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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安全管理制度二十篇

2022-03-29

安全制度】导语,你眼前所阅览的这篇共有87342文字,由严平志校正后,发表于@都市文档在线@(0519news.com)!紧急,汉语词汇。拼音:jǐn jí 释义:形容词,紧张、急迫、危急的意思,表示需要马上行动,刻不容缓,一般用于紧急行动。2022安全管理制度二十篇如果你对此篇文章有什么独特的建议,可以和大家一起探讨!

第一篇 20xx安全管理制度

20xx安全管理制度小学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制度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实验员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灭火器等。

5、图书馆、实验室、微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6、消防栓、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8、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食堂人员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9、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小学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20xx安全管理制度(2) | 返回目录

瘦西湖第三小学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办公室门窗牢固,底楼及无人守护通道上的窗户要有保护栏杆,重要的办公

室要安装防盗门及技防设施。

2、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3、工作人员都必须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闯入室内。重要的文件,资料要及

时送学校档案室保存,个人存放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乱放乱丢,严防泄

密。

4、办公室的钥匙不得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严禁将外人或学生单独留在办

公室内看书,学习或玩耍。

5、个人办公桌上的钥匙要随身携带,人离时注意关锁门窗。有器装置的要

接通电源,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6、个人的现金,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桌抽屉,橱柜,以防被盗。

7、进办公室随带的小包,脱卸的衣服内应取掉个人手机,bp机,现金等,防止

被外来人员顺手牵羊造成损失。

8、不准在办公室内焚烧杂物,纸张,不准乱接电源,烧电炉,人离时注意关闭

电源,认真做好防火工作。

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制度20xx安全管理制度(3) | 返回目录

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1.学校各职能部门要分别明确制订各自安全工作职能,结合自身部门特点,把

各自安全工作职能具体化,同时要形成校长负总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安全工

作格局。

2.学校各级领导和相关安全工作人员,要分别明确制订各自安全工作职责。校

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副校长、各处(室)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学

生宿舍管理员、学校门卫、学校电工等人员都要分别结合自身工作要求,把各自

安全工作职责具体化,做到职责明确。

3.学校各部门、相关人员要明确各自的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

人员,不留漏洞,并作为签订安全责任书的内容

4.学校定期、不定期地检查,监督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并书面通报,对有关问

题提出意见并督促整改。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20xx安全管理制度(4) | 返回目录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下发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食堂工作人员应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接受卫生意识培养。

2、膳食工作要坚持为师生员工生活服务的宗旨,以“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目的,开展各种形式的经营服务活动,坚持优质服务,讲究职业道德。

3、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上班时间要穿工作服,戴帽、口罩、号码、胸卡等。

4、建立食品采购、加工登记制度。采购验收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且有良好的感官形状。

5、加工烹饪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要符合小学生生理发育的需求。

6、注意内外环境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地面清洁、桌椅摆放整齐且清洁,食堂的卫生要随时打扫,定期消毒,不留死角。

7、各种餐具、容器、机械、灶台、案板等必须坚持做到随用随清洗,一日一消毒,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8、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须采取“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烹饪程序,加工好的食品要彻底符合卫生要求,保证不受污染。

9、搞好各种物质管理,做到按种类、生熟、冷热等分类分开存放,包装食品要离地存放,散装食品应用容器加盖存放,注意保质、保鲜。勤查勤防,防变质、防污染。

10、加强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霉、防潮六防检查,定期检查更换相应设施,不断改善相应的排污、洗涤、清扫设施。建立清洁值日制度,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准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

11、加强思想工作,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防止食物中毒等方面知识的教育,杜绝食物中毒。

第二篇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镇中心小学安全管理制度小学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水家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重于泰山,为了加强我校安全管理工作,使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从而使全校师生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根据我校实际,制定水家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管理目标:

加强教育,   责任管理,     防患于未然。

二、责任及分工:

1、  学校安全工作总负责:马国智(校长)

2、  具体落实工作,既全校性的宣传教育,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海世虎(副校长)

3、  各班安全教育及管理:各班主任

三、具体措施

(一)   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

1、  学校每学期将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计划,做出具体安排,各班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并由主管领导负责检查落实情况。

2、  进一步做好路队护送工作,由值周领导负总责,各班主任各负其责,值周教师负责检查登记。

3、  活动时间学生不能随意出校门。

4、  严禁教师指派学生到校外替老师买东西和干其他事情。

5、  学生早、中午上学要及时进学校,不准在校门周围逗留,玩耍等。

6、  学生一律不准骑自行车上学。

(二)   严格预防传染病。

1、  大力宣传疾病预防知识。

2、  在预防传染病的非常时期和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学校主管领导要指定相应措施。积极做好各项预防工作。各班主任老师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全力配合学校做好预防工作。

3、  各班要建立晨检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4、  学校领导和老师要根据分工,始终做好室内、厕所、饮用水源等有可能产

生传染病源处的清洁卫生工作,坚决杜绝学校内出现传染源的可能性。

5、  值周教师和主管领导继续加强学生个人卫生的检查和通报工作。

(三)   严防食物中毒

1、  各班要从原则上杜绝学生外出买零食吃。

2、  各班主任要因地制宜,对学生进行基本的预防食物中毒方面的教育。如阅

读食品说明书、辨别保质期、不食霉烂食品等。

3、  学校要与校园周围的商铺进行食品管理卫生方面的协议、商讨、检督等工

作,有必要时还要进行交涉、举报等。

(四)   做好楼层、楼梯和楼道出口的安全疏通工作。

1、  学校要以《教学楼管理“十不准”》严格要求各班,各班主任要以此为标

准,大力加强宣传,以百倍的警惕性严防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

2、  在学校学生集中上下楼时各班一定要按学校规定各走其道。值勤教师要认

真值勤,各相应的授课教师管理好本班学生,严防拥挤、推搡、滑倒、学生逆行

等现象。

3、  坚决杜绝学生在护栏上滑行的现象,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4、  冬季时间楼梯、楼道要尽量少洒水,教师不能随意从办公室向外泼水,以

防结冰。

(五)   防火、防漏水、防煤气中毒。

1、  各班要及时对学生进行防火,防溺水、防煤气中毒方面的教育,一是让学

生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二是让学生具备最基本的防范和自救意识

;抢救常识加强自我保护能力。

2、  不经校领导同意,教师不准带学生外出,如果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带队

教师要负起一切责任。

3、  “三防”内容要成学校每次家长会宣传的重要内容。

(六)及时、彻底地排除校内及学校周边的安全隐患,由校领导牵头,对学校内

外所有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大排查,该学校解决的学校解决,该老师解决的老师

解决,该社区和群众解决的就让社区和群众解决,排除工作一定要及时、彻底、

全面,学校主管领导一定要将检查落实工作做好,解决不了的,还要及时上报,

并做好隐患排除前的安全预防工作。

镇中心小学安全管理制度小学安全管理制度(2) | 返回目录

泥城镇中心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为使教学秩序、生活秩序正常开展,确保师生安全,特制定以下措施:

⑴ 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

⑵ 加强学校安全教育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确保学生健康成长。

⑶ 结合“安全教育月”,围绕“注重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这一主题,

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

⑷ 校内安全要做到“六不准”,即:不准爬树爬墙、不准乱摸电器、不准带管

制刀具进校园、不准在教室走廊追逐打闹,上下楼梯不准拥挤,不准做危险游戏

⑸ 校外安全要做到“五要要”。即:

① 要注意交通安全,通过十路口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做到宁停三分,

不争一秒,做到“高高兴兴上学来,平平安安回家去”。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得

骑车上学。骑车靠右走,行人靠边走,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闹。

② 要注意游泳安全,非学校组织或家长监护,不得结伙或私自到江河或者山塘

水库游泳。

③ 要注意防火用电安全,不得玩火和乱摸乱动电器。

④ 要注意防骗安全,不得与陌生人外出。

⑤ 组织学生春游、秋游活动,县内要报告镇中心校,县外要报告教育局,教师

不得私自带班外出活动。

⑹ 加强校舍的安全检查,每学期在开学前,学期结束后进行两次检查,发现问

题,及时维修。

⑺ 坚持门卫制度。治安人员要按照学校要求,做好门卫工作,对外来人员实行

来访登记制度。

⑻ 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及时做好善后工

作,认真吸取教训。

⑼ 实行责任追究制,班级教师负责本班,校长负责全校,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小学安全管理制度内容小学安全管理制度(3) | 返回目录

黄山路第四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有效地防

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

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共和国教育法》、《青岛市学校安

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黄山路第四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行政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

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

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

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

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

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

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

体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

一份报教育体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办事处,不得隐瞒责任事

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中青年教师护校队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

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

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

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

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

市教育体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

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

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

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和教育体育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

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

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二)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

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

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

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

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

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

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

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

故发生。

6.图书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

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

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

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

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

事故发生。

11.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

,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

区的派出所、街道、城市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

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

”、“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并掌握正确

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四)、会操、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做操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做操的纪律。

2.学校、做操应以班为单位,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师负责疏

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

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会操、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

事故发生。

(五)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

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

阅签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教育体育局分管安全副局

长审批。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

运部门对车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

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门卫安全防范工作规范

1.学校大门设专职门卫,门卫工作有专人管理,门卫工作制度健全,责任明确。

门卫值班室,位置适当,视线开阔,墙体、门窗牢固。

2.大门坚固安全,开启灵活,锁定方便。门区有照明设备,便于夜间观察。门卫

值班室配备必要的值班用品、防卫器械和消防、应急照明器材。

3.门卫值班室应安装电话,门卫人员要坚持24小时值班。

4.门卫人员要求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

5.门卫人员值班时要文明执勤,行为规范。

6.门卫人员按学校规章制度认真检查出入本单位的人员、车辆、物资等。对非本

单位人员进入本单位的,要逐个查验身份证件,严格登记手续。

7.年度内门卫人员无违纪、失职行为。

(七)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

件,无身份证件、未经校保卫部门同意不得进入学校。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

、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

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门房等候。

6.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卖东西。

7.门卫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办公室、实验室、电教室防盗门的

关锁、用电设备是否关闭、火炉是否熄火等。

(八)校安全小组管理制度    

1.学校保安队在学校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校内的治安、防范、巡查、守护等

工作和案件、事故发生时的现场保护工作。

2.平时负责对校内的日、夜巡逻,节假日搞好护校工作。

3.不定期的对校内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4.注意发现隐患部位,提出整改建议,协助校长室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5.控制外来人员进出校门,严格来客登记制度,校内学生进出校门注意查验有关

证件。对超过学校有关规定时间进出校门的学生应逐个登记,并将情况报告有关

部门。

6.注意掌握学校内及周边治安动态,对发现打架、斗殴、破坏安全、扰乱教学秩

序的人和事,主动前往阻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或“110”,确保校园稳定。

(九)会计室安全管理制度

1.会计室是学校的安全要害部位,财会人员应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会管理制

度,各类帐目都必须做到帐册齐全、手续完备,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现金管理必须专人负责,财会室存放现金必须执行银行方面的统一规定,超规

定存放现金要报经校领导批准,同时落实防护措施。否则发生事故,由当事人承

担责任。

3.会计室门窗、墙壁要坚固、防盗,设施经常检查,确保有效,使用经公安

、技监部门检测合格的保险柜(箱),保险柜过夜现金不得超出公安机关或银行

核定库存现金限额,保险柜(箱)应及时关锁,钥匙会计随身携带,不准放在办

公桌内或转交他人。

4.财会人员应按现金管理制度使用现金,一般超出现金支付数额的,要使用银行

支票支付方式进行结算,特除情况去银行取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通知总务处派

员护送。不得单身去银行取款。

5.会计室内注意来往人员,陌生人不准进入财会室,非财会人员不准接触保险柜

6.会计室内不准吸烟或带入其它火种,注意做好防火安全。

(十)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1.档案室是学校党政文书资料、人事档案保存使用的场所,列为学校安全管理要

害部位,工作人员应特别做好安全工作。

2.档案室是机密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便进入室内。

3.各类资料进入档案室,必须严格登记制度、借还制度,机密资料、人事档案严

防丢失、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

4.档案室应通风、透气、干燥,做好防湿、防虫蛀的工作。

5.室内消防器材、设备常年完好,性能良好有效。

6.严禁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任何人不准在档案室内吸烟。

7.门窗坚固防盗,工作人员随手关窗锁门,假期、节日要特别加强看护,确保安

全。

(十一)卫生室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有关卫生工作人员必须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2.卫生室购买药品必须在卫生局指定的医药公司购买,不得直接跟厂方和药商购

买,买药时要逐个进行药品检查,发现有伪劣药品及不合格药品一律退货,并调

查追究经办人。

3.每学期初进行药品清理,对过期药品、变质药品进行登记,并注明药品名称、

规格、数量、价格,然后经有关部门验证后再销毁。

4.卫生员不开过期药品,如领药者发现过期药品,立即退回处理。

5.发药时要告诉学生怎样安全使用药品,并在药袋上写明每日服几次,服药时间

、药量、分几次服完等。告诫病人不许超常服药,警惕用药过量引起的药物中毒

6.经常检查卫生室电器设备,用电开关及线路若有漏电、断电,应立即报告总务

处进行检修,防止火灾的发生。

7.卫生室使用高压锅消毒时,谁消毒、谁负责,避免超压发生事故。

8.医务人员要坚持使用各种常用卫生器械要定期消毒、浸泡,每学期检查1-2次

。发现生锈、破裂,功能不全即淘汰。

9.条件不具备时,不要给病人注射青霉素或其他易引起过敏性休克的药品,对危

重病人要立即送医院处理。

10.医务室人员每周一次到体育课场地进行体育卫生监督,检查体育场地及体育

器械有无不安全因素。

11.医务人员每周一次下食堂和班级进行卫生检查和食堂卫生知识宣传,督促采

购员不买无卫生许可证、无检疫证的肉类及食品。不使用、销售腐化变质食品。

教育学生不食用“三无”食品及过期食品,监督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堂操

作间,买回的蔬菜必须进行四步处理(选、洗、泡、切)再煮,杜绝各种传染病

,投毒案、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十二)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办公室门窗牢固,重要的办公室要安装防盗门及技防设施。

2.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3.工作人员都必须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闯入室内。重要的文件、资料要及时

送学校档案室保存,个人存放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乱放乱丢,严防泄密

4.办公室的钥匙不得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严禁将外人或学生单独留在办公

室内看书、学习或玩耍。

5.个人办公桌上的钥匙要随身携带,人离时注意关锁门窗。有器装置的要接

通电源,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6.个人的现金、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桌抽屉、橱柜,以防被盗。

7.进办公室随带的小包、脱卸的衣服内应取掉个人手机、现金等,防止被外来人

员顺手牵羊造成损失。

8.不准在办公室内焚烧杂物、纸张,不准乱接电源、烧电炉,人离时注意关闭电

源,认真做好防火工作。

(十三)和保密资料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党政公章、各部门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都应有专人保管、启

用,严格执行领导批准使用制度。

2.任何部门的公章,未经单位、部门领导批准不得带离办公室或借给他人使用。

3.保管人员要妥善保管好,掌握使用原则,不得随便为他人加盖公章。

4.所有保密文件、资料都必须经学校办公室保密员登记后方可使用,并按指定对

象阅办,不得私下横传。

5.使用保密文件、资料应及时退还保密档案室,不得长期存放,机密以上文件不

准随便摘抄、复印,防止泄密。

6.保密文件、资料严格借阅登记制度,保密员应定期清查收回。

7.保密文件、资料遗失,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告上级保密部门。

8.保密文件、资料,应按密级规定的机关负责登记销毁,严格审批手续。

(十四)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

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

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

的生存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组建稳定的教师护校、护生救护队,学校拨付专项资金,加强救护队的建设。

(十五)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多媒体、餐厅、体育活动场地、舞蹈教室等均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

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新增大功

率电器,应征得总务部门同意。总务处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

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十六)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1.实行“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部门使用临时工必须执行学校的临时用工管

理制度,严格审批手续。

2、用人部门要严格审查被用人员的身份,并将有关证件报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

处审核存档备查,建立临时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台账,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

数据变动及时准确。

3.临时人员应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使用合同、协议,使用

期内应遵守校纪校规,服从学校统一管理。

4.临时人员须经过批准后进出校门,不准将非本校人员带入校园,不准将校内物

资带出校外。

5.临时人员必须根据公安部门的要求主动办理暂住手续,并按学校规定交纳一定

数额的治安保证金。

(十七)校园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在校园内临时施工的单位、人员必须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

全管理。

2.施工单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审查身份证件,并由施工单位负责逐个造册(附

身份证复印件)报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备案。

3.施工场地要有护栏物隔离,并有明显的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的标志,预防发生

意外事故。

4.施工单位内部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物资的看管,有

专门的值班巡逻人员,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5.施工单位人员要统一到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办理《临时出入证》,服从

门卫管理,携带物资出门,施工单位应签发出门证,否则,门卫有权暂扣查询。

6.施工车辆进入校区不准鸣号,应减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

落校园,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十八)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

,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

《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

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

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

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

、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

、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

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

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十九)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各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

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

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市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我市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市卫生防疫站学校卫生

科提供,各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

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

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

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

序。

6.未经市教育体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

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

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学校教务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教室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

2.门窗发现损坏,班主任有责任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教室门的钥匙班级应指定专人保管,门窗每天落实值日生随时关锁好。

4.学生课桌内除放书籍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其他任何贵重物品(

如:现金、钱包、首饰、手表、随身听、计算器等)

5.学生不准在教室内追逐打闹,随便搬动课桌、椅。

6.学生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

7.教室内不准乱拉私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

8.不准学生在无保护措施情况下擅自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发生意外

事故。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化学危险品应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并加双

锁保险,由两人负责,领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以免酿成事故。

2.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

,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3.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暴、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工作,要配备灭

火机、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学实验急救器材等防护用品。

4.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

入仪器保管室内。

5.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

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学校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6.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有毒物品带出实验室,违者造成后果应负一切经济法

律责任。

(三)微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1.微机房是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相关人员

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微机房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和装置,装置须与当地派出所或学校

