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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劳动合同_合同范本

2022-02-19

劳动合同】导语,我们所欣赏的这篇文章共有11786文字,由方建金尽心改正,发表于都市文档在线。规定是强调预先(即在行为发生之前)和法律效力,用于法律条文中的决定。规定作动词指对事物的数量,质量或方式,方法等做出具有约束力的决定,比如说:~产品的质量标准 | 不得超过~的日期等。标准劳动合同_合同范本欢迎阅读,希望能分享给用的到的朋友!

第一篇 标准劳动合同_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 性质: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性别: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共和国XX法》和《杭州市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1.劳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项确定。

(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3)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_之日起至________之日(起讫时间必须明确具体)。

2.本合同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 工作内容及要求

乙方从事________工作。

乙方须根据甲方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

第三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的生产工作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甲方必须自觉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按下列第____项确定:

(1)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休息两天。

(2)甲方根据生产特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必须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

2.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而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按《XX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 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1.乙方试用期间的月工资为____元。

2.乙方相对应的岗位(工种)的月工资为________元。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3.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________日。甲方不得无故拖欠。

4.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

第六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2.乙方的公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医疗补助费的发放等,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4.乙方患病或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乙方供养直系亲属的医疗待遇等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劳动纪律

甲方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八条 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的。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达到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5.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3、4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公)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6)甲方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除本条第6款规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8.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9.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应当即行终止。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九条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2.乙方在合同期内,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当乙方在甲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合同时,甲方可按实际支付的培训费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计收赔偿金,其标准为每服务一年递减实际支付的培训费总额的____%。

3.乙方违反本合同中保守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约定,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条款如与今后国家下达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新的法律法规为准。

4.本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由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

鉴于甲乙双方即将建立劳动关系,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郑重声明如下:

第二篇 20xx标准劳动合同_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工作人员):__________(性别____,民族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_,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共和国XX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三篇 陈山律师代理词-李某被解除劳动合同纠纷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黑龙江金诺律师事务所接受李某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代理人,在其诉中国##银行大庆分行公司劳动纠纷一案中代理参加诉讼。经查阅劳动仲裁案卷,走访证人,及法庭调查,及开庭的举证、质证,现发表代理意见,首先允许我陈诉一下本案的事实。

原告李某是黑龙江银行学校1996年毕业的学生,专业是金融。毕业后分配到了大庆的中国##银行,省人事厅开出了报到证,##银行大庆之行开出了接受函,96年12月份报到,97年正式上班,之后便开始在##银行工作至今。20xx年8月下旬,单位要将原告调至龙南分理处,原告请求另行调换别的分理处。在20xx年9月初,##银行总行人事处田主任答复,单位研究研究再定,再通知原告,让原告回家等。原告20xx年3月上旬再次到单位去找时,单位再次答复的还是等。原告无奈便提出仲裁,在仲裁阶段由于不熟悉程序规则,没有充分的举证,而导致了在程序上被驳回。现在,对本案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一、原被告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事实清楚,没有疑问。

在法庭调查阶段原告的第一组证据,人事局报道证、结合毕业证、结合毕业分配介绍信、结合被告单位的上岗证,结合证人证言等,该证据组非常清楚的证明原告毕业后被##银行接受形成劳动关系的事实,证人也证实了原告在1997年9月以来一直在大庆##银行工作,没有间断过。8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本身没有疑问。

二、本案最关键的问题,就是劳动仲裁认定事实不清,适用的法律不当,因为在原告申请仲裁之前劳动争议根本就没有发生。

本案劳动仲裁不是超过了时效,而是时效应在申请仲裁之日刚刚开始计算。仲裁提起之日即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被侵犯之日,应当从劳动者不满意单位的在家等待的答复开始计算,如果原告仍然愿意在家等待,那么劳动争议就没有发生。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临时工的用工形式是否存在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1996年10月9日劳办发(1996)215号.对劳动争议的发生有明确的解释。第3条规定,依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超过前款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职工对开除或除名决定不服,向用人单位(或上级领导机关)提出申诉,应属“有正当理由”,所以,职工对于用人单位(或上级领导机关)重新答复不服而申请仲裁的,重新答复的时间应视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而本案有证人证实原告得到了单位的答复,光碟里门卫的录象与证人证言结合可以印证原告找总行,总行也答复了。申诉之日,距离答复之日,显然是没有过60天的。  

