就要我们先看看会计委派制度产生的时代背景和社会根源。

时代背景:

我国从上世纪七十年代末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经济飞速发展,步伐加快,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这一切都是在以“改革开放”为口号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渐进中取得的。但是,新旧经济体制转型期,旧体制的破除,新体制度尚未完全确立,适应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尚不完善,社会监督体系尚不健全,社会制度的真空现象还很严重。致使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产生了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诸如一些国有企业,由于产权结构的不合理,所有者主体的缺位,国有投资者非人格化,对经营者缺乏必要的监督和约束,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现象日益严重。在一些行政事业单位,由于内部控制制度和监督机制不健全,导致预算外资金管理混乱,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以及私设小金库的问题十分突出,不但造成国家财政收入的流失,而且为贪污的发生提供了温床。这些问题在会计上,集中反映为会计信息失真。

对上述问题的产生原因进行诸多研究,人们普遍认为监督机制不健全失产生问题的重要原因。强化对会计的监督,改革现行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成为了人们研究的焦点。

现行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核心在于“用人单位自己管理为主”,即由各单位自主地设置会计机构,任免会计人员并对会计人员进行日常管理,有关部门(或财政部门或企业主管部门等)仅是对会计人员地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等进行间接管理。在这一体制下,会计人员隶属于所服务的单位,并对单位地行政领导负责。这一会计运行机制内在逻辑就包含着与会计信息真实性相矛盾的因素。会计人员作为单位内部职工,其系、报酬、晋升皆掌握在经营者手中,在这种会计运行机制下,一旦单位与外部发生利益冲突,会计自然偏向单位。故而,尽管新《会计法》中再次有力赋予了会计人员监督本单位经济活动的职责,但由于现行管理体制的局限性,法律赋予会计人员的监督智能事实上难以履行。

通过,我们显然处于这样的两难境地:一方面是在现实经济生活中要求加强会计监督,另一方面现行的会计管理体制又难使会计真正做到监督的职能。于是人们提出要进行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改革,会计委派制度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应运而生。

产生根源:

1、会计委派制度产生与会计服务的现实需要。

在会计委派制度才出现时,它源于部门如何服务好经济发展工作中,是部门加强对经济工作服务与控制的产物。在乡镇企业急速发展中,不少企业出现了较为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扰乱了经济秩序。为了扭转这一局面,有关地方管理部门便试图通过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管理,实行会计委派制度。

2、会计委派制度产生于反腐斗争的需要。

早明确提出,要改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积极推行会计委派制试点。在《坚定信心、加大力度、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斗争》的报告中,提出:“党政机关,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及有授权收费或罚没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有条件的国有中小型企业,要继续试行会计委派制度。”显然,是把会计委派制度作为从源头斗争的重要决策。正是由于对会计委派制度的肯定,才进一步促进这一制度在全国的蓬勃发展。

3、会计委派制度产生于建立市场经济的需要。

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迫使企业面向市场,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企业在经济活动中的角色不断转变,企业自扩大,经营管理者在事实上拥有了更大控制权。客观上要求加强对这些经营管理者进行有力的监督、控制,而会计工作正是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制度以正确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的重要环节。同时,会计秩序直接影响经济秩序,在查处地大量经济违法案件中,会计人员往往是同谋者,不加强会计人员管理已成了阻碍经济发展地桎梏。因此,通过会计环节建立起企业权利约束机制是会计工作本身地位所决定的。改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建立会计委派制度更深远的意义还在于完善我国企业治理结构,更合理的配置资源,促使经济稳健、快速的发展。

会计委派制度的词源学意义:

笔者提出会计委托制度,并不是简单地从字面上对会计委派制度地代替,而是希望有一个更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建立。由于会计委派制的试点工作大多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进行,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向它们派出会计人员,似乎还有些道理。但会计信息失真和会计委派制度产生的经济学根源并非仅陷于国有部分,在合伙制企业、公司制企业中也同样会发生。又如何向非公有制单位“派”呢?同时,一个“派”字,有传统计划经济色彩过重之嫌。我们采用“委托”正好可以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在委托行为中,产生了一种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即企业所有者与受托者之间是一种民事委托代理关系。另一方面,在公司制企业中,无论其产权结构如何,是否国家控股,均可适用委托制度,而不是带有行政色彩的委派制度。

那么问题在于对行政事业单位,也可以称之为委托制度吗?我们的答案是肯定的。尽管行政单位在行政法律关系中是社会管理者,但在其大多数经济活动中却是民事主体。与其他法人、自然人发生民事法律关系。在社会工作中,同样适用委托制度。

简言之,实行会计委托制度是为了扩大这一制度适用范围,减少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而实施这一制度的行政色彩,以更加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研究会计委托制度的现实意义:

1、有利于建立并完善会计委托制度理论。

由于会计委托制度是一个比较新的课题,在人们认识中,还存着诸多的问题。有些问题是由于一些如会计本质、会计职能、财务与会计的关系等会计基础理论所引发,有些则是由于会计委托制度本身在制度设计上还有许多认识的盲点。我们只有加紧对其研究,不断探索,才能有所作为,以服务于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2、有利于促进会计委托制度在现实实践中的运用和发展。

会计委托制度的产生在于解决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所引发的现实问题,而非我们标新立异的哗众取宠,没有它的现实运用和发展,那么一切的理论研究都毫无意义。正由于此,这一制度的现实选择成了理论与实务的桥梁。而要在现实问题中产生有利影响,必须有一个可靠的理论保障,这一点正说明了研究它的现实意义是极深远的。理论对现实的指导不仅是对现象的理论的总结,还在于人们观念的创新,在许多情况下,后者对于创新发展更为重要。

3、有利于人们更进一步研究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改革。

会计委托制度的建立直接目的是改革现行会计人员管理体制,而并非就这一问题的终极探讨,这表明会计委托制度并不能成为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在其制度的建构中也会有一些不可克服的难关。但这并不表明那些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终会成为经济发展的结症,只是在这一制度下不可解决,而需要另一种管理模式去解决。在这一点上,研究会计委托制度就成了照亮新的研究的启明灯,其方的意义远远大于其本身所拥有的实践意义。

会计委托制度研究方法和思路:

从哲学的意义上讲,我们无不以辨证唯物注意的观点,运用唯物辩证法而感到简便、科学。因为它要求我们从诸多的因素中,找出问题的关键,只有我们对任何一个问题的产生根源有了深切理解发现其内在矛盾所在,才能“对症下药”。语汇司在本文中,笔者首先对会计信息失真作个简单,并由此引出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最佳途径-会计委托制度。然后从理论上对会计委托制度本质内涵、合理性和制度建构作进一步,最后提出更进一步完善这一制度应注意的几个关系。

第一部分:会计信息失真与会计委托制度

一、会计信息内涵特征及作用

(一)会计信息内涵

尽管会计信息是会计学中一个重要的概念,然而人们对它的理解、阐述却仍莫衷一是。大致可以归纳为四种:

①会计信息是一种经济信息;

②会计信息是关于价值运动的信息;

③会计信息是可以计量的;

④会计信息可以用货币单位进行计量。

首先,我们应明白信息是什么,会计与信息什么关系?控制论创始人维纳认为,信息是人们在适应外部世界并且将这种适应反作用于世界的过程中,同外部世界进行交换的内容的名称。接收信息和使用信息的过程,就是我们适应外部偶然性的过程。决策学代表西蒙则认为信息是影响人们改变对于决策方案的期待或评价的外界。由此可见信息是人们与外界进行物质、能量交换相伴而生并对人们行为有重要影响的外部。会计正是这样一种信息系统。美国会计学会一九六六年在《基础会计理论报告》第64节中指出:“会计基本上是一个信息系统,它是一般信息理论在经济活动问题上的应用,它是以数量方式提供与决策有关的信息的信息系统的一个部分,又是用信息概念,决定的基本领域的一部分。”

其次,会计信息的内容是有关经济活动的,它要用货币来表示,以表明企业在一定时点和一定时期内资金运动的状况。然而,经济活动又总在其内隐藏着价值的流动。虽然有学者指出,会计所处理的是价格而不是价值,但任何商品的价格却是由其价值所决定的,价格的波动也是在价值的上下限进行着。

因此,笔者认为会计信息是一种有关描述经济活动的价值运动的信息。在现代经济中,是一种重要的信息资源。

(二)会计信息质量特征

会计存在的目的在于向有关方面提供客观公正的信息,并利用自身生产出来的信息参与管理,这就决定了会计信息不是随意生成而是要符合一定的要求,这就构成了会计信息应具备的征象,也即要符合一定的质量标准。会计信息质量是指社会公认的会计主体提供的会计信息能够满足会计报表使用者共同需要应具备的性质(或特征)。会计信息只有具备一定的质量标准,才能成为有用的信息,质量越高,越具有有用性。

然而不同的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是不同的,这就增加了会计人员提供会计信息的复杂性;而且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评价有取决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价值取向和行为目标。一般而言,投资者关注资本保全和利润最大化;债权人关注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企业管理者关注个人报酬的最大化;则关注纳税收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在1980年发表的第2号《财务会计概念公报》,即《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中指出:相关性和可靠性是会计信息的两个主要质量特征。相关性是指会计人员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必须与经济决策需要是相关的。可靠性是指会计所作的计量能够真实的反映经济对象和经济事项。fa认为可靠性包括三个要素:真实性、可验性和客观性。其中最重要的是真实性,即会计计量的结果要与它所反映的经济对象或经济事项相一致。

在我国《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所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由此可认为,我国法律以真实性和完整性为会计信息质量的标准。

至少我们可以看出真实性是会计信息的质量生命,缺乏真实性的会计信息的存在只会导致坏的恶果。

(三)会计信息的作用

会计信息不仅是对经济活动的价值运动的客观描述,而且还是设计各方利益的经济、问题,它影响各经济主体对经济活动的判断和决策。从微观上讲,它是投资者、债权人的投资决策,经营者的经营决策的依据;从宏观上讲,是我国宏观经济决策的重要依据之一,它影响着我国宏观政策的指定。有人认为,我国有70%以上的经济信息依靠会计部门提供。由此会计信息的作用可以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可以为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服务,以便管理者及时作出经营决策,提出改进措施,提高经济效益;

2、由于市场体系的发育必然包括要素市场的形成,因此企业必然要通过资本市场向社会筹集资金,这就需要会计数据对社会投资群体“决策有用”,向社会各界提供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客观反映企业现金流动情况;

3、市场的正常运作离不开国家宏观调控,因而会计数据所包含的信息还必须满足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

此外会计信息的重要作用还体现在:它的失真还会造成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损害国家和利益;造成国家税收大量流失,使国家财政收入锐减;给投资人、债权人、潜在的会计信息使用者造成误导,难以发挥会计信息在市场经济中优化配置资源的作用,影响经济的发展;促使一些单位和个人谋求不正当利益,滋生导致堕落,败坏社会风气,带来不良影响;会使有关核算资料发生扭曲,掩盖企业经营中的矛盾,导致利润虚增,造成国民收入超量分配,消费基金过于膨胀,给经济建设造成混乱等。

二、会计信息失真的现状与表现及其成因

(一)会计信息失真现状与表现

会计信息失真是指会计息未能真实地反映客观的经济活动,给决策择的相关决策带来不利影响的一种现象。

从其产生过程来看,会计信息失真可分为会计事项失真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和会计处理失真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会计事项失真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是指会计事项未能真实反映客观经济活动,会计事项本身就不真实,从而引起会计信息失真,实务中通常所说的“假账真做”就是指的这种情况:会计处理失真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是指虽然会计事项真实地反映了客观的经济活动,但由于会计处理过程中的错误引起会计信息失真,即“真账假做”。当然也有二者并存的可能,即“假账真做”。

根据是否由主观引起,会计信息失真可分为会计信息的有意失真和会计信息的无意失真。会计信息的有意失真,是指会计活动当事人为达到某种目的(或个人的或非个人的),如为提高分红数额,博取股东信任,股票市价,表示营业或偿债能力高强,或隐瞒营业亏损、或者避免股东要求多分红利,减低甚至逃避纳税,加大秘密公积以保持其稳健性,减低股票市价以便收回库藏股票等,事前经过周密安排,故意以欺诈、舞弊等手段,使会计信息歪曲反映经济活动和会计事项。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会计造假,即企业违反会计管制的违法活动;二是会计操纵,即企业利用会计管制的弹性操纵会计数据的合法行为。会计信息的无意失真,是会计人员在遵循会计规范提供会计信息的过程中,由于主观判断失误、经验不足和会计系统本身的局限性等。造成会计信息未能如实或准确反映经济活动和会计事项的内容。它具有:①当事人无造成失真的主观意愿;②不实在会计核算中暴露的比较明显;③不实责任人一般得不到经济及其他利益;④不实的纠正比较顺利等特征。

近年来有会计信息失真的披露越来越多,已到了不可容忍的地步,一方面是人们对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关注程度提高;另一方面是会计信息失真的情况越来越严重。1996年财政部对83.9万个单位进行会计工作检查,竟发现16.3%的单位不同程度存在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

《中国证券报》1999年10也23日转载了这样三组统计数字:

-财政部对全国110户酿酒企业的会计状况进行抽查,结果有102户企业的会计信息严重失真,收入、费用不实的金额共计近25亿元,导致虚假利润13.88亿元;其中企业会计报表利润与检查组核实利润金额相差一倍以上的达41户!

-上海对22家市管企业及202家子公司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前这些企业财务会计报表显示的利润总额达26.45亿元,审计查出114家企业虚增利润22.69亿元,65家企业虚减利润49.3亿元,相抵后共虚增利润17.76亿元,实际利润仅8.69亿元,还不到“报表利润”的三分之一!

-深圳有关部门调查发现,全市1.2万家登记注册的公司中,仅有不到6000家是经过法定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的,多半公司的注册资金是假的!抽查了201份企业验资报告,结果130份验资报告是假的,其中98份纯属伪造!

此外,还有中农信倒闭,株洲有色巨亏,上市公司丑闻(如琼民源事件、红光事件、渝太白事件、东锅事件等),这些都从不同侧面反映出会计失真的严重性和普遍性。

具体而言,会计信息失真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会计核算资料失真。主要是指作为会计信息资料载体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失真。会计凭证失真出现在原始凭证上。常见的是通过以夸大或缩小的方式来达到隐匿事实真相的目的,或者是偷梁换柱,无中生有之术列入合法项目之中。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失真除受到会计凭证失真影响之外,还大量存在伪造账簿,虚设会计科目,故意违反制度要求,采取不适当的计量方法,以及直接捏造,篡改会计报表数据等等。

2、成本费用核算失真。即企业受利益机制驱动,利用现代财务会计制度本身的局限性,把成本费用作为调节利润的主要手段。在成本费用发生的确认方面,现行会计制度要求以合法完整的原始凭证作为确认当期成本费用的依据,这样会使企业当期有许多成本、费用已发生(即应当由当期负担),但当在当期尚未取得合法原始票据,或者虽取得原始票据尚未完善手续送达财务部门,而无法作为当期发生的成本、费用予以确认,(除现行会计制度允许采用的“预提费用”科目核算的内容以外),只能在以后期间确认。这部分在当期发生但不在当期确认的成本、费用,对于当其经营成果而言,是一种潜亏因素,只能导致会计报表低估成本费用,夸大经营成果。而这种局限性恰巧给予某些经营者以可乘之机,隐瞒费用支出,虚增利润,以达到粉饰经营状况的目的。

3、对外投资收益体现失真。即对外投资财务监控不力,致使对外投资及收益水平未能真实体现,如人为地减少收入或增加亏损,截留或隐瞒投资收益、私设“小金库”等。

4、税金核算失真。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会计报表是国家税收部门征收税金的重要依据。许多单位受到利益驱动,小集体、本位主义作怪,只强调自己的小集体利益,忘记国家利益,采取不正当的手法,虚增虚减利润,偷漏国家税款,致使国家财政收入虚增虚减。每年国家审计,物价财务税收大检查等,查出大量违法违纪行为,缴库金额超过百亿元之多。

5、往来款项失真。即企业与企业之间相互拖欠,长期不清。主要表现有:许多已确认收不回来的债权或付不出去的债务处于长期挂帐,悬而不决状态。但事实上都已不复存在;或是因企业会计人员频繁更换、交换手段不健全,各种应收款项长期无人问津。

6、会计报表编制失真。即企业为达到某种利益,把会计报表变成随意变化的“橡皮泥”,出现多套内容不一致的会计报表,如对财政报的是穷账,对银行报的是富账,对税务报的是亏账,对企业报的是盈账等。

(二)会计信息失真成因

那么到底是什么导致了会计信息失真产生的呢?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成因:

1、企业产权制度不明晰,形成信息不对称。

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两者在经济上的联系表现为一种契约关系。由于两者间的利益不一致,从而形成了信息不对称问题,从事经济活动的一方为最大限度的增加自身的利益,会做出不利于另一方的行动;更可能会利用另一方信息的缺乏,而使对方不利,从而使市场交易过程偏离信息缺乏方的愿望。而企业所有者最关心的是投入资本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总希望从企业获得真实的会计信息,并据此客观评价企业的经营成果,正确估计其财务状况,以利于未来投资决策;另外,还希望能够控制会计政策向维护所有者方面倾斜。会计信息的重要作用之一是反映经营者的经营业绩,而经营者的努力程度很难预测,这就使经营者有可能在会计准则允许的范围内左右会计信息的生成,他们更看重的是短期经济效益给自己带来的利益,而不会关心企业长远发展,采取与所有者期望相反的会计政策,使会计信息失真。

2、会计准则、制度和会计政策有可选择性。

由于各企业具体情况不一,准则只能对企业的工作提出具体原则和规范,不可能尽善尽美,这样对同一会计事项的处理就会有多种备选的会计处理方法,如企业对存货采用不同的计价方法,对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有不同的影响,究竟何种方法才算“如实反映”?此外会计准则的制定颁布常落后于会计实践的发展和经济行为的创新。当新情况、新领域、新行业出现时,很难找到长期有效的会计准则作为会计操作的依据,使会计处理“无法可依”。

3、会计事项具有不确定性

会计的不确定性是指不确定的于事实有差异的计量结果,和不确定的计量方法。不确定会计事项是指一定状况或处境下的最终结果是利得还是损失,只有在发生或不发生一个或若干个不确定的未来事项时才能确认,其中包括:

(1)与信用有关的事项,如企业的承诺、应收、应付款项等;

(2)与时间有关的事项,如外币业务中汇兑期限可能引起的汇兑损益导致企业资产和负债发生相关变化;

(3)与社会经济变化的有关事项,如利率、物价变动指数等指标变动引发企业资产和负债相关变化。

这些会计事项,我国会计准则和制度对其信息的披露没有作出规定,或规定得不够恰当,在会计实务中,这些问题的处理更多地依赖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由此可能导致会计信息的不确定性。

4、对经营管理者缺乏有效监督,财会人员的合法利益得不到保障。

随着我国《企业法》等有关法规的进一步实施,国家将许多权利下放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责任制,这本是深化企业改革的重大举措,然而,对如何有效合理的指导企业用好各种权力,监督或约束经营者的不正当行为,尚缺乏相应的制约措施,使得经营者无所顾忌。会计人员作为企业的一员,与经营者存在着利益上的依附关系,如晋级、分房、个人报酬等取决于领导的意志,财会人员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致使他们不得不为自身利益的得失有所顾忌,于是只能听从领导的摆布,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5、单位内部控制机制不够健全。

内部控制机制是企事业单位为维护资产。的完整性,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性以及对经济活动进行综合计划、考核和评价而制定的制定方法和手续的总称。不少企事业单位的高层管理人员对这方面认识不足,致使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过于马虎、简单,各种错账不能及时被察觉和抑制,其反映的会计信息自然不可能真实可靠。

6、会计信息失真与社会风气不正有关

前已提到,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所有者控制着经营者,其对经营者的评价主要依靠会计信息,经营者为了自身的利益必然提供与己有利的会计信息。在经济转轨过程中,各种利益关系尚未理顺,法制尚不健全,社会上出现了造假之风,一些造假者实现了他们的利益。经济学认为,人是“有限理性的经济人”,行为的理性与否取决于所处的环境,好环境使人产生更多的理性行为,相反不好的环境使人产生较多的非理性行为,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就是经营者非理性行为具体表现之一。