值班室联网,重要软件的存放保险箱。机房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适用的灭火器具

,微机工作人员熟知使用方法。

3.严格控制进出人员,不准任何人将陌生人带入微机房操作微机。

4.门窗要定期检查,严禁登录黄色网站,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私带软盘

上机。

5.严禁火种进入微机房,不准在机房内吸烟。

6.学生使用微机,必须服从老师的指挥,按程序操作。注意爱护公物,防

止人为损坏。

7.现有的设施应经常检查,下班、节假日要及时接通设施电源,

发现失灵,及时报修。

8.发现微机使用电源损坏,要及时报修,以防造成更大的损失。

(四)办公微机安全管理制度

1.各办公室教学公用微机为本科室人员使用,未经管理人员许可,其他人

员不得擅自动用。

2.任何人不准在教学、办公用微机上玩游戏、聊天和登录黄色网站。

3.禁止在计算机网络上发表违法或有害国家的议论。

4.做好各微机室防范工作,门窗要有防盗设施并及时关锁。

5.微机室不准吸烟,更不得使用明火。操作人员离开微机注意及时切断电

源。

(五)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采购审批制度,未经单位主管批准,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购买

剧毒、易燃、易爆物品。

2.严格进出库登记制度,并有专人、专箱(橱)保存,实行两人同时加锁

开、关的制度。

3.领用危险品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实验多余的应及时退还给保管人员入

库。

4.使用危险品时要按规范操作使用,学生必须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实验

实习。

5.任何个人不准私自收藏、保存危险品,违者由此发生的事故则负全部经

济、法律责任。

(六)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

1.图书、资料严格编目、登记制度,借出收回账册齐全,不定期检查防盗

、防湿、防霉、防鼠害、防虫害、防火等设施是否完好。

2.图书、资料分等级存放,特别贵重书刊的借阅实行校长特批制度,贵重

书刊要有专人、专橱收藏,保管人应定期核查。

3.门窗要有防盗设施,离开工作岗位,应随手关好门窗,防止书刊被窃。

4.严禁将火种带入图书、资料室,内部消防器材应摆放明显位置,便于救

急使用,平时注意检查,保持性能良好。

5.节日、寒暑假期间应切断内部电源,实行封闭式管理。

6.对现有器材定期检查,发现失灵应及时报修。

7.电子阅览室是电子设备重地,为维护网络安全,上机者不准私自装卸、删除随

机软件。不准自带设备入内连机操作,严禁烟火,不准吸烟,不得存放易燃、易

爆及放射性物品;严禁在可燃物上使用电热器具,电器易发热部位必须做好隔热

处理。室内电器设备及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工作人员应都会使用消防器

材。下班前认真清查、关闭各终端机,关好门窗,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七)多媒体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多媒体教室列入学校安全要害部位,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和装置,报

警装置须与当地派出所或学校值班室联网,

2.专人管理,计划安排使用,未经领导批准,闲人不得入内。

3.使用微机应实行登记制度,购入硬、软件严格审批制度、专人负责审查

、登记、保存、账册齐全;不得将黄色、有害、国家查禁等不健康的信息输入教

学多媒体内。

4.多媒体教室微机价值贵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学生应

服从老师或辅导人员的指挥。

5.人离教室要随手关窗锁门,并注意切断电源,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禁止火种带入室内,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八)文印、打室安全管理制度

1.注意文件保密,打印的文件、试卷不得让无关人员随便翻阅,防止泄密

2.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准逗留室内。

3.禁止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严禁吸烟。

4.打 、文印人员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将未公开的文件、试卷内容传播给

他人。

(九)网络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必须认真执行《中华共和国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

例》。

2.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学校网及本地局域网服

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工作站。

3.机房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电源防护、防盗、防火、防水

、防尘、防震、防静电等工作,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和装置,装置须与当

地派出所或学校值班室联网,防范措施应有效得力。

4.严禁任何人在学校网上使用来历不明或有毒软件。

5.禁止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利国家

安全稳定的信息以及黄色等有害师生身心健康的信息。

6.网管中心的服务器、工作站未经主管部门领导同意,不得借用到校外。

7.主干服务系统发生案件,必须及时报告学校政教处或公安机关查处。

8.严禁火种进入室内,人离关窗锁门。

(十)演播室室安全管理制度

1.演播室是学校的重要宣传基地,为学校教学、宣传教育工作服务。转播

、直播自制节目必须事先订立计划,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

2.宣传、教育内容要讲、讲文明,要和党的方针、政策保持高度

一致。

3.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室,不准在工作室内吸烟或使用任何明火

4.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技术要求的工作程序启用各种机器设备,严防人为损

坏设备。

5.工作人员应随手关窗锁门,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十一)体育活动、体育教学安全制度

1.体育活动:

(1)体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体育组长要具体负责体育场地

器材、设施的管护,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老师组织学生体育活动,要认真检

查体育设备,对已损坏,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严禁学生使用,并及时报修并出示

警示标志。

(2)开展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活动要领,做好示范、指

导以及防护工作,运动前做好各项准备活动。

(3)老师不得指导学生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学生不准离开老师自行开展

有危险的活动,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4)在体育活动中老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因组织指导过错造成学生身

体伤害事故老师要负责任。

(5)不要强行让学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运动。

(6)生在参加田径、军训和赛跑及召开校运会时,要事先了解学生病史,

身体不适者、特异体质者严禁参加。

2.体育教学:

(1)任课教师必须在上课时讲清楚运动注意事项,准备好必要的安全防范

措施,严格实行体育用具使用前的安全检查。

(2)学生必须遵守课堂常规,按时上课,听从指挥、不迟到早退。

3.上体育课任课教师必须穿运动服、球鞋。

4.认真做好准备活动。

5.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6.体操练习要在教师的指导下相互保护、帮助。

7.体育课或课外锻炼中,凡出现受伤情况,应及时送往校医务室或医院,

并及时向校长室汇报。

三、学校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新生报到安全管理制度

1.新生报到往返途中必须注意交通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和现

金,防止途中丢失、被窃。

2.进校后所带箱包,要随手携带,加强看管,不要到处乱放,防止遗失、

错拿。

3.个人洗晒鞋、衣、被等生活用品,要自我加强看管,注意及时收回宿舍,

不得放在外边过夜。

4.学生不提倡佩戴手饰、手机、寻呼机,已带来的最好让家长带回去,不

要放在身边,防止丢失。

5.新生进校不要从地摊或在学校内向陌生人购买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等,

防止受骗上当。

6.新生不要随便交朋友,特别是校外人员要谨慎相处,防止被骗被诈,外

出活动不准进入任何公共娱乐场所。

7.在校内外都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不要违章横穿公路,预

防发生交通事故。

(二)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进出教室,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围墙,门窗、围栏、树木、球架,不准上房。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

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

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托管生不准私自到校外和私人聚会,外出必须学校批准征得家长同意。

10.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

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

冲动蛮干。

12.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

别行动。

16.托管生生必须严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规定。

(三)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

法律责任。

4.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

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需要组织校外活动,必须按要求、按程序逐级申

报取得批准,方可进行。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

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上一律平

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

安排学生参加。

(四)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管能力,学生个人物资由学生本人负责保存,应该认

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学生身边不准超规定携带现金,要妥善保管。

3.学生不提倡佩戴金银手饰、手机、寻呼机等,违者造成损失自负。

5.任何人不准随便翻动他人物资。

(五)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

,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

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公寓管理人员或学校

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

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

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六)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

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

,如集体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

,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四、学校后勤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物资保管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购买物品严格领导审批手续,固定资产及时进入物资账,保管人员

的账册必须和会计室的账吻合。

2.保管人员按学校规定健全物资保管账册,进出库手续齐全、账物相符、

不出差错。

3.贵重物资、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要更加严格管理,不得随便散失,

严格领用审批制。

4.各组室的物资均有专人负责保管,门、箱、橱上的钥匙由专人保存,领

用、借用手续齐全,防盗、防护设施配齐,不使物资受损失。

5.保管人员要随手关好门窗,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二)配电、水房安全管理制度

1.配电、水房是学校师生教学、生活用电、用水的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必

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管理好二房。

2.严格实行值班、定期检查制度,常年保证机械运行性能良好,确保学校

供水、供电正常,预防停电、停水事故的发生。

3.非工作人员不准带入该两房内,不准他人随便摆弄供电、供水设备,注

意保养、爱护公物。

4.房内保持整洁有序,门窗防护设施完好,专人负责关锁门窗。

5.配电房按规定配有消防器材,工作人员定期检查性能,学会使用,妥善

保管。

(三)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

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

2.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

、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

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平时应保持个人

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

5.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

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6.食堂供应学生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禁向学生供应有毒

、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

农药中毒。如发生食物中毒,承包经营者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7.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

刀具要分开存放。

8.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

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9.食堂人员要协助学校做好食堂流动人口暂住证的办理工作。认真做好防

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严禁将煤气罐倒置外加热

使用;开油锅人员不得随便离开,防止发生事故。电器、制冷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

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

,严防事故发生。

11.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市局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

要求之处立即整改,并实行责任追究。

(四)电工安全管理制度

1.电工必须负责合理、规范布设校园电源供应系统,任何部门调整、改用

电源必须征得管电人员的同意。

2.电工必须持有上岗证,无证者不得从事接电工作。拉接电源、安装电器

设备,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电工对学校的电器设备,必须经常检查,发现损坏、老化应及时修理,

自身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书面报告学校领导,请求尽快解决,严防发生触电事故。

4.电工对师生发现的报修电器,应及时前往修理,如不能修复,该暂停供

电的则暂停供电,不得拖延耽误,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5.学校放假期间,电工对全校电路状况应进行一次全面性的检查,不需用

电的部位统一切断电源,确保假期安全。

(五)卫生室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卫生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事业心,对每一个病人的身体健康负责,

不得发生错诊、误诊事故。

2.病员如实向医务人员反映病情,医务人员应对症下药,对一些急病员、

病情难断定的应及时转院治疗,不得延误治疗时间。

3.医务室进药渠道要规范,不得将过期、变质的药物用于师生,预防发生

药物事故。

4.卫生人员对全校师生进行卫生、防疫健康知识教育,做好常见传染疾病

的预防工作,防止发生全校性传染病事故,影响师生的工作和学习。

5.卫生人员督促有关部门搞好环境卫生、食堂卫生,严防集体中毒事故的

发生。

(六)校园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1.12岁以下学生禁止骑自行车到校。

2.进入校园内的自行车,实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自行车持有者必须按学校规

定,分别停放到指定的车棚、场地去,严禁乱停乱放。

3.车辆进棚必须自行加锁,整齐停放。车篓内不要存放任何个人用品。

4.在校园内一般提倡推车行走,骑车者应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5.不准任何人偷骑他人车辆,未经本人同意开他人车锁的视为偷窃行为。

6.发现自行车被盗,失主应及时报告校保卫处(总务处)协同查处。

(七)校园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1.机动车进入校园一律不准鸣号,并减速慢行,载重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

园小路、草地,防止损坏环境、绿化。

2.机动车进校园应服从校门卫人员的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

放。

3.机动车的车门,驾驶员应及时将其关锁好,钱包、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

内。除重大活动外,平时车辆均由车辆持有者自行看管。

4.校园内人员较多,行车时驾驶员应特别注意安全,防止撞人、撞物。

黄山路第四小学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有效地防

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

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共和国教育法》、《青岛市学校安

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黄山路第四小学安全责任制。

一、学校安全工作职责

(一)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

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

排除安3.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4.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5.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二、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1.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

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2.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

配备专职或者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副校长是安全直接责任人。各处室负责人

、年级主任为该部门安全、年级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班主任为该班安全工作

第一责任人。

3.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

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

物品带入校园。定期组织开展“禁止进校园”的宣传教育与收缴活动,

确保安全。

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4.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每学期开学前和各种自然灾害(

如台风、暴雨)前后,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

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

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电梯、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

护设施。

5.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要加强日常维

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

防车通道畅通。

6.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

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

更换。

7.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

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

、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

卫生安全。

8.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

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保证

将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存放在安全地点。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卫生保健

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

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有条件的学校,应当设立卫生(保健)

室。

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学校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10.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

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

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

要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

人隐私。

11.建立托管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

工作。

加强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

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12.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

患消除等情况。

安全档案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三、日常安全管理

1.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

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

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劳动、教学实习或者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心理、

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

学校以及接受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为学生活动提供

安全保障。

2.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1)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2)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4)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3.应当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

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

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应当避开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

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当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

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并落实安全措施

4.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时,学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

同时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值班行政和值班教师要值班、巡查。

5.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等应当由专业人员或者成人从事的活动,不得组织学

生参与制作烟花爆竹、有毒化学品等具有危险性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

性活动。

6.不得将场地出租给他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

活动。

不得出租校园内场地停放校外机动车辆。

7.教职工应当符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学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

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担任教职工。

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

生;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

8.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应当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

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

9.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

告知学校。

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

注和照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

治疗、休养。

四、安全教育

1.学校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

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2.学校在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

,学校应当帮助学生及时了解相关的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

3.针对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与要求,对学生进行实验用品的防毒、防爆、防

辐射、防污染等的安全防护教育。

加强对学生进行用水、用电的安全教育,对寄宿学生进行防火、防盗和人身防护

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4.加强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应对不法

侵害。

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和行为规范。

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和体验,使

学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方戏水、游泳

的安全卫生教育。

5.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

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

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6.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

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

方法和手段。

7.学校配合学生监护人,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告家长书等形式,督促监护人

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各项安全教育。

五、校园周边安全管理

1.要积极主动配合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

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依法维护好学校周边秩序。

2.配合建设、公安等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

者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边建设工程,

在校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

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者设施。

3.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学校周边地区的治安巡逻,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周边地区

增设治安岗亭和点,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

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4.配合公安、建设、交通部门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

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灯、减速带等设施。

5.配合公安机关和交通部门依法加强对本地区交通工具的监督管理,禁止没有资

质的车船搭载学生。

6.配合门依法禁止在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配合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7.配合新闻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

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学校周边制售含有淫秽色情、凶杀等内容的出版

物的单位和个人。

8.配合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取缔

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

六、安全事故处理

1.校园内发生火灾、食物中毒、重大治安等突发安全事故以及自然灾害时,学校

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教职工参与抢险、救助和防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人

身、财产安全。

2.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

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3.发生教职工和学生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应根据上报程序、要求,及时报告主管

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

七、奖励与责任

1.对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视情况分别给

予表彰、奖励。

2.对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应当

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

行政以至法律责任:

(1)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的;

(2)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3)瞒报、谎报或者缓报重大事故的;

(4)妨碍事故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5)拒绝或者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

3.本责任书下达至各部门、级组、科组、班级签订学校安全责任书。

4.各部门、级组、科组、班级负责人是本责任书的第一责任人。本责任书的要求

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改变,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第三篇 环境安全管理制度条例

一、目的:

为了对项目现场环境因素和职业健康安全因素进行管理,确保不发生各类环境污染事故及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公司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三、内容:

1、生产现场做好相关标识,标识包括产品标识、状态标识、管理网络图、安全警示标示等。

2、定期做好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识别,并进行评价,评价出的重要环境因素和重要危险源要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或管理制度进行控制,确保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安全事故。

3、生产作业人员需要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及作业规程作业。

4、进入生产现场所有人员需戴安全帽,不戴安全帽禁止进入项目现场,作业时需戴安全防护用品。

5、办公室定期做好劳保用品发放工作,发放的劳保用品需从有资格厂家采购,有专人负责劳保用品发放,并做好相关记录。

6、做好化学品的保存和使用,确保符合相关的规定。

7、做好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尤其是夏季和冬季,做好防暑和防寒工作。

8、食堂做好生活垃极的处理,确保不发生污染事故。

9、食堂人员要有健康证,避免发生传染病。食堂采购人员做好食品的采购工作,以防(来自: 海 达:环境安全)发生群体中毒事故。

10、定期对项目现场进行环境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对发生的不符合,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第四篇 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

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系统信息化及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促进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信息化网络、计算机设备安全、有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化及计算机网络管理工作在本队队长的统一领导下,由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所有成员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条 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计算机信息安全网络管理工作包括信息化网络及设备管理、安全保密管理、计算机病毒防治、资料管理、培训等内容。

第二章 信息化网络及设备管理

第五条 信息化网络及设备按个人分配使用。分配到个人的设备由单位的工作人员负责,单位应指定一名熟悉计算机技术的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六条 凡使用信息化网络及设备的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对违反规定使信息化网络及设备不能正常工作和造成重大事故者,追究其相应责任,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条 严禁在信息化设备上安装与工作无关的、未经广泛验证为安全的软件程序。严禁带电拔插计算机内部配件。移动非便携式信息网络设备应断电后进行。离开工作场所前,须关闭计算机,切断电源。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关闭的,须征得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第八条 非指定的技术人员不得擅自打开信息化网络设备外壳,进行任何配臵和检测。不得擅自将信息网络设备(包括报废设备)的配件私自拆卸,移植到其它设备。

第九条 未经单位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换信息化网络设备,不得随意外借、处臵信息网络设备。外部人员如需使用本单位的信息网络设备,需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并在现场监督的情况下进行。

第十条 对计算机进行硬盘格式化和删除操作系统文件,须事先做好数据备份工作,并由本单位信息化管理员进行操作。

第十一条 各单位信息化网络设备的使用人、保管人、责任人等情况的变更,应及时报办公室和财务部门登记备案。

第十二条 重要的信息化网络设备,由本单位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如需要使用时,应办理相关借用手续。

第十三条 为防止计算机病毒造成严重后果,对外来移动存储介质(软盘、光盘、优盘、移动硬盘等)要严格管理,

原则上不允许外来移动存储介质在内部统计专网计算机上使用。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的,事先必须进行防(杀)毒处理,经技术人员证实无病毒感染后,方可使用。

第十四条 本单位信息化管理员应定期对本单位信息化网络设备进行系统维护及必要的数据备份,并安装指定的杀毒软件,进行定期杀毒、系统漏洞修补、杀毒软件升级。

第十五条 信息化网络设备报废或调拨时,须进行必要的清理工作,防止资料泄密。

第十六条 为保障信息化网络设备安全、稳定、持续运行,发挥最优性能,设备必须按照技术人员制定的方案和要求进行统一配臵,设备的使用者不得拒绝,并不得随意更改设备已配臵好的参数。