另外,解除劳动合同应发给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员工违纪比如说不服从安排或者自动离职,单位应做出书面的处理、处罚决定。被告证人证言即便属实的话,也仅仅是证明了原告说过不另安排就不想干了的话,却没有一个人能够证实原告是自行离开单位的。根据举证责任的分配,可以看出,被告并没有解除合同,只是拒绝为原告安排岗位而已。《最高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期限应当如何起算问题的批复》(法释〔2004〕8号)用人单位依据《中华共和国XX法》第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与劳动者发生争议的,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期限应当自收到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计算。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发书面通知的,就本案而言,没有书面通知,就是没有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民事诉讼证据举证规则》第6条,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第5条,在合同纠纷案件中,解除、终止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本案被告用证人也仅佐证说原告曾说过不安排岗位就不干了的话,却没有直接证明原告就是因为不安排岗位而自行离开的。《规则》第73条,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因证据的证明力无法判断导致争议事实难以认定的,应当依据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作出裁判。本案举证责任在单位,证据矛盾无法判断时按举正规则应支持原告的请求。

《XX法》第26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本案当中原告于20xx年8月被安排了新的岗位,那么如果说说原告不适应这个新的岗位,单位可以培训或调整。在培训或调整之后,原告还是不能适应的话,单位确实是有权利解除合同的,但是必须是应当书面通知。

综上,我认为劳动合同没有解除,劳动争议是岗位的安排争议。

三、8年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被告没有依法签定劳动合同并造成了原告工资、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的损失。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根据《XX法》第73条也对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做了强制性的法律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被告单位不签定劳动合同,使原告无法享受与“正式职工”一样的待遇的法律依据,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单位不签定劳动合同,员工要求经济补偿问题的复函》规定,单位不签定劳动合同给员工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补偿并赔偿。赔偿的法律依据是,劳动部[1995]23号文件,即《违反《XX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2条规定,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及违规、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应得工资支付劳动者并加付25%的经济赔偿费用。同时,依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第3条的规定,单位克扣拖欠工资的,除全额支付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的25%的经济补偿金。第10条规定,解除时候没给经济补偿金的,应支付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XX法规也有规定,经济赔偿金和补偿金是并存的。

被告拒不签定劳动合同,导致原告自参加工作以来工资、社会保险的损失,同样工作却不能和同事们得一样的报酬。原告在此之前一年的平均工资仅近千元,依《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及《最高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相关规定》,工资报酬减少是由用人单位举证的,单位不能举证证明的话,则应当依大庆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1828元或银行业的上年度平均工资补发超过原告实际工资以上的部分,单位应给付少支付的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还有经济赔偿费用。

大庆社会保险单位应负担工资的31.4%,养老保险是20%,医疗保险占8%,失业保险占2%,工伤保险占0.6%。

当然,原告最重要的诉讼请求是原告要求被告签定书面的劳动合同,并安排原告工作;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补发多年来少支付的工资待遇;若被告不愿意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而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就应该给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

综上,请求根据查明的事实,给予公正的判决。

我的意见完了,谢谢审判长。

代理人:陈山

黑龙江金诺律师事务所律师

13836940700

20xx年7月13日

代 理 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黑龙江金诺律师事务所接受李某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代理人,在中国##银行大庆分行上诉李某劳动纠纷一案中代理参加诉讼。经查阅仲裁、一审案卷,参加两次法庭调查,两审的举证、质证,现发表代理意见,首先再一次的叙述本案的事实经过。

被上诉人李某1996年毕业后分配到了大庆的中国##银行工作至今。20xx年8月下旬,单位要将被上诉人由八佰晌分理处调动至乘南分理处。被上诉人因个人原因不原意去而请求另行调换至别的分理处。在20xx年9月初,##银行总行人事处田主任答复,单位研究研究再定,再通知被上诉人,让被上诉人回家等。被上诉人这期间多次找都是一样的答复,20xx年3月上旬再次到单位去找时,单位再次答复的还是等。被上诉人无奈便提出仲裁,在仲裁阶段由于不熟悉程序规则,没有充分的举证,而导致了在程序上被驳回。现在,代理人对本案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一、原被告之间劳动关系及工龄长短双方没有疑义。