7、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

会计人员是会计活动的主体,会计信息是会计人员对会计要素进行确认与计量中生成的,因而免不了对客观经济活动的一些不确定性因素进行估计、判断与推理,不同素质的会计人员进行的估计、判断与推理往往导致不同的结果,一些素质较差的会计人员即使遵循了会计准则,但由于其认识水平的局限习惯内,不可避免地使计量出的会计数据脱离实际情况,使会计信息失真。

三、会计在会计信息失真中的作用

会计信息失真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工作的劳动产品,它的失真,无论是产生于何种原因,都与会计工作有密不可分的联系。把握会计信息的可靠性(真实性、可验证性和客观性),主要依赖于我们对会计信息流中的“可能性偏差”的控制。这种“可能性偏差”集中体现在如下六个方面:

1、资金运动在数量和时间上可能偏离实物运动,使资金运动信息与客观经济活动产生了“可能性偏差”,产生于一种客观现象。

2、客观资金运动与资金运动信息反映在载体过程所产生的偏差,表现为原始凭证的虚假。这种偏差的形式,即源于社会风气、经济秩序、提供原始凭证及经办经济业务人员的素质的影响,又与会计人员审核把关质量不高有关。

3、会计确认偏差。会计对综合经济信息的确认和货币计量是,受确认标准、货币计量方式及会计人员职业判断的影响,使纳入会计系统的“原始信息”的内容和范围,与客观存在的综合经济信息产生偏差。这种偏差的产生直接取决于会计确认标准的严格与否,货币计量方式是否合理,会计人员职业判断能力的强弱。

4、会计信息加工偏差。会计对经济业务的处理,往往需要会计人员在基本原则及具体方法上作出判断及选择,这种判断选择一旦失误,使会计计量反映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管理业绩,与客观现实产生背离。

5、会计报告偏差。会计报告的内容、范围、数值及说明,由于会计人员主观判断不准及利益驱动,使之与客观经济活动或会计记录产生偏离。

6、会计信息理解偏差。会计信息使用者,由于主观和客观的原因,没有全面理解会计信息而对客观经济活动形成不正确认识,从而作出次优甚至是错误的决策。

由上述可知,在“可能性偏差”中,第一种偏差是属于客观偏差,会计只能认识并揭示这一偏差,但不能消除这种偏差。第六种偏差是由于信息使用者利益偏好所致。除此外四种偏差均与会计工作有关,由此可见,会计信息失真在很大程度上无论产生于主观恶意还是无意均来源于社会人员的违规操作。正因此,控制会计信息失真,很大部分要放在会计人员的控制上。当然这决不是对会计信息失真治理的根本良方,因为其产生的根源还在于产权结构的混乱,控制权的非均衡性。

四、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对策-会计委托制度的建立

基于对会计信息失真的成因,众多的学者对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提出许多对策,如产权制度的改革与创新,法律、法规制度的健全,强化对经营者的监督和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加强会计规范的建设,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等。然而,这些办法要么其本身的建立、完善需要极长的时间,其效果作用于会计信息质量的保证需要更长的时间,缺乏直接性;要么其本身就是一种理想化状态,缺乏必要的可操作性;要么其对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效率是有限的,缺乏实用性。我们必须在经济体制的改革过程中迅速地找到与之相适应的办法,以遏制目前日甚一日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无疑,改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是一个相当有效的办法,不仅是因为它本身符合经济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而且也是会计运行体制自身变革的重要内容。

(一)建立新型会计人员管理体制

1、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原则

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改革是应经济发展、时代变革的要求而进行的,它必须有利于符合社会化大生产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有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有利于会计职能作用和会计人员积极性,创造性的发挥。

(1)有利于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这是改革的内因所决定的一个总的原则。其他较为具体的改革原则都可以归结到这一点上来。但作为一个基本原则,我们更强调这种改革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所应具备的协调这种改革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所应具备的协同性,新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应能融入现代企业制度中,并成为其中一个有机的组成部分。

(2)有利于充分发挥对会计工作的监督指导作用。

新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应当符合作为社会的管理所指定的法律、法规、政策。只有在法律的保障下,新的制度才能得以有效发挥作用,而这一点也就要求在会计工作的监督中发挥指导性作用。

(3)有利于维护包括国家在内的所有投资者的利益。

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改革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企业投资者由于信息不对等原因而造成损害,新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必须要改变目前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而导致的经营权失控的状况,以有效的防止对国家少数股东的侵害。

(4)有利于全面公正的反映企业经营者的受托责任完成情况。

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无论作出怎样的改革,必须要形成对企业管理当局决策的有力支持,帮助形成对企业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便于企业所有者对经营者的管理。

(5)符合制度运行上的成本效益原则。

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改革应本着在相同效益的情况下,精简机构,减少冗员,节约交易成本的原则,否则改革只能导致失败。

(6)有利于社会信息正确、及时的传递。

会计信息的质量和及时是它赖以存在的生命线,过时的信息对人们的决策是毫无意义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改革不仅要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还要在及时性反面作出贡献,才能真正满足信息使用者的决策需要(7)有利于保障会计机构及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能和会计作用的发挥。

新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必须创造出良好的会计人员工作环境,既要有利于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的产生,又要有利于发挥现代会计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

(8)有利于会计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会计工作作为会计信息生产,应是一个的产品生产过程就,其自身也有极强的组织和协调问题需要解决,新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必须要协调组织好会计人员的工作,使之能合力产生符合各信息使用者需要的会计信息。

2、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路

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遵循什么样的思路,也就是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将朝着什么目标进行下去。由于现代会计实质是在双重受托责任下进行工作的。所谓双重受托责任,即以委托-代理关系为存在前提,以会计反映和会计管理为基本特征,以维护和协调委托与代理双方的经济利益与社会利益为目的,定期向各相关方面进行报告的一种会计所应承担和履行的经济责任与社会责任。那么,这必然要求会计人员要从企业所有者和社会公众的利益的角度出发,对企业进行会计反映和会计管理。会计人员在管理体制上就不能再由用人单位自己管理,要使之走向外部化。对于这一点,我们不妨用现代经济管理中新出现的内部控制外部化问题来认识。

根据1994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内部审计师协会、美国会计学会和管理会计协会等组成的“发起组织委员会”对内部控制的定义:“即由企业董事会、经理阶层和企业员工实施的,为运营的效率和效果、财务报告的可靠性、想关法令的遵循性等目标的达成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它主要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和沟通、监督等几个方面的内容。”我们可以看出,内部控制是由企业各层经营管理人员共同执行的,其中处于不同层级的管理者掌握着不同的控制权力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相邻层级之间存在着控制和被控制的关系。对某些层级的内部控制而言,由于需要采用特殊的控制手段和方法以达到特定的控制效果,因而逐渐引入了一定数量的外部控制,亦产生了内部控制外部化。所谓内部控制外部化是指企业采用外部控制程序在某些环节上替代内部控制,以达到对其特殊的控制效果的过程。它既包括控制采育者的外部化,也包括控制程序及方法的外部化。也就是说,企业既可以通过利用外部的专职人员参与内部控制,也可以直接使用外部控制的程序、方法来代替内部控制,二者均属于内部控制的外部化。

根据科斯的理论:“企业经营倾向于扩张直到企业内部组织一笔额外交易的成本等于通过在公开市场上完成同一笔交易的成本或在另一个企业中组织同样交易的成本为止。”如果企业进行某项事务的交易成本大于将其交由外部组织来完成的交易成本时,企业就应放弃此业务。随着社会化分工的发展,企业将由自己完成成本较高或效率低的业务推向外部,从而形成企业间的分工与合作,这种企业生产的专业化有助于形成合理的资源培植与高效率的生产模式。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设置,显然是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当会计工作成本过高或低效时,对它进行外部化不失一种最佳选择。故而,我们将要遵循的是会计人员外部化道路。

(二)会计委托制度的建立对于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策略选择

由于会计人员最直接了解企业经营活动,是企业经济信息转化为会计信息的直接收集、整理、加工者,处于对会计信息真实性保证的最有利条件。首先,会计工作遍及任何经济活动中,及其所出的特殊位置对于企业控制有独特的作用;同时,任何经济活动都是紫荆运动的过程,把好这一“关口”对于监督经营者合法、合理运作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进行会计人鱼那管理体制的改革,实行会计委托制度符合会计人员外部化,应是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上策。

其次,对于现代企业而言,它承认多元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是由一系列契约关系组成,包括所有者、经营者、债权人、债务人、及社会公众诸多关系。而会计人员正处于这诸多关系的联接中心,肩负着处理好各种不同利益主体关系的重任。从会计环节入手,排除企业内部人控制,解决会计信息失真,反思众多针对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策略,会计委托制度无疑成为一种理想的选择。

五、会计委托制度对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作用及现实意义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细胞、宏观经济运行的个体、最重要的市场主体,其运行状况和运行效率直接影响着国民经济宏观运行的状况和效率。而在会计运行方面,企业会计运行状况和运行效率如何,对企业经济运行状况和运行效率则有着重要影响,甚至决定着企业经济运行状况和运行效率。同时,企业微观会计运行状况和运行效率,也是宏观会计运行的基础,制约着宏观会计运行状况和运行效率。而会计委托制度正好在微观和宏观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把微观和宏观有机的结合起来,促使微观经济主体对会计信息失真变得困难甚至不可能,宏观经济运行也会更加有序。

由此,会计委托制度对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作用及现实意义,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有助于加强宏观经济调控能力

实施会计委托制度对现阶段的宏观调控有着积极而现实的意义,一是可以为宏观经济调控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二是可以增强宏观经济调控的有效性。从很大程度上讲,宏观经济调控的对象是微观经济主体,微观经济主体运行情况是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依据。通过会计委托制度可以最有效地改变当前会计的造假行为,为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无疑将会确保宏观部门作出准确的预测和判断,进而进行有效的调控。

(二)有助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推动国有企业改革

目前,国有企业缺乏内部约束机制,未能把企业的“责、权、利”很好的结合起来,对国有资产和预算收支主要靠外部监督,如由财政、审计以及部门选派的监事来进行,由于这些外部监督往往是事后的和定期的,实际效果不尽如人意,使企业处于“软约束”状态,于是出现了诸如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穷庙富方丈”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还在于产权关系的明晰,企业内部机制的建立,但就目前而言,引进内部控制的外部化,实施会计委托制度正可以强化国有企业内部管理,遏止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现象。既保证企业经营自,又通过会计委托制度强化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对国有企业的控制,促使企业内部约束机制的完善,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责、权、利”相结合的法人主体。

(三)有助于强化财政收支管理

当前财政一方面存在企业等单位逃避财政和税收监管,财务管理松弛,会计核算不实,偷漏税收,不缴或少缴国家股权收益等现象;另一方面财政支出呈现刚性增长,财政收支平衡难度大,而大量预算外资金在体外循环,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项目缺乏足够的资金支持。这些问题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目前的财政管理中仍然存在沿用计划经济体制的做法。在收入方面重指标、轻监管;在支出上重拨款、轻监管;管理方式上习惯于收支管理事权分割;监督方式主要还是集中性、突击性、阶段性、专项性、抽查性的事后检查,以至于年年查、年年有违法违纪问题。为了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国家进行了多种多样的财税改革,但这些财税改革离不开会计工作的支持。会计工作是财税改革的基础工作,没有规范的会计基础工作,不少财税改革将难以得到全面贯彻落实。通过实施会计委托制度,可以给这些改革打下坚实的基础,特别是在行政事业单位实施会计委托制度,一方面会计人员身份和地位的改变,能够切实有效的加强会计监督,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和财务管理,从而可以切实加强预算外资金的管理,有效的遏止“三乱”、私设“小金库”等社会问题,从而将从根本上改变财政“轻监管”的状况,进一步强化财政收支管理。

(四)有助于加强廉政建设

会计工作是经济工作的基础,办经济离不开会计。许多经济案件的发生不仅会在会计上有所体现和反映,同时也与会计工作秩序混乱,会计监督弱化,软化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要有效地遏止现象,必须从机制上解决问题,从源头上加以治理,必须改变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唯有实施会计委托制度,改革会计机构及其成员的被动地位菜油可能解决我国长期以来会计职能弱化的现状,使会计委托制度成为拒腐防变的有效办法,以此推动廉政建设的开展。

(五)有助于会计人员依法履行核算职能、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目前,虽然《会计法》赋予会计人员核算和监督职能,但显示情况表明,由于会计人员受制于微观经济主体管理,要求会计人员依法履行核算职能,往往会使其处于两难境地。此外,会计人员与本单位有着共同的经济利益,因此会计人员缺乏进行监督的相应利益基础和权利保证,很可能出现部分会计人员与本单位“合作”进行造假,以谋取自己或局部利益。实施会计委托制度,正好将会计人员的人事权、考核权、工资发放权及业绩评定权等从单位分离出俩,解除了会计人员的后顾之忧,也削弱会计人员与单位的经济联系,确立了会计人员依法履行核算职能的利益基础和权利保证,使会计人员能够相对地行使核算职能,敢于对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监督,从而有效的遏止以往“力量能够到定调子,会计填数字的现象”,较好地保证《会计法》赋予会计人员职能的履行,有利于解决会计信息失真,会计秩序混乱的问题。

(六)有助于真正发挥会计对经营者的制约作用

会计对经营者的制约作用是显而易见的,然而这又必须要有较强的会计运行体制的保障。当会计处于经营的领导下,他是不可能有效地发挥其制约作用的。同时,现行的对财务会计的外部审计检查工作一般由会计师事务所和税务部门进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一般年度一次,而税务部门的检查一般也是分阶段进行,对企业的各项经济业务活动不能在有限时间内了解得非常透彻。而会计委托制度的实施,便于会计人员了解企业的全部经营情况和管理情况,可以对企业的经营逐项进行监督调控,对经营者的行为进行制约。

(七)有助于会计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

目前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下,会计人员能被录用及继续被任用,均由企业经营者决定。而企业经营者在选拔人才时,不只考虑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而更多的是考虑会计人员能否按其意图进行会计处理,只要会计人员符合经营者的需要一般就能有一个较稳定的工作,这样不能形成会计人员在社会范围内的竞争。并且有些会计人员在一个企业内服务很长时间,接触的只是一个企业的业务内容,这对于拓宽会计人员知识面,提高会计人员素质是不利的,实施会计委托制度,迫使会计人员面临严峻的竞争,这种竞争不仅来自于会计企业内部的会计人员,而且还有其他会计企业的会计人员,甚至还有社会上的会计人员,促使他们为赢得竞争中的生存,必须不断自觉的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同时,会计人员在一个企业不可能工作时间不长,需要面临许多单位,他们由此可以接触更多的企业环境,业务情况,自身能力的提高是显而易见的了。此外,会计企业也会为了自身在市场中的竞争里加强组织会计人员的后继教育。在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会计人员业务素质自然会有很大提高,进而促进全国会计工作的发展。

第二部分:会计委托制度的理论构想

一、会计委托制度的理论依据

(一)会计委托制度的经济学依据

1、“内部人控制”问题

内部人控制是美国斯坦福大学青木彦教授针对前苏联、动欧各国特有情况而提出的关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公司治理结构问题的一个重要概念,内部人是指企业的经理和工人等,内部人控制则被定义为:“在私有化的场合,多数或相当大量的股权为内部人持有;在企业仍为国有的场合,在企业仍为国有的场合,在企业的重大战略决策中,内部人的利益得到了有力的强调。”内部人控制有法律上和事实上的两种情况,当通过持有企业的股权而掌握对企业的控制权,属于法律上的内部人控制;当内部人不持有本企业的股份,不是该企业法律上的所有者,而掌握了大部分控制权的,属于事实上的内部人控制。内部人控制是经济转轨过程中国有的一种潜在可能的现象,是从计划经济制度的遗产中演化而来的。

经济转轨时期具备以下特征:一是企业不再全部由国家拥有,国家不再对国有企业进行面面俱到,无所不包的直接控制与管理,国有企业正在改组为公司,但其所有权结构仍处于界定过程中,公司治理结构还不够完善;二是企业管理层由国家机关任命的传统做法开始改变,国家任命或罢免企业管理层的权利减弱,但是,企业管理层的选择尚未完全进入由公司法规定的过程。经济转轨过程中出现内部人控制的主要原因在于,“在70年代和80年代的中欧和东欧,当计划经济制度的停止加深时,计划官员们试图用撒手放权,把大部分计划指标放给国有企业的办法来对付面临的问题。企业经理在自己的企业内部构筑起了不可逆的管辖权威,计划当局的逐步退让以其突然解体告终。那些已经从计划机关获得很大控制权的经理们,利用计划经济解体后留下的真空进一步,加强了自己的权力。

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也正处于经济转轨过程,在改革中获得经营自的企业,承包制企业以及大多数的股份制试点企业,内部人控制也广泛存在。有学者对我国上市公司的内部人控制进行了定量的实证,表明:上市公司的内部人控制制度与股权的集中情况高度相关,并且随着股权的集中,内部人控制制度呈现出增大的趋势;国有股(包括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在公司中所占的比例越大,公司的内部人控制就越强。不过,与东欧、的情况有所不同的是,我国的内部人控制主要是事实上的而非法律上的,即掌握控制权的内部人在法律上并不拥有企业的产权,至于一些内部人通过内部职工持股方式拥有了一定比例的企业产权,还远不足以成为法律上的内部人控制。

然而,尽管内部人控制理论是针对前苏联和东欧国家在转型期的现象所提出,它却并非是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过程中的特有现象和问题。因为其中反映的问题实质是所有者与经营者利益的非均衡性,这也是内部人控制的根源所在,而其实现条件则为所有者与经营者的信息不对称性。只要这种利益的非均衡性和信息不对称性的存在,“内部人控制”现象就不可能消除。而我们无论用什么办法也难以使在企业中处于不同地位的所有者与经营者具有相同的价值取向,由此必然会导致两者利益的非均衡性。因此,内部人控制不仅是现阶段经济转型期的必然现象,也即使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完善时,也是有其存在的经济根源的。当我们对各类企业组织制度的产权结构进行,更能证明这点:它不仅是长期的,也是普遍的。

(1)个人独资企业产权结构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出资兴办,完全由个人所有和控制的企业。其产权主体是唯一的,即企业主既是企业产权的所有者,也是产权运行的管理者,集剩余索取权与监督权于一身,形成了一种“最有效的(产权)制度安排。”独资企业的特点是由于监督而提高的劳动效率所带来的收益全部归业主,而不是在全体成员之间分配,这是有效监督的源泉。于是利益与信息完全归一性,不存在社会信息的不对称,因而,一般是不会出现内部人控制的。

(2)合伙制企业产权结构

合伙制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同意联合拥有并负责经营的企业。其实质是一种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利润、共担风险的合伙契约的关系。它是个人独资企业扩张的自然结果。一般情况下,合伙制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一样,所有者集剩余索取权与监督管理权于一身,也不存在会计信息不对称,不会发生“内部人控制”现象。然而,企业中并非每一位企业主都要参与企业的具体经营管理工作(即隐名合伙),那么参与经营管理的业主比不参与的业主在获得信息上有了优势。倘若参与经营管理者出现道德问题,内部人控制就可能成为事实。特别是那些规模较大,历史较长的家族企业里,创业初期的创业者大多精明能干,亲自经营管理。但是随着子子孙孙的承接传递,家族成员中的后继者在管理天赋、能力和水平等方面就可能远不如其前辈。此时,大权就可能旁落到外族管家手中。如果这些管家在忠诚无私上出现问题,便会引发家族企业中的内部人控制。

(3)公司制企业产权结构

公司制企业是由两个以上出资人依法集资联合组成的,有的注册资本、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企业。其最大的特点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拥有剩余索取权的股东们不直接干预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监督其他要素所有者的行为,而是有一批具有专业知识的支薪经理们从事这些活动,并由股东代表组成的董事会来领导。于是,内部人控制现象由会计信息不对称的保证,在利益非均衡性的驱动下形成了。