第十七条 网络使用与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每位工作人员都有义务维护工作用计算机网络的正常运行,并严格遵照有关的规定入网。

2.在工作用网络上只允许进行与业务工作有关的操作,不得进行非法操作。一经发现,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不得在工作用网络上传播计算机病毒,造成损失的,将依照国家法律,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4.不得通过工作用网络系统进行营利性的商业行为及散发任何的垃圾邮件。

5.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网络管理的相应法律,不得在

网上传播和散布反动、淫秽信息,也不得散布攻击他人的言论。

6.任何人不得对工作用网络系统软件设施和信息文件有意破坏和攻击,对于采取破坏手段,无论是否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其个人及所在单位领导责任。

7.工作用涉密网络与国际互联网要完全物理隔离,严禁把工作用涉密网络以任何方式连接到国际互联网上。

8.严禁将统计专网、党政涉密网络延伸至任何无线网络系统。

9.个人的入网口令应注意保密,防止其他用户侵入网络设备,保证数据资料安全。

第十八条 信息网络设备故障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信息网络设备发生故障后,由本单位信息化管理人员进行排除,如无法排除,由单位技术主管人员协同处理。需要请专业公司维修的,按相关程序进行报修。

2.信息网络设备需要更换配件(耗材),经单位技术主管人员确认,并按相关规定程序报批后进行。

3.信息网络设备要报废的,按单位固定资产报废的程序进行。

第三章 安全保密管理

第十九条 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计算

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单位相关人员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工作。

第二十条 加强保密意识教育,提高工作人员保密观念,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保密规定。

第二十一条 单位应与重点岗位的计算机使用人员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明确安全和保密要求与责任。

第二十二条 计算机使用人员离岗离职,有关部门应当即时取消其计算机信息系统访问授权,收回计算机、移动存储设备等相关物品。

第二十三条 单位要加强内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情况的监督,定期开展自我检查、自我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二十四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管理人员违反本规定,情节较轻的,由本单位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造成安全和泄密隐患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泄露国家秘密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行政或者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本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的具体办法。

第二十七条 涉密计算机或其它涉密终端一律禁止连

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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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 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

计算机使用及安全管理办法

目的:为了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及信息内外网计算机桌面终端的管控、互联网、监控等计算机的稳定,充分了解和明确计算机中心的各项操作程序,规范电脑操作,做好电脑的维护与保养,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办法涉及的电脑设备,包括机房设备及由机房负责安装在其它科室的所有电脑设备及周边设备。

使用规定

一、计算机设备及安全管理

第一条 信息设备分为计算机终端、交换机、路由器、服务器、打印机等。

第二条 计算机必须安装杀毒软件,定时查杀病毒,计算机必须与互联网进行物理隔离;连接内网的计算机,坚持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

第三条 接入内外网的所有计算机必须实行实名制注册。计算机安全管理按照“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计算机设备的使用人员是第一安全责任人,计算机设备使用人员应及时对使用设备进行注册,安装好计算机桌面终端管理系统软件,并安装指定的防病毒软件,及时对操作系统补丁、防病毒软件进行升级更新,按照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在软件安装、更新、升级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报告机房管理员进行协助解决。

第四条 禁止用非涉密计算机以任何形式制作、存储、处理、发布、传递涉密信息,禁止以任何形式将内网设备连接外网;禁止内网使用无线网络或具有无线功能联接互联网的设备;禁止信息内网与信息外网计算机信息设备(含笔记本电脑、打印机、扫描仪)交叉使用,并将在内网使用过的笔记本电脑、内网使用过的未注册的移动存储介质在家进行外网连接;禁止擅自卸载桌面终端管理系统软件;禁止擅自卸载省公司统一配发的防病毒软件;禁止擅自更改(含格式化)移动存储的控制策略。

第五条 除机房管理人员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所使用的计算机或相关的电脑设备;各部门计算机操作员所使用的计算机,如需和其他人对换,必须得计算机操作员本人同意,经相关领导签字,然后报机房管理人员,方可进行机器对换。

第六条 各科室的计算机操作员认真落实所辖计算机及配套设备的使用和保养责任;确保所用的计算机及外设始终处于整洁和良好的状态;对于关键的电脑设备应配备必要的继电保护电源。

第七条 对于普通计算机(即非服务器或工控机)需要长时间待机状态时,应设置屏幕保护;超过2天长时间开机时,必须做必要的重启操作。

第八条 进入内网使用的移动存储设备必须进行实名制注册,并做好控制策略,移动存储设备使用人对自己的移动存储设备里面的保密内容负责,并且与工作相关的内容只能在保密区使用。末注册过的移动存储介质禁止内外网交叉使用。

第九条 任何人不得擅自私拉网线,不得对网络进行有破坏性的操作,接入内网的网络交换机、服务器、带网卡的打印机与复印机、路由器及其他带网卡占用IP地址的信息设备在不能注册的前提下需填写申请单交局信息中心申请开通。

第十条 在内外网中禁止发生任何干扰他人、干扰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正常工作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不宜发布信息及垃圾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及木马;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业务系统、邮箱等;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导致联网计算机系统发生阻塞、溢出、处理机忙、资源异常消耗、死机、瘫痪等运行异常。

第十一条 非特殊情况,禁止用社会电子邮箱处理与工作相关的业务。

第十二条未经机房管理员的许可,不得在内网上加载安装任何与工作无关的软、硬件,不得擅自改变设备配置与系统设置。

第十三条 外网计算机信息设备仅用于工作使用、查询业务相关资料等合法用途,严禁使用外网计算机玩游戏、聊天、炒股等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利用本院网络从事危害、泄露、违法犯罪等活动;不得制作、复制、传播妨碍社会治安稳定、迷信、淫秽、色情、反动等信息。

第十四条 外来人员计算机设备或会议需求要接入局内网工作时必须办理申请,申请单至少要登记该设备物理地址、所使用IP地址、使用时段、使用系统、工作联系责任人、使用人姓名和身份证号

码。工作完成后凭申请单对信息系统中扫描得到的资料进行处理,直至删除。

第十五条 各部门如因工作原因需要开通互联网功能,填写上网申请表经科主任批准后提交给机房管理员,机房管理员将根据申请进行布线和开通;并且严格按照规程对计算机终端进行安全配置。

第十六条 根据计算机的非可控制性,严禁将任何工作文件文档存放桌面,对于不听劝告导致文件丢失,后果自负并按规定处理。

二、关于移动存储介质的说明与管理

第十七条 移动存储介质是指存储数据的载体,包含U盘、移动硬盘、光盘、软盘、内存卡、记忆棒等设备;

第十八条 移动存储经注册后方可存储,介质只允许在本院内网具有访问权限并安装了客户端的计算机上使用,移动存储介质分为保密区、交换区,其中保密区只能本院内网计算机上使用,交换区则可通过认证后与外部计算机进行数据交换。

第十九条 借用本院移动存储介质要履行登记手续,即填写借用审批单,经相关领导审批后借用,使用后要及时归还。

第二十条 凡因丢失本院移动存储介质造成的数据泄密,将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理,并进行赔偿。

第二十一条 移动存储介质严禁在与国际互联网相连接的计算机上使用。严禁使用该类移动存储介质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三、惩罚

第二十二 对于盗用IP地址、盗用他人口令、入侵及破坏网络和

计算机系统、违反网络用户行为规范的行为,病案停息科将会同医院有关部门共同查处;同时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触犯国家有关法律者,要报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十三 各级网络设备及所有的网点属医院公共财产,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拆除和破坏。对人为损坏网络设备和网点的责任人予以设备及网点成本三倍的罚款。

第二十四 全院网络用户使用外网均需进行实名认证并使用真实IP。IP地址由机房负责统一管理和分配。入网科室应严格使用由机房分配的IP地址,不得使用NAT(地址转换),严禁盗用他人IP地址或私自乱设IP地址。机房工程师有权切断经过NAT转换的子网及其它乱设的IP地址入网,并对盗用他人IP地址者予以处罚,以保证医院网络的正常运行。

第二十五 本办法由病案信息科负责执行和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病案信息科

20xx年9月10日

第六篇 寄宿生安全管理制度

寄宿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水电安全

及时关水、关灯,禁止使用任何违规私带电器。发现水电故障不得私自处理,应报告生管老师,学校派水电工维修。

二、消防安全

宿舍楼区,严禁烟火,安全第一,从我做起。不得将火柴,打火机等货源带入宿舍,不许抽烟,点蜡烛、烧纸张,坚决消除一切火灾隐患。生管老师要组织住宿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紧急救生常识等,必须演练掌握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的操作,定期检查更新各种消防设施。

三、财物安全

不将过多的钱物带入宿舍,贵重物品不得携带到学校。离开宿舍必须锁好门窗。特别是各层宿舍要及时关锁窗户,严防任何人从窗户出入,相关舍长要严格把关,绝无疏漏。

四、楼梯安全

在紧急集合,上下课出入等学生人流量高峰期,应及时打开应急灯,及时化解各种紧急突发事件。学生上下楼梯按规定东西楼梯分流,靠右行驶。

五、值班安全

每天上课(含晚自习)期间学生不得回宿舍,特殊情况须持有班主任签字的假条,并详细登记后方可出入。学生不得带领陌生人员进入宿舍。

六、生活安全

要学会生活,学会做人,学会与他人友好相处,要与人为善,与邻居为伴,杜绝打架斗殴等恶性事件的发生。不许窜床窜宿舍,严禁男女生互相窜舍。不得在宿舍、楼道等地聚集吵闹。舍长要观察宿舍动态,化解矛盾,防患于未然,教育和引导大家逐步建立起积极向上,和谐健康的人际安全关系。

寄宿生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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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篇 寄宿生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寄宿生安全管理制度

1 .凡住校学生须经学校批准,手续完备,方可人校住宿。

2.寄宿生人校后必须严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宿舍公约》,服从学校有关人员及宿舍室长的管理。

3.寄宿生实行集体食宿制,全体住宿同学必须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团结一致,努力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4.学校设立文明宿舍评比制度,定期对各宿舍的学习、生活、卫生、纪律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对优胜集体将给予表扬和鼓励。

5.寄宿生必须严守作息时间,早锻炼、上课、课间及自修时间不得在宿舍逗留,晚自习应上足、上好,保持安静,晚上熄灯后不得在宿舍讲话或弄出声音影响他人休息。早晨按时起床,参加早锻炼,不迟到,不缺席。

6.寄宿生必须严格执行请假制度,除学校规定的假期外,均应在校住宿,如因特殊原因不到校住宿者,须向班主任请假。晚自习时间不得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须征得值班人员同意履行有关手续,无故不参加晚自习者以旷课论处。请假手续办理后,学校有关人员将对请假学生去向进行确认。如果发现去向或事由与请假条不符者,通知家长给予追查,除进行退宿外,并进行严重警告处分。

7.寄宿生必须注意宿舍的物品安全,衣物、现金要妥善保管,贵重物品不要带到学校。离开宿舍要关锁门窗,睡觉时应关紧、锁好大门。

8.寄宿生在宿舍内不得打扑克、赌博;不得带各种含有酒精的物品入舍;寄宿生在校内外喝酒,一经发现,给予处分。

9.寄宿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就宿,不得随意挪动床位,物品摆放应有序,宿舍内不得留其他同学或来客住宿、玩耍。

10.爱护公物,不准在墙上、门上乱涂乱画,不准在室内乱贴纸张,乱拉绳带,损坏公物者要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公物者,要加倍赔偿。

11.注意节约水、电。宿舍内不得乱拉电线,乱接电灯及电器设备,水龙头用完后要关好。

12.搞好公共卫生,宿舍内每天安排值日生进行卫生值日,整理内务。认真做好周末宿舍卫生大扫除工作,不得乱倒垃圾、污水,禁止向水池及便池内乱扔杂物,不在宿舍内吃零食。

13.注意个人卫生,勤洗衣服被褥,勤洗澡理发,个人生活用品放到指定位置,禁止在室内悬挂衣物,不能将书籍堆放在床上,努力做到净、齐、美。

14.按时用餐,服从就餐管理,协助食堂搞好卫生,做到不浪费粮食,不得将饭菜带入宿舍区,禁止乱倒剩饭剩菜。

15.严禁在宿舍区内进行体育活动,宿舍区严禁带入打火机、火柴、电瓶灯等易燃易爆物品及,宿舍内禁止点蚊香。

16.注意食品卫生安全,寄宿生不得在校外购买无证摊贩的食品。

17.寄宿生应坚决服从生活管理教师和室长的管理,接受生活管理教师和室长的检查,不得顶撞、辱骂教师和室长。

18.以上条例,全体寄宿生必须遵照执行,凡违反者,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处分或取消住宿资格。

第八篇 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

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系统信息化及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促进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信息化网络、计算机设备安全、有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化及计算机网络管理工作在本队队长的统一领导下,由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所有成员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条 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计算机信息安全网络管理工作包括信息化网络及设备管理、安全保密管理、计算机病毒防治、资料管理、培训等内容。

第二章 信息化网络及设备管理

第五条 信息化网络及设备按个人分配使用。分配到个人的设备由单位的工作人员负责,单位应指定一名熟悉计算机技术的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六条 凡使用信息化网络及设备的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对违反规定使信息化网络及设备不能正常工作和造成重大事故者,追究其相应责任,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条 严禁在信息化设备上安装与工作无关的、未经广泛验证为安全的软件程序。严禁带电拔插计算机内部配件。移动非便携式信息网络设备应断电后进行。离开工作场所前,须关闭计算机,切断电源。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关闭的,须征得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第八条 非指定的技术人员不得擅自打开信息化网络设备外壳,进行任何配臵和检测。不得擅自将信息网络设备(包括报废设备)的配件私自拆卸,移植到其它设备。

第九条 未经单位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换信息化网络设备,不得随意外借、处臵信息网络设备。外部人员如需使用本单位的信息网络设备,需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并在现场监督的情况下进行。

第十条 对计算机进行硬盘格式化和删除操作系统文件,须事先做好数据备份工作,并由本单位信息化管理员进行操作。

第十一条 各单位信息化网络设备的使用人、保管人、责任人等情况的变更,应及时报办公室和财务部门登记备案。

第十二条 重要的信息化网络设备,由本单位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如需要使用时,应办理相关借用手续。

第十三条 为防止计算机病毒造成严重后果,对外来移动存储介质(软盘、光盘、优盘、移动硬盘等)要严格管理,

原则上不允许外来移动存储介质在内部统计专网计算机上使用。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的,事先必须进行防(杀)毒处理,经技术人员证实无病毒感染后,方可使用。

第十四条 本单位信息化管理员应定期对本单位信息化网络设备进行系统维护及必要的数据备份,并安装指定的杀毒软件,进行定期杀毒、系统漏洞修补、杀毒软件升级。

第十五条 信息化网络设备报废或调拨时,须进行必要的清理工作,防止资料泄密。

第十六条 为保障信息化网络设备安全、稳定、持续运行,发挥最优性能,设备必须按照技术人员制定的方案和要求进行统一配臵,设备的使用者不得拒绝,并不得随意更改设备已配臵好的参数。

第十七条 网络使用与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每位工作人员都有义务维护工作用计算机网络的正常运行,并严格遵照有关的规定入网。

2.在工作用网络上只允许进行与业务工作有关的操作,不得进行非法操作。一经发现,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不得在工作用网络上传播计算机病毒,造成损失的,将依照国家法律,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4.不得通过工作用网络系统进行营利性的商业行为及散发任何的垃圾邮件。

5.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网络管理的相应法律,不得在

网上传播和散布反动、淫秽信息,也不得散布攻击他人的言论。

6.任何人不得对工作用网络系统软件设施和信息文件有意破坏和攻击,对于采取破坏手段,无论是否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其个人及所在单位领导责任。

7.工作用涉密网络与国际互联网要完全物理隔离,严禁把工作用涉密网络以任何方式连接到国际互联网上。

8.严禁将统计专网、党政涉密网络延伸至任何无线网络系统。

9.个人的入网口令应注意保密,防止其他用户侵入网络设备,保证数据资料安全。

第十八条 信息网络设备故障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信息网络设备发生故障后,由本单位信息化管理人员进行排除,如无法排除,由单位技术主管人员协同处理。需要请专业公司维修的,按相关程序进行报修。

2.信息网络设备需要更换配件(耗材),经单位技术主管人员确认,并按相关规定程序报批后进行。

3.信息网络设备要报废的,按单位固定资产报废的程序进行。

第三章 安全保密管理

第十九条 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计算

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单位相关人员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工作。

第二十条 加强保密意识教育,提高工作人员保密观念,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保密规定。

第二十一条 单位应与重点岗位的计算机使用人员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明确安全和保密要求与责任。

第二十二条 计算机使用人员离岗离职,有关部门应当即时取消其计算机信息系统访问授权,收回计算机、移动存储设备等相关物品。

第二十三条 单位要加强内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情况的监督,定期开展自我检查、自我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二十四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管理人员违反本规定,情节较轻的,由本单位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造成安全和泄密隐患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泄露国家秘密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行政或者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本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的具体办法。

第二十七条 涉密计算机或其它涉密终端一律禁止连

第九篇 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

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

一、硬件保护及保养

1. 要求

(1)除企管统计处负责硬件维护的人员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所使用的微机或相关的电

脑设备。

(2)计算机维护人员在拆卸微机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防静电措施。

(3)计算机维护人员在作业完成后或准备离去时,必须将所拆卸的设备复原。

(4)要求各计算机使用者认真落实所辖微机及配套设备的使用和保养责任。

(5) 要求各计算机使用者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所用的微机及外设始终处于整洁和良好的状态。

(6)对于关键的电脑设备应配备必要的断电继电保护电源。

2. 监管措施

(1)各部门所辖微机的使用、清洗和保养工作,由相应各计算机使用者负责。

(2) 各部门负责人必须经常检查所辖微机及外设的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报告企管统计处解决问题。

(3) 因工作需要为员工配置的计算机、操作系统、应用软件及其产生的各类文件均为公司财产。

(4) 因保密及病毒防范需要,未经公司领导批准,所有计算机上不能配置CD刻录机和软驱,不得私自拆卸硬盘.

