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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范文

2024-01-28
【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 第一篇】

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

校车是学生出行的重要工具,保障学生在路上的安全至关重要。为了确保校车乘车过程中学生的安全,校方特别设立校车随车照管人员的岗位,学生的乘车行为,并及时应对紧急情况。作为校车随车照管人员,我们深知自己的责任重大,要时刻保障学生的安全第一原则。因此,我们郑重承诺履行以下责任:

一、确保乘车过程中的安全

我们将严格按照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和交通法规,确保校车的正常运行,保障学生的乘车安全。具体措施包括:

1. 督促学生正确佩戴安全带,妥善使用校车安全设备,如紧急出口和灭火器等。

2. 组织学生有序上下车,避免拥挤和乱窜,确保乘车秩序。

3. 加强对学生的看护,防止学生在乘车过程中突发疾病或,及时处理突发状况。

4. 在驾驶员出现疲劳或其他不适情况时,及时提醒驾驶员休息或听从指挥交通员的指挥。

二、及时应对紧急情况

在遇到紧急情况时,我们将立即采取措施,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确保学生及时得到援助。具体措施包括:

1. 在发生交通事故或突发状况时,第一时间通知学校和相关部门,并及时。

2. 疏散学生时,确保学生有序、迅速地离开事故现场,指引学生寻找安全避难点。

3. 在紧急情况处理过程中,及时向学校和学生家长报告情况,以保持信息的畅通和及时反馈。

三、加强自身安全意识和专业素养

为了更好地履行校车随车照管人员的职责,我们将不断提升自身的安全意识和专业素养。具体措施包括:

1. 深入学习交通法规,了解校车安全常识,不断提高自身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况的能力。

2. 定期参加培训课程,学习紧急救援知识和应对危机事件的处理技巧,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3. 积极与校方、家长和其他校车照管人员沟通交流,分享经验,共同提高校车安全管理水平。

四、严禁,保证公正公平

作为校车随车照管人员,我们要时刻保持廉洁从业,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具体要求包括:

1. 不得收受或索取与职务相关的礼品、资金或其他物品。

2. 严禁徇私枉法,,不得,损害学生和学校的利益。

3. 公正对待每位学生,不偏袒任何一方,始终保持公正和公平的原则。

请各位校车随车照管人员签字确认履行以上责任,保证学生的安全出行。我们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维护学生的安全,为校车随车照管工作做出积极的贡献!

校车随车照管人员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 第二篇】

xx学校与校车随车照管人员

安 全 责 任 书

1.学生乘车安全工作是学校的头等大事,时时处处都要放在突出的位置,全体教职工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相关人员要加强对乘车学生的安全教育,把学生乘车安全工作抓实、抓紧,为学校创设一个安全的教育环境。 2.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相关教师作为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具体人员和时间见安排表)。

3.明确责任,安全第一,校车随车照管人员是乘车学生往返途中学生人身安全的具体责任人。

4.随车照管人员负责对学生进行乘车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自护能力。 5.学生上下学前随车照管人员要提前到位,配合司机做好出车前的各种准备工作。

6.每次上下车随车照管人员要亲自点名并填写相关表格,不得遗漏任何一名乘车学生。返校后把接送学生的记录交校车管理人员. 7.车辆行驶过程中,随车照管人员要维持好学生的乘车秩序。 8.每周接送学生随车照管人员应把最后一趟的最后一名学生送到指定地点下车后,会同校车司机将车辆停放到学校方能回家,中途不得私自离车。

9.如因在校车行驶途中,随车照管人员未尽到管理责职而发生的安全事故,由随车照管人员负责。

10.如因随车照管人员未跟车或中途下车,学生无人管理,在车上而发生的安全事故及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随车照管人员负责。

11.对因失职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追究其安全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12.随车照管人员同时应当履行《校车管理条例》中规定的下列职责: (1)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

(2)发现驾驶员饮酒、醉酒后驾驶,或者身体严重不适应以及校车超员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时,应制止校车运行,并及时上报学校校车管理人员。

(3)清点乘车学生人数,帮助、指导学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带,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4)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打闹、离开座位等一切危险行为。 (5)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随车返校。 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各执一份。