二、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对举证责任的分配合乎规则。

首先在事实的认定方面,认定劳动争议刚刚发生是准确的。

本案的第一个劳动争议,即李某的第一个申诉事项的内容是岗位的安排与否。他是以劳动者自从知道单位不想安排的时候为开始。即05年3月单位再次告知被上诉人等待答复、等待领导层意见的时候。对被上诉人而言,一个所谓的“临时工”她怎么就能知道单位压根就不想要她了呢?她怎么就能知道自己的权益被侵害了呢,她不知道,她也没法知道。她仅仅能知道单位一定会安排岗位,和原先答复她的一样。自她知道了单位就不想留她的时候,劳动争议刚刚才开始产生。一审中原告举出了证人证明单位多次答应安排工作、让原告在家等待领导层答复的事实。并结合##银行门卫的谈话,证明##银行职工大都知道李某经常是为自己工作的事情找领导。试想一下,在单位还没研究决定没表态的时候哪个劳动者敢愿意去起诉,他还想不想干了?何况被上诉人申诉的第一条就是维持劳动关系。

关于仲裁时效,不服从安排就别干了是单位提出来的,而非劳动者本人的意思表示。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临时工的用工形式是否存在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1996年10月9日劳办发(1996)215号.对劳动争议的发生有明确的解释。第3条规定,依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超过前款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职工对开除或除名决定不服,向用人单位(或上级领导机关)提出申诉,应属“有正当理由”,所以,职工对于用人单位(或上级领导机关)重新答复不服而申请仲裁的,重新答复的时间应视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而本案有证人证实被上诉人得到了单位的答复,光碟里门卫的录象与证人证言结合可以印证被上诉人找总行,总行也答复了。申诉之日,距离答复之日,显然是没有过60天的。

其次关于证据的判断和举证责任的分配。  

被告证人是以单位员工的名义作证,却仅有自然人身份证明而没有单位职工身份的证明,依法不应当予以采信。证人身份即便属实的话,解除劳动合同不是一个证人就可以证实的问题,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由书面解除通知或处理决定。单位证人也仅仅是证明了被上诉人说过不另安排就不想干了的话,却没有一个人能够证实被上诉人是自行离开单位的。且赵彦与佟永梅的证言矛盾,一个准确的说8月19日,一个准确的说8月15日、16日。田的证言因有利害关系且不能单独做证据是准确的。

在二审法庭调查中,被上诉人举出了大庆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出具的书证,证明上诉人在04年10月份还在为被上诉人缴纳失业保险,证明上诉人一审出具伪证。假如,8月份人都辞职了,档案取走了,你也没答应她安排工作岗位,10月份你还交失业保险干什么?

根据《民事诉讼证据举证规则》第6条,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第5条,在合同纠纷案件中,解除、终止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规则》第73条,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因证据的证明力无法判断导致争议事实难以认定的,应当依据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作出裁判。本案举证责任在单位,证据矛盾无法判断时按举证规则应支持被上诉人的请求。

三、一审法律适用是准确的,法律依据如下。

1982年4月10日《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11条规定,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的,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劳动人事部、国家经委、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关于贯彻实施《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动部办公厅“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奖惩程序问题的复函”(劳办力字〔1992〕63号);

“黑龙江省黑龙江省实施《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细则”等等规则都有明确的规定,对于不服从过安排和工作调动的违纪职工,经教育无效的,可以辞退。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企业辞退职工不但必须形成书面材料后由厂长(经理)决定,而且企业应填写《辞退违纪职工登记表》一式四份,由企业存档,本人档案,企业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服务公司各一份。表格样式由省劳动局统一制发。还规定了,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写明解除的理由。而且如果企业未按法规规定的程序奖惩职工,有关部门可要求企业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期限补正。

本案的一个法律观点是,上诉人坚持认为,职工自己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时单位是不给出书面证明的。如果自己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不给出书面证明,那么劳动者在自己辞职后怎么去办理再就业的手续呢?《黑龙江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第31条,有着非常清楚的规定,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出具书面通知,并办理有关手续。而31条之前的30条29条全部是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也就是说31条至少包括了劳动者自己解除合同单位是应当出具书面证明的。

在二审中,被上诉人举出了上诉人单位的20xx年6月29日的督导通报,##银行是一家管理非常正规非常严格的企业,上诉人单位不但制订《中国##银行规范化管理手册》,还有《中国##银行黑龙江分行关于规范员工从业行为并对相关责任人处理的暂行规定》,还有所谓的光银庆字[20xx]286号文件。上诉人单位连迟到早退都在全行发布公告,管理不是一般的“规范”,那是相当“规范”。而被上诉人不服从工作安排,这么样的事情,怎么能没有书面“处理决定呢”?那更应该有公告。

本案就是一个不服从工作安排,不能适应工作岗位的我题。《XX法》第26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四、二审的举证