(5) 未经许可,不能私自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和硬件设备,否则由此引起的故障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6)公司网络服务器由专人负责,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操作。

(7)任何员工不得利用公司电脑设备安装和运行任何游戏。

(8)制作、拷贝和打印文件应为工作所需,不得利用公司便利,进行与工作无关的工作。

(9) 各位员工应自己努力掌握计算机操作技术和网络基本知识,出现简单的问题,应尽力自己解决,无法 解决时再由计算机管理人员维护和管理,或由更高级维护人员负责。

(10) 技术资料和数据的刻录或备份,存档等,必须经过上级部门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的批准,并由专人负责。

(11) 公司员工应加强网络安全知识的学习,掌握常用软件的使用,同时应掌握基本的病毒防范知识,以及 病毒清除和隔离的知识。

(12)由公司指定的网络管理人员有权在任意时间对任意一台计算机进行工作检查,除非特殊情况经相关领导批准,相关人员有义务配合其检查。

二、安全防护

(1)未经批准,公司外部笔记本电脑一律不得入网。

(2) 对于联网的计算机,任何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向公司内部网络拷入软件或文档。

(3)所有微机不得安装未经许可的软件及游戏。

(4)数据的备份由相关专业负责人管理。

(5)U盘等在使用前,必须确保无病毒。

(6)使用人在离开前应退出系统并关机。

(7)任何人未经保管人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电脑。

(8) 企管统计处应定期检查网络及客户端的安全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并对公司员工进行计算机安全培训、指导和监督。

三、违规处理办法

1.因违反上述相关规定,致使电脑感染病毒着对责任人罚款20—50元。

2.私自安装和使用未经许可的软件(含游戏)者对责任人罚款50—100元。

3.擅自使用他人微机或外设造成不良影响。对责任人罚款20—50元

4.由于个人未按规定操作而造成公司重要信息泄露的,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当事人及其直接领导的责任,并视情节处以适当罚款。

5违章作业者追究当事人责任。

6.保管不当者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当事人及其直接领导的责任。

7.由于擅自安装、使用硬件和电气装置而造成硬件的损坏或丢失的,其损失由当事人如数赔偿。

四、本管理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将于后续制度中作补充规定。

第十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及目录

(十五)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SMP-SC-005(00)

1. 目的:为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和使用,在食品生产经营中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避免出现违法违规现象,确保食品质量安全,按照《食品XX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购进的,在产品中依法添加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管理。

3. 责任者:生产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QA检查员。 4. 正文:

4.1添加剂: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营养强化剂、食品用香料、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也包括在内。

4.2 添加剂使用管理责任人制

4.2.1总经理负责签批本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对食品使用负总则, 为公司食品添加剂第一责任人。

4.2.2生产部会同质管部负责食品添加剂选择,制定使用范围和添加量。 4.2.3.物资部会同质管部对食品添加剂共商进行评价,并负责食品添加剂采购,并领导仓库对添加剂的存储管理。

4.2.4物资部负责添加剂采购与保管,物料部经理为采购与保管第一责任人。采购时应执行《采购管理制度》,并建立供方资质档案。进货时查验并索取该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有效的检验合格的证明等相关资料。采购食品添加剂应当优先使用有生产资质的生产企业的产品。采购的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和包装。标签、说明书应当具有《食品XX法》的有关内容以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复配食品添加剂产品标识中应有各单一品种食品添加剂的通用名称及含量。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与载明的内容不符,不得采购和使用。

4.2.5 物资部下设仓库负责对食品添加剂入库初验与保管,工作时应严格执行《仓储存管理制度》。

4.2.6. 质管部负责食品添加剂的复验,质管部经理为食品添加剂的复验第一责任人。

4. 2.7生产部及下设生产车间负责执行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如实填写《配料记录表》,生产部经理为食品添加剂使用第一负责人。 4. 2.8生产部、质管部、物资部等部门建立食品添加剂采购、验证、保管、配料、使用的作业指导书。

4.2.9生产部、质管部、物资部及下设的车间、仓库在食品添加剂采购、验证、保管、配料、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采购管理制度》、《食品原料及包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仓库及产品储存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4. 2.10食品添加剂采购、验证、保管、配料、使用等相关责任人应学习掌握《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等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及《食品XX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与各自岗位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 4.3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

4.3.1生产部及车间在使用食品添加剂时,应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及食品监督部门、门相关公告的要求,产品配方须经公司质量负责人审核批准。对复合食品添加剂,应确认其组成成分、使用范围,用量符合有关规定。

4.3.2 食品添加剂进行编号,并在包装、容器上进行标识。添加剂须经验证或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并投入生产使用。仓库及生产车间在发放、使用食品添加剂前应对其标识进行检查,确认与配方相符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得发放、使用无标识、标识不清、标识不符合要求及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可疑添加物的,要停止使用,及时公司质管部及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3.3食品添加剂应按规定范围和使用,防止超范围或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在生产过程中操作人员要认真实填写《配料记录表》(参见表1),做好使用记录,注明产品名称、规格、用量、使用日期、操作人员以及使用食品添加剂应注意的事项等,配料表及使用记录保存三年。

4.3.4在生产条件和管理程序可行的情况下,同一批次产品应使用同一批次的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按照规定在产品标签中如实标明。 4.3.5食品添加剂使用有要求的配料应有的配料间,并配备有专用计量器具及工具、容器。

4.3.6 食品添加剂应专库或专区(柜)存放,专人管理,妥善存放,不得与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混放,不得随意取用。出入库要做好入库与出库记录;库房应用通风、防潮设施。

4.3.7用于添加剂的计量器具精度应符合要求,要对计量器具进行校对,并在检定/校准有效期内使用,保证计量精确,保证不超量使用添加剂。用于添加剂的工具、容器应使用无毒、无异味的材料制成,并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十六) 食品生产过程防污染、变质管理制度SMP-SC-011(00)

1. 目的:规范食品生产过程防污染、变质管理,防止污染及交叉污染,确保产品质量。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食品生产过程防污染、变质管理。

3. 责任者: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质量安全管理,质管部监督并制度执行。 4. 正文:

4.1 产生污染的原因:

4.1.1 原辅料:购进的原辅料本身质量不好,或在运输、贮存、检验取样、配料过程中造成污染。

4.1.2 内包装材料:用于生产的直接接触食品的内包装材料,不符合卫生要求或在使用前消毒不彻底或消毒后存放条件不符合卫生标准,放置时间过长等造成污染。

4.1.3 设备与容器:设备与容器表面不光洁、平整,材质不稳定,选型与生产不配套,维修、保养不及时,生产结束后未进行清洗或清洗不彻底等造成污染。

4.1.4 环境影响:生产环境如空气中微生物粒子过多,洁净度不符合要求,车间地面、墙壁、天花板等不平整、易脱落、长霉、消毒不严格等,均有可能造成药品污染。

4.1.5 人员:操作人员未健康证上岗,未按要求穿戴符合要求的工作服,未按工艺规程或岗位操作规则要求操作。

4.1.6 生产过程:生产中敞口生产,密闭不严,管道中有死角,生产时间过长,清场不彻底,操作不当等均有可能造成食品污染。

4.3 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的措施:

4.3.1在分隔的区域内生产不同品种的食品。

4.3.2采用阶段性生产方式(在共用产品的生产区内,在一段时间内集中生产某一产品,再对相应的共用生产区、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彻底清洁,更换生产另一种产品)。

4.3.3设置必要的气锁间和排风;空气洁净度级别不同的区域应当有压差控制。

4.3.4生产保证洁净区空气洁净度;应当降低未经处理或未经充分处理的空气再次进入生产区导致污染的风险。

4.3.5在易产生交叉污染的生产区内,操作人员应当穿戴该区域专用的防护服。 4.3.6采用经过验证或已知有效的清洁和去污染操作规程进行设备清洁;必要时,应当对与物料直接接触的设备表面的残留物进行检测。

4.3.7消毒使用国家规定的消毒剂(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消毒),空间消毒使用的紫外灯在上班前开启30分钟后关闭,工人才准进入车间工作。

4.3.8采用密闭系统生产。

4.3.9干燥设备的进风应当有空气过滤器,排风应当有防止空气倒流装置。 4.3.10生产和清洁过程中应当避免使用易碎、易脱屑、易发霉器具; 4.3.11食品各工序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4.3.12生产前应确认无上批生产遗留物,加强清场管理,生产结束后要对车间进行彻底清场。

4.3.13严格原辅料购进责任制,每次进料后,质管部要严格检验原辅料质量,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严禁进入生产程序。

4.3.14对成品的内包装材料使用前进行检验,必要时进行严格的消毒,合格后使用。

4.3.15选用材质稳定的设备与器具,加强设备与器具的购进、维修、保养管理;生产时设备、容器应标明产品名称或物料名称、批号、数量、状态等。

4.3.16车间生产过程中要使用清洁卫生、消毒过的管道、设备和工具,严禁不经消毒在生产中使用,生产后及时对管道、设备、使用前对容器进行彻底清洗,消除残留物,并做好清理记录。设备长期停用时,应将设备设施清洗消毒清理。

4.3.17保持环境整洁,按制度规定打扫生产车间卫生、消毒,按生产区或生产洁净区等级的要求控制生产间的人流量、工作人数和活动频次。

4.3.18操作工必须经过认真培训,严格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保证对设备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操作工对所使用设备要做到四懂(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会(会使用、会维修、会排除简单故障)。

4.3.19维修工对设备负有使其正常运转的责任,要定时上岗检查,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处理。

4.3.20操作工发现设备运转不正常,应立即停车检查,及时反映,在紧急情况下

应采取有效措施,并报班长和通知有关人员,同时做好运行记录。

4.3.21不定期的对设备的保养维修和清洗消毒进行检查评比,好的表扬、坏的批评,问题严重的要给予经济处罚。

4.3.22每年对操作人员健康检查一次,不符合要求的,及时调离操作岗位。加强工作服的清洗消毒和穿戴管理。

(十七) 生产过程(关键点)控制管理制度SMP-SC-010(00)

1. 目的:规范生产过程(关键点)控制管理,使生产过程协调有效进行,确保产品质量。

2. 适用范围:本制度生产过程(关键点)控制管理。

3. 责任者:生产部、行政部负责生产过程质量安全管理,质管部监督并制度执行。

4. 正文:

4.1生产过程(关键点)控制管理要求

4.1.1生产部协同质管部根据产品、工艺特点,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及食品质量安全要求,确定生产关键质量控制点,制定工艺作业指导书,并实施控制要求。

4.1.2生产人员应持《健康证》上岗,并严格遵守《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搞好工人卫生、规定规程进行清洁、消毒、更衣、进出洁净,操作时穿戴符合要求的工作服。

错误!链接无效。生产前,生产部应合理安排生产计划,生产车间要做好生产现场的整理、清扫、清洁和消毒等工作;行政部定期对厂区内环境、生产部及生产车间定期对生产场所和设备及设施卫生清洁情况进行自查,并保存自查记录,使食品生产过程环境卫生达到要求,为生产优质产品创造条件。

4.1.4每批产品开始生产前,QA检查员应检查工作间的清洁状况,各种表面应洁净、无粉尘、无积水,无与即将生产的产品无关的物料、文件、记录、标签或标示物,经QA检查后签发的《清场合格证》仍在有效期内。

4.1.5 设备、容器用具使用前,QA检查员应检查、复核其清洁状况,确认清洁、无异物,经QA签发的《清洁合格证》仍在有效期内。

4.1.6设备、容器、用具使用后,应贴挂《待清洁》状态标志,在规定期限内按照相应清洁规程进行清洁。清洁后通知班长及QA检查员进行检查,检查合格,贴挂

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管理制度名称 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管理制度 生产和质量工作人员资格能力的规定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岗位职责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设备清洗管理制度 厂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生产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设备卫生管理制度 物料卫生管理制度 采购管理制度 仓储管理制度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食品生产过程防污染、变质管理制度 生产过程(关键点)控制管理制度 质量方针及质量目标 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过程检验管理制度 文本编号 SMP-RY-001(00) SMP-RY-002(00) SMP-RY-003(00) SMP-RY-004(00) RES-RY-001(00) SMP-SB-001(00) SMP-SB-013(00) SMP-WS-001(00) SMP-WS-002(00) SMP-WS-003(00) SMP-WS-012(00) SMP-WS-013(00) SMP-WL-001(00) SMP-WL-002(00) SMP-SC-005(00) SMP-SC-011(00) SMP-SC-010(00) SMP-QA-001(00) SMP-QA-003(00) SMP-QA-004(0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出场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委托检验管理制度 关键质量控制点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召回管理制度 产品标识管理制度 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纠正与预防措施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制度 化验员管理制度 实验室卫生管理制度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厂房设施维修保养管理规程 厂房防虫、防鼠管理规程 产品销售管理制度 食品运输过程防污染、变质管理制度 文件分类管理制度 文件编制管理制度 文件编码管理制度 SMP-QA-005(00) SMP-QA-006(00) SMP-QA-007(00) SMP-QA-008(00) SMP-QA-009(00) SMP-QA-010(00) SMP-QA-011(00) SMP-QA-012(00) SMP-QA-016(00) SMP-QA-014(00) SMP-QA-015(00) SMP-QC-010(00) SMP-QC-001(00) SMP-QC-002(00) SMP-CS-001(00) SMP-CS-001(00) SMP-xS-001(00) SMP-xS-002(00) SMP-WJ-001(00) SMP-WJ-002(00) SMP-WJ-003(00)

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一) 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管理制度SMP-RY-001(00)

1. 目的:设置公司机构,并明确其职责。

2. 适用范围: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及组织结构图编制。 3. 责任者:公司所有人员。 4. 正文:

4.1 湖北康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在董事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生产、质量、经营等日常工作。

4.2 公司共设生产部、质量管理部(简称质管部)、物资部、行政部、财务部、销售部;生产部下设生产车间,质管部下设中心化验室。生产部负责生产、设备管理工作;生产部经理为公司生产负责人。质管部负责质量管理、产品放行、食品注册及GMP认证等工作;质量部经理为公司质量负责人。行政部负责公司人力资源、安全、后勤管理等工作,物料部负责物料采购及仓库储运工作,销售部负责公司产品的销售工作,财务部负责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生产负责车间落实具体的生产任务,化验室负责物料、产品检验工作。各人员及部门职责详见《岗位职责》。

4.3 管理原则

4.3.1 总经理确定公司的工作目标、方针、政策,下达公司工作计划;各管理层按照责权范围层层落实、层层管理、层层考核。

4.3.2 由上至下:可能越级检查,原则上不准越级指挥与越级报告(紧急情况或现场办公会除外);每层负责人负责考核相邻下层负责人,同时对本层以下(含本层)整体工作业绩负责。

4.3.3 由下至上:每层负责人对相邻上层负责人负责;在绝对服从的前提下有意见和建议必须书面上报。

4.3.4 同一层次:同一层次负责人应先相互协调,有分歧时由同一部门直接负责人裁决;不同部门的由各自直接负责人协商,若仍然有分歧,最后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裁决。

(二) 生产和质量工作人员资格能力的规定SMP-RY-002(00)

1. 目的:对生产、质量管理等关键岗位人员的资格与能力作出规定,确保关键

岗位人员的资格与工作能力符合要求。

2. 适用范围:公司关键岗位人员的招聘、任命与定岗。 3. 责任者:公司各级管理人员。 4. 正文: 4.1 4.2

总经理:大专及以上学历,35岁以上,有五年以上的企业管理经验。 质量负责人:食品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熟悉食品质量管理与

生产管理法律法规,有三年以上的质量管理经验

4.3

生产负责人:食品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熟悉食品生产法律法

规,有三年以上的生产管理经验。

4.4

物资部经理: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熟悉食品物料采购与储运管理法律法

规,有一定的采购管理经验。

4.5

销售部经理: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熟悉食品销售管理法律法规,有一定

的采购及销售管理经验。

4.6 作经验。

4.7

车间生产主任: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熟悉本车间工艺操作规程及设备行政部经理: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熟悉人力资源工作,有一定的后勤工

性能,经过培训合格后任职。

4.8 经验。

4.9

化验员: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经过化验知识培训合格。

计量管理人员: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熟悉各工段计量指标,有一定工作

4.10 仓库员: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有一定的仓库工作经验。 4.11 车间质量监督员: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有三年以上质量监督管理经验。 4.12 采购人员:初中及以文化程度,熟悉食品物料采购管理法律法规及原辅材料采购标准,有一定的采购经验。

4.13 电工: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有资格证,且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4.14 操作工:身体健康,初中及以文化程度,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刚。 4.15 维修工:初中及以文化程度,熟悉食品机械,能熟练操作切割焊工具,有三年以上机修工作管理经验。

4.16 财务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会计专业,3年以上企业财会管理经历。

(三)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SMP-RY-003(00)

4.17 1. 目的:对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作出规定,确保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符合要求,保证食品质量。

4.18 2. 适用范围:公司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操作人员与管理人员。 4.19 3. 责任者:公司全体人员。 4.20 4. 正文:

4.21 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至少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4.22 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

4.23 行政部负责制定每年健康体检计划,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每一次体检情况都要汇总,建立人员体检台帐,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参见表1)。

4.24 “五病”( 痢疾、伤寒、甲型或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待病患者身体恢复健康,经体检合格方可上岗,患病情况及体检结果录入档案。

4.25 凡患有“五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直接接触食品的生产岗。 4.26 生产部及车间日常工作中发现员工健康异常时,应及时报行政部,由行政部填写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上报日期、健康异常员工姓名、症状、处理意见及结果。

4.27 从事食品生产的人员身体不适时,要主动报告。

4.28 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或调离接触直接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如: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4.29 健康档案要集中档案室管理,按编号顺序存放。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不得随意调动或转借。

4.30 健康档案的内容应包含以下内容:

4.30.1每个人的健康状况和历次健康体检的原始材料。

4.30.2.患有传染病的员工康复后,须有指定医院所出据的体检证明。 4.30.3.患有传染病的员工离岗去向原始资料。

4.31 4.11健康档案应及时收集、及时记录、统一编号、归档保管,健康档案

(三)现场评价。必要时(如采购物资连续出现不合格或质量不稳定时),应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评价。现场评价除核实本条第(一)款所列各项资料的真实性外,还应对供应商生产现场、质量保证能力、检验能力进行验证。