校 长(签名) 随车照管人员 (签名)

年 月 日

【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 第三篇】

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

为加强校车随车照管人员管理,督促随车照管人员履行好职责,确保学生乘车安全,根据国家《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和市教育局要求,特制定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

1.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学生下车后需要横穿道路的,带领学生安全通过;

2.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或者发现驾驶人饮酒、校车超载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并立即向学校负责人报告;

3.清点乘车学生人数,确保乘车学生安全落座,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4.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

5.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6.上下学,随车照管人员应当与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校车停靠站点交接。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校车随车人员各执一份。 学校(盖章):

校长(签字): 随车照管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 第四篇】

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

为加强校车随车照管人员管理,督促随车照管人员履行好职责,确保学生乘车安全,根据国家《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和市教育局要求,我校已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并定期对随车照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随车照管人员学习道路交通xx法律法规、安全防范和急救知识。

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学生下车后需要横穿道路的,带领学生安全通过;

(二)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或者发现驾驶人饮酒、校车超载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并立即向学校负责人报告。

(三)清点乘车学生人数,确保乘车学生安全落座,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四)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

(五)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初一学生或比较小的学生、身体不方便的学生,随车照管员应当与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员在校车停靠站点交接。

(六)校车的副驾驶座位不得安排学生乘坐。

(七)校车驾驶人不得在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不得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

(八)校车行驶途中,除依法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外,不得允许与乘

车学生无关的人员上车。

(九)校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应当立即,设置警示标志。乘车学生继续留在校车内有危险的,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区域,并及时与学校、校车服务提供单位联系处理后续事宜。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学校、车主和校车随车照管员各执一份。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学校公章、校长 签字:

车 辆 提 供 者 签字:

随 车 照 管 员 签字:

【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 第五篇】

为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学校(幼儿园)管理接送车辆的安全责任,规范和严肃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切实保障广大学生(幼儿)的生命安全,根据《道路交通xx法》、《山西省校车管理规定(试行)》和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全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盐公局〔20xx〕149号)的要求,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接送车所有人、驾驶员履行下列责任

1、明确告知乘坐接送车学生(幼儿)的家长,接送车不是学校(幼儿园)的自备车,与学校(幼儿园)也没有雇佣关系,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学校(幼儿园)不承担任何责任。

2、接送学生(幼儿)的车辆都是非客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不赔偿营运险。

3、乘坐接送车存在交通安全危险,家长要谨慎选择。

4、接送车按照规定参加检测,各项指标检测合格,安全防护、自救设施齐全。

5、驾驶员没有受过刑事处罚、持相应准驾车型满三年、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记分不超过12分、三年内未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经身体检查无严重高血压、病和其他危及安全行车疾病。

6、接送学生(幼儿)期间服从学校(幼儿园)的管理,接送学校(幼儿园)的安全检查。

7、接送学生(幼儿)时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超员超速,按规定路线行驶。接送幼儿和小学低年级学生落实好跟车监护人,杜绝幼儿、小学生失管现象。

8、教育学生安全乘车,到接送点时(家长来接的学生幼儿)必须把学生幼儿交给家长,(家长不接的学生幼儿)交待学生幼儿及时回家;如有家长因有事耽误未按时赶到接送点的,接送车驾驶员必须多等5分钟或电话联系家长;对未联系到家长的要把学生幼儿带回学校(园)交给相关责任人,如果是末班车一定要把学生幼儿送到家。有特殊情况出现必须及时请示校(园)领导。

9、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按交巡警部门事故鉴定书承担相应责任,不逃避,不推诿。

二、家长履行下列责任

1、家长知晓接送车的性质。接送车不是学校(幼儿园)的自备车,与学校(幼儿园)也没有雇佣关系,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学校(幼儿园)不承担任何责任。

2、家长自愿将孩子委托接送车车主、驾驶员接送,所交费用由家长与车主协商确定,按时交纳。

3、家长必须按时接、送孩子。

4、孩子因病因事不乘坐接送车要提前电话告知接送车车主(驾驶员)。

5、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家长要按照交巡警部门事故鉴定书承担相应责任,不得威胁车主、驾驶员人生安全,不得聚众。