(4)国有独资企业产权结构

国有独资企业是指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企业法人。它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和其他国有企业。国有独资企业的产权结构有许多独特之处。因为国有独资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属于全体(由代表行政),并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代表行使国有资产的监管权,即对国有资产进行宏观管理,并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但不得干预企业经营权;国有资产投入企业后,企业经理人员便拥有了国有资产的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国有资产等经营管理权,从而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的分离。如此有些类似公司制企业,但事实并非这样简单。首先,虽然企业所有者只有一个-全体(其代表是),很像个人独资企业,然而它却是虚置的,在没有人格化的出资者形成前,它的所有权只能是名存实亡;其次,即使有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代表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然而由于它既非所有者,也没有剩余索取权,因此,缺乏根本的利益机制驱动,并且它还不干预企业经营管理权的行使,由此产生的结果只能是监督的低效和有限性,促使其经营管理者有足够的胆量为个人利益而损害国家利益,特别是在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完全分离的情况下。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国有独资企业中出现内部人控制是有足够根源的。

所以,我们从一般意义上讲,当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存在着利益目标差异,由于内部人与外部人在交易信息上的不对称,也由于企业合约既不可能预料到所有的情况,也不可能规定各种情况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内部人控制不仅仅是理论演绎上的潜在可能,现实中已是不可避免。

2、内部人控制的二重性及其控制

内部人控制的二重性是指内部人控制在其效用上具有二重性。一方面,以经理人员为代表的内部人身处经营管理之中,在公司投资及筹资活动、营销活动、技术研究与开发、市场占有率、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先进流动以及未来发展趋势等方面掌握着远比不参与公司管理的股东更为充分的信息,加之他们又是经营观里专家,这使得内部人在提高决策科学性和效率性上胜过外部人。另一方面,公司股东与公司经理人员在利益目标的追求上并不完全一致,股东对公司的了解在内容和及时性上也不如经理人员那么全面和迅速,如此,经理人员有可能偏离乃至背离股东意愿及利益,使股东利益受到损害。

正是由于内部人控制的二重性,我们才没有因为它的负面效应而彻底否定现代各种企业制度,而是要对这些缺陷加以修补。要促使作为经营管理专家的经理人员对外部股东忠心耿耿,尽职尽责,并放手让他们去经营管理,又不至于使所有者丧失对他们的最终控制,就需要有效激励以激发内部人控制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需要严格的约束机制以竭力抑制内部人控制的消极作用,确保所有者利益目标的实现。

3、内部人控制与会计内部人角色及其重要作用

内部人在对企业实施控制的过程中,无论采用何种手段,只要其有经济活动,就必然会牵涉到会计人员。企业会计人员作为企业会计信息的生产者,在企业经营管理系统种,他们受制于经营管理者。他们的任用、升迁、工资报酬都掌握在经营管理者手中,他们的个人利益与企业损益密切相关,使其成为企业会计内部人。

按照委托代理理论,内部人一方面要通过他们的经营管理,使企业资本保值增值,满足所有者利益需求;另一方面也要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这种价值目标的双向性,在二者统一时,能促进内部人在追求外部人利益时满足自身利益最大化,但倘若出现二者不一致时,由于理性人的选择,在激励不足,监督不力时,只会导致内部人以损害所有者利益为代价来满足自身需求。而在委托-代理关系中,只有经营管理者与会计人员之间不触及产权关系,无需界定其产权边界,其根本利益时一致的。那么,会计人员时如何帮助经营者对所有者权益进行侵蚀的呢?通过以下的,我们就可以明白这一点,并且更清楚了解会计内部人在内部人控制中的重要作用显得多么的举足轻重。

(1)它是内部人控制的有效手段

企业的所有经济活动及其产生的会计信息,都要由会计人员进行确认、计量、纪录及报告,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都由他们主宰。于是,在外部约束难以实现时,企业经营者便会与他们勾结,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扭曲会计信息,促使会计信息失真而蒙蔽所有者,导致会计信息使用者作出非优决策。

(2)操纵会计政策选择

由于各类企业所处经济环境、自身经营管理特点的不同,国家在制定会计准则时给出了一定的会计政策选择范围。企业在具体进行会计操作时,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在会计准则允许范围内进行会计选择,以更好的解释其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然而,经营管理人员与会计人员由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驱使往往任意操纵会计选择,一般选取那些能提高他们福利的方法,或能确保所报告的利润增长率既高又稳的方法。显然,这样的选择并不能一定满足会计信息真实性原则也不能一定满足所有者利益最大化的需求,尽管这些选择是在会计准则的允许范围内,是合法的。

4、会计委托制度对“内部人控制”问题的控制

通过以上,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对“内部人控制”问题进行有效控制有多么重要,同时,我们也清楚了,这种控制在很大程度上是要通过对会计内部人员的控制来得以实现。那么,我们所要设置的会计委托制度正是要在这以方面作出自己的贡献。其有效性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有助于解决对”内部人控制“问题的控制动力不足的问题

最希望对“内部人控制”问题进行控制的本应是企业所有者,但并非所有的所有者都想这样去做。就国有企业而言,由于所有者的缺位,任何一个部门似乎都缺乏足够的动力驱使他们对企业的“内部人控制”现象进行有效控制。而在公司制企业中,由于在股东中为数众多的中心股东,他们呢个人持股比例偏低,追求的首要目标是短期盈利。他们不仅可以“用手投票”,还可以“用脚投票”,以“市场退出”的方式影响“内部人”,但我国众多的股东往往以投机性为主,很少是进行投资,他们并不关心企业的发展和管理,关注的是自己的股票能否升值。同时,在股份制企业中,“搭便车”的方式是很方便的,一些小股东希望别的股东积极监督内部人工作,为企业盈利,自己只需持有公司股份便可分享由此而增加利润。

然而,当我们在实施会计委托制度时,便可发现这是一种让所有所有者参与的事,因为这以制度的实施有赖于所有者的同意,并且是在他们的委托下进行。同时,由此而产生的利益也会因他们各自所占份额的多少而分享。故而,股东们应是很乐于实施这一制度,谁也不会再“搭便车”,决定由大家作出、利益由大家分享,任何人都是这一制度的受益者。

(2)有助于降低对“内部人控制”问题进行控制的成本

由理性经济人的假设,我们就可清醒的认识到:作为投资者的所有者,他们进行任何一项经济活动,直接目的是使其资本增值,不能增值的资本就失去了它存在的意义。那么只有当回报大于投资时,人们才会积极实施。由内部人控制外部化的理论,我们就已知道,会计委托制度的实现正依靠其本身能有效降低人们对内部人进行控制所需负担的成本。而这一成本的减少来源与控制的有效性。当对“内部人控制”问题进行有效控制时,它必然会减少在这一制度运行中所产生的各种影响而发生的相互抵消,因此节省控制成本时完全可能的。

(3)有助于对“内部人控制”问题进行及时的控制

就目前针对“内部人控制”问题进行的各种监督、控制而言,绝大多数措施时进行事后控制,尽管这样的控制较之事前、事中控制效果并不很好,但它的简便宜操作性,由往往促使人们更倾向于这样做。然而,缺乏及时性的控制与其说是控制,不如称为对结果的确认。但是,人们却从来不希望对自己不利的结果的发生,即使确认了,也还是不利后果,事后控制解决不了这一问题。

当会计运行机制在会计委托制度下进行时,企业内的任何一时点,任何一地点的经济活动都在会计信息中立即反映了出来,那么控制的及时性也有了可靠的保障。况且,一般经济活动的进行是需要一定时间的,尽管在很早前内部人就有了某种企图,但它的结果真正出现时,却需要一定的时间。在这段时间中,会计委托制度凭借自己对会计信息的及时反映性,就可实现对“内部人控制”问题的及时、有效控制。

(二)会计委托制度的法律依据

在一些学者讨论会计委派制度的时候,就发现在法律依据上,似乎尚不够充分。在会计委托制度方面,也有这些问题。如《会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各单位……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会计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然而,这些还不能完全认为能支持会计委托制度,而其他的法律、法规则几乎更难找到有力之支柱了。

对于这一问题,我们应该有正确的认识。首先,法律的制定总是在一定、经济、社会环境基础上进行的。没有一定的社会根源,法律是不可能存在的。其次,法律具有时滞性。它不可能预测尚未发生的事情,也就不能够在会计委托制度诞生前,用法律规定好一切制度。何况改革的发展,并不能因为有法制的不完善而停步不前,改革往往需要打破旧有的束缚,建立新的制度。

二、会计委托制度理论构想

(一)会计委托制度实施原则

1、所有者委托原则

企业是所有者的企业。在企业中实施会计委托制度,应由所有者作出决定,因为这一制度不仅加强企业的管理,更在于对经营者的约束、控制。当所有者作出委托时,受托者自然应以所有者的利益为自己工作的目标,如此才能有效解决“内部人控制”在会计信息上的操纵。

2、定期轮换原则

这一原则的实施主要是解决受派的会计人员与所在单位因长期驻派而发生相互勾结侵害所有者及其他相关各方面的利益问题。同时,轮换过程中,会计人员岗位的转变也有利于会计人员知识、技能的提高。

3、形式多样原则

会计委托制度存在的目的是要解决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而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和形式却是多样的,这必然要求在实践中会计委托制度的具体操作应当是灵活多样的,要符合各个企业自身管理的需要,不能由于在内部控制中引入了外部程序和方法便产生企业运作的障碍。

4、成本效益对比原则

尽管在对会计委托制度的许多阐述中,笔者已指明这一制度本身就是在满足所有者对经营者进行少投入而有效地控制的需求,但在各个企业中具体实施这一制度时,那又不得不考虑更多的因素,例如畏途多少个会计岗位,这不仅要有利于会计委托制度实施而有效控制“内部人控制”问题,而且还要符合成本效益比,要根据企业自身经济实力而定。故而,在多数情况下,否则控制的成本太高了,反而又碍于这一制度在会计改革中重要地位的确立。

(二)会计委托制度实施范围

会计委托制度实施范围,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在哪些单位中可以实施会计委托制度;二是哪些会计岗位可以实施会计委托制度。对这两个问题的,有助于我们更科学的理解会计委托制度诞生的合理性,因为它并非是对现存问题-会计信息失真的就事论事,否定了以往在解决这一问题上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办法。

1、在哪些单位中可以实施会计委托制度

其实在我们研究会计委托制度的经济学依据时,就已是一个很明显的答案了。由对“内部人控制”问题进行控制,而引出的会计委托制度首先是应实施于那些存在“内部人控制”问题的单位:合伙制企业、公司制企业、国有独资企业。但是,问题在于源于经营管理的“内部控制”问题,却并非只会在企业中发生。在行政机关,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中同样存在。下面,我们要进一步探讨的也正是在这两类组织中,会计委托制度能否实施。

(1)各级行政机关

尽管各级行政机关是不同于任何一类企业,它的社会职能也不是盈利,但由于它在社会中特殊作用,决定了对各级行政机关的监控远远超出了对一般会计信息失真治理的意义,更在于遏制,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况且,在我国财政经费中用于支付行政机关各类开销,不仅绝对数大,而且比重也相当大。从会计工作入手,监控行政机关的各项经济活动,无疑是从人治社会向法治社会转变的一个关键。

(2)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各类事业单位对于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虽然在它们的上级还存在各个职能部门,但各单位仍有必要的财权。特别是一些事业单位,经过批准,还可以收缴罚款。如果对这些资金的管理出现混乱,同样直接损害国家的利益。况且,任何享受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它们花着纳税人的钱,也就应该接受社会的监督。而实施会计委托制度,正是在会计工作这一环节引入了社会监督的机制,对各项事业的正常发展,促进国家进步又着重要的意义。

2、对哪些会计岗位可以实施会计委托制度

就这一问题而言,应当根据各个企业的规模、经营管理特点及会计核算方式而决定。我们并不需要对所有会计岗位进行委托,不受委托的会计岗位仍由单位管理,如果不这样,不仅是高成本的,而且还会低效。会计岗位一般分为总会计师、会计主管、一般会计人员、出纳四类。

(1)总会计师的委托

根据1990年12月31日颁布的《总会计师条例》规定,在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中设置总会计师,事业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根据需要,经批准可以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组织领导本单位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参与本单位重要经济问题的和决策。由此可见,对总会计师的委托,主要存在于大中型企业和经济业务重要的部门。对其任职条件仍然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2)会计主管的委托

在会计委托制度中,这应是最主要的委托岗位。几乎所有单位都会存在会计主管这个职位,并且其在单位会计工作中占有极重要的地位,甚至处于核心地位。控制好会计主管的工作,也便找到了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关键,因为所有的会计信息的报出都要经过会计主管的审核。故而,在绝大多数单位中应实施会计主管委托。

(3)一般会计人员和出纳的委托

这两类人员的委托在一般单位中显得没有必要,但并不排除在一些特殊单位中,由于某些岗位的重要性或特殊型,或出于形成更好的制约关系的考虑而实施这样的委托。

总之,会计委托制度是否实施,如何实施不是一个“一刀切”的问题,应当综合考虑单位各方面情况,特别是生产管理的特点,再来决定如何的进行。

(三)委托主体及其责任

在对会计委托制度实施原则进行研究时,我们就已谈到所有者委托原则。故而在会计委托制度处于委托方的必然是单位的所有者,具体而言:合伙制企业由全体合伙人作出委托决定,同受托主体签定委托合同;公司制企业由股东大会作出委托决定,同受托主体签定委托合同;国有独资企业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作出委托决定,同受托主体签定;委托合同;各级行政机关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由向它们拨付财政经费的财政部门作出委托决定,同受托主体签定委托合同。

委托主体在与受托主体签定必要的委托合同后,就必须承担一定的责任。主要是:为受受托主体所派的会计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如各种办公设备,特别是应享受一定行政级别待遇的会计人员还应有其他一些必要保障,如配车、秘书等。同时委托主体还要提供会计工作中必要的办公经费,向受托主体支付报酬。报酬的多少及支付方式,由委托方、受托方协商解决,并在委托合同中写明。但应特别注意一点,报酬的多少及支付方式不能与委托方经营情况及利润多少有关系,以避免受托主体为自己利益而篡改会计信息。由于受托人是为委托人的利益为目的处理事务,故而会计工作的结果应由委托人承担。在会计工作中,如果非受托主体的过错而造成的损失也应由委托主体赔偿。当然,这样规定并不能免除会计委托主体在会计工作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特别是由违法行为发生时,应根据违法行为发生的主客观因素、划分委托主体与受托主体及受派会计人的法律责任。

(四)受托主体及其职责

在对会计委托制度进行研究中,我们已对委托主体作了一些讨论,为更清楚的了解这一制度,还需对受托主体作进一步研究。我们知道,任何会计工作必然要一个个的会计工作岗位上的工作人员签定委托合同吗?让所有的会计人员成为者吗?显然这样做既不利于委托主体的委托,因为他需要与许多人员谈判,交易费用明显是增加了,与我们减少交易费用的初衷相违背;同时也不利于会计人员的组织管理,对会计人员的继续升迁发展也是不利的。故而应当成立一种专门的组织,对会计人员进行组织管理。委托主体与这个组织签定委托合同。因为这个组织主要是提供会计工作服务,笔者暂定称其为会计企业。

会计企业属于盈利性组织,其法律形式可为合伙制或有限责任公司制。它的组织成立应当符合我国《合伙企业法》或《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笔者要特别指出的是会计企业不能由或任何企事业单位投资设立,职能是由从事会计行业的人员发起设立,它属于社会中介机构。目的是为了保证会计企业有必要的性,以保证其客观、公正的报告会计信息。

对会计企业的管理应由“会计企业协会”之类的民间组织进行,目的在于保证其性。而就我国目前市场经济体系尚不完善来言,还不能达到这样理想的状况,由财政部门管理更有效。因此,会计企业的成立需要由财政部门的审查批准。由会计企业的特殊性,应由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部门批准。申请设立会计企业,申请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文件:

①申请书;

②会计企业名称、组织机构和业务场所;

③会计企业章程,有合伙协议的并应报送合伙协议;

④会计企业主要负责人,合伙人的姓名、简历及有关证明文件;

⑤负有限责任的会计企业的出资证明;

⑥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会计企业的主要职责有:

1、负责会计人员的招聘工作

会计企业的工作人员除了必要的管理人员外,其他全是会计人员,并且会计企业对委托主体主要是提供会计人员,尽管委托主体也保留一些归属自己管理的会计人员,但那毕竟已不是处于关键环节的岗位了。没有高水平的会计人员,这家会计企业能提供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是不可想象的。所以,做好会计人员的招聘录用工作应是会计企业的第一要务。

2、负责被录用会计人员的后继教育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会计理论不断发展,导致会计制度和准则也在不断完善。为保证会计人员在工作中能很好的贯彻国家有关的最新法律、法规、制度、准则的实施,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对他们进行必要的后继教育是必须的。这不仅是会计工作质量提高的保障,也是社会市场尚会计企业赢得竞争保持自身优势所必须要进行的工作。

3、负责对会计人员的委派

当委托主体与会计企业签定委托合同后,会计企业就必须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如会计人员性别、年龄、职称级别、工作能力等在自己拥有的会计人员范围内挑选会计人员派驻用人单位。

4、负责向委托主体收取费用和向会计人员发放工资待遇

在会计委托代理关系中,委托主体有义务向会计企业支付报酬,会计企业则有权利向委托主体收取报酬。报酬收取的标准主要依据会计工作量的大小、工作能力的强弱、职称级别、工作条件及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等,由双方协商解决。同时,受派的会计人员的工资、奖金等报酬、福利由会计企业负责发放,其发放原则在“受派会计人员身份和待遇问题”一节中我们会谈到。

5、负责会计人员的工作考核、奖惩、调转、解聘等工作

委托主体及派驻单位对从会计企业聘请的会计人员不负责考核,这一工作由会计企业自行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并执行。会计企业在受派的会计人员进行考核时,一方面要依据会计人员任务的完成情况、制度的执行情况。会计人员手则遵守情况等,另一方面也要听取派驻单位的意见。当然这一考核应是公正的,而不能因为派驻单位希望通过受派会计人员而达到私利未能时,而给出了不公正的评价,以致影响考核的公正性。这种情况发生的可能性相当大,特别是在一些经营者缺乏必备道德素质的企业里,情况会更严重。因此要谨慎对待派驻单位提供的意见,也不能排除受派会计人员与派驻单位搭成同盟而给出了过高评价。如果受派会计人员因工作态度、业务水平等原因不能胜任所担负工作时,会计企业可作出必要的调整,以保证委托合同的履行。

同时,我们还要考虑派驻单位与受派会计人员达成无原则的默契的情形。由此,对受派会计人员定期轮换显得非常必要,这也是实施会计委托制度要坚持定期轮换原则的原因之一。一般来讲,受派会计人员在一家单位工作时间不应超过三至五年,到期后,由会计企业进行调转。

对那些业务水平较低,工作态度不好、有违章违纪的会计人员、会计企业负责培养、教育或者解聘。对优秀的会计人员由会计企业决定并进行奖励。

6、会计企业的法律责任

会计企业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有两种:一是会计企业作为一种经济组织,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必然应有能力承担法律后果;二是会计人员的工作是以会计企业的名义进行的。尽管会计企业是受委托主体的委托,以委托主体的权益为目标的,但一切会计信息的法律后果不仅生产它的会计人员要承担,而且会计企业也应承担。如果在受派会计人员工作中出现违法情况,不仅会计人员要负责法律责任,会计企业也应负法律责任。或是民事责任或是行政责任或是刑事责任。当然这是在派驻单位未授意受派会计人员违法的情况下,否则,派驻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也应根据有关法律承担法律责任。

(五)会计人员主管机构

在此处我们要探讨的会计人员主管机构问题,是为了国家便于从宏观上调节经济,统一国家的会计制度和会计人员职业资格管理等。而不是针对单个会计人员由谁来管理,这个问题在上文我们已经解决了,即由会计企业直接管理。

实施会计委托制度的内容之一就是要将会计内部人外部化,或称为社会化。那么最理想的主管机构是由“会计工会”或“会计协会”之类的民间组织来充当,但就目前我国市场机制还不完善,各项配套法规尚未、实施行业自律条件还不成熟来看,笔者认为充当会计人员主管机构的还不能是民间组织,尽管这才能简历真正意义上的会计市场,而仍然应是财政部门。