4.9

物料部协同质管部开展供应商进行评价。

4.10 经评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企业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批准后,确定为合格供应商。质量部应建立合格供应商台帐(参见表2),并将合格供应商目录发给物料部等相关部门。

4.11 食用农产品的合格供应商及提供的农产品,应按照《湖北省实施<中华共和国农产品质量XX法>办法》提供相应资质证明材料;供应其他原料合格供应商还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仅针对已纳入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否则不得列为合格供应商。

4.12 物料部负责尽量收集供应商的相关资料,每年应定期对现有的合格供应商开展评价,评价内容包括质量安全稳定性、物资交付及时性、服务情况以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的有效性等,以验证供应商的供应能力或服务能力是否能满足本公司的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应让其退出供应资格。

4.13 物资部负责人根据生产计划和库存数,编制采购计划,由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员进行采购。

4.14 采购员根据批准《采购计划》和《采购单》按照采购物质的技术指标在合格的供方进行采购。

4.15 对批量进货的,需与供方签定合同,合同中要注明品种、数量、价格、技术指标、交货期、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盖上单位等,经经理批准后生效。 4.16 采购物资进厂后,应存放在指定地点,并做好标识。 4.17 采购物资验证或检验。

4.17.1采购物质初验。物资部采购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后,应及时通知仓库,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入公司时,仓管员必须核对确认到货名称、规格、数量,确保与送货凭证(单)和订货合同一致,票、物相符,且确认包装符合要求且无损坏后,否则,不接收。符合接受条件的,接收后遵守《食品原料及包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填写《到货通知单》(参见表3),报质量管理部门进行检验/验证。

4.17.2采购物质复验。质管部对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及包装材料,除查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外,食品原料(不包括食用农产品)还应查验其

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还应查验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不得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化验室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认真做好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能入库,由物资部处理。

4.17.3采购设备验证。采购的食品生产加工设备,应在合同中明确与食品接触材料的技术要求,设备验收时,应对设备性能及重要部位的材质进行验证。

4.18 采购物质入库。经检验/验证合格的采购物资,由质量管理部出具《采购物资检验/验证结果通知单》(参见表4),通知仓管员予以入库;仓管员填写《采购物资出入库台账》(参见表5),并按批次(编号)挂牌标识,分类存放。 4.19 让步接收。经检验/验证不合格的采购物资,应做退货或让步接收处理。退货的,有应有完整的退货证明文件;让步接收的,其不合格项目不得涉及质量安全指标,且应经质量负责人批准。 4.20 紧急放行。

4.20.1对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而须先投入使用的采购物资,由生产部根据生产需要提出申请,企业负责人批准后予以紧急放行,仓管员填写《采购物资出入库台账》并加备注。紧急放行物资应单独堆放,按批次(编号)挂牌标识并加挂“例外转序”标识牌。

4.20.2对紧急放行物资,质管部仍需按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抽样检验。检验不合格的,应立即通知生产车间停止使用,库存部分报质量负责人批准后,作退货/让步接收处理。所生产的成品、半成品,应予以封存,待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销售或转入下道工序;检验不合格的,应采取返工、销毁等方式处置。

4.21 仓管人员应建立进货台账(参见表6),如实记录每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物质的名称、规格、数量、批次、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4.22 采购、仓库、质量管理等相关管理部门与人员应妥善保存进货票据、合格证明文件及进货台帐等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十四) 仓储管理制度SMP-WL-002(00)

1. 目的:为规范食品和食品原料、包装材料等相关物料及产品贮存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食品XX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物料(食品原料、包装材料)、产品贮存管理规定。 3. 责任者:仓库管理人员。 4. 正文: 4.1

仓库管理的一般要求

4.1.1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设原液体辅料库、固体原料库、内包装材料库、外包装材料库、标签库、成品库、不合格品库。

4.1.2 仓库求通风、干燥、明亮、整洁、通畅,地面平滑无裂缝,保持通风、干燥,做到防潮、防霉变。储存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

4.1.3 仓库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灭虫灯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及其它小动物进入的设施及防尘设施。

4.1.4 仓库区严禁烟火,配置适量的消防器材。

4.1.5 原辅料、半成品、成品应专库(区)专用,不得混放;固体原辅料与液体原辅料要分开存入; 过敏原及转基因原料应专区存放;食品添加剂应专区(专柜)存放,专人管理;有异味或易吸潮的,应分库存放或密封保存。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4.1.6 原辅料、半成品、成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洗涤剂、消毒剂、化学试剂等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等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4.1.7 原辅料库、包装材料及成品库均要以黄色、绿色及红色围栏、绳索或划线区分设置“待检区” 、“合格品区” 、“不合格品区”并分别挂上“待检(黄色)”、“合格(绿色)”、“不合格(红色)”状态标示牌,按标示牌分类存放。

4.1.8 原辅料、成品等物料应分类堆放整齐,并按不同品种、规格及批号分别存放,进行必要的隔离和标识。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物品分批号(批次)存放,堆码在同一组的同一货位上。外包装的品名标签做到对外,便于检查,防止混乱。

4.1.9 已入库的物品在同一品名、批号、规格的物品的最前一个墩位挂上“货位卡”,写明品名、规格,入、出库时间,结余数、做到账、卡、物三者相符。

4.1.10 原辅料、成品等物料应与地面、墙面和屋顶保持一定距离(10cm以上),且留有必要的通道。

4.1.11 能上架的原辅料、成品等物料最好上架贮存,一般应上轻下重,以保持货架稳固。不能上架的物品,按规定的区域堆放。外观相似的产品避免相邻摆放,摆放要便于清点和搬运。

4.1.12 仓库堆放的原辅料、成品等物料,应按各物品外箱规定堆放,其堆放高度以不损伤物品、不使货架变形为宜。不得将物品堆积、挤压存放。

4.1.13 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4.1.14 仓库按储存温度要求分为常温库和阴凉库、冷库。常温库:温度0~30℃,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阴凉库:温度0~20℃,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冷库:温度2~10℃。

4.1.15 物料及产品济源按照说明书及质量标准规定条件储存。对温、湿度有特别要求的原辅料及成品仓库,应配备温、湿度表,库房温度、湿度应符合存放要求。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定期除霜(不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4.1.16 按物品的分类建立台账。账、卡、物应一致。

4.1.17 仓管员应定期检查,查看库存物品,并做好物品的定期盘点工作。盘点或日常检查中发现变质和过期物品或其它有异常时,应予隔离、标识、应及时报告或处理,并做好记录。

4.2

原辅料、包装材料的管理。

2.1 物资部采购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后,应及时通知仓库,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入公司时,仓管员必须核对确认到货名称、规格、数量,确保与送货凭证(单)和订货合同一致,票、物相符,且确认包装符合要求、无损坏后接受,否则,不接收。符合接受条件的,接收后遵守《食品原料及包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填写《到货通知单》,报质量管理部门进行检验/验证。

2.2 经检验/验证合格的物料,由质量管理部出具《采购物资检验/验证结果通知单》,合格的原料仓管员办理入库手续,填写《采购物资出入库台账》。

2.3 让步接受与紧急放行的物料,按《采购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2.4 合格的物料料应在规定区域堆放,挂牌标识。标识应明显、清晰、准确,其内容包括品名、批次、批量、入库日期等信息。

2.5 原辅料应按先进先出、保质期限先到先领用的原则领用。对生产所需物料,由生产部根据生产计划,填写《领料单》(参见表1),经生产部负责人批准后到仓库领取。仓管员根据《领料单》办理合格物料的发放与出库手续并做好记录。发旆的物料数目及质量由发货人员和领取人员双方共同确认。原辅料出库后,仓管员在出库《领

料单》上签字。

2.6 每批出库的同种物料,应尽可能为同一批次,并能清楚体现品名、批次等信息。

2.7 车间剩余的合格物料需退回仓库的,领取人员将需退回仓库的物料的品种、规格、数量填写在《退货通知单》上,注明退货原因,经仓管员确认后退回仓库存放,并作好“退货”标示,必要时通知质管部查验。

2.8 不合格物料及时存放在不合格品库,做好标识。需要退货给供应商的,采购人员将需退货的不合格品先告知供应商,待供应商送货时,仓管员如实填写退货单,注明原因,由供应商确认签收。

4.3

成品管理

4.3.1 成品入库时,仓管员应检查包装是否完好,确认数量后签名,安排入库。入库人员如实在成品入库单上填写当天生产的品种、规格、数量,仓管员确认后在成品入库单上签字。成品凭检验合格报告办理入库手续。

4.3.2 成品应按食品品名、规格、生产批次分别堆放,标识清楚,防止包装损坏或不同批次的产品混放。

4.3.3 仓管员应按先进先出原则办理成品出库手续,并检查外包装质量。至少15天要对仓储物资经常检查一次,清点数量,巡检内容为:状态标示是否正确;物料码放、垛距是否符合要求;帐、卡、物是否一致;物品包装是否完好;外观是否无异常;仓库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发现异常要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或报告。

4.3.4 仓管人员要严格出入库手续,对当日成品的出入库及时登记、入账(参见表2),日清日结,定期盘点,保证账物一致。(1)每月对库存物品进行一次盘点并填写好盘存报表。(2)每半年,年末要求对所有库存的物品彻底盘点一次,并按要求填好盘存报表。年未盘点有财务、供应、仓储等方面的员工一起彻底清点。(3)不论月度盘点,发现帐、卡、物不相符,应及时查清,若无法清查应如实汇报,以便及时正确处理。

4.3.5 销售人员应建立销售台账(参见表3),如实记录每批出厂成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次、检验报告编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

4.3.6 相关人员要妥善保存出入库台账、销售台账及相关销售票据,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意后方可代用。

4.3.5 认真做好润滑工作的五定工作:“定点、定时、定质、定量、定人”。 4.3.6 其它规定见《设备润滑管理制度》。 4.4检查与考核

4.4.1 生产部负责对公司主要生产设备、动力设备及检测、试验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及日常的业务指导,要认真进行考核。

4.4.2 使用部门要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正确使用设备,精心维护,计划维修、科学管理,安全运行,保持和提高设备的完好率。

4.4.3 设备的完好率检查与考核由实施,设备完好率是设备的使用、维修、管理的综合反映,每年结合设备普查,统计、分析和考核设备的完好率。

4.4.4 主要生产设备完好率应在85%以上(复杂系数≥5的设备) 主要生产设备完好台数

主要生产设备完好率= ×100%

主要生产设备总台数

4.4.5 完好设备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a) 技术性能合格; b) 结构状况良好。

(七) 设备清洗管理制度SMP-SB-013(00)

1、目的:制订生产设施、设备、工具、容器的清洗、消毒管理制度,加强生产设备管理,强化清洗消毒制度的贯彻执行,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必要的污染和对产品质量产生的不良影响,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的实施。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产品质量形成过程中所接触的各种生产设施、设备、工具、容器的清洗消毒管理。

3、职责:

3.1 生产部制度各种生产设施、设备、工具、容器的清洗及消毒操作规程 3.2生产车间负责该制度的实施。

3.3质量监督员负责对该制度实施的监督。 4、内容:

4.1生产设施的清洗、消毒。

4.1.1凡在生产中使用的各种设施都必须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清洗和消毒,清洗和消毒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实行分区或分机包干。车间负责人要经常检查该工作的落实情况。

4.1.2 对生产设施清洗、消毒的要求

所有生产设施都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不允许出现带“病”工作的现象,所有设施都要满足《食品生产许可证细则》和食品生产的卫生要求,需要定期消毒的设施都要定期消毒。

4.2生产设备的清洗、消毒

4.2.1 生产设备的清洗、消毒工作要由专人负责,并标牌明识。对于与原材料直接接触的生产设备要重点做好清洗、消毒工作,特别要注意机内残留物,如有,必须清洗干净,才能开机。

4.2.2 要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修保养,保持生产设备的正常状态。生产设备上不允许存在污垢、锈点、灰尘等现象。

4.3容器的清洗、消毒

容器要保持干净,定期刷洗,定点妥善存放,不允许乱扔乱放,容器刷洗后,必须使用消毒液进行消毒,并用清水冲刷干净。

4.4工具的清洗、消毒

凡与产品直接接触的工具,必须经过清洗、消毒后才能使用,使用的各种工具都应按规定使用,专具专用。使用后的工具经清洗后放在指定的地点。

4.5各消毒池的消毒液每三天更换一次。

4.6生产车间的清洗消毒每次生产前后都用消毒液清洗一次。 4.7工作衣要求清洁卫生,每周清洗一次,特殊情况随赃随洗。 4.8 清洗及消毒必须严格遵守各相关清洗与消毒操作规程。 4.9记录

对于食品质量有直接影响的设施、设备、工具、容器等在清洗、消毒后,操作人员应做好记录,车间负责人对记录经常进行检查。 (八) 厂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SMP-WS-001(00)

1. 目的:使厂区环境卫生符合规范要求,确保生产质量。 2. 适用范围:厂区环境卫生管理。 3. 责任者:全体员工

4. 正文:

4.1厂区布局合理。生产区和生活区应明确划分区域,有效隔离,生产区设置的检验室应与生产区分隔,生产区内不得饲养家禽、家畜。厂区卫生要求如下:

4.1.1厂区应保持清洁卫生。生产所产生的垃圾、污物应定点存放,做到日产日清;应定期或在必要时对厂区进行除虫灭害,防止鼠、蚊、蝇、昆虫等集聚和孳生。对已发生污染的场所,应采取措施,予以清除,加以控制和消灭,防止蔓延,避免污染食品。对厂区环境进行清洁应有记录(参见表1)。

4.1.2厂区应硬化,厂区内主要路面应采用便于清洗的混凝土、沥青或其他硬质材料辅设,路面平整,清洁、通畅、不积水,不起尘,其他地面应绿化。

4.1.3排污(水)管道应通畅,厂区内垃圾、污物收集设施应为密闭式,并定期清洁,不孳生、集聚蚊蝇,不散发异味;污水排放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4.1.4厂区消毒。使用各类杀虫剂或药物,应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人员中毒及造成食品、设备、工器具污染。

4.1.5生产区布局合理。公司的生产设备、工艺要有机结合,满足工艺和质量安全要求,物流通道和人流通道分离,原辅料、半成品、成品分区存放或隔离,杜绝交叉污染。

4.2 厂区内环境卫生要以全体员工自觉维护为主,专职清洁工清扫为辅。 4.3 厂区内禁止吸烟,禁止乱扔杂物,在厂区内要有明显的警示牌。 4.4 厂区内每天都应有清洁工清扫厂区路面、除杂草,管理卫生设施。 4.5 厂区内设置垃圾中转站要远离生产生活区域,生产生活和办公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应采用有效的隔离措施运到公司垃圾中转站,再由环卫部门每星期一次负责运送至厂外垃圾区。

4.6 厂区外不得存放生产用料,自行车、机动车存放于指定位置。 4.7 土地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将渣土,废砖、杂物外运。

4.8 各部门内部卫生由各部门自行负责,每天都要保持地面、墙面、门窗、楼道清洁。

4.9 厂区内下水道要保持通畅,做到明沟见底、暗沟加盖、沟内无废液积留,无蚊蝇滋生之地。

4.10 各部门洗手间及公司公用洗手间要加强管理,指定专人负责保持其清洁。 4.11 公司清洁工应每天巡视公司周围,发现污染源及时清除。

(九) 生产场所卫生管理制度SMP-WS-002(00)

1. 目的:规范一般生产场所卫生管理,防止污染及交叉污染。 2.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整个生产场所。

3. 责任者:该生产场所全体员工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4. 正文:

4.1一般区环境卫生

4.1.1要随时保持整洁,暗沟通畅、不准有垃圾、积水、杂物,车间内设备、管道见本色,地面、门、窗、墙壁、天花板、灯罩应清洁无尘、无污迹、霉斑、无不清洁死角,要定时清洁,必要时应对地面、墙壁、设备、管道、排水、地漏、地沟等进行彻底清洗和消毒。

4.1.2车间内的更衣室、工间休息室等公共场所,同样要应经常整理和清扫,必要时进行消毒,以保持其清洁。

4.1.3生产中所有的设备、容器、用具、工作台等要保持干净,在上班前、后必须清洗或清洁干净,并定期进行消毒清洗,工作结束后要求分类摆放整齐。

4.1.4灭蚊灯、挡鼠板、捕鼠器、紫外消毒灯、防尘设施等,必须保证能正常工作,并按要求使用。非车间工作人员不得私自进入生产区,经批准进入生产区人员及工作人员进入一般生产区时,必须按要求更衣,应随手关门,防止蚊、蝇、虫进入。

4.1.5人员进入一般生产区要穿与其相应的工衣、工鞋、帽。工衣,拉链应拉到位;工鞋应穿上,不能当拖鞋穿;工作帽应将头发遮住。

4.1.6个人物品应放置一般区各人的更衣柜中,非生产用品不得带入生产区,工作间内不得吸烟、闲聊、喧哗、唱歌、吹口哨、抽烟、吃东西、看报、睡觉或做其他与生产无关之事,并保持相对安静。

4.1.7任何入厕人员均应换鞋入内,自觉冲净排泄物。生产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地漏和厕所卫生,保证按程序清洁地漏,保证厕所清洁、无异味。

4.1.8生产车间和其它场所的废弃物,要放在专用的废弃物容器中,不得随地丢弃,及时清理出车间及出厂,废弃物存放的容器及场地应及时清洗消毒。

4.1.9一般生产区用清洁工具应按要求使用,清洗及存放。按《一般生产区用清洁工具管理制度》操作。

4.1.10人流、物流分开,人员、物料应从规定的通道进入一般生产区,不得穿行。 4.2一般区工艺卫生

4.2.1 一般生产区应随时保持良好的卫生状态,窗明、工作台亮、六面光。 4. 2.2物料及其它物品应从物流通道进入车间,进入一般生产区前要清洁其外包装。

4. 2.3物料、中间产品、成品、生产器具等应存放在规定区域,堆放整齐,并且应有明显的状态标志。一般生产区内批生产完毕、更换品种、批号时要及时清场。

4. 2.4 生产区内不合格品及报废品要及时处理。

4. 2.5厂房、设备、排水系统、废物排放系统和其他机械设施,必须保持良好状态。在正常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修。

