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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证明
尊敬的用人单位:
您好!我是xxx人力资源部,特此证明xxx同志于YYYY年MM月DD日正式离职。
根据相关规章制度和流程,xxx同志完成了离职手续,离开了本单位。在他任职期间,xxx同志一直表现出色,为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他在工作中认真负责、勤奋努力,积极配合团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团队合作精神。
在xxx同志离职过程中,他按照要求完成了个人物品清退、交接工作,并与相关部门进行了积极合作。在整个离职过程中,他与员工、同事和领导保持了良好的沟通和协商,体现了他对及工作岗位的尊重和责任心。离职后,他将全面交接工作,保证了运营的连续性和顺利进行。
xxx同志在离职的同时,希望受到您的重视和尊重。他总结了自己在工作期间的经验教训,并愿意接受对个人工作能力的评估和建议,以便进一步提升自己。
值此离职证明书发出之际,谨代表向xxx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良好的祝愿。希望他在人生的新征程中能够取得更大的成就,拥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特此证明。
人力资源部
日期:YYYY年MM月DD日
【员工离职的证明 第二篇】可以先给新厂出个保证,保证你已经不再存在其他的劳动关系。另外,按照规定,原厂应在办理离职当天出具离职证明给你,否则你可以向劳动局投诉,并要求原厂赔偿因未能给你开出离职证明而导致你损失的,你有权要求原厂赔偿。祝福你!
附法律依据给你:《劳动xx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般说来,只要不是被开除的都是有离职证明的.,说明你是自动离职,且在职期间无任何不良记录。但是,根据你提供的情况,应该是你之前的工作单位都不太正规的缘故,所以在一些手续上不太完善,这个是没有关系的。
现在给你提供以下两种解决方案:
一:回原单位人事部开具离职证明,因为你没有缴纳什么五险一金之类的,所以只需要他们提供一个离职证明就好,另外,你将你当时的辞职信也可以复印一份,要他们加盖印鉴。说明现在处于待职状态就好了。
二:和现单位人事部门说明具体情况,因为他们要求离职证明只是担心你不是待职状态,引起不必要的劳务。如果你能够证明现在的状态,其实有无离职证明无伤大碍的。
违反《xx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劳部发〔1995〕223号
第六条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连带赔偿的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总额的70%。向原用人单位赔偿下列损失:
(一)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二)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赔偿本条第(二)项规定的损失,按《反不正当xx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执行。
【员工离职的证明 第三篇】员工离职证明开了会有风险吗?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解答一下,希望能帮到您!
员工离职证明开了会有风险吗?
原则上以开具一份离职证明为主,否则每个员工都要求多份或是多次开具的话,将会大大增加HR的工作量。
企业不开具离职证明给离职员工,是否有风险?
案例——20xx年5月31,小王与A解除劳动关系。离职当日,没有出具离职证明给小王,因为认为小王删掉了电脑里面的部分资料,属于交接不完整,按内部规定有权不开具离职证明。20xx年11月初,接到小王申请劳动仲裁的应诉资料。小王主张,由于没有依法开具离职证明,导致本人无法再就业,无法获取新的劳动报酬,故要求开具离职证明,并以原工资标准赔偿其从离职之日起至开具离职证明之日止的损失。20xx年3月初,劳动仲裁机构裁决该败诉。
分析——现实中,企业没有开具离职证明的原因大致有:1、劳动者拒绝工作交接或交接不完整;2、劳动者无故旷工、不辞而别,企业难以送达离职证明;3、企业不知道开具离职证明是法定义务。基于劳动者拒绝工作交接、交接不完整或者不辞而别,企业不应该或无法开具离职证明,看起来似乎非常符合常理!然而,法律文件却规定用人单位开具离职证明是没有任何附带条件的'。
《劳动xx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义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用人单位招用职工时应查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该职工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因此,从法律层面分析,原单位不开具离职证明,必然导致劳动者无法入职新单位,从而无法获取劳动报酬,故原单位需赔偿劳动者的相关损失。
司法实践中,建议——企业避免或减少法律风险的策略如下:
1、正常情况下,主动开具离职证明给劳动者。
2、企业在工作交接制度中明确离职证明的开具是离职流程中的最后环节;但千万不能写“不交接即不开具证明”之类的明显违法条款(注意,操作时还是无条件开具离职证明;此条款仅对劳动者产生心理上的约束作用)。
3、遇到恶意不交接(需有证据证明)却强烈要求开具离职证明的劳动者,企业可开具离职证明给他,同时在离职证明中客观地载明“该员工与本单位尚未交接完毕”。相信劳动者拿到了此证明,也无法入职新单位,因为新单位不会招用尚未交接完毕的劳动者。
4、在工作交接制度中,企业也可规定或在合同上约定“劳动者在离职时可以随时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其离职证明”。此条款是对抗不辞而别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主张企业没有开具离职证明,那么他必须先举证证明他到过人力资源部要求领取该证明。不辞而别的劳动者,是无法举证证明这一事实的。
【员工离职的证明 第四篇】姓名:_____________,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入职我担任______________部__________一职,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因_____________原因申请离职,在此_____________年间工作良好无不良表现。
经慎重思考准予离职,已办理交接手续。_____________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经理(签名)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员工离职的证明 第五篇】一、无离职证明能入职吗
可以入职。
离职证明主要的目的是为了证明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避免招用与其他单位的员工,造成。因此并不是必需的材料,可以和单位协商签署一个承诺书,承诺与其他单位不存在或者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不会对受雇该任何的障碍。否则造成的损失后果由自己承担,造成单位损失自己赔偿。
《劳动xx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所以,单位应当出具证明,并办理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如果单位没有办理社会保险的,应当补办。
单位拒绝办理以上手续的,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单位由此造成损失的,可以请求赔偿。
二、不给办理离职证明是否违法
1、用人单位有义务在劳动者离职时出具离职证明。根据规定,同意离职,就应该按照相关规定出具离职证明。
2、《中华人劳动xx法》第五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3、《中华人劳动xx法》第八十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员工离职证明范本是怎样的
xxx于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任职于xxx,于x年x月x日正式与我解除劳动关系,特此证明。
xxx(或人力资源部人事处)盖章
x年x月x日
特别注明:
1、上述的离职证明有时候为了更加严谨,也可以在xxx后加上“身份证”的身份标示,一般是不需要的。
2、一般来讲,如果你已离职超过6个月,是不需要提交离职证明的,或者你直接说丢失了就可以了,大一样如此,没有问题。
3、离职证明的目的是新用来划清你与原之间界限的法律依据,主要用来保护新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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