对于为何财政部门可以充当这一角色,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

1、从财政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看

财政于金融是国家实行宏观经济调控的两大支柱,财政主要运用预算、税收手段和财政政策进行宏观调控,这些手段和政策只有同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发生作用时才能发挥其效用。而会计工作正是这一切的基础,有了高质量的会计工作才能有这些手段、政策效用的发挥。

2、从国家机构的设置和权责归属的划分看

从建国以来,我国的会计工作就由财政部门管理,财政部门管理会计工作已有相当的经验。

3、从我国法律规定看

新《会计法》在第七条对财政部门管理会计工作作了明确规定:“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由此看来在财政部门内部设立一个专门的机构主管会计工作是很有必要的,其主管职责是会计制度的制定,会计人员的培训、执业资格的制定、技术职称的评定等。当然这个机构应不同于为各级行政机关、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委托会计人员的机构,因为后者是以出资者身份出现的。况且机构混同职能使职能混乱,且不利于会计工作的管理。

(六)受派会计人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由于受派会计人员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性质、管理要求不同,各受派会计人员的工作范围有许多各自的特点,应因地制宜。但就一般而言,受派会计人员以会计企业的名义在派驻单位从事会计工作,而会计企业使以单位所有者权益为目标的,同时他还兼有社会责任。那么,作为会计委托制度的代表者和执行者的受派会计人员不应负责企业的筹资、、投资及利润分配等事项,其主要工作职责是:按照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建账、核算、记账、编制会计报表、填写报表附注及说明,向所有者、经营者、债权人、及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并做好票证的管理工作。

对于受派的总会计师、会计主管而言,他们还应承担一些会计组织管理工作,他们积极机工作应以企业的发展和所有者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以不干涉企业经营者管理活动为限。

在会计委托制度实施过程中,划分好各受派会计人员的职权范围相当重要,既不能将他们束缚于狭小的会计核算范围,通过各种方式架空这些外部监控人员;也不能任由他们作为,而致于干涉、扰乱企业正常经营活动。这两者都非会计委托制度的本意,并且极为有害。但在这一制度中却隐藏着这一危险。故而实施者应充分考虑到这些问题,以保证这一制度高效的运作而不会带来太大的负面效应。

(七)受派委托人员身份和待遇问题

1、受派会计人员的身份

讨论受派会计人员的身份问题,就是要解决会计人员站在谁的立场上为谁服务的问题。在前述讨论“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思路”一问题时,我们就已明确指出现代会计是受双重责任的。基于此观点,我们可以的出这样的结论:受派会计人员直接受托于企业所有者,代表所有者权益负有经济责任;间接受托于社会公众,代表社会利益负有社会责任。这一双重责任的得来,是源于会计工作得特殊性,一方面他要为所有者服务。表面上他是为经营者提供会计信息,而实质上他和经营者一样是要通过他们得劳动为所有者资产得保值增值服务;另一方面,他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并非只有经营者管理所用,还有债权人、债务人、及社会公众使用,于是产生了社会责任。如此来讲,会计人员确实有双重身份。

但笔者要特别指明得是,此处得双重身份有别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得会计人员双重身份。在传统体制下,会计人员别视为“国家干部”,承担“双重职能”:一方面作为单位内部管理人员参与内部管理;另一方面作为“国家干部”代表国家维护财经纪律,对不合法得财务收支要坚决抵制或向上级部门报告:即服务于企业对国家()负责。而我们所提出得会计人员双重身份,是服务于所有者对社会负责。其实这并非会计行业所独有,任何一种工作都不仅要为服务对象负责,也要承担着一定得社会责任。人作为社会性动物摆脱不了社会责任,何况是处于各种经济关系中心得会计人员呢?他们更应勇敢得承担起自己应有得社会责任为社会公众提供真实、完整得会计信息,为简历诚心社会作出应有贡献。

2、受派会计人员待遇问题

科学地解决好这一问题是确保会计委托制度有效实施的保证,它不仅是会计内部人外部化的关键,也是激励受派会计人员积极工作的有效手段。

根据委托主体于受托主体签定的会计委托合同,委托主体向受托主体支付一定报酬。在会计企业收取这些报酬后,应按一定标准向会计人员发放工资、奖金、福利等。这个标准应当依据会计人员工作岗位、实际工作能力、工作效绩等,以有利于激发会计人员努力工作。在工资构成设计时,笔者认为应按照固定工资与浮动洞子向结合的原则:

①按照不同的技术职称和会计工作岗位确定一个基本工资水平;

②确定出固定工资与浮动工资的比例;

③将浮动工资与本人工作业绩挂钩。

特别要注意会计人员工资多少应与派驻单位的经济利润变动情况无关,以防止受派会计人员为个人利益而篡改会计信息。

此外,受派会计人员的晋升问题,我们也应给予特别的关注。如果对这一问题不能很好解决,不仅有碍于会计人员积极性的调动,也有碍于会计人员能力的发挥。笔者认为当受派会计人员具备一定管理才能时,有两条途径可以解决他们的晋升问题:一是与会计企业脱离关系,进入派驻单位从事管理工作;二是在会计企业内得以提升,会计企业同样需要管理。

(八)受派会计人员的激励与约束问题

受派会计人员虽应以客观、公正的态度报告会计信息,但也不能排除他们出于某种原因于经营者合谋,损害所有者及其他利益主体的权益,为此必需界定受派会计人员的责任,构造受派会计人员的利益和动力机制、构造受派会计人员的责权对等机制。

1、明确受派会计人员的职权范围。

这一点主要是通过委托主体与受托主体之间签定的会计委托合同的约定来解决。其目的是让受派会计人员明确自己应该干什么、可以干什么,并且配有必要的权限作为保障。不仅是会计人员职能的划分,也是一种有效的激励手段。

2、制定会计人员工作业绩考核标准。

在制定会计人员工作业绩考核标准时,要注意同时采用定量和定性的方法。并且还要将工作业绩的考核与会计人员工资、奖励、升迁等激励手段相结合。

3、采取各种奖励形式。

通常情况下,我们可以设置经常性奖励和递延性奖励两种。经常性奖励以现金或有价证券来实现,其数量是个人业绩和会计企业利润的函数,可以通过固定百分比来计算。这种奖励与工资的区别在于,当会计企业经营业绩不好的年份可以削减或取消奖励,而工资则不会被减或取消。

递延性奖励,是将奖励给会计人员的奖金推迟三年到五年或等到其退休后才发放,其目的是为了留住会计人员继续为会计企业效力。同时,我们还可以由此要求会计人员在得到奖金之前不得有任何违反会计操作规程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行为,否则他们将为此付出高昂的代价。

4、建立会计人才市场

会计人才市场的建立,不仅有利于在激烈的竞争中促使会计人才素质的提高,还有利于促进会计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任何资源都应通过市场形式得以最佳配置,何况是作为特殊资源的会计人才资源。在市场机制中,我们还可以达到会计人员行业自律的状态,无疑这也是一种控制会计信息失真的有效手段。

5、建立会计人才档案库

建立会计人才档案库的目的,就是将会计人才的形成、发展、经历全记录在案。通过对全国会计人员的统一编号、统一管理,使之更有利于会计人才市场的发展。对于那些行为上有瑕疵的会计人员,他们必会因通过会计人才档案反映出的过错而承担各种责任,如可以形成很好约束机制,特别是有利于职业道德的遵守。

(九)受派会计人员与派驻单位的关系

我们进一步研究这个问题,是为了更加明确受派会计人员在派驻单位的地位问题。由于会计委托制度是会计内部控制外部化的结果,受派会计人员已不是传统的会计内部人,也不是的第三方,因为它是站在所有者和社会公众的立场。一方面,他与派驻单位的所有工作人员一样都不需要界定其间的产权边界,但又要为资产的保值增值而工作;另一方面,他是所有者利益的代表,代表所有者进行会计监督。

问题出现了,一些学者认为即使会计人员外部化了,地位高了,但会计监督并不一定就会有力;会计性不强与会计工作秩序紊乱的相关程度有待进一步实证。然而,在笔者看来,这是个很容易理解的问题。在相关性问题上,即使不能得到必然的结果,但制度的保障,却是十分关键的。一个坏的制度能让好人干不了好事;一个好的制度也能让坏人干不了坏事。会计委托制度,不单是对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改革,更重要的是对组织管理结构的改革,是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况且,监督权的实现有两个必备条件:①监督者不受被监督者的制约;②监督者有条件和能力知道被监督者的活动。在原有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下,会计人员是不具备这两个条件的,至少第一个条件就不满足。而在会计委托制度下,会计人员的性加强;具备了会计监督的基本条件,从理论上讲,其监督职能能得以很好得履行。

此外,我们还要注意会计委托制度所代表的所有者权益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关系。在现代企业中,存在三种权利:所有权、法人财产权、经营管理权。分别由投资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人员代表。这三种权利并非一种平等制约的权利,所有权处于最高层,它有权向下级权利(法人财产权、经营管理权)排除监督者,下级权利也有义务接受它的监督。因此,会计委托制度并没有改变三种权利的结构,只是将原来的法人财产权对经营管理权的监督变为所有权对法人财产权及经营管理权的监督,从制度上更好的维护了所有者的利益。其实,经百年历史发展而形成的现代企业制度在三权的设立上,也是为了所有者利益的最大化,否则所有者没有理由把权利交出来。由此看,历史的演绎并没有让所有者处于退缩的境地,而是更好的保障,维护了自身利益。

(十)受派会计人员与一些人员的关系

在这一问题中,我们主要研究的是受派会计人员在工作中与一些内部人或外部人接触;而他应以什么样的身份出现,既利于自己工作的开展,也符合设置会计委托制度的本意。

1、与派驻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关系

在传统的会计管理体系下,这一点很好理解:由于主要负责人负责单位全部事务,那么会计人员自然是他的下级。可在会计委托制度下,受派会计人员是外部人,并不属于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在工作中,是否会出现矛盾,而难以协调呢?这样的情况下不能排除,但我们也要看到:在组织中,无论处于什么岗位的人员,都是为组织服务,以组织的利益为根本目标,也就是说受派会计人员与主要负责人在目标利益上应是一致的,所以关键还在于各司其职,相互制约,实现权利均衡。这才是设置之一制度的本质要求。

2、与驻派单位内部审计人员的关系

内部审计人员是单位的监督人员,有权依法对本单位的财务收支实行审计监督。受派会计人员则是作为外部人为所有者利益而进行的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在目标上与内部人员由同向性。由此,受派会计人员理应接受内部审计人员的监督,同时内部审计人员对受派会计人员的监督、评价,也是派驻单位对受派会计人员工作评价依据之一,对会计企业对受派会计人员的业绩考核有间接的影响。

3、与注册会计师的关系

从“内部人”和“外部人”的角度讲,受派会计人员与注册会计师都属于“外部人”。似乎在职能上有些冲突。其实不然,此二者师从不同角度对同一对象-会计信息真实性-作出保证。从整个社会职业分工来讲,是要形成一种更好的牵制,可比喻为“双保险”。如此重复的设计,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会计信息真实性重要性。如果说受派人员接受单位内部审计人员的监督是为了促使自己的工作更符合所有者利益,那么接受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是为了促使自己的工作更符合社会公众的利益。由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得结论:会计委托制的得设置不仅与现行的内审、外审机制不相冲突,反而是更加有力的配合,从不同角度满足了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

(十一)受派会计人员的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是违反法律规定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一般而言,会计法律责任是会计法和其他相关法律,为了保障会计法的执行,维护正常的会计秩序,而规定的对实施了会计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所给予的必要的法律制裁。此处要特别强调的是在会计委托制度下受派会计人员的法律责任。

由于在会计委托制度下工作的会计人员不进从事着会计工作,受《会计法》及相关法律的约束;同时处在委托-代理关系中,受XX法的约束。因此,他还要特别保守商品秘密及相关的财务秘密。在实务工作中,违法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违反会计核算规定的行为,不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帐簿;

②为达到非法目的,伪造、变造、故意毁灭会计资料;

③利用虚假会计资料损害国家、社会或他人利益;

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贪污、侵占、挪用公款或派驻单位资金;

⑤泄露商品秘密或财务秘密造成严重后果。

在《会计法》中规定了两种法律责任形式: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笔者认为就会计委托制度而言,还应增加相应的民事责任规定。因为一些违法行为并没有达到刑事违法的严重性,也不能或不仅应承担行政责任,他至少还侵害了他人的利益。对他人合法利益构成侵权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主要通过经济责任方式予以补偿违法行为对被害方造成的损失。此外,受派会计人员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还有:当受派会计人员故意不履行自己的职责导致会计为合同无法履行,会计企业应对委托主体进行赔偿。会计企业同时还应追究受派会计人员的经济责任。

(十二)受派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

受派会计人员在对其服务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履行其职责时,必须遵循职业道德。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也是我国诚信社会文化建设的内在要求,对会计委托制度的建构起到了辅助作用。为使这一义务得到公认,必须有一权威机构的颁布。笔者认为就目前情形,仍应由国家财政主管部门部分只颁布为宜。这一道德标准应有技能、保密、廉正、客观性四个方面。受派会计人员在执业中,必须遵循这一标准不得从事违反这些标准的行为,也不得听任其他人员违反这些规则。

1、专业技能

受派会计人员提供高质量的专业服务,除必须具备良好的执业品德外,还须具有较强的业务技术能力;不但要熟悉会计、法律、税务、企业管理等领域的标准与实务,还具备高水平的职业判断能力。

(1)不得从事不能胜任的会计岗位工作;

(2)通过不断提高自身的知识和技能,保持适当的专业技术水平;

(3)按照各有关法律、规章和技术标准,履行其职业任务;

(4)在对相关和可靠的信息进行适当的基础上,编制完整而清晰的报告,并提出建议;

(5)及时了解并沟通与其职业判断有关的信息,尽可能减少会计工作中的不确定性因素。

2、保密

受派会计人员对在工作中所获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由不恰当公开而可能造成损失的事项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这不仅是会计人员应遵循的基本的职业道德之一,而且也是保持经济秩序的必须应有的职业道德。

(1)除法律规定外,未经批准,不得泄露工作过程中获得的机密信息;

(2)告诉下属要适当注意工作中所得信息的机密性并监督其行为,以确保严守机密;

(3)禁止将工作中所获得的机密信息,经由个人或第三人用于获取不正当利益。

3、廉正

受派会计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品德,保证自己在解除双重受托责任中能得以公平正直的对待有关利益各方,不以牺牲一方利益而使自己或其他方受益。

(1)避免介入实际的或明显的利害冲突并向任何可能利害冲突各方提出忠告;

(2)不得从事道德上有害于其履行职责的活动;

(3)拒绝收受影响其履行职责的任何馈赠、赠品或宴请;

(4)禁止从事任何不利于会计企业的活动。

4、客观性

受派会计人员对会计事项进行确认、记录、计量、核算、反映的过程中,应基于客观的立场,以会计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不掺杂个人的主观意愿,也不为任何人的意见所左右;在、判断、处理问题时,不能以个人的好恶、成见或偏见行事。

(1)公允而客观的采集、加工、整理、报告会计信息;

(2)充分报告会计信息,并在自己职责范围内尽可能帮助信息使用者对各项信息获得正确的理解。

三、会计委托制度理论对改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贡献

经过上述的,可以看出会计委托制度是对目前我国正逐步推行的会计委派制度的一大改进。其目的是要建立一种符合中国特色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型会计人员管理体制,以促使会计机制的良性运作,保证我国经济发展的稳定、高速、健康。那么,会计委托制度的生命力正体现在对改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贡献的几个方面:

(一)促进经济体制改革,减少会计委派制度的行政色彩

一些学者对会计委派制度进行反思时,认为这一制度“有悖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总思路”在强调了会计直接控制的同时,使企业会计成为的附属物,导致企业会计管理上的“政企不分”问题。然而有些学者却不以为然。但事实上,从委派制度的设计上看,“政企不分”的后果或心理阴影难以避免,至少在委派制度的逻辑演绎上是有这种对企业直接控制的可能:将自己拥有的会计派向国有企业时其进行监督。而在委托制度下,仅是一个所有者代表,它并不能因为自己同时担负着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便可以不在一个所有者代表身份下行为,而滥用自己的管理职能。在一般情形下,这是很难免除的,行力总有自我膨胀性,但不同职能设置在不同机构,以此相互制约、保证二重身份的均衡发展。同时,在委托制度中,必然存在着委托方、受托方,二者都要在委托合同的约束下行使相应权利就,承担相应义务,在法律上处于平等地位。当作为委托方时,它只能是一个平等民事主体身份出现,而不能在成为一个高高在上社会管理者了。这对于我国职能改革,减少对经济的行政干预,无疑是一个很好的体现。

(二)能有力解决受派会计人员身份不明的问题

对会计委托制度,不少学者问道:“统一管派的会计人员是公务员还是企业职工?统一管派部门对他们是否有‘编制’?”提出这样的问题,一方面是人们还没有摆脱计划经济思维,认为会计人员必须属于一定部门,不是企业的,就是的;另一方面也说明在会计委派制度中还没有很好的解决会计人员身份问题。阎达五教授曾感叹:“中国的会计监督工作很难,企业会计人员的身份非常特殊,会计工作的板凳很难坐,它要50%坐在企业的板凳,另一半要坐到国家的板凳上,稍有不慎就得挨其中的一板子。”会计人员身份问题不能很好的解决,必然导致会计人员工作立场不确定,不知道自己代表谁的利益,在内部人控制情况下,产生会计信息失真成了可能。而在会计委托制度下,将会计人员规定为代表所有者利益同时担负着社会责任。完全将他们转变为中介组织,从公正、的角度遵循国家会计法规、制度。如此,会计人员既有明确价值目标,又有可靠制度保障,也就不再受身份不明问题的困扰了。

(三)促进机构精简

对机构实施会委托制度时,往往是在已有会计机构的基础上再派入会计人员,如此显然增加了行政机构编制,不符合机构精简原则。而在委托制度下,将要实施委托的会计岗位是空出来的,由受派会计人员担任,并不会由于实施了会计委托制度后,而增加会计人员人数,只是一部分或全部会计归纳岗位由外部会计人员担任。内部控制外部化本身就可以减少管理成本,这一制度是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的。

(四)有助于其他问题的解决

其实,有许多问题都产生于会计人员隶属关系问题不能很好解决。例如,会计人员的升迁、考核、待遇等问题。当我们明确在会计委托制度下,会计人员归属会计企业管理,会计企业属于中介机构。会计人员的许多问题自然得到了有力解决。如上面所说的会计人员升迁、考核、待遇等问题,我们在讨论受派会计人员身份和待遇问题与激励和约束问题时,已作了较为明确的回答,其根源在于这一制度能摆正各种关系,从源头上解决会计人员隶属问题、身份问题。

四、会计委托制度的局限性

会计委托制度基于“内部人控制”问题的解决而对会计信息失真进行治理。尽管从许多方面来讲,这一制度都是有效的,可行的,但其局限性也是很明显的。

首先,对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治理难以根除。从对会计信息失真的成因中,我们可以看出:产权关系是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而会计委托制度并不能解决,相反它还要基于产权关系相对明确的基础上,否则,委托制度的实施将失去基础。

其次,会计委托制度本身仅仅是解决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问题,它的实施需要相应的法律制度环境。至少从目前的法律制度设施上看,还存在一些不配套的问题,尽管并不妨碍这一制度的实施,但仍然是缺乏必要法律保护的。倘若有人破坏这一制度的运行时,我们将难以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它的良性发展。

再次,会计委托制度理论构想,多来源于对已有会计人员管理体制问题的解决,而对这一制度在现实中将会产生什么样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不能知之,也就无从对症下药。如此,可以想象,当这一理论运用于实践中时,必然会遇到许多新问题,也就预示着我们必须及时研究、及时调整,以更好的服务于现实需求。