4.3洁净区环境卫生

4. 3.1除符合一般生产区环境卫生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各条要求。

4. 3.2保持洁净区天花板、墙壁、柜面、桌面洁净,并能耐受清洁剂、消毒剂清洗、消毒。

4. 3.2 洁净区各缓冲间、传递窗门不得同时打开。

4. 3.3 进出洁净区各房间应随手关门,应尽量减少进出洁净区次数。 4. 3.4 非洁净区工作人员不得私自进入洁净区,经批准进入洁净区人员及工作人员进入时应按规定进入。

4. 3.5 洁净区内操作动作应尽量平稳,幅度应尽量小,应减少不必要的活动及交谈。

4. 3.6 洁净区内不得使用发尘材料制作的容器、用具。容器、用具必须按规定程序清洁,消毒后进入洁净区。

4. 3.7 洁净区操作间不设壁架、橱柜。

4. 3.8 进入洁净区的物料,应通过物流通道,进入物净间,在物净间脱去外包装,不能脱外包的物料,应用75%乙醇擦拭外表后,经缓冲间进入洁净区。

4. 3.9 洁净区不得使用由发尘材料制作的办公用品,进入洁净区的办公用品须经传递窗消毒后,才能进入。

4. 3.10 洁净区不得安排三班生产,每天必须留有充足的时间用于清洁、消毒。 4. 3.11 洁净区清洁工具的使用、清洗及消毒按《洁净区用清洁工具管理制度》 4.4 洁净区工艺卫生

4.4.1 洁净区除达到一般生产区工艺卫生的全部要求外还必须达到以下方面的要求。

4.4.2 对空气洁净度的要求见《洁净厂房管理规程》、《洁净厂房温湿度监控规程》。

4. 4.3 生产过程的要求

4. 4.3.1 生产工作开始前,必须在净化空调系统开机运行30分钟后检查温、湿度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

4. 4.3.2 洁净区的清洁一般必须在工艺操作结束后进行,如有必要,应在生产前再次进行清洁。工艺生产必须在净化空调系统开机运行达到自净状态以后方可开始进行。

4. 4.3.3 对于进出洁净室人员要严格控制和监督,非洁净区人员不得入内。严格控制洁净区人数,对进出洁净区的人员及时间要执行登记制度。

4. 4.3.4 不允许未穿洁净服人员进入洁净区。洁净室内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动作要稳、轻、少,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活动和交谈,以免造成过多的积尘、产尘及空气污染。

4. 4.3.5 更换品种(或每日工作结束后)必须将顶棚、墙面、地板(或窗户)、台面、工具擦拭干净,采取消毒措施。接触药物的容器、器具洗涤干净后消毒后使用。

4. 4.3.6 洁净区操作人员,随时检查温湿度,如未达到要求,应及时与空调机组操作人员联系,使用洁净区温度控制在18℃~26℃,相对湿度控制在45~65%。

4. 4.4 洁净区空气要定期用消毒剂消毒,尽量使用二种消毒剂,定期轮换使用,防止耐药菌的出现。

4. 4.5为确保洁净区的净化环境, QC每月对各车间洁净区沉降菌数检测一次,QA每三个月对各车间洁净区尘埃粒子数检测一次。

4. 4.6 要加强对洁净区地漏的清洁消毒管理:每次清场按其清洁标准消毒操作程序清洁,洁净区内生产必须用洁净消毒器具。

4. 4.7 洁净区内不得存放杂物、废弃设备、废弃物及非生产物料。

4. 4.8 人员、物料、器具等必须按规定程序净化方可进入洁净区。物料、器具等进入车间的物料、物品应经物流通道经脱外包并清洁后进入。容器、用具使用、洗涤、存放按《设备清洗管理制度》等制度及操作规程操作。

4. 4.9 禁止携入以下物品:

4. 4.9.1 未按规定进行净化的物料、容器、工具、仪器等。 4. 4.9.2 未确定为低发尘性的记录笔记用纸、铅笔。 4. 4.9.3不得携带与生产无关的私人物品进入洁净区。 4.5人员卫生

应遵守《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的规定。 4.6除遵守上述规定外,生产过程及物料、物品、中间体、成品存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食品生产过程防污染、变质管理制度》、《生产设备卫生制度》、《物料卫生制度》等相关卫生制度。

(十) 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SMP-WS-003(00)

1. 目的:规范一般从业人员卫生管理,确保人员卫生符合要求、防止污染及交叉污染,保证食品质量。

2.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公司全体食品从业人员。 3. 责任者:公司全体员工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4. 正文: 4.1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必须凭健康证明上岗。具体规定详

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4.2

从业人员卫生培训:新参加工作及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公司

安排的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在职从业人员应定期及不定期进行卫生培训,培训情况应记录。

4.3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

4.3.1进公司人员禁止吸烟和吃食物,更不能随地吐痰

4.3.2人员进入车间应从人流通道进入。进入车间人员必须先洗手、消毒、穿戴符合要求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

4.3.3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澡、勤理性、勤剪指甲,操作时应穿戴符合要求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进入洁净区还须戴口罩;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以免对产品质量造成不良影响。离开工作场地时,必须换掉工衣、工鞋、工帽。

4.3.4操作时手部应保持清洁,操作前手部应洗净,干手用烘手机,注意手消毒,手在清洁消毒以后不再做与工作无关的动作,不再接触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一般不得

裸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食品外包及与设备内表面。如必须时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先应进行消毒。

4.3.5直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4.3.5.1. 开始工作前; 4.3.5.2. 处理食物前; 4.3.5.3. 上厕所后 4.3.5.4. 处理生食物后;

4.3.5.5. 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4.3.5.6. 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4.3.5.7. 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4.3.5.8. 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4.3.5.9. 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4.3.6洁净区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宜再次更换洁净区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洁净区工作衣帽从事与洁净区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4.3.7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生产区。

4.3.8生产内不得有抽烟、饮食及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4.3.9进入生产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4.4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

4.4.1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也可按其工作的场所从颜色或式样上进行区分,如粗加工、烹调、仓库、清洁等。

4.4.2工作服应有清洗保洁制度,定期进行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

4.4.3从业人员上厕所前应在脱去工作服。 4.4.4待清洗的工作服应放在清洗间。 4.4.5每名从业人员应有两套或以上工作服。

4.4.6关于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其它要求详见《一般区工作服管理制度》及《洁净区工作服管理制度》等制度。

4.4 除遵守以上规定外,从业人员还要自觉遵守《生产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十一) 设备卫生管理制度SMP-WS-012(00)

1. 目的:保证设备卫生符合要求,使生产有序进行。 2. 适用范围:设备卫生管理。 3. 责任者:生产部。 4. 正文:

4.1 生产区内设备卫生工作由使用人具体负责,公用设备由设备管理部门指定人员负责。

4.2 生产区内一般设备每次使用完毕,均应按其清洁标准操作程序进行清洁。大型设备按其规定的清洁频次清洁,清洁时不仅要做好外部卫生,更重要的是要做好设备内部卫生。

4.3 凡生产设备均应悬挂相应卫生状态标志。清洁设备为:绿色“已清洁”标牌;黄色“待清洗”标牌。

4.4 设备使用人员负责卫生状态标志的管理工作。 4.5 洁净区和一般生产区设备的清洁工具不可混用。

4.6 做好车间内除吸尘设备的维护和清洁工作,及时更换筛网和滤布等。 4.7 所有设备在清洁、维护后均应做好记录。 4.8 生产区内不得放置废弃设备。

4.9 设备清洗保养所用的润滑剂、冷却剂、清洁剂等不得对药品造成污染。

(十二) 物料卫生管理制度SMP-WS-013(00)

1. 目的:防止交叉污染。

2. 适用范围:适用于物料的卫生管理。 3. 责任者:库房人员、车间物料员。 4. 正文:

4.1 物料入库前应用吸尘器吸取污物,或用扫帚轻扫去灰尘,再用清洁抹布擦干净。

4.2 物料按定置管理要求分区存放,生产所用原料,药用内包装材料要存放在清洁卫生的仓库内。

4.3 物料取料时要有防止污染的措施,取样环境与生产环境一致。

4.4 物料进入洁净区时,在物净间脱外包装,并对内包装进行清洁,用75%乙醇

消毒后方可进入洁净区。

4.5 洁净区内的原辅材料、内包装材料、容器、工具必须放在不影响气流的规定位置。

4.6 物料入库或出库必须用干净防雨彩条塑料布包扎,盖严,防止雨淋。 4.7 生产中多余需退库的原辅料、内包装材料必须密封,防止污染。

(十三) 采购管理制度SMP-WL-001(00)

1. 目的:加强物资采购管理,对采购过程及供方进行控制,确保所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符合规定的要求及生产正常运行。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对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与食品直接接触设备、器具的采购的控制;对供应商及服务商进行选择、评估和控制。

3. 责任者:物料部经理、采购员。 4. 正文: 4.1 4.2 4.3 4.4

物料部负责编制采购计划和采购单,并执行采购作业。 物资部经理负责审核采购清单和采购合同。

质管部负责提供采购物资的技术标准,负责对采购物资的进货验证。 检验员对采购物质按检验规范进行检验,采购员要索取对方有关证明质量

的资料。 4.5 验收。 4.6

根据生产食品及食品加工实际情况,对采购物质进行分类。A类物资为直仓库工作人员根据对采购物资的检验结果,负责对采购物资的进货数量的

接涉及食品质量安全的生产物质,包括主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包装物、生产食品用且与食品接触的设备等,其余为B类。企业应建立明确的A类物质、B类物质台帐。 4.7

A类物资,应进行供应商评价;采购B类物资,可不进行供应商评价,但

每批(件)应有进货查验记录。 4.8

供应商评价内容应包括(参见表1):

(一)索证。采购A类物质,应索取供应商营业执照、属许可制度管理物质的许可证、同批次产品质量合格检验报告。

(二)样品评价。包括图片评价、感观评价、小样检测等。

《已清洁》状态标志。每批生产结束清场后,由QA检查清场应符合标准要求,合格后发放《清场合格证》。

4.1.7生产中使用的计量器具应定期校正,生产人员在使用计量器具前要检查是否有检定或校正合格标志。

4.1.8设备使用人员要定期维护保养设备,生产前操作人员要认真检查设备,一切正常后方能开机。操作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4.1.9食品加工用水的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规定,洁净区工艺用水应符合《中国药典》纯化水质量标准。应定期对水质进行检测,做好检测记录。

4.1.10车间管理人员及现在质监员要做好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控制,未经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得领用;建立和保存食用出库领用记录,对于发现的不合格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应停止使用,并及时向质管部反映。

4.1.11生产人员应严格按照工艺规程和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操作,特别是要加强对生产过程中质量关键控制点的控制,质量关键控制点记录,确保产品生产过程中影响产品质量形成的因素处于受控状态,以生产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投料人员应如实填写《投料记录表》(参见表1),记录所使用原辅料及配料的时间、名称、批次、数量、投料人。

4.1.12成品的包装应在良好状态下使用,防止将异物带进食品,使用的包装材料应完好无。

4.1.13加工物料的设备及盛装物料的容器应贴挂状态标志,表明内容物的品名、规格、批号、数量等,物料容器应密闭,以防止发生污染及交叉污染。

4.1.14在产品包装过程中,应检查产品标示、装量、包装密封情况、标签的印刷、核对批号及包装后成品质量的检查。

4.1.15 检查各工作间的温度及相对湿度,若超过规定范围,应立即通知设备人员进行调整。

4.1.16生产废弃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弃物,应收集于指定的废弃物容器中,按生产废弃物处理规程进行处理。

4.1.17对于违反食品法规、工艺规程、标准操作规程的行为,应及时提醒操作者改正,必要时向主管报告,采取措施预防或避免错误的再次发生。。。

4.1.18发生重大差错或事故时,除立刻要求操作者进行应急处理、暂停操作外,

应向质管部负责人及生产部负责人报告。

4.1.19因设备、停电或其他原因中断生产时,该批产品要视情况分别处理,产品经在加工后可达到合格标准的,允许再加工;产品经过再加工无法达到合格标准的,按不合格品规定处理。

4.1.20生产过程中,要如实记录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情况,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4.2生产过程管理考核办法

4.2.1质量管理部负责人为生产过程质量考核组长,负责组织生产过程质量的考核和评价。

4.2.2各部门主管为考核小组成员,负责生产过程质量的具体考核和评价。 4.2.3生产过考核

4.2.3.1人员卫生考核:1)检查岗位操作人员着装是否干净整洁,是否按要求穿戴工作衣、工作帽;2)检查岗位人员的个人卫生,是否留长指甲、穿拖鞋、带首饰,是否保持个人清洁,勤洗头勤洗澡勤换衣。3)检查岗位人员的洗手消毒和工作中的动作行为,进出车间时,是否按要求更衣、洗手消毒,是否有在车间内吸烟、吃零食、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

4.2.3.2 环境卫生考核:1)检查工作场所的环境状况,是否有与工作无关的杂物、蜘蛛网、苍蝇蚊子蟑螂等昆虫;材料及产品摆放是否有序; 2)检查工作场所的清洁消毒情况,是否按照规定的消毒方法和频次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是否按时开启紫外线杀菌;

4.2.3.3 生产设备运行状况的考核:1)考核设备操作员是否按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正确使用。是否按规定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消除异常。2)考核设备的清洁消毒情况,检查是否按照卫生操作规范的要求,对所负责的生产设备周期性地进行清洁消毒; 3)考核员工是否对关键工序的工艺参数进行严格控制,按规定的要求对工艺参数进行检查,确保工艺参数符合生产要求。出现工艺参数偏差是否立即向主管人员反映。

4.2.3.4 生产操作的考核:1)考核操作员是否严格按照操作指导书的要求进行操作; 2)检查操作员的自检意识,询问是否熟知本岗位的产品验收标准,对生产的产品是否能主动进行自检,以检出不良品,当质量异常时是否及时向主管人员汇报。3)检查直接与产品接触的包装物的杀菌情况,考核员工是否能按规定的杀菌程序进行操

作,有否减少工序或减少杀菌的时间。

4.2.3.5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的考核:1)检查中间体化验员是否按照规定进行过程的检验,操作员自检合格的产品是否存在不合格的隐患; 2)综合考核岗位质量状况,考核期内是否出现批量不合格或可能导致的质量安全事故隐患;

(十八) 质量方针及质量目标SMP-QA-001(00)

1. 目的: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 2. 适用范围:生产质量管理全过程。 3. 责任者:公司全体人员。 4. 正文: 4.1 总则

4.1.1公司是食品的专业制造企业,食品质量关系到大众健康,为社会大众提供高质量的合格食品,是公司质量管理工作的最高准则。

4.1.2 制定质量方针,目的就是统一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并在此方针的指导下,完成公司的质量目标。

4.2 公司的质量方针

质量第一、客户至上、追求创新、控制成本。 4.2.1质量方针释义解读:

4.2.1.1质量第一:大众健康,是公司的最高责任,也是全体员工的最高责任,把大众健康奉为最高,体现了公司质量工作的最高宗旨。只有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不断提高产品质量起才能真正承担起维护大众健康的责任。

4.2.1.2诚信经营:客户就是我们的上帝,我们每时每刻关注着我们的客户。我们的工作目的是为了满足客户的需要。我们视我们产品消费者、合作伙伴及我们的员工为我们的客户,他们的健康和幸福是我们最大的满足。诚信经营:就是诚实无欺,讲求信用的与市场、顾客等利益相关者处理关系。

4.3 公司的质量目标

4.1 产品出厂检验合格率达100%; 4.2 产品市场监督抽检合格率达100% 4.3 卫生指标出厂合格率100%

4.4 顾客满意度达≥90%,三年内每年递增1-2%

4.5 市场投诉处理率达100%; 4.6 产品安全验证一次合格率99.99%; 4.7 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十九) 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SMP-QA-003(00)

1. 目的:加强对各种食品原料及包装材料的进货查验,把好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进厂质量关,确保产品质量符合产品标准的要求。

2. 适用范围:食品原辅料(含食品添加剂等辅料及食品相关产品,下同)及包装材料的进货查验及记录。

3. 责任者:仓库管理人员、QA、QC人员。 4. 正文: 4.1

各种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进厂后,必须进行查验。未经查验验收或验收不合

格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一律不准入库,更不能用于生产。

4.2 4.3

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的查验工作由质量部门负责,采购部门协助。 查验依据: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及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证明材料及本公司相应

质量标准的规定进行查验。

4.4

原辅材料包装材料查验一般先外观检查和查验质量证明,符合要求后抽样

送化验室化验,必要时送当地食品检验或质监部门进行质量检验。

4.5

外观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为:包装质量是否完好、标识内容与要求的质量

要求是否一致、产品是否出现异常情况等。质量证明验收的主要内容为:产品出厂的检验合格证、标签、有效检验报告及其他有效质量证明。

4.6

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质量查收情况由查验人员及时分别填写《原辅材料包装

材料查验记录》,送化验室检验后由检验人员填写检验收录及出具检验报告。

4.7

《原辅材料包装材料查验记录》内容至少要包括:物品名称、生产厂家、

型号规格、执行标准、生产日期、进货日期、进货数量、索证情况、合格数量、验收人员姓名、验收日期等。

4.8

《原辅材料包装材料查验记录》及检验记录由质量监督员保管。负责人要

经常对验收记录的完整性、及时性和正确性进行检查。保管员凭《原辅材料包装材料查验记录》及检验合格报告办理物品入库手续。

4.9

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质量证明资料由质量监督员妥善保管。

4.10 需要送质量检验部门检验的样品,由质量监督员负责抽样、送样和检验。 4.11 质量查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由质管部负责作出退货的决定,物料部负责实施。

(二十) 过程检验管理制度SMP-QA-004(00)

1. 目的:加强对各种食品生产过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产品标准的要求。 2. 适用范围:食品生产过程半成品(或中间体,下同)检验。 3. 责任者:车间操作人员、QA、QC人员。 4. 正文:

4.1 各工序半成品完成后,必须通知质监员取样,并送化验室检验。 4.2 半成品的检验由化验室指定人员按半成品标准及检验规程进行检验。

4.3 只有符合要求的半成品才能进入下一工序,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半成品不得转入下道工序。

凡检验不合格的半成品,应立即做好标识,按《不合格品管理制度》管理。

(二十一) 出场检验记录管理制度SMP-QA-005(00)

1. 目的:建立产品出厂检验制度,严格产品出厂检验和检验记录,进而查验出厂食品的检验和安全状况,明确产品的生产和安全信息,达到食品安全的目的,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食品出厂检验和检验记录。

3. 责任者:车间操作人员、QA、QC人员。 4. 正文:

4.1 食品出厂必须批批经过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销售。出厂检验项目应符合产品执行标准及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要求。标签应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要求。

4.2 同一投料、同一班次生产的同种规格的产品为一批次。

4.3 “已检”、“在检”、“待检”的成品应分区存放,并有明显标识。

4.4 产品抽样应按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及公司《取样管理制度》执行,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每批抽检的产品,可根据需要留样,并做好留样记录(参见表1)。留样储存环境的温度、湿度等应满足有关要求。

4.5 公司要建立符合检验条件和与生产能力和产品检验相适应的检验室,建立健全

4.6.3三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轻微的,或者属于本制度4.1.2.3项规定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其他原因导致食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回的,按三级召回处理。

4.7食品召回的实施

4.7.1公司质管部确认食品属于不安全食品或其它原因不合格应当召回或食品监管部门责令召回的,公司质管部立即启动召回程序,核实产品的批次、生产数量,并查明库存量、已销售数量,查清具体销售区域、经销商名单后,制定召回计划,并同时填写《不合格品评审处置单》,通知生产部及销售部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对确定实施召回的食品,在确定召回的第一时间内通知所有经销商,交销售部实施主动召回尚未售出的所有不安全食品。

4.7.2自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一级召回应当在1日内,二级召回应当在2日内,三级召回应当在3日内,由销售部先电话通知有关销售者停止销售,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同时填写《召回通知》发传真或电子邮件给顾客或消费者。《召回通知》包括产品批次、产品名称、规格、数量、联系人、联系电话、召回日期等。

4.7.3公司向社会发布食品召回有关信息,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食品监管部门报告。

4.8 召回食品的处理:

4.81召回的不安全食品集中到专用的安全场,做明显标识并隔离;其它原因召回的食品销售部安排运输到仓库。仓库保管员对召回产品做明显标识并隔离存放。 4.8.2销售部对召回食品的后处理应当有详细的记录,包括召回产品的批次、数量、比例、原因和结果等。属不安全食品的应向食品监管部门报告,接受监督。 4.8.3 及时对召回的不安全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根据有关规定应当销毁的食品,应当及时予以销毁。其它原因召回的食品由质管部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处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销毁的不安全食品,可在销售地直接销毁(须有机构或相关监管部门出具现场确认证明)或运回公司销毁处理(须经相关监管部门人员在场监督销毁)。销毁现场要建立影(像)证据,并填写《不安全食品销毁记录表》(参见表2)。

4.9对因标签、标识或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方可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

4.10自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一级召回应在3日内,二级召回应在5日内,三级召回应在7日内,并向食品监管部门提交食品召回计划。 4.11食品召回计划主要内容包括:停止生产不安全食品的情况;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不安全食品的情况;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不安全食品的情况;食品安全危害的种类、产生的原因、可能受影响的人群、严重和紧急程度;召回措施的内容,包括实施组织、联系方式以及召回的具体措施、范围和时限等;召回的预期效果;召回食品后的处理措施。

4.12 食品召回过程中,质管部应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食品召回措施报告》(参见表3),内容包括:

(一)召回食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批次以及涉及的产品数量。 (二)停止生产的情况。

(三)通知生产经营单位的情况。 (四)通知消费者的情况。

(五)食品安全危害的种类、产生的原因、可能受影响的人群、严重和紧急程度。 (六)召回通知记录情况。

(七)召回措施的内容,包括实施组织、联系方式以及召回的具体措施、范围和时限等。

(八)召回的预期效果及 召回食品后的处理措施。

4.13根据召回进展情况,自召回实施之日起,一级召回每3日,二级召回每7日,三级召回每15日,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提交《食品召回阶段性进展报告》(参见表4)。企业对召回措施有变更的,应当在食品召回阶段性进展报告中说明。在召回时限期满15日内,提交《食品召回总结报告》(参见表5)。

4.14公司应保存对不安全食品召回全过程的记录,主要内容包括食品召回的批次、数量、比例、原因、结果、处理方案等;同时,要建立召回档案,妥善保存召回、销毁的现场影像和各类书面证明等相关资料。

4.15召回食品处理后,如必要由质管部向责任部门发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要求有关部门采取纠正措施。

(二十五) 产品标识管理制度 SMP-QA-009(00)

1. 目的:认真执行国家质监总局《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在生产过程的各阶段、

对产品进行标识、防止混用、在有要求时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各阶段的产品标识及实现产品可追溯性要求。 3. 责任者:质管部归口管理产品标识和追溯性。。 4. 正文:

4.1采购物资的标识。

4.1.1原辅料须注明名称,品种,数量,理化指标,生产厂家等。

4.1.2包装袋、设备配件及其它零星采购物资由应注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家等。

4.1.3物资的标识采用填写产品标识卡的办法,挂在产品或贮存区的明显位呈。生产设备由采用厂家铭牌标识,丢失时,由追溯并补作铭牌。

4.2 成品标识

4.2.1食品或者其包装上应当附加标识,注明名称、批号、成分、净含量【对含有固、液两相物质的食品,除标示净含量外,还应当标示沥干物(固形物)的含量】、公司名称、公司地址、联系方式、生产日期、保持期及保存条件、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等、

4.2.2 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4.2.3与食品混装非食用产品易造成误食,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人身伤害的,应当在其标识上标注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4.2.4 食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标识上标注中文说明: 4.2.4.1医学临床证明对特殊群体易造成危害的; 4.2.4.2经过电离辐射或者电离能量处理过的; 4.2.4.3属于转基因食品或者含法定转基因原料的;

4.2.4.4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等规定,应当标注其他中文说明的。

4.2.3食品标识不得标注下列内容:

4.2.3.1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 4.2.3.2非保健食品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的; 4.2.3.3以欺骗或者误导的方式描述或者介绍食品的; 4.2.3.4附加的产品说明无法证实其依据的;

4.2.3.5文字或者图案不尊重民族习俗,带有歧视性描述的; 4.2.3.6使用国旗、国徽或者币等进行标注的;

4.2.3.7其他法律、法规和标准禁止标注的内容。

4.3产品标识的控制

4.3.1 标识的印制须经质管部审核批准。

4.3.2各部门,单位对相关产品标识每周检查一次,需补作标识时,向质管部申请。

4.3.3质管部每月一次对各类产品标识检查监督,作好产品标识检查记录。 4.4产品标识的可追溯性适用于以下有可追溯性要求的场合。合同中明确规定或顾客有要求时,为顾客提品追溯的服务;公司内部查找不合格原因,追溯某批次不合格的原始和生产状态。产品标识的追溯,由质管部组织实施。

(二十六) 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 SMP-QA-010(00)

1. 目的:规范消费者投诉管理,合理妥善处理消费者户投诉,保护消费者利益、

维护企业声誉。

2. 适用范围:本公司所有用户投诉的处理。 3. 责任者:质管部相关人员。 4. 正文:

4.1 及时、妥善、正确处理用户对食品质量的投诉,是企业应尽的责任。 4.2 消费者投诉的界定:消费者投诉系指用户或其它人报告市场上某一产品的假定或事实上的不足之处,它可以是书面的或口头的。

4.3投诉的分类:

4.3.1 严重投诉:整批食品质量不合格引起或其它原因引起的投诉,对公司声誉及销售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4.3.2 重要投诉:非食品内在质量引起用户投诉,对公司声誉不利或影响公司今后的销售。

4.3.3 一般投诉:食品外包装等轻微缺陷引起的投诉。

4.4 用户对食品质量投诉的受理:质管部负责食品质量投诉受理。

4.5负责食品质量投诉的人员,应具有食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有能力对此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4.6 对用户的食品质量投诉,应分类登记编号,并做详细分析和认定记录,建立台帐。投诉记录应归档保存至食品保持期后一年。

4.7 对食品投诉的调查处理方法:

4.7.1无论谁受理投诉均需立即向质管部报告,由质管部协商销售部等部门处理。 4.7.2接到投诉后,公司质量管理员填写用户投诉记录,由质管部填写调查意见。 4.7.3接受消费者投诉需礼貌接待,态度和蔼,语言文明。受理投诉须做笔录,问清来龙去脉及当事人情况处理结果。

4.7.4 接到投诉后应向消费者索要样品,必要时专程取样并检查产品实际质量情况。

4.7.5 必要时,由中心化验室对所取样品和留样样品对照并进行全项检验,确定产品质量,并将检验结果及时通知质量管理员。

4.7.6 质量管理员根据检验情况确认属产品质量问题的,由质量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经总经理批准后书面通知用户,协商解决。

4.7.7 根据检查情况确认属对方保存不当或其它原因引起产品质量问题的,质量管理部要以书面形式向用户解释清楚。

4.7.8质量管理员要对用户意见产生的原因进行彻底调查,查明原因并写出书面报告,报质量负责人,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召开质量分析会议,以利于最终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4.8 以上所有调查和处理情况要记录,由质量管理部登记台帐编号归档,保存至产品有效期后一年。

4.9 对用户提出退货要求的,经质量管理部确认后,方可办理退货手续。 4.10 为主动地了解公司生产的食品质量的信息,不定期有重点有目的地进行用户访问,对访问收集到的质量问题,要作出有力的措施,研究解决。并及时作好访问情况的登记。

(二十七)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SMP-QA-011(00)

1、目的

为了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证食品的质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对质量安全有关的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 3、职责

3.1 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

第十一篇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事故紧急处理程序: 1.目的:

针对有关公司产品发生重大异常或客户抱怨、或公司产品遭恶意破坏时及技监部门、卫生监督部门等执法部门抽查本公司产品的信息反馈,采取紧急应变处理措施,并及时处理以降低公司损失,维护公司形象,避免由于时间延误而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 2.范围:

2.1产品重大品质异常或违反法令规定,经或民间消费团体所提出,对公司之经营有重大影响者。

2.2技监部门、卫生监督部门等国家监督执法部门抽查本公司产品的不合格信息反馈。

2.3消费者无理要求,依【客诉处理程序】无法结案,经判定可能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负面影响者。 2.4媒体的负面报导。

2.5公司产品遭恶意破坏之事件﹐与消费者发生的严重纠纷或中毒事件。

2.6 厂内发生的重大事件(员工工伤\厂内食物中毒事件\水灾\火灾)

2.7 其它重大事件﹑产品批次性不良或意外事件并可能导致扩大之事件。 3.定义:无。

4.权责:

4.1紧急应变作业小组 :成员为总厂长、品保部﹑生产、储运、法务等功能之主管及相关部门之主管,并由总厂长指派一人为召集人,负责紧急应变处理作业之联系、协调、进度掌控及回收作业。

4.2发言人:由总厂长指定,负责于紧急应变作业小组会议讨论后,将决议事项于7日内向或民间消费者团体或媒体说明,或以专函回复。

4.3 储运部门:有重大异常之产品销售地点确定及产品隔离。 4.4品保部门: 负责不合格信息的接收﹑呈报﹔协助追查原因、提报改善建议、追踪确认改善之执行;及依公司【产品召回作业程序】执行回收作业。

4.5责任部门:负责追查原因、提出改善对策及确实执行。 5.内容 :

5.1 当有紧急情况发生或产品发生重大异常时,承办单位应详细了解状况,并汇总有关信息资料及相关部门之意见﹐报告给品保部。品保部应于4小时内呈报总厂长. 如属紧急情况则需召开“紧急应变作业小组会议”,商订处理措施。 5.2处理原则如下﹕

5.2.1产品重大异常之意外事件或遭人为恶意破坏时,于紧急应变作业小组会议提出检讨,确认处理办法,由发言人于7日内对外界说明回收处理作业,并开始执行。

5.2.2或民间消费者团体所提出对公司经营有重大影响之信息时,有关部门应派人前往有关单位进行状况了解,交由紧急应变作业小组会议检讨,确认问题原因与处理办法,于7日内以专函回复。

5.2.3媒体的负面报导:应由发言人于24小时内,进一步联系负面报导之媒体单位,了解所报导内容及其原因,于紧急应变作业小组会议提出检讨,确认处理办法,并由发言人于7日内,向该媒体提出书面或口头说明。

5.2.4消费者无理要求,依【客诉处理程序】无法结案时,交由法务协助处理。

5.2.5国家监督执法部门抽查本公司产品或量规仪器的不合格信息反馈。若为产品抽查不合格,依集团【国家职能部门抽检应对作业办法】之规定处理;若为量规仪器不合格,则由品保部提出改善对策,呈总厂长核准后,以书面报告回报给相关国家执法部门。

5.2.6其它重大事件,由品保主管于4小时内呈报总厂长,视情况召开紧急应变作业小组会议,确定处理办法,并由发言人向相关单位提出书面或口头说明。

5.3以上重大事件若总厂无法单独处理时,可请求总部给予资源支援及协助处理。

5.4以上重大事件发生之职责单位应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纠正预防措施,并由品保主管负责措施有效性判定,呈总厂

长核准后,于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总部品保处,若为产品质量问题,则应补上所有相关记录。

5.5事件处理结案后,品保部将结案报告呈生产总处总处长或事业部总经理,

生产总处总处长或事业部总经理视实际情况向董事长报告处理经过或结果,予以结案。

5.6相关记录由相关单位依【记录控制程序】做好分类归档管理。

第十二篇 医院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总则

为加强我院计算机和网络的稳定,充分发挥医院计算机设备及网络的工作效率,保障医院计算机和网络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管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计算机安全管理

1、医院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计算机正确的使用方法操作计算机系统。严禁使用计算机或蓄意破坏计算机软硬件。 2、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拆装计算机硬件系统,若须拆装,则通知网络管理技术人员进行。

3、计算机的软件安装和卸载工作必须由网络管理员进行。 4、计算机的使用必须由其合法授权者使用,未经授权不得使用。 5、医院计算机仅限于医院内部工作使用,原则上不许接入互联网。因工作需要接入互联网的,需书面向医务科提出申请,经签字批准后交网络管理员负责接入。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必须安装正版的反病毒软件。并保证反病毒软件实时升级。

6、医院任何科室如发现或怀疑有计算机病毒侵入,应立即断开网络,同时通知网络管理员负责处理。

7、医院计算机内不得安装游戏、即时通讯等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尽量不在院内计算机上使用来历不明的移动存储工具。

8、未经部门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改变网络拓扑结构,网络设备的布置和参数的配置。

网络使用人员行为规范

1、不得在医院网络中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的信息。

2、不得在医院网络中进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活动。 3、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修改计算机中与网络有关的设置。 4、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添加、删除与医院网络有关的软件。 5、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医院网络或者使用医院网络资源。 6、未经允许,不得对医院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7、未经允许,不得对医院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8、不得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9、不得进行其他危害医院网络安全及正常运行的活动。

网络硬件的管理

网络硬件包括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通信线路、不间断供电设备、机柜、配线架、信息点模块等提供网络服务的设施及设备。 1、各职能部门、各科室应妥善保管安置在本部门的网络设备、设施及通信。

2、 不得破坏网络设备、设施及通信线路。由于事故原因造成的网络

连接中断的,应根据其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或赔偿。

3、 不得擅自挪动、转移、增加、安装、拆卸网络设施及设备。特殊

情况应提前通知网络管理员,在得到允许后方可实施。 4、各科室计算机禁止无关人员在工作站上进行系统操作,实习生须在代教医生的指导下才可以使用计算机,代教医生不得为自己方便私自让实习生单独为病人做开医嘱等的系统操作,实习生不可单独使用计算机。任何操作员离开计算机后必须先退出系统。 5、计算机操作员(医生、护士)不得将其本人系统操作任意告诉其它人,包括实习生。

6、当计算机出现故障时,操作员应该积极主动的配合维修人员,尽快的恢复工作状态。

7、计算机出现故障后,当维修人员检查出是人为破坏或操作失误等

情况后,维修人员需把情况向计算机所属部门的科主任汇报,并要求科主任提出处理意见。

8、各科室必须严格保证计算机周围卫生、通风情况,不得乱放杂物

在计算机周围,爱护计算机,让水、强磁性物品、零食等远离计算机。

9、电脑或网络出现故障后应及时报告网络管理办公室安排处理,不

得擅自拆卸机箱和插拔网线。

10、各科室负责人要加强对本科室计算机的使用管理,如操作人员违

反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11、在接入电脑的电路上不得任意接入其它任何电器,以防止以外发

生。

软件及信息安全

1、未经部门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改变网络拓扑结构,网络设备的布置和参数的配置。

2、不得在医院局域网上利用计算机技术侵占其它用户的合法利益,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妨害医院稳定的有关信息。

3、禁止在医院局域网上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木马,不得故意引入计算机病毒木马。

4、在工作时间内,不得在计算机上打游戏、听歌、看电视、下载、随意安装软件

5、爱护计算机,下班请按时关闭电脑。

6、计算机等办公设施均由专人使用负责,使用人应加以爱护,如系人为损坏,则由使用人负责承担维护费用。

7、计算机及外设所配软件及驱动程序交网络管理人员保管,以便统一维护和管理。

8、 管理系统软件由网络管理员按使用范围进行安装,其他任何人不得安装、复制、传播此类软件。

9、 网络资源及网络信息的使用权限由网络管理员按医院的有关规定予以分配,任何人不得擅自超越权限使用网络资源及网络信息。 10、网络的使用人员应妥善保管各自的及U盾,不得将及U

盾交与他人使用。

11、任何人不得将含有医院信息的计算机或各种存储介质交与无关人员,更不得利用医院数据信息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三篇 寄宿生安全管理制度