学生所在班级姓名:xxx接送车所有人(签名):xxx

家长(签名):xxx驾驶员(签名):xxx

【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 第六篇】

甲方:xxx

乙方:xxx

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益:

1、合同起止时间从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乙方提供车号为xxx,xxx座xxx中(大)巴作为甲方的专用校车,乙方同时应提供相应的合格司机。

2、乙方提供的车辆必须符合标准,手续齐备,不得提供报废车、车或假年检车或未年检的车辆,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乙方提供的校车必须手续齐全,须持有各种合法证件(、行驶证、车牌、、汽车各项年审及门鉴定的检测合格报告证件,缺一不可)以保证校车畅通无阻,顺利接送学生,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法律、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含安全事故,车辆被扣、罚款、执照、扣留证件等),一切合法证件的复印件交学校保管;校车接送学生的时间内(车内必须有学生和跟车教师),乙方司机必须为自己和学校着想,有交警检查车辆时,保证学生安全的.前提下,灵活、避让,以免罚款,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4、在接送过程中,因车辆故障或其他原因而误时,乙方必须自己找车按时接送学生,不得发给学生路费自行回校或回家,更不得甩掉学生不管,引发学生或家长投诉,否则一次扣50元,而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或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按照指定路线和接送点接送学生,不得擅自改变路线和接送点,如有改动,当由校方主管领导决定;乙方应安全送返指定接送点,学生不得漏送漏接、不得没到接送点提前让学生下车,否则,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擅自改动行车路线、接送点、漏接、漏送引起家长、学生投诉的每次扣50元)。跟车教师另行处理。

6、乙方有责任与义务处理接送期间突发事件,如遇突发事件不予理睬,听之任之,也要追究乙方责任。

7、在合同期间内,特别是在接送时间内,尤其要注意自身言行、仪表,其思想品行不得有损学校形象,要礼貌待人,不得打骂、侮辱学生,不与学生、教师、家长争吵,要保持车辆的清洁。

8、合同期间,特别是在校车接送时间内,乙方司机应特别注意安全行车,做到“宁停三分,不争一秒,确保学生安全”。不准酒后开车,开车时不准抽烟,不准打电话或接电话,不准和他人交谈,不准开快车。在接送过程中如司机违规或操作不当,造成事故,由该车司机或车主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9、乙方提供的车辆每天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和线路接送学生。如发生汽车故障,乙方必须调过其它合格车辆接送。费用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要提供与原车型相同的车辆,甲方不负责调车。

10、司机应积极管理好学生车上纪律及安全等工作,服从跟车教师的合理安排;在安全的情况下,谨言慎行停则停,该等则等,不能粗暴、随意甩脱学生,确保安全。

11、在接送过程中,证件、手续一切齐全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司机故意违章或没带齐有关证件的、其罚款由驾驶人(乙方)承当。若司机故意违章、造成后果一切由当事人负责(车主)。

1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车辆状况进行,如车辆过分残破或不符合安全标准,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xxx

20xx年x月x日

乙方:xxx

代表签字:xxx

20xx年x月x日

【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 第七篇】

各位学生家长,为了加强和规范接送学生用车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证学生人身安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校车管理规定》和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的安全管理的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家长必须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规则,并教育子女认真严格遵守交通秩序。

二、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乘坐车辆的相关规定。

三、家长必须告知子女要准时上车,超出等候时间,客车不再等候。由此带来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当驾驶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拒绝乘车并告知家长,由家长向学校安全负责人举报:

1、驾驶员没有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导致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

2、驾驶员未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超员、超载。

3、驾驶员存在身体心理健康的现象。

4、驾驶员酒后驾驶的车辆。

5、驾驶员出现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

五、家长有责任了解接送子女车辆的基本情况(驾驶人员的工作作风、身体状况、驾驶经验以及车况是否符合要求等),发现异常应当向学校举报。

责任人: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 第八篇】

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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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盖章):

校长(签字):

随车照管人(签字):

二○一二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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