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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是汉语词语,拼音xīngxing,基本解释为夜晚天空中闪烁发光的天体。房产买卖纠纷多 合同内容看仔细五篇感谢大家来学习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第一篇 房产买卖纠纷多 合同内容看仔细
案例:20xx年4月,陈女士看中了一套住房,并与开发商星星公司签订《房产定购协议书》,交付定金1万元。协议约定:如陈燕妮不履行该协议或不在20xx年4月27日前与星星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所交定金不予退还。协议另载明:陈女士在签订定购协议时已详细阅读和了解星星公司在销售现场公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补充协议等购房文本的内容。
当陈女士高高兴兴准备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却发现合同的补充协议有许多不公平条款,便拒绝签合同。陈女士先后两次发函要求修改合同,否则星星公司应退还其定金1万元,但星星公司拒绝退还定金。
审理认为,陈女士与星星公司签订的《房产定购协议书》合法有效,遂判决驳回其要求退还定金的诉讼请求。
法官支招:购房者在签订定购协议时,应详细了解协议内容,否则一旦签订协议,将承担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义务与责任。
第二篇 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中介
印刷编号NO:
存量房屋买卖中介合同
宁波市房地产管理局
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
《存量房屋买卖中介合同》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主要用于房屋方(甲方)、购买方(乙方)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丙方)三方就存量房屋
买卖中介事宜达成协议时签用;
如因客观情况,甲、乙方不能同时与丙方签约时,也可用于甲方与丙方或乙方与丙方双方签约。但乙方在申领房屋所有权证时,必须提供该房屋甲方与丙方所签合同。
二、本合同所称存量房屋是指国有土地上已经交付使用且已申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预(销)售的商品房,不属存量房屋。
三、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商品房委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出售的,可直接套用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推广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四、方括号""内以斜杠"/"区分的不同内容,供签订合同时据实选用的,未被选用的应以横线删去。有的斜杠后有留空部分,是供签订合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另外可以添加注明的。
五、签订合同时,未采用的内容可不填写,但应划上斜杠"/"或注上"此处空白"字样。
六、签订合同之前,委托人有权查看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机构资质证书和经办人的经纪人资格证书等证件材料。
七、所签一式多份合同,印刷编号号码必须相连。
八、本合同条款由宁波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合同编号:甬(县、市、区)---中介年第号
存量房屋买卖中介合同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中介方(丙方):
根据《中华共和国合同法》、《中华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浙江省经纪人管理条例》、《宁波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丙三/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卖房/乙方买房/丙方中介事宜,订立本合同。
当事人情况
甲方:【本人/法定代表人世间】姓名,国籍,【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姓名,国籍,邮政编码,联系电
乙方:【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姓名,国籍,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营业执照注册号,机构资质等级,资质证书号。经办人姓名,身份证号,经纪资格证号,联系电房地产状况
房产情况:房屋【所有权/共有权】户名,权证号,共计套,房屋地址,设计总层数层,本房屋所在层为层,设计用途为【成套住宅/非成套住宅/非住宅/商住两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装修情况
其他设施
。附属用房有【自行/汽/】【使用面积/建筑面积】平方米,对上述房屋及附属用房的产权或使用权限制条件等应当说的情况
土地情况:国有土地使用权户名,权证号,其他情况
中介服务内容
第一条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居间/咨询/代办手续/】房地产中介服务:
卖方居间
代办交易过户手续
第二条丙方为乙方提供以下【居间/咨询/代办手续/】房地产中介服务:
买方居间
代办交易过户手续
费用及支付
第三条房屋价款和其他价款总计币元。
其中房屋价款元,房屋装修、设施等价款元(详见备注栏清单)。
乙方的支付对象、支付方式和时限约这如下:
1.银行按揭:
2.一次性付款:
3.分期付款:
第四条丙方所收取的中介服务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丙方中介服务收费的项目、收费标准,及其甲方/乙方的承担方式、支付方式和时限约定如下:
甲方承担中介服务费元,由乙方承担在签约日付清。
乙方承担中介服务费元,由甲方承担在签约日付清。
收费标准其中:住宅为10万元及以下部分按1.6计收,超出部分按0.9计收,两者相加;非住宅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当事人与中介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第五条甲/乙方应当缴纳税、费的项目、标准(如有新标准,按新标准执行,多退少补),及其承担方式、支付方式和时限约定如下:
1、预收税费元由甲方承担,于年月日内付清,多退少补。
其中:买卖管理费元;评估费元;营业税元。
2、预收税费元由乙方承担,于年月日内付清,多退少补。
其中:契税元;印花税元;买卖管理费元;
土地转计费元;评估费元;房产
第三篇 价房买卖合同
立合同双方:
出售人:_____
代理人:_____ (以下简称甲乙方)
买受人:_____
双方根据《上海市优惠价房出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
1.甲方同意将坐落在上海市_____区(县)_____街道(镇)__
___路_____(新村弄)_____支弄_____号_____室计建筑
面积_____平方米的房屋以优惠价出售给乙方。
2.上开房屋按住房综合造价的_____%_____年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_____元计价,另计房屋地段、层次、朝向、设施因素计算,每平方米建筑面
积售价_____元,共计售价(大写)_____元。
3.乙方在合同签定时交纳定金叁百元整。
4.乙方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一次付清购房款,甲方给予_____%优惠,
乙方实付价款(大写)_____元。
5.乙方要求分期付款,必须征得甲方同意。首期付款占应付款_____%,