寄宿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水电安全

及时关水、关灯,禁止使用任何违规私带电器。发现水电故障不得私自处理,应报告生管老师,学校派水电工维修。

二、消防安全

宿舍楼区,严禁烟火,安全第一,从我做起。不得将火柴,打火机等货源带入宿舍,不许抽烟,点蜡烛、烧纸张,坚决消除一切火灾隐患。生管老师要组织住宿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紧急救生常识等,必须演练掌握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的操作,定期检查更新各种消防设施。

三、财物安全

不将过多的钱物带入宿舍,贵重物品不得携带到学校。离开宿舍必须锁好门窗。特别是各层宿舍要及时关锁窗户,严防任何人从窗户出入,相关舍长要严格把关,绝无疏漏。

四、楼梯安全

在紧急集合,上下课出入等学生人流量高峰期,应及时打开应急灯,及时化解各种紧急突发事件。学生上下楼梯按规定东西楼梯分流,靠右行驶。

五、值班安全

每天上课(含晚自习)期间学生不得回宿舍,特殊情况须持有班主任签字的假条,并详细登记后方可出入。学生不得带领陌生人员进入宿舍。

六、生活安全

要学会生活,学会做人,学会与他人友好相处,要与人为善,与邻居为伴,杜绝打架斗殴等恶性事件的发生。不许窜床窜宿舍,严禁男女生互相窜舍。不得在宿舍、楼道等地聚集吵闹。舍长要观察宿舍动态,化解矛盾,防患于未然,教育和引导大家逐步建立起积极向上,和谐健康的人际安全关系。

第十四篇 寄宿生安全管理制度

寄宿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寄宿生安全管理,确保寄宿生在校及家校往返途中的安全,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管理秩序,特定此制度。

一、寄宿生往返家校之间的安全

1、寄宿生每周星期一早上按时返校,周五放学后由学校组织放学,平安回家。

2、学校禁止学生乘坐无牌无证、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不准骑、搭乘自行车、摩托车,积极向家长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要求,取得家长配合和支持。

3、寄宿生在上学、回家途中要严守交通规则,径直回家,不得在路上逗留、追逐、打闹、打牌、做危险游戏、走人户、私自下河(堰、塘)洗澡等,不得损坏、残踏、攀摘群众庄稼、树木、果实、花草等。

二、寄宿生校内生活安全

1、寄宿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有规律地生活、作息,文明活动。不打架、不骂人、不参与危险性活动,时刻注意安全。

2、一周之内确需离校回家,必须有充足的理由,填写请假条交班主任签字同意后将准假条交当晚自习辅导老师方可离校。

3、寄宿生平时不得擅自出校门,有特殊情况也须向老师请假许可后方能出校,并速去速回。

4、寄宿生必须在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堂就餐,注意饮食卫生,不吃生冷食品和不洁、霉变、劣质、过期变质及“三无”等食物。用餐时不得追逐打闹、大声喧哗。取饭菜时应有序排队,相互礼让,防止烫伤。

5、学(转载自都市文档在线,请保留此标记。)会关心、照顾自己,根据天气冷暖添减衣服,若生病要及时就医,并报告学校、班主任或值班老师。

6、在参加各种锻炼活动中,要注意安全,杜绝事故发生。

三、寄宿生宿舍区安全

1、学生就寝由当天上晚自习任课老师、班主任、当天值班教师、领导共同管理,值班人员必须到岗,巡视学生就寝情况,了解住校生生活困难,处理偶发事件,维护就寝纪律,清点住校生数。

2、寝室门要及时上锁,晚上就寝后关好门、窗,上课期间不准随意进寝室,保管好个

人贵重钱、物,也可交由班主任老师代为保管,防止失窃。严禁乱拿乱翻别人的东西。

3、有家长或亲属来访,必须到门卫室、班主任或值班老师处登记,拒绝陌生人进入宿舍区。

4、严禁携带刀具、有伤害性的玩具(如打火机、玩具枪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进入寝室。

5、不准在寝室内打逛、追逐、蹿床跑跳或做危险性游戏。

6、不准在寝室内打手电筒或点蜡烛看书。

7、严禁带火种进寝室,不准在寝室内点燃蚊香、烧开水煮饭,严防火灾及开水烫伤事故发生,不准触摸带电设施及私拉乱接电线。如有意外发生要及时向学校及老师报告。

8、各班选好寝室室长,并认真履行职责。

9、严禁互串寝室、私换铺位,未经班主任允许,不准留宿他人。

10、爱护公共财物设施,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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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篇 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制度范文_文秘知识

一、学校应成立保安工作机构,落实办公政敌和经费,配备以学校领导教师的保卫干部和专职保安员。

二、加强物防技防建设,物防按有关规定装备,校园重要部位,公共场所,必须采取技术防范措施。

三、积极开展校园内部安全防范常识培训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落实校园呢值班、巡逻守卫制度,加强守卫、巡逻工作。

五、严格实行门卫登记、验证制度,规范日常管理。

六、加强校园内放火安全管理,及时检查维修校内消防设施,确保其使用良好。

七、学校内外交通规则合理,标识完备,交通秩序良好。

八、加强校园内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和通校生管理工作,落实登记和管理制度。

第十六篇 校园安全制度_文秘知识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防范学校体育运动风险,保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障学校体育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根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侵权责任法》等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体育运动是指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组织开展或组织参与的体育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体育比赛,以及学生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体育场地、器材设施自主开展的体育活动。学校体育运动风险是指学校体育运动过程中可能发生人员身体损伤的风险。体育运动伤害事故是指体育运动中发生的造成人员身体损伤后果的事故。

第三条 学校应当依法积极开展学校体育运动,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增进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活动应当加强体育运动风险防控工作。

第四条 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遵循预防为主、分级负责、学校落实、社会参与的原则。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机制,预防和避免体育运动伤害事故的发生。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以减少体育活动的做法规避体育运动风险。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体育运动风险防控工作可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把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作为教育管理与督导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计划,制订适合本地区的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指导意见或工作方案,明确风险防控的具体内容和基本要求,指导并督促学校建立完善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机制,落实防控责任和措施。

教育督导机构应当对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对学校进行考核和问责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 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多部门协调配合、师生员工共同参与的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机制,制订风险防控制度和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处理预案,明确教务、后勤、学生管理、体育教学等各职能部门的职责,组织和督促相关部门和人员履行职责,落实要求。

第八条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产品和质量标准选购体育器材设施,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要求供应商提供第三方专业机构的安全检测及评估报告。应当建立体育器材设施与场地安全台帐制度,记录采购负责人、采购时执行的标准、使用年限、安装验收、定期检查及维护情况。

学校体育器材设施应当严格按照安装要求,由供应商负责完成安装,安装完成后学校应当进行签收,签收结果记录在体育器材设施与场地安全台帐中。

由教育行政部门采购交由学校使用的体育器材设施,应当将采购安全台帐同期交付。

第九条 学校应当按规定安排学生健康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按照《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纳入学籍档案管理。学生新入学,应当要求学生家长如实提供学生健康状况的真实信息。转学应当转接学生健康档案。涉及学生个人隐私的,学校负有保密义务。

对不适合参与体育课或统一规定的体育锻炼的学生,学校和教师应当减少或免除其体育活动。

第十条 学校应当主动公示体育运动风险防控管理制度、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处理预案等信息,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三章常规要求

第十一条 教师在体育课教学、体育活动及体育训练前,应当认真检查体育器材设施及场地;体育课教学、体育活动及体育训练中,应当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对技术难度较大的动作应当按教学要求,详细分解、充分热身,并采取正确的保护与帮助。

第十二条 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组织开展大型体育活动或体育比赛,应当成立安全管理机构;制订安全应急预案;检查体育器材设施及场地,设置相应安全设施及标识;设置现场急救点,安排医务人员现场值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组织学生参加跨地区体育活动和体育比赛,应当根据活动或比赛要求向学生及家长提供安全告知书,获得家长书面反馈意见。

大型体育活动或体育比赛需要第三方提供交通、食品、饮水、医疗等服务的,应当选择有合格资质的服务机构,依法签订规范的服务合同。

第十三条 学校应当根据体育器材设施及场地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管理。具有安全风险的体育器材设施应当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和安全提示。需要在教师指导和保护下才可使用的器材,使用结束后应当屏蔽保存或专门保管,不得处于学生可自由使用的状态;不便于屏蔽保存的,应当有安全提示。教师自制的体育器材,应当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或人员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评估合格后方能使用。

第十四条 学校应当对体育器材设施及场地的使用安全情况进行巡查,定期进行维护,根据安全需要或相关规定及时更新和报废相应的体育器材设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 学校应当利用开学教育、校园网络、家长会等进行体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体育安全知识,宣讲体育运动风险防控要求和措施,引导学生和家长重视理解体育运动风险防范。

第四章事故处理

第十六条 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按照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处理预案要求及时实施或组织救助,并及时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

第十七条 发生体育运动伤害事故,情形严重的,学校应当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属于重大伤亡事故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同级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处理结束,学校应当将处理结果书面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理结果,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向同级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妥善处理体育运动伤害事故。

第十九条 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可会同体育、医疗、司法等部门及相关方面的专业人士组建学校体育运动伤害事故仲裁小组,对事故进行公平、公正的调查,提出仲裁意见,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

第二十条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健全学生体育运动意外伤害保险机制,通过购买校方责任保险、鼓励家长或者监护人自愿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方式,完善学校体育运动风险管理和转移机制。

第五章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xx年6月1日起实施。

第十七篇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_文秘知识

一、学校的教室及各功能室和教师员工寝室,等各种教育,教学,生活设施,有专人负责管理,消除事故隐患,特别在期初和期末,要全面检查。

二、学校供电系统及各种电器设备,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由指定人员每月定期检查,严格用电制度,严禁私自拉接电源,严禁学生或其他无关人员擅自打开校内各种开关盒,任何人如发现电器,电线有异味,冒烟等意外时,须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立即断开电源并及时上报,任何电线接头须绝缘密封。

三、学校饮用水及用水设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严格安全用水制度,保证师生生活用水的安全和正常供应。

四、学校配备素质可靠,训练有素的值勤队,严格值勤,确保学校财产及师生安全。

五、学校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加强饮食安全,所有的食品和原材料均从正规渠道购入,有凭有证,严防食物中毒事故。

六、学校体育场地,器材及教学活动均应符合运动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和学生个体身体状况,严防运动安全事故发生。

七、组织学生开展各项活动,应注意学生的年龄和体质条件,禁止学生爬高,登窗台,翻越栏杆。校外公益性劳动,更要精心准备,杜绝事故发生,班主任和搭班教师应切实负责。

八、学生实验教师应充分准备,教育学生要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规范操作,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强腐蚀物质应严格依照有关要求进行,严防事故发生。

九、微机教室和电教室,多媒体教室要防止电路电线的损坏,保护微机,显示屏的正常使用,计算机和相关教师要十分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严禁学生私自拆缷教学设备,每次完成教学任务后,作一次检查,并作好记载工作。

十、严格执行封闭管理制度,未经批准,学生一律不得擅自外出。

十一、禁止学生进行不安全的活动游戏,严禁跳楼梯,爬栏杆,翻围墙,在楼梯通道追逐打闹,携带利器和其它危险物品,不在高压电器附近活动,经常教育学生注意校外交通安全和用火用电安全。学生校外游泳必须家长陪同。班主任要经常的向学生传授自护自救的安全常识。

十二、建立师生健康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检查。注重卫生防疫工作,做好传染病,流行病的预防,控制工作,严防传染病流行,检查督促食堂按规定定期定时消毒。

十三、学校教室,寝室要经常通风,离开时要关灯,关电扇,关闭门窗。

十四、严格执行学生晨检制度,严禁学生带刀制管具,易燃,易暴,有毒有害物品进入校园,一旦发现立即没收。

十五、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担任组长,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成员由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功能室教师组成,为分管工作和功能室安全责任人,班主任和各任课为任课班级学生安全的责任人。

十六、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对学生出现的安全事故, 班主任要在第一时间内上报学校领导,并要形成书面报告,对学生旷课出走或失踪,班主任必须了解清楚情况,有重大事故的要及时向校长汇报,校长再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附加篇:

第十八篇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_文秘知识

1、行路安全

各种交通灯的含义:绿灯亮时,准许通过,但转弯的车辆不准妨碍直行车辆和行人通过;黄灯亮时,不准通过,但已超过停止线后车辆和已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通行,黄灯闪烁时,须在确保安全原则下通行。

人行横道的含义:绿灯亮时,准许通过;绿灯闪烁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通行。

⑴横穿马路时,要养成看交通的好习惯;

⑵不要在马路上追逐、猛跑,斜穿或突然改变行路方向;

⑶不要倚坐护栏和隔离墩,也不要图省事翻越或钻越护栏和隔离墩过马路,而应走过街天桥和过街地道;

⑷在没有人行穿越道的路程,须直行通过,主动避让来往车辆,不要在车辆临近时抢行;

⑸穿越公路时,要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红灯停,绿灯行”及“一慢、二看、三通过”;

⑹不要在公路上晒粮食及农作物;

⑺不要在公路上嬉戏、踢球玩耍等;

⑻马路上行走不要多人并行、攀扶、漫不经心等,要提高安全意识。

2、骑车安全

⑴按照交通部门的规定,不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各种人力车上街。

⑵骑自行车上街走慢车道,不能进入机动车行驶的快车道,也不能在人行道上骑自行车。

⑶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非机动车道的路段,要尽量靠右行驶,不能逆行,也不能到路中间去骑。

⑷骑车要直行,不能忽左忽右地拐来拐去。

⑸转弯时不能抢行、猛拐,要提前放慢速度,看清左右及后方,并要打出明确的手势,表示转弯的方向,超车时不能影响被超车辆的行驶。

⑹骑车经过交叉路中,要减速慢行,注意来往车辆,遇到路口红灯时,要及早刹车,不能越过路口的停车线。

⑺两人或多人一起骑车上街时,不要并行,更不能互相攀扶,不要你追我赶地疯闹,或相互开玩笑。那样既影响别人正常行驶,也容易造成事故。

⑻骑车时,不能撒把,来显示自己骑车技术,也不能图省力和好奇,去攀扶机动车辆。

⑼骑车不要带人或过大、过重的东西,也不要手里拿着其它物品骑车。

⑽不要在马路上学骑自行车。

⑾中小学生严禁骑摩托车,无证驾驶摩托车按规定可拘禁15天。

⑿未满12岁的儿童不能搭乘摩托车。

3、乘车安全

⑴不能乘坐超速、超载、无证驾驶的车辆。

⑵乘车时要遵守秩序,在指定地点依次候车,等车停稳后先下后上,不要拥挤,不能在车还没停稳时就抢先上下车,否则很容易造成摔伤或撞伤。

⑶乘车时,不能向车外乱扔杂物,也不能把头、胳膊或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这样容易被对面来的车或路边的树枝刮伤。

⑷同时坐车千万不能携带鞭炮、汽油一类的易燃、易爆物品上车。

⑸下了车要先走到便道上去。如果需要横穿马路,就必须从人行横道通过,绝不能一下汽车就急忙奔向马路中间,更不能不等汽车开走,就从车前、车后往马路中间跑,这样看不见路上来往的车辆,很容易出事。

⑹打出租汽车时,不要站在机动车道上。

⑺一旦不幸遇到翻车事故,不要死死地抓住车厢的某个部位。而要去抱住自己的头,并缩起全身才是上策。

⑻如果遇上交通事故,要维护好现场,同时呼喊大人,通知医院,以便迅速抢救伤员,并及时向交通警察或治安人员,还要记住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码。

第十九篇 中学校园安全值班制度_文秘知识

1. 周一至周六

(1)大课间(上午、下午)。做好大课间楼层巡视,每组负责一个年级。

(2)中午。

学生放学后,带队领导带领巡视组到食堂、教学楼、寝室、校园周边进行巡视,以校园周边为主。

(3)晚自习下。

① 值班组:三个值班组分别到三栋宿舍楼巡视,确保就寝秩序、排除安全隐患。

② 寝室管理员:待住校生人数清点完毕、就寝秩序稳定后,值班组人员方可离开寝室。值班组人员离开后,宿管人员进行二次巡视,发现问题要如实记录,并与次日将记录情况反馈给值班办公室。

3. 周日

(1)白天。每个年级部安排一名班主任,与安全办工作人员、带队领导一起集中到校园周边排挡、小卖部、台球室巡视,驱散聚集学生、制止学生不良行为。一天上下午至少各巡视一次。

(2)晚自习下。与周一至周六相同。

第二十篇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_文秘知识

1、不要私自在海边河边、湖边、江边、水库边、水沟边、池塘边玩耍、追赶以防滑入水中,有句俗语:有事无事江边走,难免有打湿脚的时候。

2、严禁学生私自下水游泳,特别是中小学生必须有大人的陪同并带好就生圈。

3、严禁中小学生私自外出钓鱼,因为钓鱼蹲在水边,水边的泥土、沙石长期被水浸泡,而变很松散,有些水边长年累月被水浸泡还长了一层苔藓,一踩上去就滑入水中,即使不滑入水中都有被摔伤的危险。

4、没有大人陪同或配带救生圈的情况下,严禁私自结伙去划船。

5、到公园划船,或乘坐船时必须要坐好,不要在船上乱跑,或在船舷边洗手、洗脚,尤其是乘坐小船时不要摇晃、也不能超重,以免小船掀翻或下沉。

6、在坐船时,一旦遇到特殊情况,一定要保持镇静,听从船上工作人员的指挥,不能轻率跳水。

7、如果出现有人溺水,更不要贸然下水营救。

8、遇到大风大雨、大浪或雾太大的天气,最好不要坐船,也不要在船上玩。

9、如果不慎滑落水中,应吸足气,拍打着水,大声的呼喊,岸上的人应马上呼喊大人救援,并找附近的有长树枝、竹子、草藤什么的,便于抛向落水的人抓住,如果没有大人来救援,岸上的人应一边呼喊一边马上脱掉衣服、皮带并把它们接起来抛向落水的人。

10、如果不幸溺水,当有人来救助的时候应该身体放松、让救助的人托住腰部。

11、当自己特别心爱的东西,掉入水中时不要急着去捞,而应找大人来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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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安全管理制度二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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