代理人认为上诉人已经无权再举证了,举证也不均属于新发现的证据。被上诉人也拒绝质证。

五、一审判决没有明确支持被上诉人的请求,也没有全部支持被上诉人的请求。

一审判决没有明确各项社会保险是自20xx年9月开始补缴还是自工作以来开补缴。少发的工资除了20xx年9月后还有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比同时工作的人少发的。请二审予以支持。

五、重复一下一审的法律观点,工作9年来因被告没有依法签定劳动合同并造成了被上诉人工资、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的损失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银行拖欠李某社会保险与擅自减少李某工资是连续侵权,具有连续性。法律依据在答辩词里已有。

根据《XX法》第73条也对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做了强制性的法律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被告单位不签定劳动合同,使被上诉人无法享受与“正式职工”一样的待遇的法律依据,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单位不签定劳动合同,员工要求经济补偿问题的复函》规定,单位不签定劳动合同给员工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补偿并赔偿。

赔偿的法律依据是,劳动部[1995]23号文件,即《违反《XX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2条规定,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及违规、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应得工资支付劳动者并加付25%的经济赔偿费用。

同时,依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第3条的规定,单位克扣拖欠工资的,除全额支付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的25%的经济补偿金。第10条规定,解除时候没给经济补偿金的,应支付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XX法规也有规定,经济赔偿金和补偿金是并存的。

被告拒不签定劳动合同,导致被上诉人自参加工作以来工资、社会保险的损失,同样工作却不能和同事们得一样的报酬。被上诉人在此之前一年的平均工资仅近千元,依《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及《最高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相关规定》,工资报酬减少是由用人单位举证的,单位不能举证证明的话,则应当依大庆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1828元或银行业的上年度平均工资补发超过被上诉人实际工资以上的部分,单位应给付少支付的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还有经济赔偿费用。

大庆社会保险单位应按照劳动者本人工资的31.4%负担,养老保险是20%,医疗保险占8%,失业保险占2%,工伤保险占0.6%。

当然,被上诉人最重要的诉讼请求是被上诉人要求被告签定书面的劳动合同,并安排被上诉人工作;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补发多年来少支付的工资待遇;若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履行没有显示意义的话,请求法庭判决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

综上,请求根据查明的事实,给予公正的判决。

我的意见完了,谢谢审判长。

代理人:陈山

黑龙江金诺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四篇 20xx年旅行社劳动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

签订日期:

20xx年旅行社劳动合同范本2

甲方: 旅行社 负责人:

乙方: 身份证: 根据《中国共和国XX法》和武汉市有关劳动管理办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各项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终止,其中试用期一个月。

第二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前台接待及旅游顾问工作,并保证与甲方保持劳动合同关系至少半年以上。

第三条 甲方每月20日支付乙方上月工资,每月基本工资 元,试用期间每月工资为 元

第四条 甲方承诺按一定标准给予乙方提成奖励,结算期为一个季度,即酬劳没三个月结算并发放,具体办法和标准另行商定。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乙方在法定假日(春节除外)照常工作,甲方应对乙方按每日基本工资3倍予以补助。

第六条 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综合意外险,保险金额 万元/年

第七条 乙方承诺自行缴纳社会保险费,自行负担因病,因伤等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以任何理由想甲方提出追偿要求。

第八条 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的法规,规章,为乙方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

第九条 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方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中的有关内容。

第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除视为乙方违约外,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3)被依法追究责任的。

第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该提前七日通知乙方;(1)乙方因病或者因伤不能从事原工作的;(2)甲方认为乙方工作未达到要求的;(3)甲方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九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二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三条下列情形之一,除视为乙方违约外,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1)甲方以、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追究。如属甲方违约,甲方需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如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一个月的工资及结算期所以提成奖励,乙方另需还甲方代为办理的综合意外保险保费。

第十五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合同期满或者甲方破产倒闭时,本合同即行终止。 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赔偿甲方损失。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

第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内向有关劳动争议仲裁定。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

第二十条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负责人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五篇 20xx年旅行社劳动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双方协商一致,认为下述程序是公正而合理的。

1.提出书面通知; 2.填写《员工离职通知书》。

归还乙方持有的甲方的各种文件、资料、通信设备、劳动工具、住房、交通工具等甲方财产。如有遗失、损坏应予赔偿。

3.交接工作;4.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5.甲方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自乙方提出书面通知之日起的第三十一日,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解除。但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及时按程序办妥手续的,则办理时间可以顺延,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

但如这种延误系甲方原因,则甲方应为乙方办理手续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六篇 20xx年旅行社劳动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1.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遇违约时,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给对方违约金 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及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2.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在双方终止劳动合同时,由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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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劳动合同_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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