第三部分:实施会计委托制度应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一、会计委托制度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关系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市场经济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当前,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尽快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关键,是要具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科学合理的决策执行和监督体系、严格内部责任制度、规范经营管理行为,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其核心是产权关系的界定。而目前,国有产权制度功能没有完全到位,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还不健全,所有者权利缺位和经营者权利越位等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在实施会计委托制度中,不能不考虑到上述因素的影响。尽管会计委托制度与现代企业制度是并性不悖的,甚至前者是在后者发展基础上对后者的有力补充,以弥补现代企业制度自身的一些缺陷,但在建立二者过程中,不能不考虑到时间和步骤问题。它们都非一蹴而就之事,必须在时间空间上作出恰当安排,例如,只有产权关系明确我们才能真正找到委托主体;管理体制的改革才能使受派会计人员在派驻单位真正发挥会计信息忠实发布者的作用。

二、会计委派制度与强化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机制的关系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实质上就是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它是单位为了确保以有序和有效的方式实现管理目标,保护资金安全,防范,发现和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准确和完整,及时编制和公布可信的会计信息而制定的管理制度和控制程序。对单位的会计控制体现在外部和内部。外部控制是来自外部利益相关者的控制,它要维护的是所有者、债权人、、社会公众的利益。内部控制制度是现代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明确和规范单位内部各部门、各环节以及各岗位的职责和行为,对保证经营目标的实现,对提高管理效益和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都有明显的作用。内部会计控制是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内容,其本质是单位内部对自身经济活动进行自我监督约束的一种自率行为。

会计委托制度是会计内部控制外部化的结果,兼有内部控制与外部控制的特点。在实施会计委托制度,要结合建立和完善单位自身的监督约束机制,处理好会计委托制度与强化的内部会计监督机制的关系。要特别防范受派会计人员在派驻单位被人为架空,失去其代表所有者的监督功能,也要防范受派会计人员对经营者的行为进行干预,尽管有时这也是监督功能必须表现的形式,但应以不妨碍经营者自主决策为限。实施会计委托制度,并不是对单位承担会计监督的全部工作,同时还要强化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加大国家行政监督和社会审计监督的力度;对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资金管理和财务会计报表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内容提出规范性的要求;明确国有大中型企业必须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建立重大决策的责任制度,加强资金的监督和控制;建立全面预算管理制度,从内部、外部两方面对单位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督。

三、会计委托制度与改革财政管理制度的关系

财政的基础是会计。作为经济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会计管理对维护国家经济秩序,规范社会经济生活,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社会经济效益有着不可缺少的作用。随着经济的发展,财政管理制度的改革已势在必行。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目标就是要构建符合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公共财政体系框架,它不仅要保证国有资金的合理配置,以财政手段促进经济发展,还要保证国有财政系统信息的公开化。这既是国民知情权的保障,也是实施宏观经济政策的依据之一。就目前而言,我国已进入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阶段,在旧的管理方式逐步被抛弃而新的管理模式尚未建立起来的过渡时期,特别是在当前会计监督乏力,会计信息失真状况严重,预算外资金管理失控的情况下,会计委托制度正是在其中承担着一个重要的联接作用-国家经济政策与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桥梁。那么实施会计委托制度应与实行部门预算、采购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等财政管理制度改革衔接起来。这样既可解决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信息严重失真、预算外资金管理松弛等问题。还可推动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进展。当然,这其中还有许多问题我们不能不考虑,特别是国家经济信息的秘密性,在某些时候舍弃效率而保护公平是唯一的出路。

四、会计委托制度与法制现代化的关系

就某一制度与法制的关系问题,在以往并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一方面,不去重视寻求现行法律中对新制度是否有法律依据,人们往往以为没有法律依据的制度建构,只要有上面的文件就可以了,却不知这也是一种违法;另一方面,诚然在改革的过程中,我们要有勇气破除陈旧的观念、思想、作法、制度,在破的过程中建立新的阿附和时代的东西。但随之而来的是要有法律的保护,而人们正是没有做到这一点,失去了一个最重要的现实依据-法律。在我们为治理会计信息失真而设计会计稳妥制度时,不难发现我们是缺乏有效法律支持的,但改革的要求仍让我们进行下去。于是只能在接下来的工作中用法律规范它、约束它、保护它。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向现代化迈进,时刻要求法律向公开性、自治性、普遍性、层次性、确定性、可诉性、合理性和权威性方向发展。就法制现代化而言,它意味着一个社会法律制度能够适应现代化社会的社会需要,能够对现代化社会的纷繁复杂的现实社会关系给予法律调整,使其呈现一种有序状况。它既包含法律对社会生活调整的广泛性和深入性,同时也包含了法律对社会生活调整的有效性和有用性。法律制度体系必须是相互统一的、合理的、有层次的、互相适应的、互不矛盾的。然而,现行会计法律制度规定中,仍有许多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地方。假如,1992年以来,财政部先后颁布了农业企业、旅游和餐饮服务企业、商品流通企业等13种部门的企业会计制度。尽管有2000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希望以此打破行业和企业组织形式的界限,建立统一的企业会计核算制度,但仍只在股份制企业中实施。如此过分强调企业所处行业及其组织形式的特点,不利于推行对各类企业适用有效的外部注册会计师审计、监督制度,妨碍企业的进一步转轨和转机。在会计人员管理体制上,也有此类问题,不同类、不同制的企业、单位具有不同的人事管理制度,不利于从宏观上对会计工作的管理。随着新的制度的建构,这些问题必须得以解决,否则改革只能陷入迷途。这不仅是法制现代化的要求,也是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内在必然要求。

对会计委托制度的研究中,我们没有按照传统的依所有者制不同来划分企业类型,而是按出资方式和投资者责任形式不同,并且兼顾国有独资企业的特殊性来划分。既满足法律现代化层次性、合理性的要求,又是会计委托制度经济学依据探讨的结果。在法制现代化的过程中,规范会计委托制度,笔者认为应从两方面着手。

1、改革现行有关法律

《合伙企业法》第36条规定:“合伙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公司法》第174条规定:“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由此可见,立法者并没有给会计委托制度的构建留下足够的空间,需要对其作出必要的改革:一方面要规范企业自行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另一方面要规范企业进行会计委托。

2、给会计委托制度立法

应颁布行政法规全面规范会计委托制度,将会计委托制度的原则、实施、制度规范等纳入法制化轨道,并且设立专门的机构从宏观上组织推动这一制度的建立。同时,我们还应认识到会计委托制度的实施并非仅是一种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改革,还相伴随的有如产权制度的健全、人才市场的建立、新的挂你策略的选择等。这些都需要有相关法律的规定,将我们的改革成果凝固成法律规范。

第四部分:结论

通过对会计信息失真与会计委托制度、会计委托制度理论构想、实施会计委托制度应处理好的几个关系三个方面的,我们已初步建立起了会计委托制度。然而,我们还有许多问题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发现,本文也不能尽皆解决。要正确评价某一制度,不仅要认识到它的优点所在,也要认识到它的局限性,不能以这一制度能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就认为它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我国在社会经济转型期出现了一些问题,有些还很严重,还很棘手,比如,国有资产的流失,财政管理监督疲软,社会,会计信息失真等。客观地讲,这些问题存在有其深刻而复杂的历史、现实原因和社会因素。问题的复杂性,就决定了要解决它就非一蹴而就之制,我们决不能期盼制度设计的唯一性,也就不存在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对会计委托制度的,我们有足够的信心说明它对于解决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是有效的,但其局限性也是十分明显的。会计信息失真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社会问题,仅就一个方面的治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们最多认为会计委托制度是一个最佳的治理途径。

第十六篇 简论高职院校图书馆学科馆员制度探析_公共管理论文

【论文摘要】图书馆是高职院校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院校的教学科研工作提供服务。学科馆员制度能够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提供综合服务。本文从学科馆员的概念,学科馆员制度的必然性,以及学科馆员的职责及培养等方面对高职院校实行学科馆员制度进行一些探析。

【论文关键词】高职院校;学科馆员;馆员素质

为推进高职教育质量的整体提高,自20xx年起,在全国范围开展了示范性高职院校的创建。这有力地推动了高职院校图书馆转变服务方式,创新发展模式,学科馆员制度正是适应这一要求。高职院校图书馆从学科建设、用户专业化、个性化服务以及图书馆自身发展等多方面出发,把学科馆员制度逐步引入到高职院校图书馆,从而使学科馆员制度成为高职院校图书馆新的服务模式。

1.学科馆员概念

学科馆员是指图书馆设专人与某一院系或学科单位做为对口单位建立联系,在院系、学科专业与图书馆之间架起一座桥梁,相互沟通,主动为用户有针对性地收集提供文献信息服务,为教学和科研提供有力帮助。我国最早是在1998年建立学科馆员制度,此后越来越多的高校也采用了这个制度。

2.高职院校图书馆实行学科馆员制度的必然性

2.1 对新知识新信息的需求

在网络时代,读者对如何从浩瀚的、质量参差不齐的文献信息中获取自已所需要的服务需求在逐渐增大。高职院校各学科的教学科研人员以及学生对新知识新信息的需求越来越迫切,不亚于本科高校,在信息载体技术、信息处理技术和信息传输技术的介入下,高职院校图书馆正在步入全新的读者服务,从而提高高职院校图书馆馆藏资源的利用率,解决读者对信息需求变化与传统图书馆管理之间的矛盾。WWw.0519news.Com

2.2 变一般服务为主动服务

学科馆员制度是一种主动服务模式,学科馆员较传统的馆员具有较强的综合专业素质,知识面更为广博,还具备专业的图书情报知识,按学科类别分派相应的图书馆员,使服务变被动为主动,为读者更为合理地运用图书馆的馆藏资源起到有效的建议和引导作用,成为读者的得力助手,在提高信息资源的利用效率,充分满足读者需求的同时,为高校图书馆职能的充分发挥拓展了广阔的服务空间,真正体现出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学科馆员是图书馆与学校各学院之间的桥梁。学院的建设和图书馆的文献资源建设是相辅相成的,学科馆员制度能使图书馆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提供综合服务,满足教学科研和读者的个性化需求。

3.学科馆员的培养

3.1 学科馆员的职责

重点熟悉某个学科的图书文献资源并编写读者使用指南,负责某个学科的网络资源收集、整理并建立这些资源的网络主页,进行深度课题咨询解答,通过举办相关知识讲座,不断提高对口院系师生的信息素养,积极主动与对口学院保持联系,为对口学院的师生提供图书馆信息资源利用和培训服务工作,协助对口学院师生进行有关课题的文献检索等.

3.2 要加强团队建设

学科馆员要有团队意识,要加强同其他学科馆员、部门、用户的联系,建立项目和责任机制。需要馆领导的强有力的支持和其他部门的积极配合。要有明确的思想,要有一个总体的规划,更需要有坚强的意志力和执行力。比如可以实行岗位轮换,可以加强岗位间的交流和联系,有助于发挥每个馆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因为图书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综合性劳动,需要各个环节相互配合,尤其是在网络环境下,岗位之间的依存性和制约性不断增强。

3.3 加强职业道德

图书馆要以“读者第一,坚持读者至上”为基本工作原则,以正确的劳动态度为核心,忠于职守,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一个有职业道德的图书馆员,在为读者服务过程中,要一切从读者的利益出发,以读者利益为重,按照信息化的要求,发挥“信息导航员”“咨询专家”的作用。

3.4 深化服务

高职院校的图书馆员在做好普通服务的基础上,还要加强服务的创新,提升服务质量,进行深层次的服务。

3.5 学科馆员密切与各学院的联系

学科馆员有时间和精力可以参与院校的科研、教学以及学院的各种学术活动中,与相关学院、实验室联系,为学科馆员提供必要的实验环境。

3.6 提高业务素质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使得信息数量大,更新速度快。资源环境的变化使得很多读者要在有限的时间内充分检索到需求的信息存在了难度。这时就需要有专业的学科馆员能够帮助读者进行检索。这就要求学科馆员不仅具备学科专业知识,同时又具备图书情报专业知识,在平时不断关注学科前沿的信息发展及其变化,运用扎实的专业知识学科的现状,并为读者起到学科导航员的作用。最有效、最直接的提高馆员职业能力素养的方式是培训和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图书馆应该根据馆员素质结构和要求定期组织馆员参与国际国内省内市内举办的各种培训班、学术研讨会议、学术讲座、专家和馆际交流,提高素质,开阔视野,拓展思路。

3.7 外语人才和计算机应用人才

随着图书馆网络环境的普及和对多语种、多媒体信息资源的收藏,对图书馆员的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学科馆员作为图书馆中具用较高素质的群体,更应具备较强的外语文献信息查询和评价能力,从而为图书馆用户选择和提供更多可靠的信息资源,为图书馆多语种馆藏发展提供建议和意见。学科馆员要能熟练掌握和运用网络和多媒体技术,进行信息浏览、发布;掌握网络搜索引擎工具,能够充分利用网络条件了解最新最好的信息资源。

4.结语

学科馆员制度是一种主动的积极的服务模式,是一种综合性的服务,高职院校应因地制宜,创造条件,建立适合自已学院的制度,以促进学院更好地发展。

第十七篇 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国企业会计法律制度体系建设的思考_会计管理体制论文

摘 要:

在回顾我国现有企业会计法律体系的形成历史并对其格局进行深入的基础上,本文面对加入wto后所必然引起的国际化大趋势、网络经济时代的到来以及新兴行业的不断涌现等一系列现实问题,就其对我国现有会计法律制度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所造成的影响、冲击和挑战进行了探讨。

关 键 词: 企业会计 法律体系 核算模式 国际化 网络经济 公司制 职业道德

正文:

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国企业会计法律制度体系建设的若干思考

关振宇 段凤霞

伴随着改革的深化、开放的扩大和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我国目前的会计法律制度建设,基本上已形成了以《会计法》为中心,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为基础,相对比较完整的法律制度体系。完善的会计法律制度体系是会计工作顺利进行和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对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与成熟起着有效的促进作用。然而,加入wto后所必然导致的国际化大趋势、网络经济时代的到来以及新兴行业的不断涌现,均会对我国现有的会计法律制度体系的建设与完善提出新的挑战。我们有必要在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会计法律体系建设历程的基础上,在认清不足的前提下,展望与确定未来的发展方向与目标。从而在完善市场机制、充分体现市场经济对会计工作的共性要求方面,发挥出会计法律体系自身的作用。

一、 现有会计法律体系形成过程的历史回顾及格局

(一)、现有会计法律体系形成过程的历史回顾

标志着我们党和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不久,我国首先意识到了会计法律体系的不健全、不完整给会计工作与经济改革造成和带来的不适应性。www.0519news.Com全国人大随即着手开始起草《会计法》,1985年1月,我国第一部《会计法》经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并于同年5月1日起实施,它表明了会计法制建设的重大突破;1990年12月,第七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总会计师条例》。1992年11月,经批准,财政部发布了《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并里分行业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下简称为“两则两制”的颁布与实施)。1992——1993年间,一系列的重大财务会计制度改革,掀起了我国会计改革的。“两则两制”的发布与实施,实现了我国会计核算模式的转换,即由适应于高度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的财务会计核算模式,转换为适应于市场经济体制的财务会计核算模式,主要体现在:设立与统一规划了六大会计要素;由多种记账方法统一为借贷记账法;资金平衡表改为资产负债表。“两则两制”初步实现了会计核算模式的国际化,为引进外资,企业走出国门奠定的财务会计的行业基础。

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战略目标以后,1993年12月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会计法》

进行了必要的修定。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市场经济进一步的发展,我国社会经济环境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会计工作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会计法》在执行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操作性不强,约束力不够的问题,特别是面对wto的加入以及我国企业境外股票发行等新问题时,我国会计工作同经济改革与发展的不适应性,同国际惯例的差异及不可对接性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企业会计的国际化协调,充分体现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会计工作共性要求已非常的迫切。同时,公众关心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的程度远高于对非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需求。因此,高会计信息质量,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提高会计信息的透明度,便被提到了意识日程上来,尤其是琼民源事件发生后,社会公众及证券监督部门对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财政部于1997年发布了第一个具体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从而增加了关联交易的透明度,又于98年发布了《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和收入投资等七个具体会计准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和八个具体会计准则的发布实施,对于提高股份有限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的会计核算和会计信息质量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时至今日,我国的市场经济已经走过了近10年的历程,并且有了长足的发展,然而,在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日益提高的同时,其他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仍然维持在“两则两制”时的状态。分行业财务会计制度是在我国市场经济刚刚起步阶段时制定的财务会计制度,有较多的计划经济痕迹,其中,不能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已成为企业会计信息不可靠的主要原因之一,财务会计制度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及不能满足与国际经济接纳要求的矛盾日益突出。因此,早在95年10月,针对当时会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整顿会计工作秩序的约法三章”,1996年4月发布了《关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通知》,明确提出了整顿的重点和提高会计质量的措施。1999年9月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改革会计法规的具体要求:在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基础上,真实反映企业经营状况,通过改进加强经济核算,堵塞各种漏洞,把加强管理与反腐倡廉结合起来。所有的这一切充分表明,又一次会计改革的风暴来临的条件已经充分形成,里程碑性的会计改革即将到来。终于,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重新修订的《中华共和国会计法》并于2000年7月1日起实施。新会计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这一规定的指导思想在于会计制度的标准应当统一,作为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会计核算制度,也应制定统一的适合于我国实际情况的会计核算标准。随后,于2000年6月21日,发布了《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作为实施《会计法》的配套法规。它在两个方面实现了重大突破,一是对广大会计要素作了重新定义,二是不仅规范了编制报表的行为,而且还规范了财务会计报告 索要者的行为。六大会计要素的重新定义,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它为后一步的会计改革指明了方向,即会计改革不能停止、不能倒退,我们今后制定的会计核算标准必须严格按照会计要素的定义进行规范。2000年12月29日,财政部正式发布了《企业会计制度》,于20xx年1月1日起首先在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实施,同时选择部分国有企业试行,条件成熟时将全面推广实施。《企业会计制度》的发布,是贯彻实施《会计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重要步骤,也是完善我国企业会计核算制度,统一会计核算标准,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具体措施,是我国会计改革与发展史上的又一重要里程碑,即实现并完成了向国家制度统一的会计核算标准的会计管理模式的转变与飞跃。同时,《企业会计制度》的颁布与实施,也标志着我过会计法律制度体系的基本形成。

改革开放以来,通过二次质的飞跃与改革,国家统一的,打破行业、所有制界限,集财务会计于一体的会计核算制度体系,包括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全过程的会计核算标准已得到最终确立。如果说“两则两制”使我国会计核算模式发生了形式上的变化,那么,《企业会计制度》则标志着我国的会计核算模式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

(二)、现有会计法律体系的格局

以《企业会计制度》的颁实施为标志,我国会计法规建设目前基本已形成了以《会计法》为中心、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为基础的相对比较完整的法规体系。

纵向,我国的企业会计法规体系包括三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是会计法律,主要是指会计法。会计法是我国会计工作的根本,是从事会计工作、制定其他各种会计法规的依据。它规定了会计工作的基本目的,会计管理权根、会计责任主体、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的基本要求,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的职责权限,并对会计法律责任作了详细规定。

第二个层次是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行政法规是由规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规范,主要有《总会计师条例》、《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以及刚颁布实施的与会计法相配套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

第三个层次是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由《会计法》授权、财政部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规范。如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行业会计制度等。

横向来看,企业会计法规体系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会计核算方面的法规,如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行业会计制度补充规定等,它们是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企业会计法规体系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二是会计监督方面的法规,主要包括了《会计监督管理办法》、《内部控制制度规定》等;三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方面的法规,如〈〈总会计师条例〉、《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四是会计工作管理方面的法规,如〈〈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关于会计核算软件评审问题的补充规定》。

二、现有企业会计法律体系运行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1、认真对待和准确把握企业会计核算法规在当前所面临的适用性问题。

会计核算制度是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企业会计法规体系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对于保障正常的会计工作秩序、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前所述,会计核算制度包括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行业会计核算补充规定等。但这些制度的适用范围是不一致的,有的适用于所有企业,如现金流量表准则、收入准则;而有的只适用于股份制企业,如投资准则;有的虽规定目前适用于股份制企业,但又鼓励其他有条件的企业采用,如《企业会计制度》。面对众多的会计核算制度针对企业的实际情况,企业会计人员如何准确地寻找和运用适用于自身企业情况的核算制度与法规,的确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首先,应依据所在企业的具体情况确认是否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是:首先在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实施,同时选择部分国有企业试行,并且鼓励其他非国有企业先行实施;其后,再由所有企业实施。所以,企业首先应明确自身是否为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是,当然应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如果不是,则应根据会计部门的实际情况,如会计人员素质、管理要求、计提各项准备金的承受能力等,由决策层决定是否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国有企业如决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还要报请同级财政部门批准或备案。