计(大写)_____元。余额计(大写)_____元,分_____年付清,
月利率_____‰,余额款本息共计(大写)_____,每月月底前交付(
大写)_____元,最后在_____年_____月底前全部付清。合同签订
后30天内交付首期购房款。
6.乙方分期付款而逾期交付,已交购房款作违约金由甲方收取,从未交款当
月起向甲方缴付按公房租金标准计价的临时使用费,补交住宅建设债券。预付维修
费按已支出的维修费用结算,多退少补。
7.乙方购房款未付清前调离本市、出国定居或去世,由其代理人或继承人付
款。如乙方去世又无继承人,房屋由所在地区、县房管局根据《继承法》向申
请按绝产接管,未付清的购房款由接管单位补交。
8.甲方收到乙方购房款、维修费,在合同签订30天内交割房屋。
9.甲乙双方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交付有关手续费和产权登记费。乙方分期
付款则要购房款全部付清后方可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10.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预付住房售后维修费。甲方按住房综合
造价多层住宅_____%(高层住宅_____%),提取维修费(大写)__
___元,连同乙方按住房综合造价多层住宅_____%(高层住宅_____
%)预付维修费(大写)_____元,落实维修单位,负责修理房屋的共用部位
第四篇 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
1.本合同文本为本市经济适用住房专用合同文本。签约以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有关条款内容。
2.本合同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经批准,享受扶持政策,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微利商品住宅。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合同文本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对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6.在签订合同之前,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有关证书、证明文件;买受人应向人出示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出具的《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证明》。
7.本合同条款由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和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合同双方当事人:
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买受人:
[本人]姓名: [身份证]:
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共和国合同法》、《中华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经济适用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人以划拨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编号】为_________。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_____,规划用途为_________。
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经济适用住房【暂定名】 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 _________,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证号为 _________。
第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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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 房屋委托购买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购买的委托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购买房屋提供以下服务_________。
第二条 房屋状况:_________
甲方对购买房屋的基本要求是:_________坐落范围:_________
户型:_________面积:_________
交付日期: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购买的房屋参考价(含设施设备及装修)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其他要求:_________。
第四条 委托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超过以上期限仍需要委托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委托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五条 现场看房
乙方应派注册经纪人带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对房屋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进行核实,并签署现场看房记录。
第六条 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或_________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经纪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_____个月内与乙方介绍的客户进行私下交易。
(四)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应按约定支付佣金。
第七条 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及时将有关情况向甲方如实告知,为甲方签订买卖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促成买卖合同的订立;
(三)收取佣金应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收费票据;
(四)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佣金以外的任何费用。
第八条 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
当乙方完成甲方委托事项的,促成甲方与第三方订立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后_________日内,甲方应按照房屋成交价格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在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客户私下成交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二)甲方未按约支付佣金的,除继续支付佣金外,还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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