其次,依据所在企业的性质,确认所要执行的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适用范围往往分为适用于所有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两大类。已经发布的13个具体会计准则中,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建造合同,投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收入等6个准则只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具体准则则适用于所有企业。

最后,依据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的要求制定会计政策,建立会计帐簿体系。即依据《企业会计制度》、《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及《行业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编制会计报表。另外,企业还应仔细研究财政部制定的各种作为会计制度或准则补充内容的暂行办法及补充规定,并关注其适用性。

2、广泛推行和实施《企业会计制度》,应以企业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具备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为前提。

如果对这一问题认识不足,必将引起新情况下的会计信息失真,如滥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规定来蓄意调节利润,从而人为造成不同会计期间的损益大起大落的可能性,既是具有代表性的、潜在危机的表现所在。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实践证明,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有效组织形式,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而国有企业的公司制改革,最重要的是要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的本质是解决由所有权和控制权相分离而产生的代理问题,因此,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核心是处理好作为委托人的董事会和作为代理人的经理之间的关系,包括董事会如何有效地激励和监督约束经理人员。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则必然难以依法进行会计核算。法人治理结构的不健全,一般指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的机构设置不全或职责不到位,具体则体现为政企不分、产权不清、责任不明。如果是政企不分则企业没有自和性,自然就很难依法进行会计核算;若是产权不清,投资主体缺位,不知谁对企业资产负责,没有人关心公司的经营,也就无人真正关心是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如果企业内部分工不明,从而导致责任不清,没有相互制约和监督,实事上也很难依法进行会计核算。而内部控制是通过企业内部部门和人员在明确分工的基础上进行的相互联系、协助、监督和制衡,并进而促成组织、管理体系的完善,既可保护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又可保证企业经营活动的高效运行,使管理层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全力以赴地开拓市场。可见,只有企业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才能把责任真正明确到人,从而在根本上解决公司、企业、会计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增强会计信息的透明度。

3、做为统一的、企业会计制度整体内容一部分的各行业会计核算办法应及时。

现行实施的统一的企业会计制度,是对金融保险业和小企业以外的所有企业共性业务的操作原则及内容的规范,既对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及要求、会计科目的设置、具体账务处理和会计报告的编制内容等所进行的规范。因而,在此基础上,就针对各行业企业来讲的专业性较强的会计核算办法而言,应作为《企业会计制度》的统一整体而需要尽快加以明确和发布。这方面的工作目前仍未到位。

由于各行业、所有制企业的会计核算区别主要体现在成本构成不同、相应的收入核算不同,因此,各行业所有制企业的个性业务,只有采取拟订相应各个行业会计核算办法的方式来解决,既及时特殊行业业务的专业核算办法,如工交企业成本核算办法,商品购、销、存核算办法,进出口业务核算办法,房地产商品开发业务核算办法,体育产业公司(职业俱乐部)业务核算办法等。这些均是进一步完善、统一企业会计制度的后续工作,需下大力气来认真完成。

另外,新制订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于20xx年11月发布并于20xx年1月1日暂时在上市的金融企业范围内实施以后,全国统一的《小企业会计制度》的问题,应在引导建立条理完备、实施良好的经济管理体系特别是建立民营企业的会计核算体系方面,积极有效和稳妥地迈出实质性的步伐。从而为确立完备的、国家统一的、集财务会计于一体的会计核算制度体系而铺平道路。

4、适应网络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相应的会计法律法规时应注重其内容的前瞻性。

信息化技术在财务会计领域中的发展与运用,尤其是网络财务或电子商务会计的出现,必将对现行的一系列会计法规的建设与完善产生深远的影响,相应的法律法规需及时。现行的会计法律法规在修订过程中也要认识到这一问题,并增加其内容的前瞻性。未来会计将是一种以信息化和国际化为基本特征的网络会计,它不仅以信息技术为核心,同时也以全球化、国际化为形态。在网络数字化的信息时代,数字力与营销力、企划力和形象力一样,将成为工商企业提高未来竞争力的决定性内容。因此,在全新的会计核算背景及平台下,过去或现在适用的某些核算原则、方法和观念、势必受到挑战,因为,同无数事实已证明了的规律一样,会计作为一种社会科学技术,其理论与实务总是建立在会计环境基础上的。当世界经济从工业经济时代向网络数字经济时代迈进的时候,一方面,能迅速适应配套需要的敏捷制造方式,即以“零库存”为特征的适时生产与管理系统——虚拟企业的出现成为可能;另一方面,分散于各地的不同市场将联成一个整体,在一个超越了时间限制的、全天候的交易循环体内,企业可以通过网络及时获取各种商品与服务的市场公允价格信息。在信息传播速度有了新的衡量标准后,这一切都使得会计以市价为基础的计量属性的推广和应用成为可能,进而为提高会计信息同决策的相关性和有用性提供了前提,使得现行成本的计量方法和属性受到了挑战。例如,在现实会计实务的处理中,如果按历史成本原则计量某种软件商品的产品成本,一般是把商品化软件的研究开发费用、以及维持其产品基本功能所需费用作为资产计列,并在预计销售数量的基础上,将成本分摊入产品中去。这一符合了传统财务会计原则的操作过程,虽然确保了会计信息的客观性和可验性,有利于消除财富分配中的主观因素,但按历史成本来计量数字资产,或运用于网络经济条件下的虚拟企业运行过程,其会计信息的决策相关性和有用性将大为降低。将计算机软件企业与传统制造企业进行比较不难发现:软件产品生产企业的有形资产非常有限,且在会计上的账面资产也很小。根本看不到有形的而且是大规模的生产车间、原材料消耗及产品,往往只是每人拥有一个工作间、一把椅子、几台电脑。但他们创造的价值却难以用传统的增长模式去计算,因此,在网络经济条件下所产生的虚拟企业环境中,会计假设(包括主体、持续经营、分期、货币计量)、会计组织、成本计算方法等均面临新的选择。同时,网络信息经济的发展,将使无形资产在企业价值中所占比重逐渐增加,并对企业实现其竞争优势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对无形资产进行合理有效的确认与计量将成为未来社会经济的迫切需要,而现行会计制度是以有形资产的确认、计量为主体,以现实交易价格为核算基础来构建内容框架的。因此,对无形资产的反映和披露也因循有形资产的提示方式来进行。但由于无形资产价值往往缺乏现实的交易价格而无法有效、及时、合理地加以确认计量,只能采用获取该无形资产时所发生的成本来予以表示,这便导致无形资产的账面价格将严重偏离其实际价值,导致企业的价值无法得到恰当的反映。如果企业会计制度不能有效地解决以人力资源为代表的无形资产的计价问题,会计核算存在的必要性必将受到质疑。

此外,账务报表的呈报范围、时间和形式亦将产生根本性的调整与变革。信息披露方式的革新与效率的提高亦应在网络经济时代受到重视。同时,基于网络财务中出现的新内容,如新的会计凭证形式:电子订单、电子发票等电子单据;新的会计核算方式:网上采购核算、网上销售核算、网上对账与结算等,应当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制定出符合《会计法》要求的、网络新环境下的会计制度核算管理体系,完善基于网络财务表现在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特点上的法律制度条文。

5、重视会计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及职业道德的加强是确保会计法律体系有效运行的前提条件。

反映与计量经济活动的会计工作是为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服务的,经济能否发展、经济增长的预期能否实现,会计法律体系的健全与否只是一个方面,而确保法律体系的有效运行,并真正地发挥出自身的效能,需有二个条件:一是会计人员的自身业务素质。会计工作首先是一门技术、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要经过专门的教育和训练,并不是什么人随便都可以去做。在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化的今天,从事某些特定的职业,必须具有专门的资格。这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会计行业更应如此,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必须像重视驾驶员持照驾车一样,重视会计人员的资格问题。会计人员无证上岗,也将危及社会经济秩序和安全。核发会计资格证书制度必须进一步的规范与完善,必须以系统化学习且完成实践操作训练为前提,必须以会计专业化为前提,而不能实施“相关性”的学科也予以核发资格的宽口径政策。二是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古人说的好:“厚德载物”。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直接的效果是向市场环境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使做假账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的行为成为人们所公认的耻辱行径,而长远的成效则是人们对市场及经济发展的前景所建立起来的信心、决策成本的降低。试想,如果上市公司提供的会计信息是不真实的,这种基本道德问题所造成的后果是什么?毫无疑问,是股东的远离,是市场无情的抛弃,德失而物亦失。加强会计监督,一方面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以在运行机制上确保结果不偏离基本的道德水准;另一方面是加强外部监督,即建立健全注册会计师的相关法规,加强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建设,在明确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上下功夫。

6、进一步的明确会计核算制度与会计准则、税法与财务制度的相互关系。

首先,会计核算制度与会计准则的关系。在我国现阶段,会计核算制度与会计准则应并存,共同规范企业会计核算行为。自1997年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以来,具体会计准则的数量也只有13个,尚未构成完整会计规范体系。在这种情况下,仅依靠会计准则来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行为是不够的,与之不同的是,会计核算制度则比较系统,将经济业务的核算直接指向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符合多数财会人员的阅读习惯,操作性强。从已发布的会计准则来看,无论从结构体例,还是从会计政策的阐述方式,均 与国际惯例相似,且对的经济业务会计核算所披露的规定比较系统和完整。适应我国的国情和对外开放的要求,会计准则和会计核算且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可相互代替,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一是会计核算制度应与会计准则的规定,应保持一致性,即对同样的经济业务所允许采用的会计政策应保持一致,不能出现“两张皮”现象。二是在新的会计核算制度中应继续保持原有的结合会计科目的使用和会计报表的编制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和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标准的做法,而不是将会计核算制度变成简单的会计科目汇总会计报表及其使用说明。

其次,会计核算制度与税法的关系。会计核算制度为税法的实施提供了基础性的会计资料,是纳税的主要依据。制定会计核算制度时,在不违背会计核算一般原则的前提下,应尽量与税法保持一致,减少调整事项,以便于企业纳税。但由于会计核算制度与税法的目的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必将会导致会计核算制度与税法不一致的情况,这也是国际惯例。例如,会计核算制度要求企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如损益,而税法一般情况下对于未发生的资产损失不允许在应纳所得额前予以扣除,对于会计核算制度与税法的差异,国际上一般却要用纳税调整的方法进行处理,我国也应采用国际通用的做法。

最后,会计核算制度与财务制度的关系。财务制度是为强化对企业的财务管理而制定的,与企业所在的国家的所有制相关。随着我国企业公司化改造粒度的加大对企业的管理方式也由直接管理转向间接管理,相应的国家财务制度内容,也将作较大的调整现行的财务制度中所包括的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内容,将由会计核算制度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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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从锡印 道德建设还需要什么 经济日报 ,20xx、10、24

第十八篇 新制度经济学下探讨高职院校管理体制的创新_会计管理体制论文

作为教育机构的有机组成部分,高职院校的发展对于整个高校教育的腾飞起着重要的作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家对都市文档在线于教育事业的重视度不断增强,设立了多个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以带动其他高职院校的发展。但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高职院校管理体制的创新成为我国高职院校发展的必然选择。如何在新制度经济学下进行高职院校管理体制的创新,成为我国高职院校管理者们共同思考的问题。

一、我国高职院校管理体制创新发展的必要性

第一,高职院校的发展,需要专业的师资力量为保障。专业的教师是高职院校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是培养学生的中坚力量。所以,高校的发展需要专业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教师的水平、业务素质、个人修养等都是需要随着高职院校的发展而逐步提高的,这就需要我国高职院校有一个完善的、针对教师队伍培训的管理制度,以提高高职院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但是,当前高职院校的教师队伍素质已经不能满足高职院校发展的需要,成为了影响高职院校教学质量与教学发展的一大因素。所以,高职院校急需创新管理体制,以解决教师培训的问题,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水平。

第二,现代教育事业的发展,要求着高职院校的管理制度也要将“以人为本”作为创新的重点思想。在管理学中有这样的理论:人的发展是靠自身“自我实现”内驱力驱动的,而管理则是开发人的这种内驱力,使其充分激励个人的发展,从而达到最初管理的目的。www.0519news.CoM这种内驱力可以发挥很重要的作用,比如,增进人与人之间的亲合力、优化人际关系等,而良好的人际关系有利于管理目标的达成。传统的高职院校管理体制是以制度来管理,并没有考虑到人的“自我实现”内驱力,所以,高职院校管理体制在“人本管理”思想的指导下进行创新发展是,高职院校管理体制创新的必由之路。

第三,高职院校在管理体制下分为不同的部门,比如,教务部门主管高职院校的教学,财政部门主管高职院校的教育经费,管理部分主管高职院校的管理事宜等,这些部门只有协调工作才能有效地促进高职院校的发展。但是,每一个部门都有其部门领导,这就造成了多领导并存的状况,各个领导对自己部门都有管理权力,而管理部门的工作正常进行就遇到了一定的阻力;另外,在高职院校的发展中,还要受到当地门的管理,一旦门领导与高职院校领导的管理理念及管理措施相冲突,那么就很难顺利管理高职院校的事务。所以,为了明确各部门分工、解决多领导管理的问题,需要高职院校进行管理体制的创新。

二、新制度经济学下,探讨高职院校管理体制的创新策略

(一)概述新体制经济学的内涵

对于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成为我国学者争相研究的问题,其中以刘斌夫所著《新体制经济学泛论》为代表。在《新体制经济学泛论》中,刘斌夫提出四大规律、十大定律,都是值得思考的。我国高职院校管理体制是一种低效率的体制,使高职院校的发展不能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所以,高职院校需要创新管理体制,并通过新型的管理体制促进高职院校的发展。在此,本文着重介绍几个有关高职院校管理体制创新的定律。

竞争与需求定律:高职院校培养实用型人才是根据社会建设、经济市场发展所需来培养的,这是促进高校发展的不竭动力。而不同高职院校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竞争,这也为高职院校的发展、管理体制的创新起到了推动作用。只有满足市场需求,运用竞争激励原理,才能更好地促进高职院校管理体制的创新。

价格与价值的现代定律:价格是一个变量,同样价值也是变量,尤其是对于高职院校培养的人才,其培养方式各不相同,所以其在社会建设中发挥的作用也是可大可小。为了适应社会与经济的发展,高职院校就要努力创新管理体制,满足社会建设对于人才的需求,这样高职院校的价值得到提升,其发展自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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愈发迅速。

资本投资与收益规都市文档在线律:高职院校的发展除了国家教育拨款之外,还有社会各界的捐款与投资。对于投资者来说,获得利益是最终目的。所以高职院校在进行管理体制创新研究时,应该注意投资于收益之间的关系,提高资本利用效率,进而扩大高职院校的经济效益。

(二)高职院校管理体制的创新策略

高职院校作为我国高校重要的组成元素,它的发展对于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尤其是高职院校管理体制的创新,对于高职院校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我国高职院校管理体制的创新策略分为两部分,一是国家门对于高职院校管理的体制的创新,另一个是高职院校内部管理体制的创新。只有从宏观与微观两个方面都进行管理体制的创新,高职院校的发展才会更加迅速,才可为我国的建设输送更多的实用型人才,才能促进社会与经济的发展。

第一,我国门管理体制的创新

高职院校是在我国门领导下的、为国家建设输送实用型人才的教育机构,所以,高职院校是受我国门管理的。在我国门对高职院校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应该积极研究创新的管理策略,以促进高职院校的发展。首先,加强地方门的建设。地方门的建设成为影响高职院校发展的主要因素,所以,地方门应该设立监督高职院校发展的运行结构体系,及时对高职院校管理中不合理的地方进行修正,指导高职院校的管理与发展。其次,加强相关政策、法规等的完善,促进高职院校的发展。高职院校虽然对我国的建设起到重要的作用,但是国家对它的性质、责任、义务等问题的定位还不是很精确,需要国家相关部门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化管理。最后,国家门对于高职院校进行教育拨款时,应该注意结合高职院校发展的具体情况,并且下派管理人员协同高职院校内部管理者进行管理。但是,要注意高职院校多领导问题,严格以提高高职院校管理水平与教学质量为管理原则,以促进学生能力的发展为管理目标,积极合作,协同管理,这样才能促进高职院校的发展。

第二,高职院校内部管理体制的创新——以人为本

教师是高职院校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加强高职院校的管理体制中教师队伍建设管理的力度。教师的专业素质直接影响着高职院校的教学质量,也影响着高职院校的声誉,进而影响社会对高职院校的投资。管理者应该积极探索适应高职院校发展的、可以有效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管理体制,创新进行教师的管理。定期组织教师进行业务学习,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完善教师激励制度,以物质奖励的形式激发教师工作的积极主动性,提高教学质量,进而提高高职院校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提高高职院校在经济市场中的竞争力。

学生是高职院校培养教育的对象,完善的高职院校管理体制可以促进他们的发展。所以,高职院校应该在“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下,以创新的手段进行管理。具体可以明确学生的价值,按照适应学生发展的原则,利用各种手段,充分提升学生的价值,使学生能为国家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再反过来提高高职院校的社会效益,吸引更多的资本投资,提高高职院校的经济效益。

结束语:

高职院校的主要办学宗旨是为国家的发展输送专业的实用型人才,所以,高职院校的一切工作都是围绕这个中心进行的。高职院校的管理体制的创新,也是将“人”作为管理体制创新的出发点,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原则,不断探索创新的管理体制,使高职院校的管理体制能够在新制度经济学下,更好地为高职院校的发展做贡献,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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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篇 加油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_文秘知识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明确各级负责人、各类工程人员、各职能部门和员工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职责。

2、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自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各负其责。

3、认真落实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4、每年逐级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纳入公司管理目标纳入公司年度工作考核。

5、没年由公司“安委会”对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二、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三级安全教育

对生产岗位所有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厂(公司)级、车间(加油站)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56学时。其中公司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加油站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班组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2)特殊作业安全教育

凡从事电气、锅炉、焊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由企业有关部门与当地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当地安全监察部门的有关规定,定期参加培训和复审,成绩记入个人安全教育卡片。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各主管部门要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专门教育。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3)日常安全教育

加油站必须开展以班组为单位的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得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加油站全站安全活动每月1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安全活动时间不得挪作它用。

(4)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进站施工人员在施工前,主管公司(或)加油站应与施工队签订安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教育。

(5)在安全教育中,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主导思想。

按照有关加油站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法等的规定,结合事故教训,针对各岗位的不同(见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安全基本技能、常识的培训。

三、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1)加油站应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自检自查为主,上级主管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安全工作。

a.加油站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b.当班安全员应对作业现场监督,发现违章行为和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和向上级反映。

c.加油站主管公司每月和重大节日要对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

(2)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设备技术状况、灭火作战预案以及隐患整改情况等。

(3)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加油站能解决的,应限期抓紧整改;加油站无力解决的,应书面向上级报告,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将每次检查结果登记在册,台帐保存期限为一年。

四、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1、为确保检维修的安全,必须按指定的范围、方法、步骤进行,不得随意超越、更改或遗漏。

2、不论大修、中修、小修,都必须集中指挥、统筹安排、统一调度、严格纪律。

3、坚决贯彻执行各项制度,认真操作,保证质量,加强现场的监督和检查。

4、为保证检维修的安全,检维修前必须准备好安全及消防用具使之完好。

5、检维修中,听从现场指挥人员及安全员的指导,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不得无故离岗、逗闹嬉笑、任意抛物。

6、拆下的部件要按方案移往指定地点,每次上班前,先要查看工程进度和环境情况,有无异常。

7、检修负责人应在班前开碰头会布置安全检维修事项。

8、如在检维修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加强联系,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继续检修,不得擅自处理。

五、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1、作业时必须办理申请、审核和批准手续,要明确作业的地点、时间、范围、方案、安全措施、现场监护等。

2、作业时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听从现场指挥人员及安全员指挥,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3、无证或手续不全、作业票过期、安全措施没落实、地点或内容更改等情况下,一律不准作业。

4、特殊作业时,必须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资格验证,并悬挂相应的警示标识,明确现场监护人员职责。

5、作业前必须准备好安全、消防器材及救援设施,消防器材及设施应指定专人负责。

6、作业中途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汇报,加强联系,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继续施工,不得擅自处理。

六、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一、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二、成立以公司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设置安全管理部门。

三、员工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四、公司在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五、公司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场所设置通讯、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六、编写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并每年进行1-2次演练,确保安全生产。

七、在有毒现场必须备有防护、防毒器材及救治药品。

八、建立事故档案,按照“四不放过”要求,认真处理,保护有效记录。

七、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为加强设备安全,做到正确使用,使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保证设备长期、安全、稳定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2、各车间应实行专机负责制或包机制,做到台台设备,条条管线,个个阀门,块块仪表有人负责.

3、操作人员必须通过三级培训,经考试合格,发给上岗合格证才能单独操作设备.

4、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和停车.

5、必须坚持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6、认真做好设备润滑工作,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保证设备清洁,及时消除跑冒滴漏.

八、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1、安全投入应按照国家、当地有关规定合理提取。

2、安全投入每年根据实际由“安委会”报请公司提取,建立专款帐户不得挪作他用。

3、安全投入使用必须经有关部门写出投入计划,报公司安委会批准方可使用。

4、安全投入如当年未能使用完,应当转入下一年度的安全投入计划内,不得挪作他用。

5、如当年安全投入不够,应由“安委会”写出计划报公司批付。

九、劳动保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1、要求上岗员工佩戴工作卡、着装统一。

2、根据季节,发放夏装、春秋装及冬装。

3、发放帽子、手套及清洁用毛巾。

4、每位员工应爱护使用劳保防护用品。

5、如有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6、根据加油站工作的特点及有关规定,所发放的劳保用品必须选用防静电质地的布料或材料。

十、事故管理制度

1、发生事故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将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单位;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的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等报告有关部门及领导,紧急情况要。伤亡、中毒事故,应保护现场并迅速组织抢救员工及财产。重大火灾、、跑油事故应组成现场指挥部,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2、由于跑油、火灾、原因造成特大、重大和二级以上事故,应迅速报告油站所在地消防劳动部门及有关部门。

3、事故调查和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4、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按责任轻重对油站负责人和事故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现场或无玷当理由拒绝接受以及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6、事故发生后,必须进行调查。一般事故由加油站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将结果上报有关门及消防部门。对重大及以上事故,加油站负责人要积极配合公安局、门、消防局等部门进行调查,直至调查结束。

7、建立事故报告处理档案,登记有关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单位;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的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等,以及最终处理结果的内容。

十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综合治理,标本兼治。

二、新职工入厂后,应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档案。

三、对从事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的人员,可逐步实行轮换,短期脱离,缩短工时,进行预防性治疗或职业性疗养等措施。

四、对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对患职业禁忌证和过敏症者,应及时调离,并妥善安排好其工作。

五、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员工的安全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六、有粉尘或毒物的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清洁。

七、在腐蚀性的物料或有能使皮肤收毒物的车间(岗位),除配各足够适用的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外,还应设有洗眼、喷淋或清水池等冲洗设施。

八、职业病的范围和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进行积极治疗。

十二、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必须配置接静电装置。

2、罐口盖必须用绝缘物品制作。

3、油罐区严禁烟火。

4、配置2m3消防沙、干粉灭火车两台。

5、罐区必须上锁,并由专人保管钥匙。

6、罐区内不得堆放杂物。

7、接卸油品时必须按“接卸油规定”执行。

8、如在储油罐区及附近用电、用火或机械作业时,必须向有关部门报告,在得到批准后,指派专人进行安全监督,并在现场配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灭火车、灭火毯等消防器材。

十三、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1、公司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各项工作创造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2、安全会议各级领导无特殊情况都要按时参加。

3、例会

1)、公司每月一次,参加人员:车间中层以上干部。

2)、车间每周一次,参加人员:班组长、工段长。

3)、班组每日一次,班前班后会,全体班组成员参加。

4、特殊情况:立即召开会议,、研究危及企业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和对应解决实施的办法。

5、公司会议的内容及时通报全厂员工。

十四、剧毒化学品及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

1、做好剧毒化学品出入库登记,定期检查,双人保管、双人签字等措施.

2、进出的丙烯腈由仓库管理人员和仓库保管员每天对帐,做到每日对清.

3、建立健全销售台帐,对原料的流向、购买单位、购买人、数量、用途、购买单位资质(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剧毒品购买许可证、道路运输许可证等)登记备案.

4、进出货物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穿戴好劳保护品安全措施落实后,进行操作.

5、进出货物时,必须2人在场,把好进出货物数量关.

6、发生剧毒品被盗、丢失、事故等情况时,应立即报告公安等相关部门.

十五、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1、考核方法:加油站领导负责对加油站进行考核,实行日常督察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2、考核内容:

1)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指成品油销售总量、人均成品油销售量;加油量、人均加油量;利润总额、人均利润额;吨油费用额的完成情况。

2)服务质量及承诺兑现情况。指加油站员工的素质和服务表现以及服务承诺兑现情况,顾客表扬或投诉(顾客来电、来信、来访)情况等。

3)设备运转状况。指设备是否保持正常运转,无障碍发生,无漏油,无失准或因设备问题而中断加油等情况。

4)安全保障状况。指不发生、火灾、触电以及由于加油站的责任,使顾客受到人身伤害和财物损失等责任事故。

5)现场管理状况。主要指现场员工的仪表仪容、服务态度和站容站貌等情况。

6)凡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发现隐患问题,并上报领导及时整改排除隐患,避免事故发生者,以及在加油站发生危险状况积极进行抢险的人员将进行表彰并给予奖励。

3、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1)奖励标准为:根据具体情况对有关人员或先进个人奖励币500元至20xx元。

2)惩罚标准为:根据具体情况对有关人员或责任者处罚币1000元至3000元。

十六、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十七、消防管理制度

1、组织机构设置及任务

(1)指挥:

由站长指挥,站长不在时由带班长指挥。

任务:负责火场指挥、布置灭火方案、采取及时有效的救火抢险行动。负责协调现场人员、车辆、物资的统一安排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汇报情况。

(2)灭火组:

全班人员按岗位班组组成灭火组,当班长任组长。

任务:火灾初起时,及时、果断、正确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扑救,冷却并及时疏散油料。

③通讯联络组:

由发现火情人、当日值班人员等担任。

任务:发现火警立即拨打119,切断电源,报告上级主管并疏散闲人。

④抢救:

有价票据及贵重物品,协助灭火、抢救伤员。

2、加油站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完善消防设施,落实消防责任制。

3、加油站应当根据本单位消防工作实际,制订消防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消防预案主要包括下列内容:责任区与责任人;消防人员组成、分工与任务;与联络方式;灭火器具与消防设备;灭火及抢救的方法、程序和措施;驻地消防力量的应急动员方式及联络方法。

4、加油站应当合理配置和正确使用灭火器具,并经常检查保养,做到压力合格,外壳整洁,钢瓶字迹清晰,油漆无脱落,无锈蚀,无损伤,附件完整无损,铅封无破坏,定期更换药剂。灭火器具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室外存放避免日晒雨淋,其配置场所、数量、规格应当符合规定要求。

5、加油站发生火灾,应当根据消防预案,结合火灾发生的位置、周边环境、交通道路、消防力量等情况,按照先控制、后灭火,先救人,后救物的要求,统一组织实施灭火工作。

6、加油站必须张挂警示标志,如禁打手机、熄火加油、严禁烟火等。并按每台加油机配置一个干粉灭火器,每座加油岛配置不低于2个干粉灭火器;每两台加油机配置一个泡沫灭火器。罐区配置两个35kg干粉灭火车,消防沙2m3,灭火毯5块。避雷装置一套。

7、建立消防档案,用以记录灭火器材的数量、置换、警示标志的置换,员工演练的日期、人数、姓名等,以及门和消防部门的检查记录等。

十八、禁火、禁烟管理制度

1、公司内生产区、仓储区为禁火、禁烟区域,凡进入者严禁携带烟火。

2、公司门卫有权对进入禁火、禁烟区域人员进行相关询问、确认。

3、凡进入公司禁火禁烟区域人员可将烟火留至公司传达室内。

4、公司禁火、禁烟应设计醒目的禁火、禁烟标志。

5、凡私自带烟、火进入禁火、禁烟区域内,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九、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锅炉工、厂内插车工、压力容器操作工)等。

2、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未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的,不得岗作业。

3、对特种作业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作业知识。

4、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5、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前,根据相关规定必须办理作业票。

6、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部门领导报告不准擅自处理。

二十、禁火区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1、加油站内严禁烟火。

2、上岗人员不准随身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等物品。

3、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动用明火时,要书面报告公司,获得批准后,采取可靠安全的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4、用煤气灶烧水做饭的加油站,要有专人对煤气灶进行管理。

5、用锅炉取暖,一定要按照有关规定安装,要有专人负责检查管理。

6、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变更用火位置和扩大用火范围。

7、油站应从严控制危险区域内使用各种明火、电加温器、电钻、砂轮、风镐、钢锯等非防爆电器,以及进行其他可能产生火花的用火作业。

8、加油站根据用火场所、部位的危险程度,分为一级用火、二级用火、三级用火。在油罐罐体、加油机、油(气)管道等储输油设备上的直接用火,为一级用火。在桶装附油库房、装卸油作业区、加油区、阀组井、管沟等危险场所实施用火作业,为二级用火。在储油区、作业区和加油站站区内除一级、二级用火范围以外的用火,为三级用火。

9、加油站用火作业前,应当根据作业内容确定用火级别,向有关部门提出用火申请,说明用火理由、种类、地点、时间、项目、工作量、施工人员以及防火防护安全措施,填写《加油站用火作业审批表》。

10、油站用火作业应当报批,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加油站内用火。

油站用火作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

1)用火作业期间,站领导必须亲自组织,并指定现场用火安全监督员,属于一、二级用火的,请求有关专家赴现场指导用火作业;

2)各类作业人员应当严守岗位,各司其职,严格按照用火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实施和监督用火作业,及时掌握用火安全情况,发现异常,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3)收发、测量和加注油料期间,禁止用火;

4)在输油管道、油罐等设备上用火时,必须预先切断油源,并采取腾空、清洗和通风等安全措施,待达到用火条件后方可用火;

5)危险场所可燃气体浓度高于下限40时,不得用火;

6)作业现场必须备足灭火器具;

施工结束,检查余火,清理用火现场,确认无隐患后方可撤离。

二十一、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管理制度

二十二、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加强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健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对重大危险源,编写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

3、从业人员全部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后成绩合格持证上岗。

4、加强职工安全教育,操作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重大危险源消防配置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6、重大危险源罐区储罐必须标明介质的名称和危险物品标志。

7、重大危险源由专人保管,管理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且熟悉危险化学品储存规定。

8、重大危险源有毒现场必须备有防护、防毒器材及救治药品。

9、重大危险源必须设立良好的防雷接地并定期检测。

10、建立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和监控措施,并报所在区县和市安监局备案。

11、重大危险源现场必须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12、对重大危险源原料贮罐定期进行外观检查及无损探伤,对管线和设备进行气密性试验、试验。

13、重大危险源区域设置火灾装置。

14、建立事故档案,按照“四不放过”要求,认真处理,并保持有效记录。

安全职责

1、企业应明确以下人员的安全职责

主要负责人或个人经营的投资人

经理(厂长、总裁等)、副经理(副厂长、副总裁等)

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机械师、总动力师及各副总

各级管理人员

各级专(兼)职安全员、安全工程师及技术人员

从业人员

2、企业应明确以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

决策机构

安委会或领导小组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机械、动力、设备部门

生产、技术、计划、调度、质量、计量部门

消防、保卫部门

职业卫生、环保部门

供销、运输部门

基建(工程)部门

劳动人事、门

财务部门

工会部门

科研、设计、规划部门

行政、后勤部门

其他有关部门

3、安全操作规程

加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计量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卸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特殊情况处理规程

第二十篇 小企业会计制度简述_会计管理体制论文

一、小 企业 的界定

如何界定一个小企业,需要从两个方面进行考虑:一是企业是否公开筹资,二是企业规模大小。所谓的“公开”是指面向 社会 大众的,任何人或机构都可以自由地参与,无须审批或特殊资格认证。一般来说,小企业是不公开筹资的。其资金主要来源于内部积累、 金融 机构或私人借款、风险投资,筹资方式不采用对外发行股票或债券。

企业的规模主要考虑企业资产价值和股东以及投资人的数目。但在具体的数目规定上需要考虑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企业的特点。举个例子来说,美国财务 会计 准则委员会(fa)制定的126号准则适用于不公开的、并且资产在100万元以下的小企业。但资产100万元的 工业 企业规模不算大,而商品零售企业就不同了。如果仅从投资人的数目来考虑,国有独资公司即使只有一个投资人,规模也有可能是非常大的。

二、小企业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及其对信息的要求

(一)会计信息使用者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把会计信息使用者分为七类,不同的使用者对企业关注的焦点不同,程度也不同。一般而言,大企业的投资人更关心企业盈利及回报,更关注企业在解决就业、环境保护以及资源利用等方面的情况;而小企业的投资人及管理层关注企业利润增长情况,主要关心小企业遵循准则、制度及照章纳税的情况。在小企业中,债权人作为小企业主要资金供给人,他们对小企业的关注不亚于投资人。

ia的“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列示标准”说明了财务报表的目标是提供关于企业的财务状况及其变化,为广泛的使用者用于 经济 决策。WWw.0519news.CoM编制的财务报表满足了大多数人的一般要求,但是,它不能提供使用者在经济决策中所需的全部信息。财务报表也通过对受托资产的会计计量变化来反映管理层的业绩,在做经济决策时,比如持有或卖出公司股票,使用者可以利用相关会计信息。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委员会(ifsh)在前言中也说明了以上要求。不同国家标准都明确了财务报表的目的是满足使用者的要求,它们都意识到管理层和税务部门并不是典型的财务报表使用者。从宏观角度来说,容易取得财务资料应该是一个社会的目标。

(二)对会计信息的要求

从使用者的角度来看,最重要、最基本的是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它取决于相关性和可靠性。

1.相关性。相关性通常是指与决策相关的特性,根据财务会计准则说明(sfac)第2号的规定,会计信息只有具备“导致差别”的能力,才能确定它与某一决策相关。“导致差别”是指这样一种状态:在原来提供的信息基础上,既可增加也可减少信息,以减少经济事件的不确定性,一般来说,只有当会计信息同时具备了及时性、预测价值和反馈价值时,才能说会计信息具有了相关性;这就要求财务报告应尽可能地满足使用者的信息需要,而信息需要由使用者决策目标、决策手段和条件所决定。

2.可靠性。这是制约会计信息提供的另一基本条件。如果所提供的会计信息不真实,那么它对使用者来说,不仅没有用,甚至可能起负作用。可靠性,从使用者角度讲,指使用者对信息的可信赖程度做出的估计;从信息提供的角度来看,是指会计信息应能如实表述所要反映的对象,尤其要做到不偏不倚地描述经济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为使用者提供通用目的的信息。另外,可靠性还包含可验证性,这是由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决定的,尽管在会计信息的加工过程中,不排除主观判断,但是应保证不同的提供者采用相同的计量 方法 都能得出同样的结果,这样可以减少对信息人为的干扰、操纵,从而保证信息的可靠性。

从 会计 信息提供的角度来看,要从纷繁芜杂的信息中提炼出对使用者有用的信息,在会计账务处理中要坚持遵循以下几项重要原则:充分披露原则、重要性原则、成本效益原则。

三、各国制定小 企业 会计制度的情况

目前 ,世界各国所采用的会计制度针对的主要是大中型企业。我们知道,小企业财务报表的使用者与大企业是不同的,他们所需要的信息是否和大企业相同呢?一般来看,小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需要如下信息:用直接法编制的现金流量表;支付给股东的款项,包括预付的薪金、分配的股利和其他支付款项;与关联企业交易的信息;企业流动性和灵活性的信息。

小企业及其财务报表的使用者和有关咨询服务人士对于财务报表的标准以及要求由来已久。很多人认为为大企业设计的标准不适合小企业。美国执业会计师协会(aicpa)1976年专门发布了《关于小企业根据公认会计原则提供的报表》。1994年,新西兰的特许会计师 研究 会发布了不同财务报表的框架,包括在确认、计量及信息披露方面针对小企业所做的特别规定。1996年,fa发布了第126号公告“非公众公司在 金融 工具方面的例外规定”。1997年,英国会计标准委员会首先发布了“小企业的财务报告标准”,通常指小企业财务报告准则(frsse),frsse主要介绍了根据现在的公告而做的一种简化 方法 ,主要包括对披露资产和负债以及简化计量的一些例外性规定。斯里兰卡的特许会计师研究会正是以frsse作为小企业的会计标准的起点。在1999年,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cica)发布了《小型企业的财务报告》,在20xx年7月,加拿大会计标准委员会又发布了在六个方面关于确认、计量和披露的例外性会计处理。

综上所述,尽管各国会计界都认为目前的会计制度不适用于小企业,而现在通常的做法就是给予小企业会计一些例外性的规定,或是小企业按简化标准提供财务报告,但这又常常导致另外一类 问题 ,那就是由于会计处于这样一个复杂的环境中,根据量变到质变原理,简化的会计标准可能会因它对特殊的交易和业务没有反应而失去作用,这就必然 影响 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信任。

四、最新进展

2000年7月,英国专家工作组召开会议,专门讨论了中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和报告,提出了在报告方面渐进 发展 的思路。在该会议上,讨论后规定了提出的框架中应该有以下特征:

简单,容易理解,使用者易于接受;能提供对管理有用的信息;尽可能的标准化;有灵活性,可以随着商业的发展以及中小企业(es)的潜在增长而调整,以适应国际会计标准的变化;根据征税的要求,易于调整;应该是适宜es操作的环境。

国际工作组的专家们在贸易和发展委员会的赞助下,已经开展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工作,以便更好地管理中小企业,更容易地获知财务信息,更准确地确定税收。

第二十一篇 职工试用期管理制度

第1条   目的。

为规范试用期对职工的管理,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使新职工尽快熟悉工作岗位,促进试用期职工的成长和进步,适应公司企业文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相关说明。

1、  试用期是指公司和职工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

2、  试用期起始时间是职工报到之日,结束时间是职工转正之日。

第3条   职责。

1、  人力资源部负责新职工入职引导、实施公司级培训、组织对新职工的考核评价等工作。

2、  用人部门负责新职工的工作安排、培训指导和考核评价。

第4条   管理原则。

1、  对试用期职工的管理采取“辅导与开发”和“管理与评价”相结合的双重方式。

2、  试用期职工的管理以各用人部门为主,人力资源部协助。

第一章  试用期限管理

第5条   对新进职工原则上均应设定试用期(特聘、特约人员及董事会成员除外)。

第6条   职工试用期限以劳动合同约定期限为准,公司有权根据试用期职工具体表现提前或推迟结束试用期。

第二章  职工入职前准备

第7条   招聘人员就新职工的入职时间、入职指引人等与用人部门做好协商、并准确填写“入职事项准备清单”。

第8条   招聘人员在新职工报到前1日准备好入职时需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补充协议”及“入职申明”,准备好“职工手册”。

第9条   人力资源部在新职工报到前1日按照“入职事项准备清单”准备物资。

第10条    部门负责人实现了解试用期职工的工作经历、教育程度与所受过的专业训练,指派相应的入职引导人。

第三章  试用期职工入职管理

第11条    新职工入职时需携带以下个人资料。

1、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2、  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3、  近半年内有效的体检报告。

4、  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

5、  部门岗位(如出纳、收银员、司机、仓管等,具体按录用通知要求执行)需提供本人房产证明、户口本、驾照等。

第12条    人力资源部协助新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补充协议”,解答试用期职工的疑问。

第13条    人力资源部收取试用期职工所有应交资料并装订备档,建立试用期职工档案,同时在OA数据库中录入相关资料,公告试用期职工相关信息。

第14条    人力资源部组织入职培训,培训课程包括公司简介、企业文化、薪酬福利、职业生涯规划和商务礼仪等。

第15条    办理完入职手续后,行政人员向新职工发放办公相关物资,人力资源部将新职工介绍到部门,由部门指导其开展工作。

第四章  试用期培训

第16条    为使新职工尽快、有效地融入公司,早日在工作岗位发挥其自身优势,公司对新职工实行公司、部门、岗位三级培训。

第17条    各部门结合自身特点和要求,建立部门新职工培训方案,依此制订新职工培训计划,由人力资源总监批准后执行。

第18条    入职引导人职责

1、  带领试用期职工熟悉本部门及其他各部门情况,将试用期职工今后要紧密合作的部门和职工介绍给他们,同时介绍企业公共场所的位置,包括会议室、停车场、安全出口和洗手间。

2、  与试用期职工进行入职面谈,商讨其入职后具体工作安排,并向试用期职工描述其所在部门的部门架构、岗位名称、岗位职责等,简单介绍将来的职业发展方向和今后工作中会遇到的实际问题。

3、  教试用期职工熟练掌握OA系统进行操作。

4、  公司举办活动时,应及时告知试用期职工并同其一起参与,让其尽快融入公司。

5、  负责与试用期职工进行正面沟通和工作引导,及时了解试用期职工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帮助他们尽快解决问题。

6、  在试用期职工“转正申请表”上给予客观并明确的评分及建议。

第19条    职工入职后,应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遵照各岗位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严格要求自己。

第20条    新职工在培训期间的表现及培训考核结果,可作为判定试用是否合格的依据之一。

第五章  试用期职工沟通

第21条    人力资源部在试用期职工入职的第1天与其进行简单的电话访问与跟踪。

第22条    试用期职工入职第1周、第2周、 1个月、试用期结束时,人力资源部负责安排与其面谈并做好书面记录。

第23条    试用期面谈人员标准见下表。

试用期面谈表

第24条    试用期面谈具体内容。

1、  第1周、第2周面谈,首先由面谈人向试用期职工的入职指引人了解其在生活和工作中的情况,再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对试用期职工进行评定,进而进行访谈。

2、  新职工入职1个月的面谈,由面谈人与试用期职工进行沟通,指明试用期职工目前较好与不足的地方以及是否有需要帮助的地方。

3、  试用期结束面谈,由面谈人将试用期职工是否转正及原因告诉试用期职工,如转正则需沟通转正后的待遇情况及下阶段的工作计划。

第六章  试用期薪酬福利管理

第25条    试用期职工的薪资标准按入职时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核算时间从到岗工作之日起计算,日工资为月工资除以当月实际工作日。

第26条    试用期职工的各类补助按正式职工的80%发放。

第27条    试用期内累计事假不超过3天,如遇特殊情况超过3天需报部门经理及人力资源部审批。

第28条    试用期职工可持相关证明请病假,请假程序和天数与正式职工相同。

第七章  试用期职工考核

第29条    试用期职工实行月度考核和转正考核,试用期职工对当月工作作总结,指导人、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综合鉴定,考核情况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以作为转正考核依据。

第30条    部门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职工,考核合格的职工可继续试用,必要时可提出改进意见;考核不合格的职工应予以辞退。

第31条    试用期满前2周,试用期职工可从OA系统根据转正流程申请转正。

第32条    试用期满前,试用期职工的直属上级就试用期间该职工的绩效、能力、态度方面进行评估,并填写转正评估表。

第33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职工所在部门提交的“转正评估表”和工作记录进行转正审批,并审批转正生效日期及转正后的薪酬福利待遇。

第34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签发“转正通知单”,并由转正人员在“转正确认表”上签收,以示确认。

第35条    职工表现优秀,可由用人部门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提前转正。

第36条    经审批转正的职工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转正手续,人力资源部做好职工信息的更新。

第37条    试用期间职工可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做好工作交接。

第38条    职工试用不合格应予以辞退,并做好交接工作。

第八章  附则

第39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由总经理签字后公布生效。

第40条    本制度的修订由人力资源部集中修改意见,总经理批准通过后予以修订。

第二十二篇 机关食堂炊事员职责和管理制度_文秘知识

一、炊事员职责

炊事员每天必须按早、中、晚三餐做好膳食安排,以便就餐人员能准时就餐,就餐时间:早餐_:__~_:__,中餐__:__~__:__,晚餐__:__~__:__。如个别就餐人员因工作忙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就餐的,炊事员也不能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做好各方面的服务工作。

讲究清洁卫生,严格用膳管理。对用餐后的食用器具必须及时进行清洗,并放入消毒柜内消毒灭菌。

管理好餐具,每年县纪委监察局到各乡镇进行核查清点。

要经常保持食堂内外整洁。

二、炊事员的管理

炊事员的管理由乡(镇)办负责,炊事员要服从乡(镇)办公室的领导,每月工资由县财政拨给乡(镇),由乡(镇)财务室发放(月工资为___元)。

炊事员要保持衣冠整洁,仪表端庄,语言文明,讲究卫生。

炊事员每半年到门体检一次(由县纪委组织),如不符合从事饮食业健康规定的予以辞退。

每年考核一次,称职的继续留用,不称职的予以解聘

第二十三篇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避免重大、特大事故发生,保障生产和职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

3.相关文件及引用标准

《安全生产法》

《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xx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40号令)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4.职责

4.1安环部职责

4.1.1负责组织各相关单位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建档和上报。

4.1.2负责组织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

4.1.3负责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进行演练。

4.2生调中心职责

4.2.1负责重大危险源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修订。

4.2.2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管理和检查。

4.3机电设备部职责

4.3.1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和电气、仪表设备设施进行检测、检验;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作好记录。

4.4消保部职责

4.4.1负责重大危险源的消防设施的管理和检查。

4.4.2负责重大危险源的事故控制和救援。

4.5化产车间职责

4.5.1负责重大危险源的日常检查、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措施并组织落实。

4.5.2负责对重大危险源所在岗位员工进行方面的安全教育培训。

4.5.3负责本车间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的组织、演练、总结。

4.5.4负责重大危险源安全设施、应急器材和设备的管理、维护。

5.管理程序

5.1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xx危险化学品及其临界量的规定,公

5.2.1安环部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采取组织公司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人员或者聘请有关专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的方法对公司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形成安全评估报告。

5.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安全评估:

5.2.2.1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已满三年的;

5.2.2.2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

5.2.2.3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上产、使用工艺或者储存方式及重要设备、设施等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或者风险度的;

5.2.2.4外界生产安全环境因素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或者风险度的;

5.2.2.5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或者影响到公共安全的;

5.2.2.6有关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安全评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生变化的。

5.2.3在完成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后,安环部应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上报。

5.3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

5.3.1公司对重大危险源实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监控。

5.3.2安环部负责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地监督检查,督促隐患的整改落实,并建立健全安全检查档案。

5.3.3生调中心、机电设备部、消保部等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监控管理,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不定期对职责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5.3.4化产车间是公司重大危险源的直接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职责做好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工作。并确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5.3.4.1明确重大危险源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及其责任人。

5.3.4.2重大危险源的日常安全检查应符合“三定”要求(即:定检查时间、定检查内容、定检查责任人)。“三定”的具体内容由部门负责人组织有关技术人员、班组制订并报安环部备案。

5.3.4.3对重大危险源所在岗位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使其了解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特性,熟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措施。

5.3.4.4为重大危险源所在岗位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级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

5.3.5重大危险源所在岗位操作人员应做好以下工作:

5.3.5.1认真学习安全操作技能以及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措施。

5.3.5.2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各项工艺指标符合操作规程的要求;各类动、静设备必须达到完好标准,基础设施及安全附件齐全、完好。

5.3.5.3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每班对危险点进行安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班长交接班记录上;及时报告险情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5.3.5.4做好岗位、设备、物资的日常维护管理,保障其完好和方便使用,并且能够正确熟练使用防护装备级应急救援器材。

6.应急预案演练

6.1安环部根据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内容和演练要求,组织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并督促、检查重大危险源所在车间、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的组织、

演练。

6.2化产车间应结合实际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事故制定相应的重大危险源现场处置方案,并报安环部审核和备案。如:因外界因素影响引起的突发停电、停气(汽)、停水等可能导致次生事故;装置发生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料泄漏、火灾、、中毒等事故;自然灾害引起的事故;装置超温、超压、堵塞、排料不畅等引起控制过程失控所导致的事故;重大危险源的关键装置要害部位设备(安全附件)故障或工艺参数波动导致的事故等。

6.3重大危险源所在岗位人员应经常性开展消防器材及其他应急器材的实际应用训练。

6.4应急预案的演练要求

6.4.1以公司、车间、班组为单位根据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计划的内容,在重大危险源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开展有针对性的模拟演练。

6.4.2采用答卷或现场提问的方式对重大危险源所在岗位的操作人员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6.5公司、车间、班组应根据预案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公司每年组织一次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演练,车间每半年开展一次重大危险源现场处置方案演练,班组要开展经常性的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6.6应急预案的演练要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总结。

6.7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要进行一次修订。当工艺、设备参数发生变化时,应随时予以修订。

7.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篇 客户投诉管理制度

1.0目的:明确客户意见及投诉分类,规范客户意见及投诉处理责任部门及运作方式,提高公司市场反馈响应速度与解决问题效率,促进公司产品质量、销售运作、物流运作和客户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从而持续提高客户满意度。

2.0范围:适用于所有涉及喜临门北方家具有限公司产品、市场销售、物流和客户服务的意见和投诉。

3.0职责:

3.1客户服务部主任负责公司各类市场销售文件通知对客户的发放,并

承接各类客户投诉;

3.2相关归口部门负责客户意见及投诉问题的调查与解决;

3.3综合管理部监督本文件的执行。

4.0内容

4.1客户投诉分类

4.2客户投诉处理

4.2.1客户投诉处理流程详见附件一。

4.2.2投诉的承接

4.2.2.1投诉承接窗口与责任人:

客户服务部为公司承接客户投诉的唯一窗口,客户主任为承接客户投诉的主要责任人,客户主任不在岗期间,必须委托本部门其他员工予以代理。

4.2.2.2投诉承接方式

1)公司接收客户或业务人员电话或书面形式投诉,公司投诉电话为010-59000916;

2)客服主任接到投诉电话时,应认真在《客户投诉登记及跟踪处理记录表单》“投诉承接”栏内进行记录;对于书面投诉,也应在收到投诉后第一时间内电话咨询投诉人详细情况并作记录。

3)“投诉承接”栏的填写要求:

①“单号”的编码规则为AABBCCDDD,AA代表年度,BB代表月份,CC代表日期,DDD代表年度内投诉次数,如“100912099”表示20xx年度9月12日承接的投诉,为20xx年度第99起投诉;

②投诉承接表头的基本信息应记录清晰明确完整;

③投诉事件描述应将事件的时间、地点及具体内容表述条理清晰客观,特别是对于严重投诉类事件。

4)客服主任在清楚理解投诉人所表述的内容后,对事件内容进行判断并将

投诉进行分类标识;

5)对于能立即答复的投诉特别是客户抱怨类投诉,客服主任应立即给投诉

人解答以解决问题;对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客服主任应根据责任归属填写转交处理部门及岗位并签字确认,经总经理审批后转交对应岗位调查处理;

6)投诉转交时,客服主任与接收人应凭《客户投诉转交处理联系单》进行

交接,双方签字确认后联系单由客服主任存档备查。

4.2.3投诉的调查处理

4.2.3.1抱怨类投诉处理

1)对于抱怨类投诉,客服主任在承接后应立即给以解答与释疑,及时消除客户的误解、牢骚和怨言;

2)对于因客户对市场有关政策的不知晓、不理解或误解而引起的抱怨,客服主任在妥善答复客户后,亦应转交销售副总经理,追查相关业务人员责任。

3)为确保客户熟知公司市场有关政策,降低抱怨类投诉率,公司对客户发放各类文件、通知规范如下:

①相关部门拟定文件/通知,经系统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交由客服主任书面传真到各客户,客服主任为公司唯一向客户正式发文岗位,其他任何部门不得向客户发放各类文件/通知;

②客服主任应确保相关文件/通知及时发送到所有相关客户手中,并将各类文件/通知分类存档,以备查阅;相关文件/通知应同时知会各业务人员(可以是电子版本);

③销售经理负责及时将相关文件/通知内容知会对应客户,确保客户熟知与理解; ④因客户对市场有关政策的不知晓、不理解或误解而引起的抱怨类投诉,每发生一次,对于责任销售经理处以50元经济处罚;

⑤未经有效审批,或私自向客户发文或传达非正式市场政策信息者,每人次处以50元经济处罚;由此而造成客户误解而引发投诉,当事人处以100元经济处罚; ⑥此类处罚由副总经理(销售)调查,并提出处罚,在《客户投诉登记及跟踪处理记录表单》“投诉调查处理意见”相关栏内填写意见,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⑦所有对外发文客服主任需提交综合管理部存档备案。

4.2.3.2建议类投诉处理

1)对客户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客服主任应详细了解背景与具体内容,并详细记录;

2)有价值的客户建议应提交副总经理(销售)进行研究处理;无价值的建议客服主任应在承接投诉同时向客户进行分析并有艺术性的回绝;

3)副总经理应及时对客户建议进行调查研究,并在“投诉调查处理意见”相关栏内填写意见,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4.2.3.3产品质量类投诉处理

1)产品质量投诉处理分外部处理与内部处理两个步骤进行,外部处理旨在调查事件真实情况,认定工厂与客户责任以及处理方式,并与客户达成共识;内部处理旨在根据外部处理相关决定组织返修、发货,并追究内部相关岗位人员责任,制定纠正预防措施。

2)外部处理

①公司成立产品质量投诉处理委员会,负责产品质量类投诉的外部处理工作,委员会成员及对应职责如下:

②生产部经理接收客服部转交的产品质量投诉后,应立即通知关联销售经理到现场调查,获取现场资料;

③销售经理接到生产部经理通知后就立即到现场收集产品质量投诉基本资料,资料应客观、真实、全面,并在《客户产品质量投诉处理备忘单》清晰记录,不得弄虚作假;属销售经理代客户向客服部提出的质量投诉,在提出投诉时销售经理应将《客户产品质量投诉处理备忘单》一并提交客服部;

④生产部经理根据获取的基本资料,组织委员会成员召开现场或电话会议,对事件进行分析,并就“责任认定”、“返修费用预算”和“返修交货备忘”等形成一致意见,责任认定比例为返修费用预算工厂与客户分摊的依据;

⑤销售经理根据会议精神,就处理意见与客户进行沟通确认后,进行会签; ⑥若客户对处理有异意,销售经理应尽量从客观事实出发帮助客户消除异意;对客户合理要求销售经理应反馈委员会再行讨论,直至达成共识;

⑦《客户产品质量投诉处理备忘单》应在生产部经理接收到投诉处理后第2个工作日内完成。

3)内部处理

①返修处理:生产部经理根据备忘单返修期限安排车间返修,并跟踪返修进度; ②发货处理:财务仓储物流系统负责人跟踪返修产品的发货整个进度;

③质量事故委员会依据《质量事故处理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处理期限

不得超过接收投诉后的3个工作日。

4)生产部经理负责在《客户投诉登记及跟踪处理记录表单》“投诉调查处理意见”栏对事件处理情况进行描述,并提交审批后将表单反馈客服主任处。

5)由总部生产的产品所发生的质量投诉,由生产部经理提交副总经理(生产)与集团协商解决方案,并及时知会客服主任。

4.2.3.4外观包装类投诉处理

1)物流承运商和公司客户应严格按照《喜临门北方家具有限公司发货与管理规定》执行;

2)客户接物时,对货物进行仔细验收,发现外包装破损、淋湿或其他损坏应及时向客服部提出投诉,确保信息及时反馈公司;

3)接到客服外观类包装投诉后,仓储物流主任应立即依据相关规定和承运商合同组织处理,在第2个工作日完成处理意见并反馈客服主任(包括《客户投诉登记及跟踪处理记录表单》和《客户产品质量投诉处理备忘单》)。

4.2.3.5服务质量类投诉处理

1)由引发服务质量类投诉的责任人所在系统负责人负责对投诉的调查和处理;

2)服务质量类投诉依据《员工基本素养规范》、《订单处理规定》和《喜临门北方家具有限公司发货与管理规定》处理,制度未涉及问题由对应系统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3)对应系统负责人应在接收投诉后第2个工作日完成处理意见并反馈客服主任。

4.3客户投诉回复

1)客服主任在得到投诉处理人反馈后,应第一时间了解清楚具体情况,并向客户知会投诉事件的处理意见,体现公司对客户投诉的响应速度与对客户的重视;

2)在知会客户投诉处理意见的同时,客服主任应了解客户对本次处理的满意程度,获取客户真实想法,并作记录。

4.4客户投诉回访

1)产品质量类投诉在返修产品交货期第2天,客服主任应回访客户,了解客户对处理结果的满意程度,并作记录;

2)其他类问题投诉在回复客户处理意见后15天,客服主任应回访客户,了解

第二十五篇 餐厅服务员会议制度管理办法(文秘知识)

1、楼面、厨房根据需要,有必要计划召开各类会议:厨房主管会议、楼面会议,部门会议的组织召开,并有会议纪要,留底备查

楼面、厨房纪律:(重点)每周一次,周一召开。开始主要内容有考勤、考核情况、楼面纪律---主要内容:有职责、楼面上菜速度、客户满意度、服务质量、厨房纪律---主要内容:有库存储藏、职责、出品质量、菜品创新;达到开会效果,相关责任人加分1分,敷衍了事扣1分!

每日例会:开始,由部长组织,部长不在需提前安排好相关责任人召开(重点);主要内容有总结评价过去一日厨房情况,楼面情况,两部门配合情况,处理当日突发事件。

协调会议:开始,必须每周一次(重点),楼面和厨房全体员工在部长的组织下召开,主要是相互交流、沟通。周日早上提前30分钟开早会,每个人要带笔记本,提10以上问题。要有会议记录存档!达到开会效果,相关责任人加分1分,敷衍了事扣1分!

卫生工作会:每周一次,主要内容有食品卫生、日常卫生、计划卫生;具体时间相关责任人安排,但是必须要开。

安全会议:每半月一次,主要是厨房的安全工作

设备会议:每月一次,主要内容有设备使用、维护。

2、除例会和特殊会议外,各类会议召开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并告知开会时间、地点、到会对象及内容。没有做

到扣分

3、与会人员都应清楚会议性质及讨论的要点,提前准备材料,会议主持者要做好会议进程的主要工作。

4、参加会议的所有人员都应准时出席,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准时到会者,应事先向相关责任人请假。会议必须准时开始,与会人员中途不得随意离开会场,手机要关闭或调至震动。响起一次成长金10金。扣1分。

5、会议非议论期间,与会者不应私下交谈,争论抢白。如需发言,应等待合适时间。违反扣分。

6、所有会议发言应简明扼要,直截了当,节约时间。

7、与会人员应集中精力开会,不办理与会议无关事宜。不符合者扣分

8、会议一时不能解决的事宜,应另作处理,由专人跟办,不应费时讨论,不可纠缠不休。

9、会议未形成决定的方案或未被通过的提议,应自觉保留,会后不乱议论,会上决定之事项,厨房各岗位必须自觉贯彻执行,其结果应主动报上。违反扣分!

版权所有:服务员管理规范【内部资料】目录

   餐厅服务员、厨师扣分准则细则

第二十六篇 工厂员工管理制度

1.员工应遵纪守法,自尊自重,不得偷窃公司及他人财物,若发现偷盗者立即开除并酌情罚款,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2.员工对公司管理有意见的,应当面或者找厂部有关领导逐层提出申诉,任何人不得意气用事,怠慢工作,聚众闹事或者做出其他违规违法行为,违者立即开除,不做工资结算。

3.上班时间不得无故离开工厂,上班时间原则上谢绝亲友探访。

4.员工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厂正常生产的,将提请相关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并扣罚全部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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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预算会计制度改革的中长期思路_会计管理体制论文二十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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